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华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傲农”)于近日收到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3001416),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金华傲农于201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金华傲农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将连续三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金华傲农将依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