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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8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2-008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巴州洪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巴州能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巴州能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9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巴州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56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简介

2022年1月27日,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巴州洪通”)的全资子公司巴州能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以下简称为“工商银行巴州分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向银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3,900万元,借款期限为10年。

公司对上述银行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并于2022年1月27日与工商银行巴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需求,公司在2021年度预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8)。

2、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融资安排,公司预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担保;公司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本次为子公司巴州能源提供的担保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巴州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19年06月24日

4、住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洪通工业园办公楼1层1011室

5、法定代表人:谢卫坚

6、经营范围:对天然气储气库项目的投资;对天然气管道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的投资;对天然气加气站的投资;对天然气压缩站的投资;天然气生产和供应;机动车燃气零售;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批发零售:润滑油、其他化工产品、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五金(管控要素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巴州洪通85.5%的股权,巴州洪通持有巴州能源100%的股权;其中巴州洪通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85.5%,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尉犁洪通燃气

有限公司持股4.5%,新疆科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

8、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8,046.5412,291.68
负债总额15,520.5311,420.2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980.080.00
流动负债总额5,540.456,420.20
资产净额2,526.01871.48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253.33-84.5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

3、担保金额:13,9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为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担

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72,46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69,46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27%、44.3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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