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就会议审议的《关于本公司与联合体各方终止收购境外资产的议案》中涉及的终止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就上述议案中涉及的终止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终止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合作各方约定按照出资比例承担相应义务,决策程序合法,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事项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终止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终
止交易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余海宗: 刘莉娜:
晏启祥: 步丹璐: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