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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亿实业: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8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亿实业”或“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4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2年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2]7号),现将告知书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内容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俞杰先生、蔡永龙先生、蔡晋彰先生、薛玲女士: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亿实业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晋亿实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晋亿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亿物流)原为晋亿实业全资子公司。经股权结构调整,晋亿物流自2020年11月13日起不再纳入晋亿实业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联营企业,系公司关联方,二者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晋亿实业向晋亿物流进行关联销售及采购,合计金额38,272.62万元。期间,因共同与银行开展应收款链平台业务,晋亿实业和晋亿物流之间发生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020年12月29日,银行从晋亿实业账户划出3,750万元转入晋亿物流账户,晋亿物流于2021年1月4日及1月6日分两笔归还。2021年3月4日,银行从晋亿实业账户划出3,570万元转入晋亿物流账户,资金当天转回晋亿实业账户。综上,晋亿实业与晋亿物流之间发生关联销售及采购38,272.62万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7,320万元,合计关联交易金额45,592.62万元。晋亿实业未按规定

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迟至2021年3月19日才发布了补充公告。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股权变更资料、合同相关资料、银行账户资料、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据证明。晋亿实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俞杰,未能保持职业敏感及相应的注意义务,未能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并组织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接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是信息拔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董事长蔡永龙,未能领导公司及相关人员对关联交易实施有效管控,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总经理、董事蔡晋彰,兼任晋亿物流董事长,未能提醒并领导公司及相关人员对关联交易实施有效管控,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财务总监、董事薛玲,未能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并从财务角度辨识及提出关联交易问题,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1、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对俞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3、对蔡永龙、蔡晋彰、薛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请你们在收到本事先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回执》(附后,注明对上述权利的意见)递交我局,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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