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