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序号 | 条款 | 原规则 | 条款 | 修订后规则 |
1 | 第六条 | 董事会管理职责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和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职业经理人选聘与管理工作由集团董事会负责,具体工作由董事会下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主要包括: 1.审核《京东方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 第六条 | 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管理职责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和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职业经理人选聘与管理工作由集团董事会负责,具体工作由董事会下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主要包括: 1.审核《京东方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2 | 第十条 | 首次聘任的职业经理人,设立六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正式聘用,考察期不合格的,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解聘。 | 第十条 | 首次聘任的职业经理人,设立六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正式聘用,考察期不合格的,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解聘。现任公司经营管理者身份转换为职业经理人的,无需设立考察期。 |
3 | 第十五条 | 原则上职业经理人不得对外兼职取酬,确因工作需要在相关行业协会等兼职的,需按流程经集团报批。 | 第十五条 |
原则上职业经理人不得对外兼职取酬,确因工作需要在相关行业协会等兼职的,需报集团执行委员会批准。
4 | 全文 | 对全文的标点符号进行了统一。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