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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7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JINHUI MINING CO., LTD.(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8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采取全部发行新股的方式,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2年2月11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97,8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亚特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以豁免遵守该承诺。 2、本公司所持公司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公司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承诺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2年1月27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一)有色金属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锌精矿、铅精矿(含银),用于锌、铅、银等有色金属的冶炼,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紧盯上海有色金属网公布的有色金属铅、锌、银的价格。铅、锌、银为大宗有色金属,其价格公开透明,应用极其广泛,涉及的行业众多、产业链长,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周期、供求关系、矿山开采情况、资本投入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价格可能会出现大幅波动。2019年—2021年末,SMM1#锌锭的月均最高与最低价分别为每吨2.47万元和1.53万元,SMM1#铅锭的月均最高与最低价分别为每吨1.80万元和1.40万元,SMM1#银的月均最高与最低价分别为每千克6,071.50元和3,506.70元,波动幅度较大。若铅、锌、银的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则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亦将随之大幅波动,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存在有色金属价格波动的风险。

(二)矿山资源储量风险

公司作为矿山采选行业的企业,拥有矿山资源储量的多少和矿石品位的高低,是公司长远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目前公司拥有两宗采矿权、两宗探矿权,两宗采矿权经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保有锌金属量为215.12万吨,铅金属量为63.77万吨,银金属量为1,162.19吨。为实现长远发展,公司不断进行现有矿山的深度探矿、以及对拥有的探矿权矿山资源的勘查开发,以期实现公司矿山资源的扩充。如未来公司不能通过资源勘查或收购方式获得新的资源储量,勘探支出费用化金额较大,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

(三)开采计划与实际结果差距较大的风险

根据资源勘查情况,公司制定了科学的矿山开发方案及周密详实的开采作业计划,以便用最经济的方式最大程度地开采利用资源储量。由于地质构造的复杂

性,存在地下资源分布不均匀、不同采区的资源品位有较大差距等情况,受限于勘探技术,根据勘查情况制定的采矿作业计划,可能与实际开采结果存在较大差距,使得最终开采结果无法达到预定的目标,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资源储量勘查核实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的风险公司委托专业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矿产资源储量进行了勘查核实,并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了储量评审备案。但由于地质构造的复杂性,受限于勘查技术、业务经验等的影响,资源储量核实结果与实际储量及可开采量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及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五)安全生产风险

安全生产是矿山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公司在进行地下采掘作业时,对矿床及周围岩层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当采掘作业导致地应力不均衡时,采矿区可能会塌陷、冒顶;采掘使用的爆炸物品管理或使用不当,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选矿环节破碎矿石的球磨机操作不当也会导致机械故障或安全事故;尾矿堆放中也可能发生尾矿库垮坝等事故,这些安全生产事项可能导致公司业务运作中断,增加经营成本,或者人员伤亡,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六)发生自然灾害的风险

公司的采矿坑口、选矿厂和尾矿库均位于山区,若发生暴雨、泥石流、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将对公司的生产设施及人员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020年夏季,公司所在的陇南地区连续数日普降暴雨,公司厂区内发生了几处滑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产经营,修复道路及治理滑坡增加了经营成本。公司存在发生自然灾害的风险。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余额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本公司本次发行后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利润分配应考虑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长期发展和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公司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含土地使用权)或者购买设备等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10%。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保证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并且公司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公司发行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公司的利润分配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重新履行上述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要对调整或变更的理由真实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且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必要时,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征集股东意见。

3、公司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条件

(1)公司发生亏损或者已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的;

(2)自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后的两个月内,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

(3)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的;

(4)董事会有合理理由相信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三)现金分红的监督约束机制

1、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2、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互联网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4、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四、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公司未来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公司综合考虑总体发展目标及目前的实际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并从制度上对股利分配作出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和决策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目标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研究论证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经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四)发行上市后前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在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公司净利润实现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会提供便利。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一)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就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以豁免遵守该承诺。

2、本公司所持公司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公司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二)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李明,就其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对本项承诺的履行。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除上述锁定期外,在若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仍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三)公司其他股东的相关承诺

1、中铭国际、奥亚实业、盛星投资和嘉恒百利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持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2、绿矿基金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3、李雄、周军梅、李锁银和ZHOU XIAODONG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对本项承诺的履行。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仍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刘勇、张世新、窦平、肖云、乔志钢)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对本项承诺的履行。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六、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时间

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二)预案的触发条件

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则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包括三个主体的稳定股价措施,分别是:

1、发行人

(1)发行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发行人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该股份回购计划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且控股股东承诺投赞成票。

(2)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3)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不包括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若公司新聘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作出的相关承诺。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在触发条件满足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以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在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增持方案实施前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2)单一

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发行人上市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4)如发行人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选择与发行人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如发行人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1)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2)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发行人披露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入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

价措施并由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四)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

“若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不能履行,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提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若控股股东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将本公司/本人应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本公司/本人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本公司/本人履行增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以上存在上述情形时,则公司可将与本公司/本人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本公司/本人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本公司/本人丧失对相应现金分红的追索权。对于应当截留应付本公司/本人的现金分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按时足额截留,否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中小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中小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违反前述承诺时,公司有权将本人应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扣除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的部分)予以截留,代本人履行增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以上存在上述情形时,本人同意由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七、关于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相关承诺

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中铭国际、奥亚实业和李雄就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在遵守本企业/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时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进行,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若本企业/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本企业/本人应获得分配的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4、若本企业/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上述持股和减持意向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

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本企业/本人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企业/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二)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实际控制人李明就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在遵守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时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发行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进行,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

本人将严格按照上述持股和减持意向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本人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八、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本公司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招股意向书承诺如下:

“1、公司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公司违反本承诺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股票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3、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承诺的如下:

“1、本人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3、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3、中铭国际、奥亚实业和李雄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人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3、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企业/本人违反本承诺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华龙证券承诺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若因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中信证券承诺

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北京卓纬承诺

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承诺如下:

“本所为本次发行上市所出具的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由本所正式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天健承诺

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和验资复核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承诺:

“因我们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坤元评估承诺

本次发行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如因本公司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726号和坤元评报[2020]817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九、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对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

“1、本企业/本人承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加强公司独立性,完善公司治理,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2、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承诺:

“1、本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十、公司按照《监管指引》要求出具的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函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股东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除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及其第一大股东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参控股公司持有本公司7%的股权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本公司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系统离职人员直接、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情形。”

十一、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控股股东亚特投资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4)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实际控制人李明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薪酬、津贴以及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中披露

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薪酬、津贴以及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五)其他相关方的相关承诺

中铭国际、奥亚实业、绿矿基金、嘉恒百利、盛星投资和李雄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企业/本人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企业/本人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企业/本人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如果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4)如果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本企业/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十二、2022年一季度公司业绩预计信息

结合目前公司产品市场价格趋势及实际经营情况,经预计测算,2022年一季度,预计开采原矿石约37—39万吨,生产铅锌金属产品量约为1.85—1.95万金属吨;2022年一季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约为3.20—3.40亿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约2.56%—9.62%;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40—1.55亿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约15%—25%;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40—1.55亿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约15%—25%。上述2022年一季度业绩情况仅为公司初步预计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本公司的盈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 ...... 1

发行人声明 ...... 6

重大事项提示 ...... 7

一、特别风险提示 ...... 7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 8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8

四、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 11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 13

六、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 16

七、关于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 21

八、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 23

九、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 26

十、公司按照《监管指引》要求出具的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函 ...... 28

十一、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28

十二、2022年一季度公司业绩预计信息 ...... 32

目 录 ...... 33

第一节 释义 ...... 39

一、一般释义 ...... 39

二、专业术语释义 ...... 41

第二节 概览 ...... 43

一、发行人简介 ...... 43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44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 45

四、本次发行概况 ...... 47

五、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47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49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9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50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的关系 ...... 52

四、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 53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54

一、市场风险 ...... 54

二、经营风险 ...... 54

三、财务风险 ...... 56

四、管理风险 ...... 58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58

六、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 5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0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60

二、发行人设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 60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2

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82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 83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情况 ...... 86

七、公司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88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102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及信托持股等情况 ...... 107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07

十一、发行人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128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30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130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130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和竞争优劣势 ...... 158

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162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 205

六、公司经营资质与特许经营权 ...... 217

七、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 ...... 218

八、境外经营情况 ...... 226

九、公司质量控制情况 ...... 226

十、安全生产情况 ...... 228

十一、环保情况 ...... 232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40

一、独立性情况 ...... 240

二、同业竞争 ...... 241

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 243

四、关联交易 ...... 248

五、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263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独立董事意见 ...... 264

七、减少和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 27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73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 273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变动情况 ...... 280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 281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 282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 282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 284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284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85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来的变动情况 ...... 286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89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89

二、近三年内公司违法违规情况 ...... 307

三、近三年内公司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和现金收付情况 ...... 307

四、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 308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10

一、财务报表 ...... 310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 324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328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328

五、税项 ...... 344

六、分部信息 ...... 345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收购兼并情况 ...... 345

八、非经常性损益 ...... 345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 350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 350

十一、报告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的情况 ...... 352

十二、现金流量情况、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及其影响 .... 354十三、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 354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 354

十五、盈利预测 ...... 356

十六、资产评估情况 ...... 356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 356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57

一、财务状况分析 ...... 357

二、盈利能力分析 ...... 393

三、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 423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427

五、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 428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 428

七、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相关措施 ...... 429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 ...... 434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435

一、公司业务发展战略 ...... 435

二、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业务发展计划 ...... 435

三、发展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 438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 441

五、本次公开发行对公司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 ...... 441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43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44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 446

三、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 ...... 448

四、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项目 ...... 454

五、偿还银行贷款 ...... 459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的影响 ...... 461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463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 463

二、最近三年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463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463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466

五、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 466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68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 468

二、重要合同 ...... 468

三、对外担保情况 ...... 474

四、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 474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474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刑事诉讼事项 ...... 474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 声明 ...... 47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475

二、发行人全体监事声明 ...... 476

三、发行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77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478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和总经理声明 ...... 479

六、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480

七、发行人律师声明 ...... 481

八、审计机构声明 ...... 482

九、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83

十、验资机构声明 ...... 484

十一、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485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486

一、备查文件 ...... 486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 ...... 486

第一节 释义

在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名称、简称或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金徽矿业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金徽有限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为亚特投资控股股东
亚特投资、控股股东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铭国际中铭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改院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金控集团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金城投资华龙金城投资有限公司
金控基金甘肃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绿矿基金甘肃绿色矿产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奥亚实业徽县奥亚实业有限公司
嘉恒百利海南嘉恒百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盛星投资海南盛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陕西亚泰陕西亚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金徽有色甘肃金徽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金徽贸易海南金徽贸易有限公司
金徽实业天水金徽实业有限公司
金徽香港金徽矿业(香港)有限公司
金徽新材甘肃金徽新科材料有限公司
现代农业甘肃金徽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亚鑫物业徽县亚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海南亚特海南亚特投资有限公司
海业投资海南海业诚信投资有限公司
金钰健康海南金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亚特健康海南亚特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海特地产海南海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铭洲钼业甘肃铭洲钼业有限公司
亚特小贷陇南市徽县亚特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金徽地产甘肃世纪金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亚特北京亚特投资有限公司
泓盛农林甘肃泓盛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九州勘矿甘肃九州勘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天水总队甘肃有色地质勘查局天水总队
勘探者甘肃勘探者地质矿产有限公司
天瑞鑫天水天瑞鑫商贸有限公司
金徽酒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金徽酒陇南公司金徽酒陇南销售有限公司
金徽酒兰州公司金徽酒兰州销售有限公司
懋达建设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泓盛混凝土甘肃泓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亚鑫房地产徽县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亚泉湾物业兰州亚泉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国荣福商贸兰州国荣福商贸有限公司
中源控股中源控股有限公司
中铭投资中铭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Guo YiGuo Yi Holdings(BVI)Limited
OffshoreOffshore2 Limited
金信设计甘肃金信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勘查院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
106队甘肃有色地质勘查局106队
甘肃省国土厅原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天水勘查院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天水矿产勘查院
郭家沟矿山/郭家沟铅锌矿公司在郭家沟采矿权所在矿区建设的矿山
郭家沟南矿山/郭家沟南铅锌矿公司在郭家沟南采矿权所在矿区建设的矿山
李家沟选厂公司为郭家沟矿山和郭家沟南矿山配套建设的选厂
郭家沟探矿权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详查探矿权(其中2003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17日为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普查探矿权)
郭家沟采矿权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矿权
郭家沟南采矿权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矿区南矿带北矿带东段铅锌矿采矿权
江口探矿权甘肃省徽县江口一带铅锌矿详查探矿权(其中2008年2月3日至2020年7年29日为甘肃省徽县江口一带铅锌矿普查探矿权)
火麦地探矿权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火麦地铜矿详查探矿权
华钰矿业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城矿业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珠峰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盛达资源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矿业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适用的章程(草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自然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环保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华龙证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卓纬、发行人律师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
天健、审计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坤元评估、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信立新会所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报告期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发行人根据本招股意向书所载条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行为
ILZSGInternational Lead And Zinc Study Group,是一家由联合国于1959年组建的政府间商品组织;其定期发布有关铅锌行业的统计信息及市场研究资料。
SMM上海有色金属网
LME伦敦金属交易所
同花顺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万得资讯、Wind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本招股意向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专业术语释义

充填采矿法是指伴随落矿、运搬及其他作业的同时,用充填料充填采空区的采矿方法
上向水平分层进路式充填采矿法是指在采场中自下而上回采各个分层,分层中用进路回采矿石的充填采矿法
矿业权、矿权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
探矿权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采矿权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
采的矿产品的权利
地下开采对埋藏地下较深或不适合露天开采的矿产资源通过竖井或斜井、斜坡道等途径进入地下的开采方式
矿浆工业生产中为了提取目标元素而将矿石、矿土等固体形式的原料加入水以及其他辅助剂料形成的液态混合物形式
选矿根据矿石的矿物性质,主要是不同矿物的物理、化学性质,采用不同的方法,将有用矿物与脉石矿物分离,并使各种共伴生的有用矿物尽可能相互分离,除去或降低有害杂质,以获得冶炼或其他工业所需原料的过程
浮选利用各种矿物表面物理、化学性质的差异,从矿浆中浮出固体矿物的选矿过程
选矿回收率精矿中所含被回收有用成分的金属重量与原矿中该有用成分的金属重量的比重。它是反映选矿过程中该金属的回收程度、选矿技术水平、选矿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
优先浮选用浮选法处理多金属矿石时,先浮选一种矿物而抑制其余矿物,然后再活化并浮选另一种矿物的浮选流程
精矿有价金属品位较低的矿石经机械富集(或物理富集),如放射性分选、重力法选矿、浮选等选矿过程处理,获得一定产率的有价金属品位较高的矿石
生产勘探在地质勘探基础上,在近期开采地段,与矿山生产相结合而进行的更准确查明矿体形状、产状、矿石质量、品级分布,提高储量可靠程度,保证采矿正常进行的勘探工作。
111b探明的基础储量
122b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的可采部分
331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储量
332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储量
333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储量
贫化率工业矿石品位降低的程度,以百分数表示
回采率/采矿回收率实际开采矿石量和设计矿石量的百分比
原矿/原矿石已采出而未经选矿或其他加工过程的矿石
尾矿原矿经过选矿处理后的剩余物
普查对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物化探异常区,采用露头检查、地质填图、数量有限的取样工程及物化探方法,大致查明普查区内地质、构造概况;大致掌握矿体(层)的形态、产状、质量特征;大致了解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矿产的加工选冶性能已进行了类比研究
详查对普查圈定的详查区域通过大比例尺地质填图及各种勘查方法和手段,比普查阶段更密地系统取样,基本查明地质、构造、主要矿体形态、产状、大小和矿石质量;基本确定矿体的连续性;基本查明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对矿石的加工选冶性能进行类比或实验室流程试验研究,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
精炼、冶炼将精矿中预分离的金属与杂质分离的加热冶金工艺,其产品如精炼铅、精炼锌等
锌锭符合国标GB/T470-2008标准的精炼锌
铅锭符合国标GB/T469-2013标准的精炼铅
空场采矿法在回采过程中,主要依靠围岩自身的稳固性或少量的矿柱、人工支柱来支撑采空区的采矿方法
崩落采矿法在回采过程中,不分矿房矿柱,随回采工作面推进,以强制或自然崩落的围岩充填采空区,以实现采场地压管理的采矿法

第二节 概览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概况

公司名称: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NHUI MINING CO., LTD.注册资本:88,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勇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3月16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2日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

(二)设立情况

发行人是由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截止2020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721,614,281.24元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2日,公司取得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8,000.00万元,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的采选及贸易,主要产品包括锌精矿、铅精矿(含银)等。本公司拥有的矿权包括:两宗采矿权,分别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和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矿区南矿带北矿带东段铅锌矿;两宗探矿权分别为甘肃省徽县江口一带铅锌矿详查和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火麦地铜矿详查,拥有李家沟选矿厂。

公司运营的“甘肃省徽县郭家沟矿区查明特大型铅锌矿项目”荣获2018年

度“十大地质找矿成果”奖,组织实施的“郭家沟铅锌矿资源储量核实项目”荣获第七届中国有色金属地质找矿成果一等奖。公司先后被评为全国首批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矿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荣获首届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全国绿色矿山科学技术重大工程一等奖;2019年12月,公司被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授予“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2019年12月-2024年12月)”;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授予公司“2020年度全国绿色高质量发展二十佳矿山”;公司是有色金属行业绿色发展十大领军企业、自然资源部树立的全国绿色矿山典范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被全国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授予“2020年度绿色矿山杰出贡献个人奖”。2021年9月,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勇获得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授予的“全国绿色矿山建设引领者”光荣称号。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9,500.0056.25%
2中铭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22.73%
3徽县奥亚实业有限公司6,560.007.45%
4甘肃绿色矿产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6,160.007.00%
5海南嘉恒百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640.003.00%
6海南盛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640.003.00%
7李雄500.000.57%
合计88,000.00100.00%

(二)控股股东情况简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亚特投资持有公司49,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2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亚特投资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建新路,法定代表人为李明,设立时间为2004年8月16日。亚特投资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矿山机械销售;以自由资金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

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经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甘信会审字[2021]第457号”《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亚特投资资产总额916,493.37万元,负债总额681,444.40万元,所有者权益235,048.97万元,2020年,亚特投资实现营业收入264,995.67万元,净利润108,325.79万元。

根据亚特投资2021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亚特投资资产总额879,405.33万元,负债总额616,679.54万元,所有者权益262,725.79万元,2021年度,亚特投资实现营业收入194,556.24万元,净利润29,631.39万元。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李明先生持有亚特投资98%的股权,亚特投资持有本公司56.25%的股份,李明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李明先生,男,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610302196805XXXXXX,持有号码为M404xxx(4)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陇南市第一届市人大常委,甘肃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省人大代表。1986年至1988年工作于天水市小河水泥厂;1988年至1996年工作于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公安局;1996年至1998年工作于陕西省宝鸡市政协实业开发公司;1998年至2004年任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至今任亚特投资董事长。

为充分尊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决策,不干涉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效维护公司独立性,最大限度降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日常经营不当控制的风险、有效避免家庭成员涉入发行人管理活动,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资产总计464,688.92472,004.01475,602.80
负债合计240,749.84294,351.02334,187.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223,939.09177,653.00141,415.41
所有者权益合计223,939.09177,653.00141,415.4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25,245.71112,231.8279,856.06
营业利润53,904.7142,199.1914,761.93
利润总额53,925.1142,162.2314,538.56
净利润46,289.0236,244.1616,132.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289.0236,244.1616,132.43
非经常性损益327.44120.96-32.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961.5836,123.2016,165.24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752.2671,163.8747,910.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202.46-33,709.73-36,433.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971.76-55,247.67-20,536.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982.97-17,793.54-9,059.09

(二)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之财务报表数据,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0.240.160.13
速动比率0.210.150.1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2.49%62.39%70.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542.021.6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和探矿权等除外)占净资产的比率0.02%0.02%0.03%
财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12.6882.7534.27
存货周转率(次)10.078.577.1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3,117.7575,871.4151,693.36
利息保障倍数(倍)5.483.561.6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0.860.810.5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24-0.20-0.10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05%22.72%14.3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89%22.64%14.39%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每股收益(元/股)0.530.410.19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每股收益(元/股)0.520.410.19

四、本次发行概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9,800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若发行人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事项导致发行人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3、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4、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6、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发行对象。

五、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9,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情况
1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60,568.8647,118.83徽发改备[2020]82号备案号:2021621227000 00006
2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项目30,000.0020,000.00徽发改[2021]13号徽环评表发[2021]03号
3偿还银行贷款40,000.0028,5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30,568.8695,618.83--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如实际募集资金多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多余募集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安排;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依法自筹资金予以补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及相关管理制度,将剩余资金用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9,800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4、每股发行价:【 】元。

5、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发行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2.54元,按发行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发行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以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9、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10、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发行对象。

1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12、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3、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4、发行费用概算: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保荐及承销费用6,350.40
2审计及验资等费用2,300.00
3律师费用1,000.00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90.57
5发行上市手续费80.20
发行费用合计总额10,221.17

注:本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勇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联系电话:0939-7545988传真:0939-7545996联系人:陆成玮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联系电话:010-88086668传真:010-88087880保荐代表人:郭喜明、康勇项目协办人:孔祥辉项目组成员:董灯喜、柳生辉、尹雅宜、蒲珩、滕澎、唐瓅、喇博俊、王惠民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联系电话:010-60833093传真:010-60836960项目经办人:王家骥、王洋、谭彦杰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朱宁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二办公楼21层7,8,9,10,11,12A室

联系电话:010-85870068传真:010-85870079经办律师:朱宁、徐广哲、林敏

(五)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联系电话:0755-82903666传真:0755-82990751经办会计师:龙琦、张令

(六)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华开住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01室联系电话:0571-87559062传真:0571-87178826经办评估师:柴铭闽、吕跃明、黄明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电话:021-58708888传真:021-58899400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城支行户名: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703000609027306680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电话:021-68808888传真:021-68804868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如下图所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及其第一大股东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参、控股公司持有发行人7%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2022年2月 7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2年2月10日
申购日期2022年2月11日
缴款日期2022年2月15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交所上市

16.29%

16.29%

100%

100%

13.87%

13.87%

100%

100%绿矿基金

绿矿基金

金控基金

金控基金金控集团

金控集团7%

7%86%%

86%%

0.13%

0.13%

金城投资

金城投资华龙证券

华龙证券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有色金属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锌精矿、铅精矿(含银),用于锌、铅、银等有色金属的冶炼,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紧盯上海有色金属网公布的有色金属铅、锌、银的价格。铅、锌、银为大宗有色金属,其价格公开透明,应用极其广泛,涉及的行业众多、产业链长,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周期、供求关系、矿山开采情况、资本投入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价格可能会出现大幅波动。2019年—2021年末,SMM1#锌锭的月均最高与最低价分别为每吨2.47万元和1.53万元,SMM1#铅锭的月均最高与最低价分别为每吨1.80万元和1.40万元,SMM1#银的月均最高与最低价分别为每千克6,071.50元和3,506.70元,波动幅度较大。若铅、锌、银的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则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亦将随之大幅波动,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存在有色金属价格波动的风险。

(二)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有色金属冶炼厂及为冶炼厂供货的贸易商,在销售政策上,公司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策略,采用信用政策比较谨慎,客户主要为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的厂家,加之国内冶炼厂家集中度不断提高,从而使得公司的客户较为集中,2019年—2021年,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93.46%、

96.48%和92.07%。若客户的经营状况出现较大波动,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存在客户相对比较集中的风险。虽然国内有色金属市场总体上属于卖方市场,但如果金徽矿业客户因违反环保等法律法规导致减产、停顿等情形,而金徽矿业短期内又未能开拓新客户,则发行人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矿山资源储量风险

公司作为矿山采选行业的企业,拥有矿山资源储量的多少和矿石品位的高低,是公司长远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目前公司拥有两宗采矿权、两宗探矿权,两宗采矿权经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保有锌金属量为215.12万吨,铅金属量为63.77万吨,银金属量为1,162.19吨。为实现长远发展,公司不断进行现有矿山的深度探矿、以及对拥有的探矿权矿山资源的勘查开发,以期实现公司矿山资源的扩充。如未来公司不能通过资源勘查或收购方式获得新的资源储量、勘探支出费用化金额较大,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

(二)采矿权、探矿权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公司现拥有两宗铅锌矿(含银)采矿权,两宗探矿权,按照矿产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矿业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探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同时,探矿权在探明储量后,须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若公司在采矿权和探矿权许可期届满后无法获得有关矿权的延期批准,或在某区域探明储量后无法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将对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开采计划与实际结果差距较大的风险

根据资源勘查情况,公司制定了科学的矿山开发方案及周密详实的开采作业计划,以便用最经济的方式最大程度地开采利用资源储量。由于地质构造的复杂性,存在地下资源分布不均匀、不同采区的资源品位有较大差距等情况,受限于勘探技术,根据勘查情况制定的采矿作业计划,可能与实际开采结果存在较大差距,使得最终开采结果无法达到预定的目标,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勘探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为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公司将通过收购或加大地质勘查投入等方式获取资源储量。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资源勘探工作具有不可预计性,需要的时间周期长,投入的勘探开发费用大,且不能保证地质勘查工作一定能够获得有价值的资源储量。公司的地质勘查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五)资源储量勘查核实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的风险

公司委托专业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矿产资源储量进行了勘查核实,并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了储量评审备案。但由于地质构造的复杂性,受限于勘查技术、业务经验等的影响,资源储量核实结果与实际储量及可开采量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及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六)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采矿为地下开采,选矿为浮选,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固体废弃物、废气、废水、噪音等,对周围环境会有一定影响。公司十分注重环保的投入,为国家级绿色矿山,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增长模式的转变,全社会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国家对环保的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如果国家未来进一步提高环保标准或出台更严格的环保政策,可能会使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并导致公司经营成本的上升。

(七)安全生产风险

安全生产是矿山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公司在进行地下采掘作业时,对矿床及周围岩层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当采掘作业导致地应力不均衡时,采矿区可能会塌陷、冒顶;采掘使用的爆炸物品管理或使用不当,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选矿环节破碎矿石的球磨机操作不当也会导致机械故障或安全事故;尾矿堆放中也可能发生尾矿库垮坝等事故,这些安全生产事项可能导致公司业务运作中断,增加经营成本,或者人员伤亡,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八)发生自然灾害的风险

公司的采矿坑口、选矿厂和尾矿库均位于山区,若发生暴雨、泥石流、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将对公司的生产设施及人员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020年夏季,公司所在的陇南地区连续数日普降暴雨,公司厂区内发生了几处滑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产经营,修复道路及治理滑坡增加了经营成本。公司存在发生自然灾害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锌精矿、铅精矿(含银)。2019年、2020年及2021年,锌

精矿的毛利率分别为63.08%、65.20%和68.27%,铅精矿(含银)毛利率分别为

76.66%、77.03%和75.31%,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6.17%、69.72%和70.54%,基本保持稳定。

公司的毛利率受铅锌等有色金属价格、矿石品位、选矿回收率,以及原材料采购成本、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的影响,未来若铅锌等有色金属价格下跌、矿石品位下降、无法提高并保持高水平的选矿回收率、生产成本增加,将会造成公司产品毛利率下滑,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二)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70.20%、

62.39%和52.49%,处于较高水平。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矿山建设的起步标准高,按国家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固定资产投入大,建设资金来源以银行贷款为主。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将影响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和债务融资能力。

(三)财务费用较大的风险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分别为21,010.53万元、16,080.31万元和11,713.30万元,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银行借款金额大。未来银行贷款到期后,若续借的贷款利率高于现有水平,则会增加财务费用,影响利润水平。

(四)主要资产抵押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土地、房产、机器设备和采矿权等资产为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如果公司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银行行使抵押权,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取得了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若不能顺利延续,则无

法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会影响公司盈利。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但募投项目的建设、投产到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净利润无法同步大幅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一)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采矿、选矿生产过程中,需要严密而高超的现场生产组织管理能力,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的素质要求非常高。公司组建了高素质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业务骨干团队稳定,保证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提高。随着公司业务在未来的进一步发展,公司需要吸引大量的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骨干,若无法保持现有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骨干队伍的稳定,无法吸引外部优秀人才,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将受到影响。

(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均为李明先生。虽然公司已按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但如果李明先生利用其持股优势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非正常干预或控制,则可能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后,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资源储量,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效率,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从而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若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在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或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则可能会对项目预期收益的实现产生一定影

响。

六、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效益需要有一定的周期,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NHUI MINING CO., LTD.注册资本:88,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勇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3月16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2日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邮政编码:742312电话号码:0939-7545988传真号码:0939-7545996互联网网址:http://www.jinhuiky.com/电子信箱:jhky@jinhuiky.com

二、发行人设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是由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2020年11月20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深审(2020)第1231号),以截至2020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金徽有限净资产1,721,614,281.24元为基础折合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88,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注册资本共计88,000万元整,剩余计入资本公积。2020年12月17日,天健对上述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45号)。2020年12月22日,公司取得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8,000.00万元,类型

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二)发起人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9,500.0056.25%
2中铭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22.73%
3甘肃绿色矿产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6,160.007.00%
4徽县奥亚实业有限公司5,416.006.15%
5海南嘉恒百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640.003.00%
6海南盛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640.003.00%
7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144.001.30%
8李雄500.000.57%
合计88,000.00100.00%

上述发起人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节“七、公司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发起人”部分的相关内容。

(三)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主要发起人为亚特投资、中铭国际、绿矿基金及奥亚实业。

1、亚特投资为控股型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拥有多家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亚特投资除持有发行人56.25%股权外,还持有海南亚特、金徽酒、金徽新材、金徽地产、亚特小贷等公司股权。

2、中铭国际主要从事对外投资,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本公司股份。

3、绿矿基金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本公司股份。目前,绿矿基金除对金徽矿业进行股权投资外,不存在对其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情形。

4、奥亚实业主要从事贸易和实业投资,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还持有勘探者、甘肃金达物资有限公司、甘肃欣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股权。

前述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公司改制设立前后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是由金徽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承继了金徽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及全部业务。改制前后的主要资产未发生变化。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有色金属的采选及贸易。改制前后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改制前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及两者之间的联系

发行人系由金徽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承继了改制前原企业的所有业务,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的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于主要发起人,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况。

主要发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具体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系由金徽有限整体变更设立,金徽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及全部业务均由发行人继承。金徽有限的土地使用权证、矿权等资产产权已变更至股份公司名下。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2011年3月,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2020年12月,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历次股本变动的情

况如下:

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3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

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3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3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8月,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8月,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4月,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4月,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5月,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5月,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3月,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3月,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月,注册资本88,000万元)

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月,注册资本88,000万元)

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2月,注册资本88,000万元)

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2月,注册资本88,000万元)

股东亚特投资和李雄向公司增资

9,000万元

股东亚特投资和李雄向公司增资

9,000万元公司以2020年10月31日经审计

的净资产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公司以2020年10月31日经审计

的净资产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股东绿矿基

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股东绿矿基

金股权转让方式引入新股东中改院

股权转让方式引入新股东中改院股东亚特投资和李雄向公司增资

2,000万元

股东亚特投资和李雄向公司增资

2,000万元股东亚特投资和李雄向公司增资

18,000万元

股东亚特投资和李雄向公司增资

18,000万元股东亚特投资和李雄向公司增资

20,000万元

股东亚特投资和李雄向公司增资

20,000万元

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股东中铭国

际和奥亚实业,向公司增资30,000万元,变更为中外合资企

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股东中铭国

际和奥亚实业,向公司增资30,000万元,变更为中外合资企

业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0月,注册资本88,000万元)

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0月,注册资本88,000万元)

股权转让方式引入新股东嘉恒百

利和盛星投资

股权转让方式引入新股东嘉恒百

利和盛星投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注册资本88,000万元)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注册资本88,000万元)
股东中改院退出,其所持股份由奥亚实业回购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注册资本88,000万元)

1、2011年3月,金徽有限成立

公司前身为金徽有限,系由亚特投资、李雄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亚特投资以货币出资990万元,李雄以货币出资10万元。

2011年3月7日,亚特投资与李雄签署了《投资协议书》及《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合同》。

同日,金徽有限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选任董事及监事,并通过《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11年3月9日,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甘信会验字[2011]014号),验证截至2011年3月9日,金徽有限各股东已按照协议规定缴足出资额,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2011年3月16日,金徽有限取得了甘肃省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21227200003733),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金徽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990.00990.0099.00%
李雄10.0010.001.00%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2、2012年3月,增资至10,000万元

2012年2月6日,金徽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决定将金徽有限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9,000万元,由原股东以货币方式同比例增资,由亚特投资出资8,910万元,李雄出资90万元。

2012年3月7日,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甘信会验字[2012]第032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截至2012年3月5日,金徽有限已收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9,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金徽有限就上述增资事项在甘肃省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于2012年3月16日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徽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9,900.009,900.0099.00%
李雄100.00100.001.00%
合计10,000.0010,000.00100.00%

3、2012年8月,增资至12,000万元

2012年8月6日,金徽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决定将金徽有限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2,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原股东以货币方式同比例增资,由亚特投资出资1,980万元,李雄出资20万元。亚特投资及李雄于当日签订了《出资协议》。

2012年8月9日,信立新会所出具《验资报告》(甘信会验字[2012]第155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截至2012年8月8日,金徽有限已收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金徽有限就上述增资事项在甘肃省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于2012年8月13日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徽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11,880.0011,880.0099.00%
李雄120.00120.001.00%
合计12,000.0012,000.00100.00%

4、2013年4月,增资至30,000万元

2013年4月9日,金徽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决定将金徽有限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8,000万元,由原股东以货币方式同比例增资,由亚特投资出资17,820万元,李雄出资180万元。

2013年4月12日,信立新会所出具《验资报告》(甘信会验字[2013]第065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截至2013年4月11日,金徽有限已收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8,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金徽有限就上述增资事项在甘肃省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于2013年4月16日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徽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29,700.0029,700.0099.00%
李雄300.00300.001.00%
合计30,000.0030,000.00100.00%

5、2015年5月,增资至50,000万元

2015年3月24日,金徽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决定将金徽有限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由原股东同比例增资,亚特投资出资19,800万元,李雄出资200万元。2017年12月19日,信立新会所出具《验资报告》(甘信会验字[2017]第039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截至2015年5月22日,金徽有限已收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亚特投资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19,800万元,出资方式为亚特投资将其对金徽有限的债权转为投资款;李雄以货币缴纳新增出资额200万元。

金徽有限就上述增资事项在甘肃省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5月18日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徽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49,500.0049,500.0099.00%
李雄500.00500.001.00%
合计50,000.0050,000.00100.00%

上述增资,亚特投资的出资方式为其对金徽有限的债权,李雄以货币出资。当时增资时,亚特投资以借款形式对金徽有限的债权为23,500万元,未对亚特投资用以出资的债权进行评估,2020年11月24日,坤元评估出具《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债权转股权涉及的债权价值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817号),对亚特投资用以出资的债权进行了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5月7日,亚特投资持有金徽有限的债权账面值为23,500万元,评估值为23,500万元;随后亚特投资以其中19,800万元作为本次增资的出资款项予以出资,差额由金徽有限偿还。

2021年4月16日,就金徽有限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发行人全体股东亚特投资、中铭国际、绿矿基金、奥亚实业、盛星投资、嘉恒百利、中改院和李雄书面

确认:(1)亚特投资用于转增公司注册资本的债权系真实的,该等债权转增金徽有限注册资本后即已消灭,发行人及其前身金徽有限并未有任何偿还行为;(2)各方均认可上述评估报告中该等债权的评估价值,认可亚特投资以债权转增注册资本,完成本次出资。就本次债权转增公司注册资本,各方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上述增资中,虽然增资当时未对亚特投资用以出资的债权进行评估,事后进行了补充评估,且验资报告的出具日期距增资日期比较晚,但亚特投资的出资实际足额到位,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障碍;虽然增资时李雄出资缴纳凭证备注为往来款,但发行人全体股东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说明,证明该笔款项为投资款不做他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障碍。

6、2017年3月,增资至80,000万元,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1)内部决策程序

2016年12月2日,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金徽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加至80,000万元,由中铭国际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奥亚实业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同意根据增资情况签订中外合资企业经营合同书、签署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申请商务部门审批。同日,原股东亚特投资、李雄出具了放弃优先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声明。

(2)协议签订情况

2016年12月5日,原股东亚特投资、李雄与新股东中铭国际、奥亚实业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书,约定:1)金徽有限计划增资30,000万元,中铭国际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奥亚实业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均以现金方式增资,增资款全部计入注册资本。2)自金徽有限签署土地出让合同、且取得审批机关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0个工作日内,中铭国际和奥亚实业支付增资款项总额20%(即6,000万元),其中中铭国际以等值港币现汇支付人民币4,000万元,奥亚实业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3)自金徽有限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中铭国际和奥亚实业支付增资款项总额80%(即24,000万元),其中中铭国际以等值港币现汇支付人民币16,000万元,奥亚实业支付人民币8,000万元。

2016年12月5日,亚特投资、李雄、中铭国际、奥亚实业共同签署了公司

章程和合资经营合同。

(3)审批程序

2017年1月20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向甘肃省商务厅出具《关于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增资并购方式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有关意见的复函》(甘国土资厅矿函[2017]18号),表明金徽有限在甘肃省所持的矿业权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类。矿业权人需与他人合资、合作进行勘察、开采但不设立新企业,不需要变更矿业权人主体的,不应认定为矿业权转让审批事项,但矿业权人应按规定将签订的合作或合资合同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2017年2月13日,甘肃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同意中外合资企业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甘商务外资发[2017]33号),同意通过增资并购方式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中港资企业中铭国际以等值港币现汇出资20,000万元,奥亚实业以人民币现金出资10,000万元;增资后企业性质由内资企业变为中外合资企业;合营合同和公司章程从即日起生效。

2017年2月1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甘资证字[2017]ND001号)。

金徽有限就上述增资事项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3月29日取得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27571602961N。

(4)2017年12月,新增股东延长出资期限

2017年9月12日,金徽有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和合资经营合同,将中铭国际和奥亚实业的出资缴纳期限变更为:自合资经营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前,中铭国际和奥亚实业支付增资款项总额20%(即6,000万元),其中中铭国际以等值港币现汇支付人民币4,000万元,奥亚实业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自金徽有限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奥亚实业支付其增资款项的80%(即人民币8,000万元),中铭国际以等值港币现汇支付其增资款项的40%(即人民币8,000万元);至2018年6月30日前,中铭国际以等值港币现汇支付其增资款项的40%(即人民币8,000万元)。

(5)出资缴付情况

奥亚实业分别于2017年6月22日缴付出资2,000万元,2018年1月29日缴付出资8,000万元,合计10,000万元。

中铭国际分别于2017年6月20日缴付出资4,063.17万元,2017年12月22日缴付出资8,057.28万元,2018年2月26日缴付出资7,767.737万元,2018年11月19日缴付出资111.813万元,合计20,000万元。

2020年3月12日,信立新会所出具《验资报告》(甘信会验字[2020]024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截至2018年11月19日,金徽有限已收到中铭国际和奥亚实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0,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2021年4月28日,天健出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1]3-27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复核,确认截至2018年11月19日止,金徽有限实收资本从人民币50,00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80,000.00万元,本次新增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徽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49,500.0049,500.0061.88%
李雄500.00500.000.63%
中铭国际20,000.0020,000.0025.00%
奥亚实业10,000.0010,000.0012.50%
合计80,000.0080,000.00100.00%

2021年4月16日,本次增资时的其他股东亚特投资及李雄出具书面声明,确认不会追究逾期出资股东的责任。金徽有限本次增资行为不存在潜在纠纷。

2021年3月29日,甘肃省商务厅出具《证明》,确认金徽矿业自2018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中外合资企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不存在受到任何有关中外合资企业管理方面行政处罚的情形,与本厅也不存在正在进行的或潜在的争议、调查或诉讼。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上述逾期出资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虽然中铭国际及奥亚实业的出资时间存在超出约定期限的情况,且本次增资的验资报告出具日期距实际出资的日期比较晚,但本次增资款项已足额到位,且本次增资时的其他股东已出具声明确认不追究逾期出资股东的责任,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障碍。

7、2019年1月,增资至88,000万元

(1)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12月28日,为优化公司股权和资本结构,促进公司发展,金徽有限召开董事会并做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0万元增加至88,000万元,绿矿基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8,000万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及业绩的预期,经各方商定,约定将认购价款总额定为72,000万元,增资价格定为每元注册资本

9.00元。同日,原股东亚特投资、李雄、中铭国际、奥亚实业出具了放弃优先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声明。

(2)协议签订情况

1)出资协议签订情况

2018年12月,原股东亚特投资、李雄、中铭国际、奥亚实业与新股东绿矿基金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约定由绿矿基金以人民币72,000万元的现金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8,000万元,本次增资定价为每元注册资本9.00元。约定增资协议签署后,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增资款20,000万元,余款52,000万元于增资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

2)补充协议签订情况

2018年12月,绿矿基金与亚特投资签订《关于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就绿矿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对金徽有限进行投资以及投资后的权利保障事宜进行了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A、业绩承诺

亚特投资向绿矿基金承诺:

截止2019年6月30日,金徽有限实现本年度上半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25,0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金徽有限实现本年度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50,000万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金徽有限实现本年度上半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4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金徽有限实现本年度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80,000万元。

B、固定补偿若金徽有限达不到上述各期业绩承诺,亚特投资同意在各业绩承诺期末按绿矿基金实际投资金额支付年化收益率6.5%的固定收益补偿。C、股份回购亚特投资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绿矿基金有权要求亚特投资回购其持有的金徽有限全部股权。回购金额按其投资本金加年化12%的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回购款之日,回购时扣除前期已支付的补偿固定收益部分:

a、金徽有限存在影响上市的实质性障碍;b、金徽有限2020年经营业绩未达到净利润(以绿矿基金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如绿矿基金不认可标的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数据,另聘会计师事务所费用由绿矿基金自行承担)人民币60,000万元;

c、金徽有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未申报上市申请或明示放弃上市安排或上市工作等;

d、金徽有限、金徽有限经营管理层及其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金徽有限无法上市或无法持续经营,致使金徽有限或绿矿基金投资出现损失;

e、金徽有限、金徽有限经营管理层及其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违规行为或重大诚信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转移和隐匿公司资产、账外资金等;

f、金徽有限的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核心产品等发生实质性调整,并且不能得到绿矿基金的同意;

g、金徽有限涉及重大诉讼或发生半年以上的停产、停业、破产重整、破产

清算等情形;

同时,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与绿矿基金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如亚特投资未按补充协议约定按期足额向绿矿基金支付约定的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损失等(利息额计算至保证人实际支付日)时,李明先生保证在债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绿矿基金。

(3)补充协议执行情况

由于金徽有限实现的利润不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亚特投资按照补充协议约定,于2019年7月19日向绿矿基金支付业绩补偿款10,327,778.00元,于2019年12月22日向绿矿基金支付业绩补偿款23,400,000.00元,于2020年7月28日向绿矿基金支付业绩补偿款23,400,000.00元,于2020年10月26日向绿矿基金支付业绩补偿款15,727,868.85元,于2020年12月23日向绿矿基金支付业绩补偿款6,106,100.00元。至此,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业绩补偿条款已执行完毕。

(4)补充协议解除情况

2021年4月16日,经协商一致,绿矿基金与亚特投资、李明签订《解除协议》,同意终止补充协议、《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并确认:1)绿矿基金仅有权根据金徽矿业《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存在任何其他另行约定的特殊股东权利或安排;2)亚特投资已按照《补充协议》向绿矿基金履行了收益补偿义务,各方对于上述收益补偿无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3)各方就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4)各方就绿矿基金增资金徽矿业不存在任何其他协议、承诺等特殊协议安排。

(5)审批程序

金徽有限就上述增资事项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1月22日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2019年4月2日,金徽有限在甘肃省商务厅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备案手续。

(6)出资缴付情况

2018年12月29日、2019年3月27日及2019年6月25日,绿矿基金分别支付投资款20,000万元、20,000万元及32,000万元。

2020年3月28日,信立新会所出具《验资报告》(甘信会验字[2020]025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截至2019年6月25日,金徽有限已收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8,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21年4月28日,天健出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1]3-27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复核,确认截至2019年6月25日止,金徽有限实收资本从人民币80,00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88,000.00万元,本次新增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上述对赌协议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权的变化,不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严重影响的约定,也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绿矿基金虽与发行人控股股东亚特投资签订了附有对赌条款的补充协议,但该协议非与发行人签订,协议条款未对发行人构成不利影响,且该协议目前已解除,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障碍;本次增资的验资报告出具日期距实际出资的日期比较晚,但本次增资已足额到位,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障碍。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徽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49,500.0049,500.0056.25%
李雄500.00500.000.57%
中铭国际20,000.0020,000.0022.73%
奥亚实业10,000.0010,000.0011.36%
绿矿基金8,000.008,000.009.09%
合计88,000.0088,000.00100.00%

8、2019年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1)内部决策程序

2019年1月30日,为满足股东奥亚实业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股权结构,金徽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奥亚实业将其所持金徽有限1.30%的股权(即1,14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中改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及业绩的预期,经各方商定,约定该股权转让价款为11,668.80万元,每元注册资本10.20元。同日,原股东亚特投资、李雄、中铭国际、绿矿基金出具了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2)协议签订情况

1)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情况2019年1月30日,奥亚实业与中改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奥亚实业将其所持公司1.30%的股权以11,668.80万元价格转让给中改院,转让定价为每元注册资本10.20元。双方约定本协议签署后,于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转让价款2,500万元,余款9,168.80万元于2019年3月31日前支付。

2)亚特投资与中改院补充协议的签订情况2019年1月,亚特投资与中改院就中改院受让金徽有限股权的未尽事项签订了附有对赌条款的《关于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就中改院作为机构投资者对发行人进行投资以及投资后的权利保障事宜进行了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A、股份回购亚特投资承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改院有权要求亚特投资回购中改院持有的金徽有限全部股权。回购金额按其支付转让款本金加年化10%的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清回购款之日,扣除前期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部分:

a、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金徽有限存在影响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b、金徽有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未申报上市申请或明示放弃上市安排或上市工作等;

c、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金徽有限、金徽有限经营管理层、金徽有限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导致金徽有限无法上市或无法持续经营,致使金徽有限或中改院投资出现损失;

d、中改院有证据证明亚特投资丧失回购能力;

e、金徽有限实际控制人(李明)丧失对金徽有限的实际控制;

f、金徽有限转让或明确表示转让本协议签署时拥有的采矿权;

g、金徽有限在2023年未获准上市。B、业绩补偿亚特投资向中改院承诺:

截止2019年6月30日,金徽有限实现本年度上半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25,0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金徽有限实现本年度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50,000万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金徽有限实现本年度上半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4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金徽有限实现本年度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80,000万元。

若金徽有限达不到上述各期业绩承诺,亚特投资同意在上述各业绩承诺期末由亚特投资或亚特投资指定第三方向中改院支付转让款的1.25%作为补偿。

C、优先转让

亚特投资向金徽有限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股权时,中改院可以选择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根据亚特投资和中改院当时的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权,亚特投资应保证受让方优先购买中改院的股权。

同时,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与中改院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如亚特投资未按补充协议约定按期足额向中改院支付约定的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损失等(利息额计算至保证人实际支付日)时,李明先生保证在债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中改院。

3)奥亚实业与中改院补充协议的签订情况

2020年1月,奥亚实业与中改院就中改院受让金徽有限股权的未尽事项签订了附有对赌条款的《关于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2》(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就中改院作为机构投资者对发行人进行投资的转让款支付事宜进行了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A、转让款延迟支付

根据奥亚实业与中改院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中改院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9,168.80万元,现奥亚实业同意将中改院第二笔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中改院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

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奥亚实业支付利息。

B、退出安排双方共同确认,若金徽有限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发上市工作,则中改院不再向奥亚实业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及利息。同时,奥亚实业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由亚特投资向中改院返还。4)亚特投资针对奥亚实业与中改院补充协议作出的承诺针对上述奥亚实业与中改院补充协议,亚特投资作出承诺:如果金徽有限不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市,则双倍返还出具本承诺前收到中改院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3)协议执行情况

1)亚特投资与中改院补充协议的执行情况由于金徽有限经营情况低于预期,金徽有限未完成对补充议约定的承诺业绩。但鉴于中改院与奥亚实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款余款9,168.80万元延迟支付且目前尚未支付,经亚特投资与中改院商议决定,亚特投资不向中改院支付相关业绩补偿款项。2)奥亚实业与中改院补充协议的执行情况上述补充议签订后,尚未触发协议中约定事项。

(4)补充协议的解除情况

1)亚特投资与中改院补充协议的解除2021年3月25日,经协商一致,亚特投资、李明与中改院签订《解除协议》,同意终止补充协议、《保证合同》、《承诺函》的法律效力,并确认:各方对于上述协议的相关约定无实际履行情形且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各方就中改院受让金徽矿业股权事宜不存在任何其他协议、承诺等特殊利益安排。

2)奥亚实业与中改院补充协议的解除2021年3月25日,经协商一致,奥亚实业与中改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

补充协议三》,同意终止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约定的一切相关权利义务均全部解除,仅保留将中改院第二笔股权转让款9,168.80万元的支付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前的条款,并确认:各方对于上述协议的相关约定无实际履行情形且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各方就中改院受让金徽矿业股权事宜不存在任何其他协议、承诺等特殊利益安排。

(5)审批程序

金徽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2月1日取得新的营业执照。2019年4月2日,金徽有限在甘肃省商务厅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备案手续,并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甘肃外资备201900006)。

(6)股权转让款支付情况

2019年2月1日,中改院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2,500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余款9,168.80万元尚未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后,金徽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49,500.0049,500.0056.25%
李雄500.00500.000.57%
中铭国际20,000.0020,000.0022.73%
奥亚实业8,856.008,856.0010.06%
绿矿基金8,000.008,000.009.09%
中改院1,144.001,144.001.30%
合计88,000.0088,000.00100.00%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上述对赌协议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权的变化,不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严重影响的约定,也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中改院虽与发行人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及股东奥亚实业分别签订了附有对赌条款的补充协议,但该协议非与发行人签订,协议条款不会对发行人构成不利影响,且该协议目前已解除,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障碍。

9、2020年10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1)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9月30日,因股东奥亚实业及绿矿基金战略发展需要,同时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金徽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奥亚实业将其所持金徽有限3%的股权(即2,640万元的出资额)以25,792.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盛星投资;奥亚实业将其所持金徽有限0.909%的股权(即800万元的出资额)以7,81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嘉恒百利;绿矿基金将其所持金徽有限2.091%的股权(即1,840万元的出资额)以17,976.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嘉恒百利。股权转让价格皆为每元注册资本9.77元。该股权转让价格根据绿矿基金2019年1月投资本金加年化

5.5%的固定收益计算所得,经各方协商,约定以相同价格将股权转让给盛星投资及嘉恒百利。

(2)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10月25日,绿矿基金与嘉恒百利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绿矿基金将其所持公司2.091%的股权以17,976.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嘉恒百利,转让定价为每元注册资本9.77元。双方约定本协议签署后,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转让价款17,976.80万元。

2020年10月26日,奥亚实业与盛星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奥亚实业将其所持公司3%的股权以25,792.80万元价格转让给盛星投资,转让定价为每元注册资本9.77元。双方约定本协议签署后,于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转让价款25,792.80万元。

2020年10月27日,奥亚实业与嘉恒百利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奥亚实业将其所持公司0.909%的股权以7,816万元价格转让给嘉恒百利,转让定价为每元注册资本9.77元。双方约定本协议签署后,于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转让价款7,816万元。

(3)股权转让款支付情况

2020年12月25日,嘉恒百利向绿矿基金支付股权转让款17,976.80万元;2021年2月23日,嘉恒百利向奥亚实业支付股权转让款7,816万元;2021年2月25日,盛星投资向奥亚实业支付股权转让款25,792.80万元。2020年10月28

日,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金徽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49,500.0049,500.0056.25%
中铭国际20,000.0020,000.0022.73%
绿矿基金6,160.006,160.007.00%
奥亚实业5,416.005,416.006.15%
嘉恒百利2,640.002,640.003.00%
盛星投资2,640.002,640.003.00%
中改院1,144.001,144.001.30%
李雄500.00500.000.57%
合计88,000.0088,000.00100.00%

盛星投资、嘉恒百利系发行人自身及关联方公司员工所设立的持股平台,其合伙人情况及出资资金来源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公司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发起人”。

10、2020年12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1日,金徽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20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根据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20年11月2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深审(2020)1231号):截至审计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止,金徽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72,161.43万元。

2020年11月28日,坤元评估出具了《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该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726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金徽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涉及的相关资产及负债净额的评估价值为402,653.77万元,与账面价值172,161.43万元相比,评估增值230,492.34万元,增值率为133.88%。

2020年11月30日,金徽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深审(2020)1231号)审定的截至2020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172,161.43万元为基础,按1.9564:1的折股比例折合为发起人股本8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人民币84,161.43

万元进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020年12月1日,金徽有限全体八名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了《关于共同发起设立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约定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设立股份公司的各项议案。

2020年12月17日,天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45号),截至2020年12月16日,金徽矿业已收到各股东以其拥有的金徽有限于2020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缴纳的注册资本88,000万元,占申请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2020年12月22日,公司领取了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27571602961N)。本次变更后,金徽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49,500.0049,500.0056.25%
中铭国际20,000.0020,000.0022.73%
绿矿基金6,160.006,160.007.00%
奥亚实业5,416.005,416.006.15%
嘉恒百利2,640.002,640.003.00%
盛星投资2,640.002,640.003.00%
中改院1,144.001,144.001.30%
李雄500.00500.000.57%
合计88,000.0088,000.00100.00%

11、2021年,奥亚实业回购中改院所持金徽矿业股份

(1)协议签订情况

2021年11月22日,奥亚实业与中改院签署《解除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奥亚实业应在《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7日内,向中改院退还已收取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2,500万元,并按照10%/年的标准向中改院支付资金占用费

(自2019年2月1日起计算)。

2)中改院应在《解除协议》签署之日将其持有金徽矿业全部1.3%股权(即1,144万股)归还至奥亚实业,并在《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40日内协助奥亚实业及金徽矿业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备案程序。

3)截至《解除协议》签署之日,双方就《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2》、《补充协议3》相关约定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4)截至《解除协议》签署之日,就中改院作为金徽矿业股东期间行使的股东权利双方均予以认可,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5)《解除协议》签署完毕之日起,中改院不再作为金徽矿业股东,双方就金徽矿业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协议、承诺、代持等特殊利益安排。

(2)股权转让款支付情况

2021年11月23日,奥亚实业向中改院退回其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2,500万元;2021年11月26日,奥亚实业向中改院支付了自2019年2月1日起计算的股权转让款资金占用费共计702.78万元。

2021年11月30日,金徽矿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12月22日,金徽矿业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金徽矿业在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决议后于当日前往公司登记机关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企业变更登记。

此外,就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奥亚实业与中改院已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纳税申报,并已缴纳了税款,获取了完税凭证。

本次工商备案完成后,金徽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9,500.0056.25%
2中铭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22.73%
3徽县奥亚实业有限公司6,560.007.45%
4甘肃绿色矿产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6,160.007.00%
5海南嘉恒百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640.003.00%
6海南盛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640.003.00%
7李雄500.000.57%
合计88,000.00100.00%

2021年3月9日、2021年8月16日及2022年1月6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出具《证明》,确认金徽矿业自2018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之日,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1、验资情况

序号验资日期验资目的及金额验资 事务所验资报告 编号截至当日注册资本和资金到位情况
12011.3.9金徽有限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甘信会验字[2011]014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到位1,000万元
22012.3.7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甘肃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甘信会验字[2012]032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到位10,000万元
32012.8.9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至12,000万元信立新 会所甘信会验字[2012]155号注册资本12,000万元,到位12,000万元
42013.4.12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增至30,000万元信立新 会所甘信会验字[2013]065号注册资本30,000万元,到位30,000万元
52017.12.19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增至50,000万元信立新 会所甘信会验字[2017]039号注册资本50,000万元,到位50,000万元
62020.3.12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至80,000万元信立新 会所甘信会验字[2020]024号注册资本80,000万元,到位80,000万元
72020.3.28注册资本由80,000万元增至88,000万元信立新 会所甘信会验字[2020]025号注册资本88,000万元,到位88,000万元
82020.12.17金徽有限整体变更为金徽矿业,股本88,000万股天健天健验[2020]3-145号注册资本88,000万元,到位88,000万元

2、验资复核情况

序号复核日期验资复核事项验资复核机构验资复核报告编号
12021.4.28对信立新会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甘信会验字〔2020〕024号)及《验资报告》(甘信会验字〔2020〕025号)进行了专项复核天健天健验[2021]3-27号

(二)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金徽矿业是由金徽有限以截至2020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投入本公司的资产是按其持股比例在金徽有限拥有的经审计的净资产。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为历史成本,公司未按评估值调账。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6.29%

100%

100%

13.87%

13.87%

100%

100%100%

100%金徽实业

金徽实业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亚泰

陕西亚泰100%

100%100%

22.73%

22.73%

李雄

李雄亚特投资

亚特投资中铭国际

中铭国际周军梅

李明周军梅

98.00%

98.00%

中源控股

中源控股中铭投资

80%

80%李锁银

李锁银20%

20%

周小东

周小东奥亚实业

奥亚实业嘉恒百利

3%

0.57%3%

100%

100%2%

2%

7.45%

7.45%

96.2%

96.2%3.8%

绿矿基金

绿矿基金

金控基金

金控基金金控集团

金控集团7%

7%86%

86%

56.25%

56.25%

0.13%

0.13%

金城投资

金城投资华龙证券

华龙证券张世新、周志刚

张世新、周志刚盛星投资

盛星投资周世斌等9人

周世斌等9人3%

3%金徽贸易

金徽有色(已注销)金徽贸易

100%

100%

徽县分公司

徽县分公司金徽香港(已注销)

金徽香港(已注销)100%

100%肃北分公司(已注销)

肃北分公司(已注销)

6.67%

13.18%6.67%

GuoYi

GuoYiOffshore

80.15%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如下:

(三)发行人各部门职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各个部门的主要职能如下:

序号部门名称部门职能
1安全环保部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爆破器材库、矿山救护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2生产管理中心负责采掘技术管理和采掘进度计划管控
3选矿中心负责对井下来矿进行加工,产出铅精矿(含银)和锌精矿两个精矿产品,并为充填系统提供尾砂原料
4采矿中心负责采矿体系生产施工组织、采矿机、电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充填站系统运行
5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编制矿山中长期生产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会审以及协调解决采矿生产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等
6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公司行政文书、会议记录、档案管理、印签、网站建设、展览馆接待、党建、工青妇、后勤保障及各项服务工作等
7企业管理中心负责公司生产计划编制、工程预(决)算、统计、计量、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地表工程施工验收、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分析、科技成果转化及研究开发引进工作
8供应部负责公司生产建设物资的采购和库房管理工作
9销售部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和产品库房管理工作
10资源开发管理部负责公司的生产探矿及采矿生产地质技术服务工作
11财务部负责财务核算及监督工作
12审计监察部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和监察工作
13证券法务部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服务、投资机构对接;公司合规运营、工商登记管理、诉讼仲裁处理、合同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
序号部门名称部门职能
14设备能源部负责特种、机电设备运维和固定资产管理以及计量设施管理和能源供给保障
15研发中心协调组织制定和执行公司科技发展计划、科研项目立项、技术方案评审;负责对研发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协助组织科技成果申报、项目评价;负责研发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陕西亚泰、金徽实业、金徽贸易,报告期内注销二家全资子公司金徽有色及金徽香港。除此之外,发行人无参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陕西亚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亚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陕西亚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16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80号院2幢B座7层1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80号院2幢B座7层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3MA6X91Q64M
法定代表人武兴平
注册资本8,000万元
实收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矿山施工工程;土石方工程;钻探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矿山工程施工
股权结构金徽矿业: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5,871.65
净资产5,522.59
净利润49.70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审计

(二)天水金徽实业有限公司

天水金徽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天水金徽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3月29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工农路都市花园C-6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工农路都市花园C-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500660005413K
法定代表人范守民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品的购销
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未从事实际业务
股权结构金徽矿业: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1,250.95
净资产-71.45
净利润-88.79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审计

(三)海南金徽贸易有限公司

海南金徽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海南金徽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14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紫荆路2-1号紫荆·信息公寓第24层24A房
主要生产经营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紫荆路2-1号紫荆·信息公寓第24层24A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FQYE69
法定代表人刘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金属矿石,批发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零售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零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矿产品国际贸易代理服务,矿产品国内贸易代理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未从事实际业务
股权结构金徽矿业: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5,006.73
净资产4,964.92
净利润-35.01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审计

(四)甘肃金徽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已注销)

金徽有色系金徽有限于2017年1月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金徽有色自成立后的主营业务为铅、锌精矿销售,后因发行人市场战略调整,于2020年4月13日注销公司。该公司自成立起至注销止,一直为金徽矿业

的全资子公司,股权未发生变化。

(五)金徽矿业(香港)有限公司(已注销)

金徽香港系2017年2月24日成立,并于当日以1港币的价格由中盟专业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让给金徽有限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未开展实际业务。2018年5月11日,金徽香港已通过刊登的第3368号宪报公告宣布撤销注册,并于当日予以解散。

七、公司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亚特投资、中铭国际、绿矿基金、奥亚实业、嘉恒百利、盛星投资、中改院、李雄。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中改院外的发起人合计持有公司100%的股份。发起人具体情况如下:

1、发起人中非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发起人共有七名非自然人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1)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亚特投资直接持有公司49,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25%,为公司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8月16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建新路
主要生产经营地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建新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277623884943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山机械销售;以自由资金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管理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879,405.33
净资产262,725.79
净利润29,631.39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亚特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李明49,000.0098.00%
2周军梅1,000.002.00%
合计50,000.00100.00%

(2)中铭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中铭国际直接持有公司2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73%。中铭国际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中铭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28日
注册地址Unit A, 8/F, Lloyds Commercial Centre, 8 Wing Lok Street, Sheung Wan, Hong Kong
注册证编号2457243
董事ZHOU XIAODONG
注册资本10,000港币
实收资本10,000港币
公司类型法人团体
业务性质CORP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主要财务数据 (港币万元)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24,063.09
净资产-1,379.61
净利润-30.94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中铭国际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港币元)出资比例
1中源控股有限公司8,000.0080.00%
2中铭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000.0020.00%
合计10,000.00100.00%

(3)徽县奥亚实业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奥亚实业直接持有公司6,56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45%。奥亚实业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徽县奥亚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2月5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建新路金徽商业广场
主要生产经营地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建新路金徽商业广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2779488883XG
法定代表人周军梅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金属材料、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批发零售;包装材料的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管理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60,266.88
净资产19,627.33
净利润16,546.01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奥亚实业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周军梅4,810.0096.20%
2李锁银190.003.80%
合计5,000.00100.00%

(4)甘肃绿色矿产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绿矿基金直接持有公司6,16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0%。绿矿基金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甘肃绿色矿产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8年9月4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2楼西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2楼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MA72DU389R
执行事务合伙人甘肃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9,300.00万元
实收资本57,452.94万元
经营范围以本企业私募基金开展矿产企业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矿产企业管理、矿产企业发展顾问、矿产企业咨询(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管理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万元)总资产77,607.31
净资产79,657.11
净利润3,357.77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绿矿基金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8,200.0086.00%
2华龙金城投资有限公司11,000.0013.87%
3甘肃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13%
合计79,300.00100.00%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绿矿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要求,于2019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SEQ040,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甘肃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8857。

(5)海南嘉恒百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嘉恒百利直接持有公司2,64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嘉恒百利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海南嘉恒百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0年9月3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7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25MA5TMYKJ8M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世新
注册资本24,000万元
实收资本0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25,816.14
净资产-120.86
净利润-120.79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嘉恒百利系发行人自身及关联方公司员工所设立的持股平台,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嘉恒百利各出资人及出资额、与发行人关联关系如下:

序号出资人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出资人 性质任关联关系出资资金来源
1张世新16,080.0067.00%普通合伙人控股股东总裁党委书记发行人董事自有或自筹资金
2周志刚7,920.0033.00%有限合伙人发行人控股股东联营企业金徽酒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自有或自筹资金
合计24,000.00100.00%

(6)海南盛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盛星投资直接持有公司2,64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盛星投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海南盛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0年9月2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7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2MA5TMWNG7Q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世斌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实收资本0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25,802.80
净资产-121.00
净利润-120.94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盛星投资系发行人自身及关联方公司员工所设立的持股平台,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盛星投资各出资人及出资额、与发行人关联关系如下:

序号出资人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出资人 性质任关联关系出资资金来源
1周世斌4,448.0011.12%普通合伙人控股股东董事自有或自筹资金
序号出资人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出资人 性质任关联关系出资资金来源
2刘勇4,444.0011.11%普通合伙人发行人董事长兼 总经理自有或自筹资金
3窦平4,444.0011.11%有限合伙人发行人董事兼副 总经理自有或自筹资金
4周志刚4,444.0011.11%有限合伙人发行人控股股东联营企业金徽酒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自有或自筹资金
5张世新4,444.0011.11%有限合伙人控股股东总裁党委书记发行人董事自有或自筹资金
6肖云4,444.0011.11%有限合伙人发行人董事兼 副总经理自有或自筹资金
7乔志钢4,444.0011.11%有限合伙人发行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自有或自筹资金
8陈子辉4,444.0011.11%有限合伙人曾任发行人董事、总工程师自有或自筹资金
9何斌4,444.0011.11%有限合伙人发行人党委书记自有或自筹资金
合计40,000.00100.00%

(7)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起人中改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改院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3年3月22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航国际广场B座1310房
主要生产经营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航国际广场B座1310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284020950Y
法定代表人雷明锦
注册资本1,080万元
实收资本1,080万元
经营范围开展改革发展学术与政策研究、咨询和研讨;承担政府和相关机构政策咨询课题;举办与改革发展相关的教育培训;销售改革发展成果书籍;提供相关信息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酒店管理;会议会展服务(不含旅行社业务);电脑图文设计、打字、复印服务;社会经济咨询;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软件开发;科技中介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1年6月30日 /2021年1-6月2020年 12月 31日 /2020年度
总资产25,058.7527,317.40
净资产20,175.6220,294.18
净利润86.01-32.48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中改院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海南群力健康产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864.0080.00%
2海南亚特投资有限公司216.0020.00%
合计1,080.00100.00%

2、发起人中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发起人中共有1名自然人股东李雄。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李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李雄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李雄,男,195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622630195104XXXXXX,居住地址为甘肃省徽县嘉陵镇周咀村XXXX。

(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9,500.0056.25%
2中铭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22.73%
3徽县奥亚实业有限公司6,560.007.45%
4甘肃绿色矿产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6,160.007.00%
合计82,220.0093.43%

上述主要股东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七、公司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发起人”之“1、发起人中非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亚特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49,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25%。控股股东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七、公司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发起人”之“1、发起人中非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李明先生持有亚特投资98.00%的股权,亚特投资持有本公司56.25%股份,李明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李明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李明先生,男,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610302196805XXXXXX,持有号码为M404xxx(4)的香港居民身份证,

居住地址为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XXXX,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陇南市第一届市人大常委,甘肃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省人大代表。1986年至1988年工作于天水市小河水泥厂;1988年至1996年工作于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公安局;1996年至1998年工作于陕西省宝鸡市政协实业开发公司;1998年至2004年任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至今任亚特投资董事长、总经理。

为充分尊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决策,不干涉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效维护公司独立性,最大限度降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日常经营不当控制的风险、有效避免家庭成员涉入发行人管理活动,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明除控制本公司外,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图所示:

1、金徽新材

公司名称甘肃金徽新科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3月18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金徽商业广场十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甘肃省陇南市徽县金徽商业广场十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27MA72JEYT7X
法定代表人张东旭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实收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制灰用石灰岩矿开采、加工及销售;砂石料和石灰的购销、运输;建筑材料销售;生石灰及制品、钢材、水泥、五金交电批发零售;建筑垃圾再生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暂未开展实际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41,612.55
净资产11,549.95
净利润-297.44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金徽新材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000.00100.00%
合计12,000.00100.00%

2、金徽地产

公司名称甘肃世纪金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5月4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88号金徽财富中心23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88号金徽财富中心23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6860770602
法定代表人郭宏
注册资本8,000万元
实收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凭资质证有效期内经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42,961.26
净资产14,416.09
净利润6,240.40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金徽地产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海南亚特投资有限公司5,600.0070.00%
2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400.0030.00%
合计8,000.00100.00%

3、海南亚特

公司名称海南亚特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5月12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7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68726452X0
法定代表人李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实收资本29,76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旅游项目投资,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投资信息咨询,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机械设备、五金、建材、装修材料的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暂未开展实际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32,777.13
净资产25,468.62
净利润-932.47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海南亚特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9,700.0099.00%
2李雄300.001.00%
合计30,000.00100.00%

4、北京亚特

公司名称北京亚特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7月2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27号院2号楼2层213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27号院2号楼2层21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776559469
法定代表人王斌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销售五金交电、钢材、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家具、日用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销售钢材、建筑材料、家具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6,916.93
净资产1,440.99
净利润243.32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北京亚特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海南亚特投资有限公司2,700.0090.00%
2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00.0010.00%
合计3,000.00100.00%

5、现代农业

公司名称甘肃金徽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4月7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建新路金徽商业广场9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建新路金徽商业广场9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27MA7451329L
法定代表人张谦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种植、收购及销售;粮食种植、收购及销售;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的种植及销售;畜禽、水产的养殖、屠宰及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园林绿化服务;中药材种植、推广、收购、销售(国家限定除外);半夏种植、收购、销售;饲料加工及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冻品的批发和销售;烟、酒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农副产品种植、收购及销售;粮食种植、收购及销售;花卉苗木的种植及销售;畜禽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24,859.81
净资产9,968.34
净利润36.76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现代农业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100.00%
合计10,000.00100.00%

6、亚泉湾物业

公司名称兰州亚泉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7月26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513号规划路北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513号规划路北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576298540T
法定代表人刘芳
注册资本200万元
实收资本200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集中供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818.19
净资产-287.73
净利润41.54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亚泉湾物业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甘肃世纪金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0100.00%
合计200.00100.00%

7、海业投资

公司名称海南海业诚信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7月31日
注册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海源大厦8层801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海口市国贸大道海源大厦8层8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6651036882
法定代表人李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咨询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农业投资开发;旅游景点开发;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的销售。
主营业务暂未开展实际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万元)总资产8,425.33
净资产563.40
净利润-222.30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海业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海南亚特投资有限公司880.0088.00%
2陈力格90.009.00%
3肖世宁30.003.00%
合计1,000.00100.00%

8、亚特健康

公司名称海南亚特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2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长滨一路7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长滨一路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FG5T71
法定代表人李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900万元
经营范围健康咨询,营养健康咨询,养生保健服务,老年人护理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项目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特色小镇园区管理服务,旅游园区管理服务,农业园区管理服务,种植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水果,饲养牲畜,饲养家禽。(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暂未开展实际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4,540.81
净资产3,697.57
净利润-100.83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亚特健康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海南亚特投资有限公司9,500.0095.00%
2海南众鑫文旅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5.00%
合计10,000.00100.00%

9、亚特小贷

公司名称陇南市徽县亚特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30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滨河路
主要生产经营地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滨河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00695637138B
法定代表人何世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主营业务办理小额贷款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1,876.86
净资产1,865.88
净利润-61.26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亚特小贷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00.0030.00%
2邵晓辉200.0010.00%
3李烨200.0010.00%
4何世亮200.0010.00%
5何勤200.0010.00%
6赵存国200.0010.00%
7何心如200.0010.00%
8何凤莲200.0010.00%
合计2,000.00100.00%

10、泓盛农林

公司名称甘肃泓盛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0月27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银杏乡高墙村
主要生产经营地甘肃省陇南市徽县银杏乡高墙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27MA7233D170
法定代表人张谦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绿化类苗木、花卉、盆景、草坪、中药材种植和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绿化设计、指导技术服务;畜禽养殖和销售;农业、林业项目开发;粮油收购、调销;小杂粮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林木及作物的种植与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1年 12月 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3,329.46
净资产2,372.41
净利润891.16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泓盛农林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甘肃金徽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00.00100.00%
合计2,000.00100.00%

除上述公司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88,000万股。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9,800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动情况见下表(以本次公开发行新股9,800万股计算):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亚特投资49,500.0056.25%49,500.0050.61%
2中铭国际20,000.0022.73%20,000.0020.45%
3奥亚实业6,560.007.45%6,560.006.71%
4绿矿基金6,160.007.00%6,160.006.30%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5嘉恒百利2,640.003.00%2,640.002.70%
6盛星投资2,640.003.00%2,640.002.70%
7李雄500.000.57%500.000.51%
本次发行社会公众股--9,800.0010.02%
合计88,000.00100.00%97,800.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9,500.0056.25%
2中铭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22.73%
3徽县奥亚实业有限公司6,560.007.45%
4甘肃绿色矿产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6,160.007.00%
5海南嘉恒百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640.003.00%
6海南盛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640.003.00%
7李雄500.000.57%
合计88,000.00100.00%

注:发行人股东绿矿基金的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绿矿基金为国有出资企业;但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国有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不作国有股东认定。因此,绿矿基金不属于需标识“SS”的国有股东。

(三)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自然人股东仅李雄先生一人。李雄先生未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

(四)新增股东情况

1、新增股东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盛星投资以25,792.80万元受让奥亚实业所持金徽有限3%的股权;嘉恒百利以7,816.00万元受让奥亚实业所持金徽有限0.909%的股权,以17,976.80万元受让绿矿基金所持金徽有限2.091%的股权;转让定价皆为每元注册资本9.77元。本次转让完成后,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盛星投资及嘉恒百利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海南嘉恒百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640.003.00%
2海南盛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640.003.00%
合计5,280.006.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新增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2、合伙人选定标准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于对发行人及亚特投资核心员工历史贡献的认可,留住和稳定优秀的管理、技术人才,更好地促进发行人发展等原因,经与各相关人员充分沟通、协商,决定由张世新、周志刚成立嘉恒百利持有发行人部分股权,张世新、周志刚、周世斌、刘勇、陈子辉、何斌、肖云、窦平、乔志钢成立盛星投资并持有发行人部分股权。绿矿基金作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的股权投资基金,愿意出让部分股权支持发行人作为甘肃省境内优秀企业的发展;奥亚实业基于自身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意出让部分股权。基于上述原因,各方股东协商确定由嘉恒百利分别受让绿矿基金、奥亚实业持有发行人部分股权,盛星投资受让奥亚实业持有发行人部分股权,最终嘉恒百利、盛星投资分别持有发行人3%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具有合理性。嘉恒百利的合伙人为张世新和周志刚的主要原因为:张世新和周志刚跟随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创业多年,为实际控制人的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充分体现对其历史贡献的认可并稳定核心骨干,经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明与张世新、周志刚充分沟通,决定由张世新、周志刚成立嘉恒百利并持有发行人3%的股权。

盛星投资的合伙人除周世斌、张世新、周志刚外,其余6位合伙人均为发行人管理团队。周世斌作为合伙人的原因与张世新、周志刚持有嘉恒百利份额原因一致,其余6名人员的选定系为稳定发行人经营管理层,将经营管理层的个人利益与发行人利益紧密结合,与发行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除招股意向书中已披露的各合伙人任职情形外,新股东及其合伙人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各合伙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新股东及其合伙人不存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和限制投资入股的情形,具备股东资格。

3、股权转让价格的公允性

(1)嘉恒百利、盛星投资的设立系遵循自主决定、自愿参与的原则,持股平台的设立是基于员工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前景良好的预期,并非发行人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目的。

(2)2019年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时定价依据系在引入中改院作为股东的背景上,基于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每元注册资本价格为10.2元。绿矿基金向嘉恒百利转让其持有金徽有限2.091%的股权(即1840万元的注册资本),股权转让价格定为每元注册资本9.77元,定价依据是绿矿基金结合以往投资收益确定以2019年1月投资本金加年化5.5%的收益率综合计算所得,奥亚实业将其持有金徽有限股权转让给嘉恒百利、盛星投资参照绿矿基金的上述股权转让价格执行。上述两次股权转让价格均基于相关现实情况及双方协商而确定,其差异具有合理性。

(3)嘉恒百利、盛星投资的股权购买价格均为9.77元每元注册资本,交易价格系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且远高于2019年末公司每元出资额对应净资产1.61元,对应2019年、2020年市盈率分别为53.1倍和23.71倍,高于主板平均发行市盈率。此外,嘉恒百利、盛星投资受让奥亚实业所持金徽有限的股权价格与从绿矿基金受让价格一致。

综上,嘉恒百利、盛星投资股权购买价格公允,具有合理性。

4、股权受让款的资金来源

嘉恒百利、盛星投资用于向奥亚实业、绿矿基金购买发行人股权的资金均来源于亚特投资提供的借款,主要原因系股权转让价款金额巨大,各合伙人作为亚特投资、发行人经营管理层一次性以自有资金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具有困难,因此由亚特投资提供借款。根据嘉恒百利、盛星投资分别与亚特投资签署的《借款协议》,相关借款每满一年支付利息并在金徽矿业上市后四年内归还全部本金。亚特投资向嘉恒百利、盛星投资提供的借款按照6%/年的标准计算利息。

5、是否存在委托持股和特殊约定以及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亚特投资不存在通过借款关系利用嘉恒百利、盛星投资代他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动机,主要原因为:

(1)嘉恒百利、盛星投资持有发行人股权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对亚特投资、发行人管理团队的利益绑定,如若安排代持将降低上述效果,不利于亚特投资和发行人本身业务发展;

(2)嘉恒百利、盛星投资的限售期为自金徽矿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亚特投资利用借款形式通过其他股东提前减持的安排,亚特投资不存在通过借款形式安排其他股东进行代持的情形;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明、控股股东亚特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嘉恒百利、盛星投资均出具承诺,确认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均不存在担保、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不存在委托他人持股、信托持股或代他人持有股份的情形,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五)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东,仅有一名外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注册地
中铭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22.73%香港

(六)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各股东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关联关系持股比例
亚特投资其控股股东李明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亚特投资98.00%股份;李明之兄李雄之女周军梅持有亚特投资2%股份56.25%
中铭国际其实际控制人ZHOU XIAODONG为李明之兄李雄之子22.73%
奥亚实业控股股东为李明之兄李雄之女周军梅,持有奥亚实业96.20%股份;李明之兄李林之子李锁银持有奥亚实业3.80%股份7.45%
嘉恒百利其合伙人为金徽矿业及其关联方管理层主要人员3.00%
盛星投资其合伙人为金徽矿业及其关联方管理层主要人员3.00%
李雄李明之兄0.57%
合计93.00%

发行人股东亚特投资的控股股东李明、发行人股东中铭国际的实际控制人ZHOU XIAODONG、发行人股东奥亚实业的控股股东周军梅及股东李锁银、发行人股东李雄五人系亲属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各股东均已出具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相关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及信托持股等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等情况。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员工总数分别为970人、989人和1,057人。

(二)员工专业、教育及年龄构成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按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及年龄构成等分布情况如下:

1、专业结构

类别人数(人)比例
行政及管理人员18717.69%
销售人员60.57%
采购人员121.14%
财务人员121.14%
生产及辅助人员74270.20%
研发技术人员989.27%
合计1,057100.00%

2、受教育程度

类别人数(人)比例
硕士及以上40.38%
大学(含大专)31830.09%
高中(中专、中技、职高)33231.41%
高中以下40338.13%
合计1,057100.00%

3、年龄分布

类别人数(人)比例
50岁以上545.11%
41-5025023.65%
31-4045643.14%
30岁及以下29728.10%
合计1,057100.00%

(三)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1、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缴费比例缴费比例缴费比例
企业个人企业个人企业个人
金徽矿业养老保险16.00%8.00%16.00%8.00%19.00%8.00%
医疗保险6.00%2.00%6.00%2.00%6.00%2.00%
失业保险0.70%0.30%0.70%0.30%0.70%0.30%
工伤保险0.95%-0.95%-1.90%-
生育保险0.50%-0.50%-0.50%-
住房公积金5.00%5.00%5.00%5.00%5.00%5.00%
陕西亚泰(总部)养老保险16.00%8.00%16.00%8.00%16.00%8.00%
医疗保险6.00%2.00%6.00%2.00%6.00%2.00%
失业保险0.70%0.30%----
工伤保险1.30%-----
生育保险0.60%-0.60%-0.60%-
住房公积金6.00%6.00%6.00%6.00%6.00%6.00%
陕西亚泰徽县分公司养老保险16.00%8.00%16.00%8.00%16.00%8.00%
医疗保险6.00%2.00%6.00%2.00%6.00%2.00%
失业保险0.70%0.30%0.70%0.30%0.70%0.30%
工伤保险1.90%-1.90%-1.33%-
生育保险0.50%-0.50%-0.50%-
住房公积金6.00%6.00%5.00%5.00%5.00%5.00%
金徽实业养老保险16.00%8.00%16.00%8.00%16.00%8.00%
医疗保险6.00%2.00%6.00%2.00%6.00%2.00%
失业保险0.70%0.30%0.70%0.30%0.70%0.30%
工伤保险0.88%-0.95%-0.55%-
生育保险0.50%-0.50%-0.45%-
住房公积金5.00%5.00%12.00%12.00%12.00%12.00%
海南 金徽养老保险16.00%8.00%
医疗保险8.00%2.00%
失业保险0.50%0.50%
工伤保险0.2%-
生育保险0.50%-
住房公积金10.00%10.00%

注:1、因陕西亚泰(总部)注册地为陕西省宝鸡市,但其员工主要工作地点在甘肃省陇南市,宝鸡市社保部门因工伤保险核保需跨省调查,拒绝其在当地投保。陕西亚泰(总部)2018年未缴纳工伤保险;2019-2020年为员工缴纳商业工伤保险。自2021年4月起,陕西亚泰(总部)已在宝鸡市社保部门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2、陕西亚泰(总部)2019-2020年未缴纳失业保险。自2021年4月起,陕西亚泰(总部)为所有员工缴纳失业保险。

(2)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基本养老保险693.8847.63589.13
基本医疗保险249.65115.71191.83
失业保险30.372.0022.29
工伤保险44.772.8745.57
生育保险20.0812.8515.82
住房公积金138.05144.18151.09
合计1,176.80325.241,015.73

注:2020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缴纳金额远低于往年,是由于疫情原因,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减免企业2020年2月-12月的养老、失业及工伤保险缴纳金。

(3)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情况如下:

1)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

社保缴交情况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

员工人数(人)

员工人数(人)1,057100%989100.00%970100.00%
缴纳(人)1,01696.12%95696.66%94497.32%

未缴纳(人)

未缴纳(人)413.88%333.34%262.68%
未缴纳原因人数

退休返聘(人)

退休返聘(人)223

自缴社保(人)

自缴社保(人)92112
因入职离职 未及时办理(人)301011

注:1、未缴纳社保情况中自缴人员为社保账户不在公司所在地的员工,公司已按照应缴社保比例将应缴费用发放至员工工资账户,由员工自行缴纳;

2、未缴纳社保情况中因入职离职未及时办理人员为已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在职未满一个月即离职的员工。

2)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缴交情况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

员工人数(人)

员工人数(人)1,057100%989100.00%970100.00%

缴纳(人)

缴纳(人)50147.4%52352.88%54155.77%

未缴纳(人)

未缴纳(人)55652.6%46647.12%42944.23%

未缴纳原因

未缴纳原因人数

退休返聘(人)

退休返聘(人)223

不愿缴纳(人)

不愿缴纳(人)554464426

注:未缴纳公积金情况中不愿缴纳的人员皆因自身原因拒绝缴纳,并已向公司提交拒绝缴纳公积金的申请。3)应缴未缴社保及公积金情况

①社保缴纳人数

缴交情况2021. 12.312020.12.312019.12.31
员工总数1,057989970
应缴人数1,055987967
实缴人数1,016956944
实缴占应缴比例96.30%96.86%97.62%

注:以上人数均以期末时点数进行统计。

②公积金缴纳人数

缴交情况2021. 12.312020.12.312019.12.31
员工总数1,057989970
应缴人数1,055987967
实缴人数501523541
实缴占应缴比例47.49%52.99%55.95%

注:以上人数均以期末时点数进行统计。

4)应缴未缴社保及公积金原因报告期内,发行人应缴未缴社保和公积金的原因包括员工自缴社保、因入职离职原因未及时办理社保及员工不愿缴纳三种因素,同时陕西亚泰(总部)存在未足额缴纳工伤险及失业险的情况,具体如下:

①员工自缴社保

发行人少数员工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来公司就职前,已在原单位所在地缴纳社保多年,不愿将社保账户迁入发行人所在地所属的社保机构。基于尊重员工个人意愿,维护员工利益的原则,公司同意由员工自行在原社保部门进行相关费用缴纳,公司按照应缴社保比例将应缴费用发放至员工工资账户。

②因入职离职原因未及时办理社保

作为采矿业企业,发行人生产规模大,用工需求强,各年度末均有新入职员工,且生产部门存在人员流动性较大的情况。少数员工在试用期满与发行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由于社会保险缴费日与新员工入职时间、社保转移手续办理完成日等存在时间差等导致当月入职的新员工正在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次月或转移手续办理完成后才能开始缴纳,从而导致因社保账户未办理完毕而出现社保应缴未缴的情况;同时,亦存在月末入职,未能在当月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的情况。

③员工不愿缴纳住房公积金

发行人位于陇南市徽县柳林镇,员工中农村户籍生产工人占比较高。该类人员对于当期收入重视度高且一般拥有宅基地住房,因此其缴纳城镇住房公积金的意愿较低,经发行人多次沟通后,部分人员仍不愿意缴纳。在国内现存招工形势下,为满足正常生产需求,发行人尊重员工个人意愿,未替该部分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手续,上述员工已向发行人提交自愿放弃缴纳公积金的申请。

④陕西亚泰(总部)未足额缴纳工伤险及失业险

因陕西亚泰(总部)注册地为陕西省宝鸡市,但其员工主要工作地点在甘肃省陇南市,宝鸡市社保部门因工伤保险核保需跨省调查,拒绝其在当地投保。为保障员工的利益,陕西亚泰(总部)自2019年起为员工缴纳商业工伤保险。报告期内,陕西亚泰(总部)未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经过相关整改,陕西亚泰(总部)已于2021年4月起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

2、补缴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报告期内,应缴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情况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社会保险9.3512.618.53
公积金151.2082.4598.01
合计160.5595.06106.53
利润总额53,925.1142,162.2314,538.56
占比0.30%0.23%0.73%

经测算,报告期内发行人应缴未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金额较小,占发行人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因此,若补缴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社保和公积金合规证明情况

发行人及各子公司社会保险主管机关已分别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及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职工办理各项保险,依法为员工申报并交纳了社会保险费用,不存在因社会保险问题而受到任何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及各子公司公积金主管机关已分别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及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住房公积金问题而受到任何处罚的情形。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义

务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因此即使相关员工已签署自愿放弃缴纳的声明,仍不能排除用人单位的缴纳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因未足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而受到被追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同时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针对前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足额缴纳事宜,公司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实际控制人李明已出具承诺,确认如公司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员工补缴或追偿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承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应补缴或被追偿的金额、承担罚款等相关经济责任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5、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陕西亚泰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发行人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存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但此事项涉及金额较小,不存在补缴后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的情况,未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且当地社保及公积金主管部门已就此事向发行人出具未受到相关处罚的证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事项的承诺,该事项对发行人本次上市不构成障碍。

(四)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情况

1、劳务派遣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具体如下:

年度委托方派遣方用工人数占用工总人数比例主要工作
2019年末金徽矿业徽县天瑜劳务有限公司727.50%采矿辅助工作
陕西亚泰3228.57%
2020年8月末金徽矿业444.73%

自2020年9月起,金徽矿业及其子公司不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发行人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进行调整和规范,与符合公司用工要求的员工签署了正式的劳动合同。

徽县天瑜劳务有限公司拥有工商营业执照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劳动合

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所规定的资质及证书。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部分年度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况,该情形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存在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风险。自2019年12月起,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规范劳务派遣用工,通过将派遣人员纳为自有员工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逐步降低派遣用工比例,自2020年9月起,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行人及各子公司社会保险主管机关已分别出具证明,确认:“该公司不存在违反社会保障相关规定的行为,不存在任何受到有关社会保障方面行政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不存在正在进行的或潜在的争议、调查及诉讼。”发行人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实际控制人李明已出具承诺,确认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用工事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任何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本公司/本人将对此承担责任,并无条件全额承担应补缴或被追偿的金额、滞纳金和罚款等相关经济责任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劳务派遣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的情况,但发行人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规范且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就劳务派遣事项出具承诺,此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2、劳务外包情况

(1)劳务外包的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陕西亚泰在部分岗位上存在劳务外包的用工形式。发行人及陕西亚泰分别与若干自然人签署劳务外包协议,主要情况如下:

年度发包方外包方用工方式结算金额(万元)主要工作
2019年度发行人自然人以工作量结算1,384.18井下施工
发行人徽县洁美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以工作量结算38.88保洁
陕西亚泰徽县分公司自然人以工作量结算698.02井下施工
陕西亚泰肃北分公司自然人以工作量结算1,348.85井下施工
2020年度发行人徽县洁美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以工作量结算23.19保洁
陕西亚泰徽县自然人以工作量结算614.08井下施工
分公司
2021年度发行人徽县洁美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以工作量结算33.70保洁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劳务外包金额较大,是由于发行人在采矿工作开展初期,所购置的大型采矿设备尚未到场,对劳务外包服务存在相应的需求;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生产开采所购置的大型采矿设备陆续到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逐步降低了劳务外包用工数量,2020年末发行人已不存在井下施工劳务外包的情形。

(2)发行人及陕西亚泰分别与自然人签署劳务外包协议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陕西亚泰与自然人签署劳务外包协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具体人数

序号发包方2020年度/2020.12.312019年度/2019.12.31
签订协议人数用工人数签订协议人数用工人数
1发行人266
2陕西亚泰徽县分公司21463125
3陕西亚泰肃北分公司76
合计21463467

注:1、协议签订人数以劳务外包协议签订时间为标准进行统计,劳务外包协议签订的有效期限存在跨年情况及一人一年多次签署情况。

2、用工人数以每年末实际参与工作的劳务工人人数为标准进行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生产及辅助人员与劳务外包人员人数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
公司自有生产及辅助人员742100.00%67782.26%65258.27%
劳务外包人员00.00%14617.74%46741.73%
合计742100.00%823100.00%1,119100.00%

注:上表中以每年末公司自有员工人数及实际参与工作的劳务工人人数为标准统计。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机械化程度逐步提升,以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逐步降低劳务外包用工数量并将部分优秀劳务外包工人吸纳为公司正式员工,劳务外包人员人数占比逐年下降。

2)劳务外包协议的主要内容

①发行人与自然人签署的劳务外包协议

序号外包方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是否属于核心工序
1李亮2018.8.1550-475中段及分段采矿工程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2卢吉君2018.7.20采矿工程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3卢立树2018.8.1425-400中段及分段采矿工程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4卢修勇2018.8.1360-310中段及分段采矿工程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5王 敏2018.8.1450-440中段及分段采矿工程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6吴小国2018.8.1458-437中段及分段采矿工程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7吴在胜2018.8.1凿岩台车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8赵联成2018.8.1375中段及分段采矿工程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②陕西亚泰徽县分公司与自然人签署劳务外包协议的具体情况

序号外包方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是否属于核心工序
1崔治岗2018.1.18270粉矿回收系统全过程中的劳务
2崔治岗2018.7.18
3黄义平2018.6.30混凝土支护和充填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4黄义平2018.10.1北矿带掘进、支护工程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5李爱国2018.1.31350-375中段或分段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6李爱国2018.5.30350中段或分段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7李爱国2018.10.1北矿带掘进、支护工程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8李亮2018.5.30550-475中段或分段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9李亮2018.8.30750中段或分段施工生产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10刘泉2019.12.1溜破系统钢筋砼浇筑工程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11刘泉2018.6.30混凝土浇筑工程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12卢吉君2018.7.18采矿工程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13卢立树2018.5.30425-400中段或分段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14卢修勇2018.7.30350中段或分段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15卢修勇2019.12.1天溜井复合衬板安装、钢构件制作等安装工程作业中的劳务
16卢修勇2020.9.25轨道铺设、管道安装、滑触线安装、零星工程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17权旭2018.1.18300破碎系统的劳务
18权旭2018.1.1天机钻机、瑶台、振动放矿机、钢构件制作等工程中的劳务
19权旭2018.7.1天机钻机、瑶台、振动放矿机、钢构件制作等工程中的劳务
20王敏2018.5.30450-26中段或分段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费
21温兴乐2018.6.30650中段或分段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22吴小国2018.5.30450中段或分段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23吴小国2018.10.1北矿带掘进、支护工程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24吴在胜2018.7.19采矿进路凿岩台车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25杨国营2018.6.1300破碎系统的劳务
序号外包方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是否属于核心工序
26杨忠志2020.10.1混凝土支护和充填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27杨忠志2018.9.25北矿带掘进、支护工程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28杨忠志2018.6.30轨道铺设、管道安装、滑触线安装、零星工程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29杨忠志2019.12.1轨道铺设、管道安装、滑触线安装、零星工程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30尹富贵2018.9.1采矿进路凿岩台车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31赵联成2018.5.30375中段或分段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32赵志春2018.5.11270粉矿回收系统的劳务
33赵志春2018.7.18270粉矿回收系统的劳务
34郑宗宝2018.6.30750中段或分段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35朱善泼2018.6.30管缆井管道、充填管道、管道龙门、滑触线、瑶台、振动放矿机、竖井电缆安装、钢构件制作等安装工程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劳务

③陕西亚泰肃北分公司与自然人签署的劳务外包协议

序号外包方签订日期工作内容是否属于核心工序
1王成银2018.4.1副井所有作业面的采掘作业中的劳务
2王成银2018.4.1副井天井作业中的劳务
3王成银2018.3.25零星工程作业中的劳务
4王美庆2018.1.16东风井提升系统改绞工程、设备安装作业中的劳务
5王美庆2018.4.16井下采掘作业中的劳务

注:报告期内,陕西亚泰肃北分公司为亚峰矿业提供矿山工程服务,与公司主要生产过程无关联。报告期内,合同各方均全面履行了劳务外包协议,外包用工管理工作正常,各期费用已结算,不存在履约争议和纠纷。

3)对自然人进行劳务外包不涉及公司核心工序

公司对自然人劳务外包仅涉及部分井下的开拓以及采矿环节。公司在开拓和采矿过程中按照安全生产和特种作业等相关规定开展生产活动,其中涉及安全生产和特种作业的核心或重要工序均由自有员工完成,对部分简单劳务或劳动密集型的简单工序由外包方完成。

公司的开拓、采矿及充填工艺主要工作环节详细情况如下:

工作环节工作内容是否属于核心或重要工序是否有外包方参与
施工方案设计依据勘探成果报告,进行采矿施工设计并编制采矿生产计划,向施工方提交施工方案。
安全生产组织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监督检查安全生产,
与协调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开拓爆破、通风、排险、支护、排水、供电、供水。
凿岩、装运。部分工作有外包方参与
采准、回采爆破、原矿粗碎、通风、排险、支护、排水、供电、供水。
凿岩、装运。部分工作有外包方参与
安装轨道铺设、管道安装、滑触线安装、天溜井复合衬板安装、混凝土支护、巷道维护与修复等。部分工作有外包方参与
提升与运输主井承担矿石的提升;副井承担原材料、备品备件、设备、人员及废石提升。运输包括:分段无轨运输、中段有轨运输。
充填工程充填料制备、采空区充填。
检修与维护安全生产系统、设备检修与维护。

金徽矿业在矿山生产之初,部分机械化采矿设备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参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对部分非核心或重要工序,采取了劳务外包的方式。公司开拓、采准、回采工序具体划分表如下:

工作内容是否属于核心或重要工序工作内容描述特种作业内容
凿岩按照生产计划,在岩石或矿石作业面上用手工钻打眼。不适用
爆破特种作业人工进行装药并连线引爆。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
装运普通作业人员将矿石装入运矿卡车,转运至矿石溜井。不适用
原矿粗碎矿石通过中段轨道矿车运输至主溜井,从主溜井卸入位于地下300m标高的中段破碎硐室通过鄂式破碎机进行初步破碎。不适用,但需专业设备操作人员完成
通风专业通风人员操作通风系统进行井巷通风,满足井下巷道及工作面通风条件。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
排险专业人员用撬毛台车或专用工具对安全隐患进行排险。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支护专业人员采用锚杆台车或专业工具对局部位置进行打眼挂设钢筋网片或喷混凝土进行支护。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
排水专业人员将工作面积水通过中段排水系统排至井下主水仓,利用井下主排水系统将井下主水仓水经副井排水管道排至二级水泵站输送至地表尾矿库进行处理。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
供电专业人员负责井下主供电系统并将生产用电输送至各中段供配电室,将电缆引至工作面满足生产需要。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
供水专业人员负责供水系统将生产用水输送至井下作业面供生产使用。不适用,但需专业系统操作人员完成

凿岩:报告期初,公司在开始凿岩工作前,由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负责各项凿岩技术参数设置,包括施工巷道断面的轮廓线、前视中点、后视中点、巷道腰线,钻孔位置标识等内容,之后对外包手工钻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交底,包括巷道断面、围岩类型、工程空间位置关系等;手工钻操作人员仅需按照钻孔布置设

计要求进行重复性的打孔工作,技术含量低,可替代性强,且不需要特种作业资质,不属于核心工序或重要工序。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凿岩台车逐步购置到位,公司现已拥有凿岩台车13台,用于替换上述劳动密集型工作。装运:将矿(废)石转运到指定的分段矿(废)石溜井,工作内容类似于工厂内部的装货、转运和卸货,为重复性劳动密集型工作,技术含量低,且不需要特殊资质,不属于核心工序或重要工序。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铲运台车逐步购置到位,原人工作业已逐步被机械化所取代。安装:系生产过程中轨道铺设、管道安装、滑触线安装、天溜井复合衬板安装、混凝土支护、巷道维护与修复等工作,因此安装是采矿工艺过程中的辅助作业,不属于核心工序或重要工序。

综上所述,公司对自然人劳务外包主要涉及手工凿岩、装运、安装等非核心工作,属于无需技术支撑的劳动密集型工序,只需在公司自有员工指导下进行,不属于核心工序。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将部分非核心工序劳务外包的情形,2020年末随着公司达产达标,井巷采掘施工逐步向全面机械化迈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无生产方面劳务外包用工的情形。

(3)发行人及陕西亚泰分别与若干自然人签署劳务外包协议的原因及必要性

1)劳务外包是发行人开采前期机械化程度较低时的临时应对方式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采矿工作开展初期,井下采矿环境不具备大型设备进场生产的条件,随着生产的推进,所购置的大型采矿设备陆续到场;同时,公司未能在短期内招聘到足够的人员,故公司选择曾有采矿经验的自然人组织相关人员实施凿岩、装运和安装等相关劳务工作,发行人进行总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施工质量把控。

2)随着机械化程度提升,公司已无生产劳务外包情形

随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开采设备的陆续到位,人工开采逐渐减少,对劳动密集型工序的用工量也相对开始减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逐步降低了劳务外包用工数量并将部分优秀劳务外包工人吸纳为公司正式员工。2020年末随着公司机械化程度逐步提升,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无生产方面劳务外包用工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签署劳务外包协议直接采购劳务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4)发行人及陕西亚泰分别与若干自然人签署劳务外包协议合法合规1)与自然人签署劳务外包协议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部分工序的劳务工作交由第三方,由该第三方安排人员按发包人的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署的外包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由外包方对外包服务人员进行直接管理;发包方不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发包方根据外包单位完成的业务量与外包方进行外包服务费用的结算。因外包方具有工作管理的人事权、各种内部经济分配权,对本部分劳务工作涉及的内容等承担相应的责任、自负盈亏及履行纳税义务,所以相应自然人与发行人及陕西亚泰不构成劳动关系。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及第二条之规定,发行人及陕西亚泰不对该等劳务用工人员直接支付工资,公司也无相关劳务人员的人事管理权,也未对其提出考勤要求,不构成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9条作出进一步释明的答复》对“关于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承包人也就是建筑施工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认为:实际施工人与其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应认定为雇佣关系,但实际施工人的前一手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分包人或转包人与劳动者之间既不存在雇佣关系,也不存在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陕西亚泰与自然人签署劳务外包协议的行为不构成劳动关系。

2)签署外包协议合法合规

①劳务外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无关于劳务外包的直接法律定义。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部分工序的劳务工作交由第三方,由该第三方安排人员按发包人的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劳务外包双方实质上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1999年10月生效,2021年1月失效,报告期内曾有效,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生效,现行有效,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承揽合同项下的法律关系,劳务外包行为需符合《合同法》及《民法典》相关章节的规定。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陕西亚泰报告期内与自然人签署的劳务外包合同对自然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权利义务、费用结算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约定,该等劳务外包合同经各方当事人依法签署,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情形,符合《合同法》、《民法典》关于合同生效的相关规定。

依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自然人签署的有效的劳务外包合同,自然人以其自有的(体现为劳务施工队队长自行招聘、管理、发薪)、符合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要求的劳动力完成相关工作,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或履约实际要求,负责为劳务外包人员提供场地、设施等与生产相关材料。前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通过劳务外包方式用工过程符合《合同法》、《民法典》 关于“承揽合同”的规定。

②劳务外包不适用《劳动法》的具体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自然人签订的劳务外包合同,其实质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购买自然人劳务服务,并未与其构成劳动关系。因此,劳务外包应当适用《合同法》或《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亦无法为未缔结劳动关系的自然人缴纳社会保险,并不违反《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③劳务外包成本高于发行人自有员工,发行人不存在通过劳务外包降低公司成本费用的情形公司在采矿过程中存在自有员工从事与外包劳务相同或类似的工作,上述工作中,按照工作量计价,自有员工成本与外包价格对比如下:

工作量:万立方米;金额:万元;单价:元/立方米

项目开拓采矿合并
外包公司外包公司外包公司
2019年度工作量2.1210.3613.2031.2215.3341.58
金额315.96696.401,384.181,666.291,700.132,362.69
单价148.9667.23104.8253.37110.9356.82

注:上表中采矿包含采准、回采两工作环节。

金徽矿业在矿山建成之初,在部分采矿设备尚未到位的情况下,一线采矿工人缺额较多,同时考虑采矿工人流动性较大,为了满足生产需要,公司采用劳务外包方式,解决了当务之急,为机械化生产奠定了基础。公司对外包单位采取以工作量计量的方法,在核算价格时,同时考虑外包方的利润及其他相关费用,劳务外包实际承担成本相对较高。开始生产后,公司井巷采掘施工逐步机械化,劳务外包人数及结算金额同步减少,2020年末公司已无对自然人的劳务外包。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通过劳务外包降低公司成本费用的情形。

④随着公司机械化程度提高,公司已经不再采用劳务外包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陆续采购了二十余台(套)大型采矿设备,公司井巷采掘施工达到了机械化减人的效果,劳务外包人数逐步减少,2020年末公司已无对自然人的劳务外包,自然人劳务外包后续也不会再发生,公司不再采用劳务外包方式不会对发行人今后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出具承诺,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发行人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实际控制人李明已出具承诺,确认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劳务外包用工事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任何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对此承担责任,并无条件全额承担应补缴或被追偿的金额、滞纳金和罚款等相关经济责任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⑥公司不存在因劳务外包受到处罚的情形

如前文所述,2020年末发行人及陕西亚泰涉及的劳务外包均已履行完毕,不再存在自然人劳务外包情形。劳务外包期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劳动用工争议或其他纠纷等需要由发行人和陕西亚泰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情形。此外,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出具的证明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劳务外包情形,相应行为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劳务外包是发行人开采前期机械化程度较低时的临时应对方式,随着发行人井巷采掘施工逐步向全面机械化迈进,自2020年末发行人与自然人签署劳务外包协议的情形已经终止。发行人上述情形合法合规,不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已经出具承诺,发行人不存在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的风险。

3)签署外包协议情形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选取的可比公司华钰矿业、国城矿业将采矿业务外包;西藏珠峰采取专业劳务承包为主的方式,实行产量、质量、成本考核控制综合成本。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签署劳务外包协议,符合行业惯例。

4)法律法规对采矿外包工人资质要求的说明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无关于劳务外包的直接法律定义,从事劳务外包业务无需事前审批劳务外包资质,但若具体劳务人员从事的具体业务内容需要专业资质,则应相应取得。由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别拥有陇南市应急管理局、宝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涉及的劳务人员参与的工作均为凿岩、装运、安装等采矿工作中的部分非核心工序的劳务工作,因此这类业务不需要专业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矿山企业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年修订)》第二十六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

书的,方可上岗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瓦斯检查工、爆破工、通风工、信号工、拥罐工、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井泵工、瓦斯抽放工、主扇风机操作工、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尾矿工、安全检查工和矿内机动车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附件《特种作业目录》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范围如下:“6.1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指安装井下局部通风机,操作地面主要扇风机、井下局部通风机和辅助通风机,操作、维护矿井通风构筑物,进行井下防尘,使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局部通风,以预防中毒窒息和除尘等的作业。6.2尾矿作业。指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抽洪和排渗设施的作业。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尾矿作业。

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6.4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指操作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及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提升机,包括竖井、盲竖井提升机,斜井、盲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6.5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指在井下检查井巷和采场顶、帮的稳定性,撬浮石,进行支护的作业。6.6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6.7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设备日常使用、维护、巡检的作业。6.8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指在露天和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矿山企业普通员工,仅需接受发行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对于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报告期内,劳务外包涉及的自然人从事的工作主要为凿岩、装运、安装等非核心工作,在其从事生产工作前已接受发行人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属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无需取得特种作业资质。

(5)劳务外包的下一步安排及其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发行人为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已通过培养自身员工的方式逐渐替代劳务外包人员,并且随着发行人井巷采掘施工逐步向全面机械化迈进,2020年末公司已无对自然人的劳务外包,自然人劳务外包后续不会存在。发行人与自然人签署劳务外包协议情形已终止,对发行人今后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6)外包方开展劳务外包方式

外包方依据劳务外包协议的约定,在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府相关规定及发行人相关制度的前提下,发行人自有员工组建项目管理班子,指导进行生产工作,由发行人对工程技术、测量、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控制、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生产过程中,发行人负责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并对外包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若发行人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外包方应按要求实施整改。外包方根据合同约定,提前向发行人提供所需施工材料配件清单、设备检修计划,由发行人提供相应材料配件。

报告期内,劳务外包方及其相关自然人是具有一定矿山工作经验的人员,劳务外包方在组织人员开展劳务工作时,组织其熟悉与信任的人员完成劳务工作。

(7)劳务外包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陕西亚泰与劳务外包方签署劳务外包协议并实施劳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发行人签订劳务外包协议的自然人及其组织的劳务人员共同完成生产工作,劳务外包方接受发行人生产监督,不存在劳务外包自然人再将相关劳务转包的情形。

发行人、陕西亚泰、陕西亚泰徽县分公司及陕西亚泰肃北分公司已取得相关安全、环保、劳动、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期内合法合规的相关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的情形或存在处罚的风险,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障碍。

(五)员工薪酬情况

1、不同岗位类别的员工人数情况及平均薪酬,具体如下:

年度类别人数(人)平均年薪(万元)
2021年度行政及管理人员1919.20
销售人员611.27
采购人员128.79
财务人员1211.67
生产及辅助人员74315.77
研发技术人员8415.13
合计1,04714.37
2020年度行政及管理人员1978.55
销售人员69.11
采购人员127.96
财务人员1111.12
生产及辅助人员65712.91
研发技术人员10312.21
合计98511.88
2019年度行政及管理人员2058.93
销售人员410.89
采购人员127.66
财务人员1110.81
生产及辅助人员65012.11
研发技术人员914.49
合计97310.65

注:上述人员统计人数为各月末人数总和/12取整得出;薪酬统计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费、奖金、公司支付社保及公积金、职教费、工会经费。2020年行政及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对比2019年略有下降,主要系由于疫情原因,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减免企业2020年2月-12月的养老、失业及工伤保险缴纳金所致。

2020年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低于2019年,主要系2020年销售部门新增的两位销售人员工资较低,拉低了平均薪酬所致。

2019年研发技术人员工资低于2020年,主要原因为:(1)2019年研发人员多为非专职从事研发工作,其工资分研发、生产或管理两部分核算所致;(2)2020

年发行人研发项目较前期更为复杂、难度系数更高,使得更多高水平技术人员投入研发工作中,薪酬上涨。

2、公司员工薪酬与同行业、同地区平均薪酬水平的差异情况

(1)公司员工薪酬与同行业对比

公司简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华钰矿业26.3426.35
西藏珠峰5.475.86
国城矿业11.8311.16
兴业矿业11.4212.55
盛达资源8.368.67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12.6812.92
发行人14.3711.8810.65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2021年度各同行业公司相关数据尚未披露。

(2)公司员工薪酬与同地区对比

报告期内,本公司员工工资水平与所在地平均水平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发行人薪酬总额(万元)15,045.3911,699.9710,364.45
发行人员工人数(名)1,047985973
发行人平均薪酬(万元/年)14.3711.8810.65
甘肃省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万元)4.384.17
甘肃省城镇采矿业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万元)4.924.32

注:1、上述人员统计人数为各月末人数总和/12取整得出;薪酬统计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费、奖金、公司支付社保及公积金、职教费、工会经费;

2、甘肃省薪酬数据来源于甘肃省统计局官方网站,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2021年度甘肃省薪酬数据尚未披露。

(3)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华钰矿业平均薪酬远高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从而拉高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工资水平所致,发行人与其他上市公司工资中位水平基本持平。

本公司员工工资水平高于公司所在地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工作地点为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江口村的大山之中,远离县城生活区,且交通不便,为了吸引员工在公司就职,故工资水平高于当地;

2)公司员工有大部分为采矿及选矿工人,由于采矿业工种的特殊性,矿工收入本就高于其他普通工种;3)公司部分工种的工资发放实行量化标准,多劳多得,极大地提高了工人的工作积极性,也相应地提高了工人的工资水平;

4)公司注重人才的培养和新技术的研发,研发人员待遇较高,一定程度上拉高了公司的平均工资水平。

综上所述,本公司员工工资水平与公司所在地平均水平存在的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十一、发行人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期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及“七、关于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二)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三)发行人及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四)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八、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有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补缴责任的承诺

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之“(三)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之“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七)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一、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有色金属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的经营方针,公司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的采选和贸易,主要产品为锌精矿和铅精矿(含银),其中赋存在铅精矿中的金属银单独计价。公司所属的矿区处于西成矿田南矿带东端,洛坝铅锌矿床东部,铅锌矿资源丰富,交通方便。公司先后被评为全国首批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矿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荣获首届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全国绿色矿山科学技术重大工程一等奖、第七届中国有色金属地质找矿成果一等奖,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授予公司“2020年度全国绿色高质量发展二十佳矿山”,是有色金属行业绿色发展十大领军企业、自然资源部树立的全国绿色矿山典范企业。根据国土资源部2017年6月下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复函》(国土资函【2017】377号),徽县洛坝—郭家沟铅锌矿被列为重点矿区。

公司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包括:铅锌多金属矿开采;铅锌多金属矿详查;铅锌矿产品选矿、加工、销售;有色金属贸易;共、伴生金银等稀贵金属及其副产品的开发、加工和贸易;矿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现拥有两宗采矿权,分别为郭家沟采矿权和郭家沟南采矿权;两宗探矿权分别为江口探矿权和火麦地探矿权;拥有李家沟选厂。公司所辖的郭家沟采矿权和郭家沟南采矿权经甘肃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累计查明(保有)(111b)+(122b)+(331)+(332)+(333)类锌金属量215.12万吨、铅金属量63.77万吨、银金属量1,162.19吨。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铅

锌矿采选业务属于“B采矿业”,所属子行业为“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的铅锌矿采选业务属于“B采矿业”,所属子行业为“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之“091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之“0912铅锌矿采选”。

1、投资主管部门

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发改委负责涉及有色金属矿山的投资核准与备案。

2、行业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与地方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为本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国的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并依法对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申请和转让进行管理和登记。

国家工信部负责铅锌行业企业的规范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战略,拟订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标准和技术法规的拟订,监控行业的运行情况。

3、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应急管理部与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是本行业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对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

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与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矿山开采环境监察、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相关排放物标准制定等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核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等事项。

5、行业协会

公司所在行业的全国性行业协会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是经国务院主管机关批准并核准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性、行业性的经济类社会组织、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及各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的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协助各会员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与意

见等。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与矿业权相关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于1986年3月19日发布,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并于1996年8月29日和2009年8月27日进行了两次修正。国务院于1994年3月26日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

(2)关于探矿权及采矿权取得及转让的有关规定

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发布实施了《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7月29日进行了修订,该办法规定了探矿权、采矿权可以转让的情形、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审批机关的权限。

2000年11月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执行了《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矿业权的出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采取批准申请、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矿业权人可以依照该办法的规定采取出售、作价出资、合作勘查或开采、上市等方式依法转让矿业权。

2003年6月11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了《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03年8月1日施行。该办法规定,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按照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办法对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适用范围及实施步骤作了明确规定。

2006年10月25日,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探矿权、采矿权全面实行有偿取得制度,国家出让新设探矿权、采矿权,除按规定允许以申请在先方式或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2017年6月30日,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印发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申请在先方式取得探矿权后已转为采矿权的,如完成有偿处置的,不再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如未完成有偿处置的,应按剩余资源储量以协议出让方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尚未转为采矿权的,应在采矿权新立时以协议出让方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对于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和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应缴纳价款但尚未缴纳的,按协议出让方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

(3)关于探矿权及采矿权有效期及有效期延续的规定

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发布施行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两个办法分别对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有效期及有效期如何延续进行了规定,相关规定如下: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年;需要延长勘查工作时间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年。探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

根据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根据矿产勘查工作技术规律,以出让方式设立的探矿权首次登记期限延长至5年,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

证自行废止。

2、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于1992年11月7日发布,1993年5月1日起施行,并于2009年8月27日进行了修正。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于1996年10月30日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发布,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09年8月27日和2014年8月31日进行了两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涵盖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3)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国务院于2004年1月13日发布实施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并于2013年7月18日和2014年7月29日进行了两次修订。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4年5月17日发布实施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并于2009年6月8日和2015年5月26日进行了两次修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3、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12月26日发布并施行,并于2014年4月24日进行了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产使用;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根据2018年8月1日施行的《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色金属矿采选、石油开采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编制调查报告,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应当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应急预案应当包括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相关内容。

4、与矿产资源开发相关的各类税、费规定

(1)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面积逐年缴纳。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或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缴纳探矿权或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或采矿权价款。2017年4月,国务院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7〕29号)的规定:(一)在矿业权出让环节,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调整为矿业权出让收益。将现行只对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收取、反映国家投资收益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调整为适用于所有国家出让矿业权、体现国家所有者权益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二)在矿业权占有环节,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整合为矿业权占用费。将现行主要依据占地面积、单位面积按年定额征收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整合为根据矿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和经济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的矿业权占用费。

(2)矿业权出让收益及矿业权占用费

根据《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在矿业权出让环节,竞得人应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在矿业权占有环节,矿业权人要缴纳矿业权占用费。

(3)环境保护税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并于201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

(4)资源税

根据国务院于2011年9月30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率,在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品位、开采条件等情况,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财政部未列举名称且未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自2020年9月1日实施,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

(5)安全生产费

根据财政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2月14日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地下金属矿山按照原矿产量10.00元/吨、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

5、铅锌采选业的主要产业政策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

根据2016年12月1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由省级政府核准。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根据2019年10月30日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有

色金属现有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开发,紧缺资源的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属于鼓励类项目。

(3)《铅锌行业规范条件》

根据2020年3月30日起实施的《铅锌行业规范条件》,从质量、工艺、设备、能源消耗、资源消耗及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等方面对铅锌行业进行了规范。

(4)《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

根据2016年11月8日发布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基本建立安全、稳定、经济的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显著提升矿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塑造资源安全与矿业发展新格局。

(5)《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2017年9月13日公布的《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201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展望到2025年。

《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提出建设甘肃陇南资源产业基地,以厂坝—向阳山铅锌矿、大桥金矿等国家规划矿区及洛坝—郭家沟铅锌矿、毕家山铅锌矿、崖湾锑矿等重点矿区为依托,在西成铅锌原料基地的基础上,合理开发铅锌、金、银矿产,形成一批骨干矿山企业,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矿产品,发挥产业聚集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将该区打造成国家重要的有色金属、贵金属资源开发加工产业基地。

加强徽县洛坝—郭家沟铅锌矿等22个全省重点矿区的开发保护和监管,重点矿区内其他矿种矿业权设置不得影响主要矿种的勘查开采。按照规模开发、集约利用、工艺先进、绿色环保的原则,引导和支持各类生产要素集聚,从资源配置、采矿用地、财税政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促进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推动大中型现代化矿山基地建设。

在徽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重点建设4座省级以上绿色矿山,以郭家沟铅

锌矿为绿色矿山建设典型,推进全域绿色矿山建设,力争到2020年绿色矿山比例达到60%以上。2025年实现主要矿产资源储量有所增加,持续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调控和改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效果,矿业开发集中度、规模效益和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矿业企业走上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绿色发展道路;建成覆盖全省重要矿山的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网,重点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基本得到整治;矿产资源管理与矿业权市场监管制度更趋完善。

(三)全球铅锌银行业概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矿产采选业,业务涉及的有色金属子行业为铅、锌、白银,其特点及用途如下:

1、铅

(1)全球铅资源储量分布情况

地壳中的铅资源常与锌、铜伴生、共生,构成铅锌矿或铅锌铜矿,其中除铅、锌、铜外,一般还有金、银、铋、镉、铟、锗、锡等金属。

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MINERAL COMMODITY SUMMARIES2020》统计数据,全球铅资源总储量9,000万吨,澳大利亚和中国铅资源储量分别为3600万吨和1,800万吨,占全球铅资源总储量的40%和20%,位居世界第一位和第二位。世界主要国家铅资源储量及占比情况如下:

国家储量(金属量,万吨)占比
澳大利亚3,600.0040.00%
中国1,800.0020.00%
俄罗斯640.007.11%
秘鲁630.007.00%
墨西哥560.006.22%
美国500.005.56%
印度250.002.78%
哈萨克斯坦200.002.22%
玻利维亚160.001.78%
瑞典110.001.22%
国家储量(金属量,万吨)占比
土耳其86.000.96%
其他国家500.005.15%
合计(四舍五入)9,000.00100.00%

注:美国地质调查局所使用的“储量”(Reserve)指在“储量基础”(Reserve Base)内可以经济开采的部分。“储量基础”包括从现有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中被证实的资源量,也包含超过现有经济和技术水准所能证实但有潜力具备经济开采价值的资源,下同。

(2)全球铅资源供给情况

2015年至2020年,全球矿山铅产量统计如下表:

单位:万吨

项目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矿山铅产量486.1471.3458.8459.3472.0448.2

数据来源:ILZSG

2015年至2018年,受海外大型铅锌矿山的关停影响,全球矿山铅产量进入下行周期。2019年度,随着原料端的日渐短缺,从而带动了铅价回升,刺激全球停产项目复产以及新建矿山项目投产,使得全球铅精矿产量有所上升。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相关的限制性措施严重影响了阿根廷、玻利维亚、墨西哥、秘鲁和南非等许多国家的采矿业,铅矿产量较2019年下降5%左右。

(3)全球铅资源需求情况

全球范围内,铅消费主要集中在铅酸蓄电池、铅材、颜料、铅弹等领域,其中铅酸蓄电池是铅消费的最主要领域,其消费量占总量的80%左右。全球精炼铅需求的增长主要受到中国精炼铅消费需求增长的推动。精炼铅的初级消费领域主要为铅酸蓄电池,终端消费领域主要为汽车行业和电动自行车行业。

2015年-2020年,全球精炼铅的消费量统计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精炼铅消费量1,128.801,150.801,204.601,223.201,216.201,154.50

数据来源:ILZSG

2020年度,全球精炼铅消费量下滑的主要原因为:欧洲和美国汽车行业受新冠疫情影响,新车销量大幅下降,从而减少了主要汽车装配厂对电池的需求。

从消费区域来看,近几年来亚洲消费量占到全球的55%以上,其中,中国占比基本维持在40%以上;其次是美国、印度和韩国,2020年世界精炼铅消费量

占比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ILZSG

(4)全球铅价格波动情况

伦敦金属交易所的三个月铅期货合约为国际铅定价基准。2015年1月份至2021年12月份期间,铅价主要在1,560美元/吨至2,660美元/吨的区间内波动。2015年年初至2021年年末,伦敦金属交易所三个月铅期货价格如下:

单位:美元/吨

数据来源:WIND

铅属于大宗商品,交易价格易受全球供求关系、经济形势、货币发行量和公共事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铅价迎来了一轮快速上涨。

2017年初,受国际地缘政治动荡引发的避险情绪影响,以及中国需求疲弱的影响,LME铅价有所下行,之后随着需求回暖、铅供应短缺和美国减产等因素影响,铅价开始反弹。2018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大宗商品消费压力显现,LME铅价格震荡下行。2019年上半年,随着全球经济增速回落,终端需求下滑,LME铅价格下行;然而,当年三季度受国外部分大型铅冶炼厂事故频发以及常规检修影响,精铅供应趋紧,叠加全球开启量化宽松浪潮,LME铅价格回升;进入四季度后,部分冶炼厂恢复生产,LME铅高位回落。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经济下滑,铅价维持在低位。2020年下半年,我国在摆脱疫情困扰后复工复产,需求端形势有所好转,使得铅价格逐步回复至疫情前的水平。

2、锌

(1)全球锌资源储量分布情况

地壳中的锌资源多与铜铅等其他金属共生、伴生,构成复合矿床,最常见的是铅锌矿,其次为铜锌矿、铜锌铅矿。

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MINERAL COMMODITY SUMMARIES 2020》统计数据,全球锌资源总储量2.5亿吨,澳大利亚和中国的锌资源储量分别为6,800万吨和4,400万吨,占全球锌资源总储量的27.2%和17.6%,位居世界第一位和第二位。世界主要国家锌资源储量及占比情况如下:

国家储量(金属量,万吨)占比
澳大利亚6,800.0027.20%
中国4,400.0017.60%
墨西哥2,200.008.80%
俄罗斯2,200.008.80%
秘鲁1,900.007.60%
哈萨克斯坦1,200.004.80%
美国1,100.004.40%
印度750.003.00%
玻利维亚480.001.92%
瑞典360.001.44%
加拿大220.000.88%
其他国家3,390.0013.56%
合计25,000.00100.00%

(2)全球锌资源供给情况

2015年-2020年,全球矿山锌产量如下表:

单位:万吨

项目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矿山锌产量1,366.901,266.801,268.101,282.001,289.201,214.50

数据来源:ILZSG

2020年,新冠疫情开始爆发后,各国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直接影响锌精矿采选和发运,其中秘鲁、墨西哥等重要锌精矿生产国受影响较为严重,使得国际锌矿产量有所下降。

(3)全球锌资源需求情况

精炼锌的初级消费领域主要为镀锌板与压铸合金行业,最终消费领域主要为建筑行业、运输行业及电器行业。2015年至2020年,全球精炼锌消费量见下表:

单位:万吨

项目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精炼锌消费量1,362.701,366.501,395.301,365.801,370.901,310.50

数据来源:ILZSG

从消费区域来看,我国是锌资源的主要消费国;其次是欧洲、美国、印度、日本和韩国等国。2020年全球锌锭消费量占比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ILZSG

(4)全球锌价格波动情况

伦敦金属交易所的三个月锌期货合约为国际锌定价基准。2015年1月份至2021年12月份期间,锌价大概在1,460美元/吨-3,760美元/吨的区间内波动。2015年年初至2021年年末伦敦金属交易所三个月锌期货价格如下:

单位:美元/吨

数据来源:WIND2015年度,锌价一直在小幅波动。2016年初,锌产量相对下降,需求相对上升,导致供给缺口扩大,推动锌价持续上涨。2017年,锌矿供应量的紧缺向冶炼端逐渐传导,锌价持续反弹。2018年,全球锌精矿供应恢复增长,由精矿供应偏紧而引发的锌价上升趋势结束。2019年初开始,全球锌价先扬后抑,总体延续了2018年以来的下跌趋势。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锌消费受到抑制;随后,伴随全球疫情的缓解,锌价在二季度已经开始企稳,促使锌价有所上涨。

3、银

(1)全球银资源储量分布情况

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MINERAL COMMODITY SUMMARIES 2020》统计数据,全球银资源总储量56万吨,秘鲁和波兰银资源储量分别为12万吨和10万吨,占全球银资源总储量的21.43%和17.86%,位居世界第一位和第二位。世界主要国家银资源储量及占比情况如下:

国家储量(金属量,万吨)占比
秘鲁12.0021.43%
波兰10.0017.86%
澳大利亚9.0016.07%
俄罗斯4.508.04%
中国4.107.32%
墨西哥3.706.61%
国家储量(金属量,万吨)占比
智利2.604.64%
美国2.504.46%
玻利维亚2.203.93%
其他国家5.409.64%
合计56.00100.00%

(2)全球银资源供给情况

2015年至2020年,全球银资源供给呈逐年下降态势,具体全球银资源供给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盎司

年度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银资源供给1,062.701,057.801,032.201,016.801,023.10978.10

数据来源:世界白银协会

(3)全球银资源需求情况

白银的实物需求主要由工业用银(电子电器、光伏和电力电池等)、摄影器械用银、首饰用银(银器、银饰)以及投资用银(银币、银条)组成。2016年至2021年,全球白银消费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盎司

数据来源:世界白银协会

(4)全球银价波动情况

白银同时拥有货币属性、投资属性及商品属性三种属性,导致影响白银价格

变动的因素复杂多样,除主要受供给及需求因素外,还受到国际贸易、国际政治及经济形势等因素综合影响。纽约商业交易所的白银期货合约为国际白银定价基准。2015年年初至2021年年末,纽约商业交易所白银主力合约期货价格如下:

单位:美元/盎司

数据来源:WIND

2018年,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美联储加息影响,白银价格有所下跌。2019年,随着全球地缘政治风险上升,全球避险需求增长,银价5月触底后快速反弹。2020年初,白银价格受新冠疫情影响跌幅较大;下半年,受美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调整的影响,白银投资需求增强,白银价格大幅上涨。

(四)我国铅锌银行业概况

1、我国铅金属行业分析

(1)我国铅资源分布情况

我国铅矿资源蕴藏较为丰富,全国已有多个省(区、市)发现并勘查了铅锌资源,从富集程度和现保有储量来看,中国大陆铅金属精矿含量靠前的省份有:

内蒙古、湖南、云南、广西、河南、西藏等。2018年,中国大陆分地区铅金属精矿含量发布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年鉴(2019)

(2)我国铅资源供给情况

2015年至2020年,我国矿山铅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内蒙古, 35.08%

湖南,

10.92%

云南,

8.02%

广西, 7.13%河南, 5.68%

西藏, 5.31%

广东, 3.60%四川, 3.50%甘肃, 2.30%

其他, 18.47%

项目

项目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矿山铅产量(铅金属量)233.50179.60185.22189.22125.14132.93

数据来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年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2015年以来,我国矿山铅产量(铅金属量)总体呈下降的态势,主要受两方面影响:首先,国家环保及安全政策持续高压,大量处理中小型矿山,生产受到制约;其次,环保标准日益严格,新建矿山审批复杂,投产缓慢,建设进度多有延后,影响铅精矿产量恢复。

(3)我国铅资源消费情况

近十几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铅资源的消费产生了巨大推动,2004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精铅消费国。依据ILZSG统计数据,中国铅消费在2007年以后增长显著,2013年后一直保持平稳。2015年度至2020年度,我国精炼铅消费量统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ILZSG我国精炼铅的初级消费主要为铅酸蓄电池,其次是铅合金和铅材。铅酸蓄电池自1859年问世以来,经历了近160年的发展,无论在理论研究方面,还是在产品设计、产品种类、产品性能等方面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其运用领域涉及通信、交通、军事、电力等各个领域,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铅酸蓄电池产品结构中,铅酸蓄电池按用途可分为四大类:动力型铅酸蓄电池、起动型铅酸蓄电池、固定型铅酸蓄电池和储能型铅酸蓄电池;其中,动力型铅酸蓄电池是最大的应用领域,主要应用于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其次为起动型铅酸电池,主要应用在汽车、摩托车等行业。

(4)我国铅价格波动情况

2015年年初至2021年年末,上海有色金属网1#铅锭现货日均价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网

国内铅价总体走势与国际铅价走势基本一致,2015年至2016年,受国内供给侧改革及环保督查政策的影响,部分落后低效产能出清,铅精矿产量受到抑制,价格维持较低水平。2017年,随着供给收缩导致了铅价上涨;2018年,国内环保和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持续加大,精矿产量再次承压,铅价有所波动但总体在相对高位运行;2019年,随着国内环保限产压力有所减弱,我国铅精矿产量下滑幅度有所趋缓,铅价呈波动下降态势。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铅价也产生一定波动。

2、我国锌金属行业分析

(1)我国锌资源分布情况

我国大陆锌矿基础储量以内蒙古为最,云南次之,2018年中国大陆分地区锌金属精矿含量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年鉴(2019)

(2)我国锌资源供给情况

2015年-2020年,我国锌精矿产量如下:

单位:万吨

内蒙古, 32.19%

云南, 15.49%陕西,

6.98%

广西, 5.90%湖南, 5.61%甘肃, 5.17%

其他, 28.66%

项目

项目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锌精矿产量(金属吨)474.89417.05386.85372.11281.91276.86

注:2015年至2018年数据来源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年鉴2019年》,2019年、2020年数据来源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官方网站。

(3)我国锌资源消费情况

我国锌资源消费主要应用于钢材镀锌,而镀锌层难以直接回收,导致再生锌回收率偏低。在基本金属中,锌的废旧金属回收应用占比较低,锌的整个供应主要依赖原生锌。

国内锌初级消费领域主要为钢铁,其次为压铸合金、锌盐、铜锌合金、电池,最终消费领域主要为基建、房地产、航天、汽车、家电等领域,其中以基建、房地产领域占比最大。

(4)我国锌价格波动情况

2015年年初至2021年年末,上海有色金属网1#锌锭现货日均价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网

由上图可以看出,自2015年底以来金属锌价格整体上处于上涨趋势,到2018年3月后金属锌价格开始呈下降趋势;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经济下滑,锌价大幅下跌;之后,随着国内疫情控制局面向好,推动下游企业陆续复工复产,需求端逐步回暖,锌价回升。

3、我国银金属行业分析

(1)我国银资源分布情况

我国银矿分布相对集中,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云南、江西、广东等省区。近些年来,我国陆续发现了一批独立银矿床,但主银矿数量相对较少,银资源多与铅锌矿共(伴)生,次与铜矿和多金属矿共(伴)生,此外还有与金矿、镍和钨矿共(伴)生。

(2)我国银资源供给情况

虽然,近年来我国在扩大白银的应用领域,提高白银产品的加工深度和附加

值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我国白银产业的整体应用水平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国白银生产企业数量较多,规模普遍偏小,以民营企业为主。由于国内白银资源主要与铜、铅、锌等有色金属和贵金属矿床伴生,产量主要取决于伴生金属的产量,因此我国白银整体产能较小、行业集中度较低。

(3)我国银资源消费情况

银是贵金属之一,也是重要的工业金属。白银具有良好的物理化学性能,包括优异的柔韧性、延展性、导电性和导热性,高的光反射率及耐腐蚀性,因此被广泛应用在电器及电子行业,其次是首饰用银(银器、银饰)等领域。

2014-2019年,我国工业用银消费持续增长,但投资需求及首饰及银器领域消费量呈波动下降趋势。2014-2019年,我国白银消费情况如下:

单位:吨

数据来源:世界白银协会

(4)我国白银行业价格波动情况

2015年年初至2021年年末,上海有色金属网1#银现货价格走势如下图:

单位:元/千克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网

(五)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

1、行政许可壁垒

我国对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和采选实行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按照规定,企业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必须取得《勘查许可证》;企业从事铅锌矿的采选必须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取用地表或者地下水资源,占用草地或者林地资源,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按规定交纳费用。2017年5月,为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文件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绿色矿山建

设进程,力争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要求。

2、资源壁垒

由于矿床成因类型不同,各个矿山的有色金属品种、品位、矿体赋存条件差异较大,对有色金属采选企业的生产成本造成较大影响。我国的铅锌矿资源具有中小型矿床多、大型矿床少,贫矿多、富矿少的特点。获取优质的铅锌矿产资源成为潜在竞争对手进入有色金属采选行业的重要壁垒;同时,拥有大量优质资源储备的企业将在行业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3、资金壁垒

矿石采选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需在资源获取、矿山建设、选厂建设及相关配套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方面投入大量资金。矿石采选行业具有初始投入较大的特点,矿山企业在较长的建设期内无法取得经济效益,资金实力不足的企业难以支撑持续投入。

4、技术及人才壁垒

有色金属采选业需要从事地质、采矿、选矿、自动化、安全、环保等生产环节的专业人才。外聘或培养具备较强专业能力的人才形成技术团队需要较长的周期,新进入采选行业的企业短时间内难以解决人才缺乏问题。有色金属采选企业技术人才缺乏和技术成果储备不足成为制约其进入有色金属采选行业并迅速发展的壁垒。

5、管理壁垒

由于矿石采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地质、采矿、选矿、测绘、水文、环境、机械、电气、建筑、经济、管理等多学科专业知识,生产、管理涉及技术性强,企业运营需要具有丰富的经验、专业技术及知识的人才来进行勘探、开采及管理工作,对整个生产组织管理体系要求较高。随着对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国家对环保与安全生产的日益重视以及从数字矿山到智慧矿山的转型,有色金属采选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度和复杂度进一步提高。

(六)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公司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中的铅锌矿采选行业,利润水平主要受到产品价格、成本费用、资源储量、矿石的品位、生产技术水平等诸多因素影响。

1、产品价格的影响

铅锌矿采选行业的利润水平主要受铅、锌精矿产品价格的影响。其中金属价格的波动是最直接的因素,铅锌采选行业的利润水平与铅、锌精矿价格波动基本一致。铅、锌精矿价格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美元指数、进出口政策、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

近年来,铅、锌、银金属的价格较为波动,受此影响,我国铅锌矿采选行业

的利润水平也随之变动。未来如房地产、基础设施领域、汽车及家电等终端消费需求出现增长,将有利于铅、锌精矿价格的增长,从而提升铅锌矿采选行业的利润水平。

2、成本费用的影响

铅锌矿采选行业的成本费用构成中,主要包括矿业权取得成本的摊销和固定资产的折旧、炸药、能源动力、人员工资及生产辅料等成本。上述成本因素的变动通常滞后于有色金属产品价格的变动,当成本因素的上升幅度超过有色金属产品价格的涨幅时,有色金属采选业的利润水平会下降。

3、铅锌矿资源的赋存条件

铅锌矿产资源储量的赋存程度,采矿及选矿的难易系数,对于开采铅锌矿的单位成本影响较大。因此,拥有较高品位、易采、易选的铅锌矿企业,其利润率水平一般较高。

4、生产技术水平的影响

在原矿开采规模不变的情况下,采矿技术和选矿技术越先进,金属的综合利用率越高,铅精矿和锌精矿等产品的产量越高,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利润水平越高。

(七)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的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0年2月28日发布的《铅锌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7号),该规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智能矿山、智能工厂建设。鼓励矿山企业按照《智慧矿山信息系统通用技术规范》(GB/T34679)要求,开展智慧矿山建设。

(2)终端消费领域需求旺盛

全球各国的铅金属消费结构类似,主要应用在铅酸蓄电池。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93亿辆,随着我国汽车、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增加,

铅酸蓄电池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存量电瓶置换需求。2021年1-8月,电动自行车完成产量2,388.8万辆,同比增长19.5%;2021年1-11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317.2万辆和2,348.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和4.5%。随着电动自行车和汽车领域景气度高涨,对铅酸蓄电池的使用明显增加,进一步对铅金属的需求具有明显拉动作用。

全球各国的锌金属消费结构类似,主要应用于钢材镀锌,包括镀锌板带、镀锌钢丝绳钢绞线、镀锌焊管及镀锌钢结构等,其他使用形态还有铜锌合金、压铸锌合金、氧化锌等。从终端消费领域来看,锌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汽车、日用消费品等领域,用途较为分散。随着基础设施、房地产和汽车等领域的增长,对锌金属的需求会进一步增加。结合我国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等产业政策,以及“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将有效保障并促进铅锌金属下游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从而间接的促进铅锌金属采选行业精矿产品的市场需求。

(3)铅锌采选技术的进步

随着铅锌矿采选技术的不断进步,会逐渐降低贫化率和损失率,提高金属回收率,同时生产工艺的进步和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会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国内铅锌采选企业的竞争力和生产积极性,因此铅锌矿采选技术的进步有利于铅锌矿生产企业的发展。

(4)国内铅锌精矿产品需求旺盛

我国的铅锌矿产资源相对不足,贫矿多、富矿少,铅锌金属冶炼企业的生产规模较大,铅锌精矿产品不能满足国内冶炼企业的需求,导致国内铅锌矿冶炼企业的矿石自给率不高,因此有利于国内铅锌精矿产品的销售。

2、不利因素

(1)金属产品价格具有波动性

铅锌采选行业生产的精矿产品的销售价格以铅、锌、银的金属市场价格为基

数确定。铅、锌、银金属市场价格受供需关系、主要采选地的生产情况、经济事件、宏观经济的各项指标及市场投机等因素的影响,价格具有波动性。如波动性过大,将影响铅锌采选行业生产的积极性。

(2)我国的铅锌矿资源禀赋不高

中国的铅锌矿资源呈现中小型矿床多、大型矿床少的特点,主要分布在云南、甘肃、陕西、江西、广东、湖南、四川、广西、青海和内蒙古等地,但贫矿多、富矿少,铅锌矿石的品位低,复杂共生难选矿石居多,铅锌矿资源禀赋不高,采选难度大,成本高,影响铅锌精矿的市场竞争力。

(3)安全及环保支出增加

随着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改革深化,严控安全与环保应是大势所趋,将对有色金属采选行业的经营产生较为显著的影响,安全及环保支出明显增加。未来我国可能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规定,将可能导致铅锌采选企业增加安全与环保方面的支出,进而影响铅锌采选生产企业经营业绩。

(八)行业特征

1、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技术水平

铅锌矿采选行业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地质勘查、采矿和选矿等环节,具体情况如下:

(1)地质勘探技术

地质勘查行业属传统行业,专业技术涉及成矿理论、成矿预测、找矿方法、勘查手段等方面,综合运用地质找矿方法、地球物理勘查方法、地球化学勘查方法、遥感勘查技术以及钻探、坑探、浅表工程等工程手段,发现并查明矿床地质特征。我国已经能够利用地质、物探、化探、遥感技术以及工程手段完成复杂条件下各类矿产的找矿勘查工作,勘查技术成熟,综合找矿勘查技术先进。

(2)采矿技术

根据矿床赋存状态不同,有色金属矿床分为露天金属矿和地下金属矿。露天金属矿的开采主要借助采掘和运输设备从敞露地表的采场采出有用矿物,开采工艺按作业的连续性,可分为间断式、连续式和半连续式。地下金属矿开采方法主

要包括空场采矿法、崩落采矿法和充填采矿法。充填采矿法是如今比较先进且重点发展的技术类型之一,在地下金属矿开采中逐渐有大量应用,主要是采用相关材料和工艺,将地下矿产采空区进行填充,以加固岩体,同时为上层采矿提供平台和基础。该方法不仅提升了采矿工作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还降低了采矿行为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符合现代安全、生态保护理念。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数字化、自动化设备的不断开发与应用,我国有色金属矿山地下采矿技术和装备水平也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采矿的效率以及采矿回收率等采矿技术的指标也呈现出同步提高的态势,我国有色金属矿山地下采矿技术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总体而言,我国采矿方法及工艺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和先进。

(3)选矿技术

选矿技术可分为磁选、浮选和重选等技术,有色金属矿山主要采用磁选或浮选。目前,有色金属矿山选矿工艺技术和设备发展较快,新型半自磨机、球磨机、浮选机、磁选机、选矿药剂不断应用于生产中,提升了选厂处理量、有色金属精矿品位、回收率及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我国的有色金属矿主要呈现贫矿多、富矿少的特点,故绝大部分矿石需要进行选矿,选矿技术比较成熟且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2、有色金属采选行业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有色金属采选企业主要采购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备件,一般实行计划采购,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采购、询比价采购、框架协议采购。

(2)生产模式

有色金属采选企业的生产过程一般包括采矿和选矿两个环节,也存在采选冶一体化的生产模式,其中采矿业务采用外包形式或自营形式组织生产;选矿业务一般采用自营的形式组织生产。有色金属采选企业按照年度计划组织生产工作,同时在生产中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

(3)销售模式

有色金属采选企业一般实行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销售的客户一般为冶炼厂

和贸易商,定价一般参考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白银网、上海有色金属网和上海华通网的金属价格。

3、有色金属采选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由于有色金属采选处于产业链上游资源端,众多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行业(房地产、基础设施、汽车、家电、电力设备等)是其下游,这使有色金属采选行业的运行与整个国民经济息息相关。有色金属采选业受宏观经济周期、下游行业的经济周期以及矿山投资、建设周期的影响较大。

(2)区域性

有色金属采选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由于有色金属品种多、矿石类型丰富,其地理分布更是呈现不均衡的规律,导致有色金属矿山的地理分布具有偶然性,与消费需求地域不必然重合,因此单位售价低的有色金属矿产品销售具有一定区域性,而单位售价高的有色金属矿产品销售的区域性特征不明显。

(3)季节性

受海拔、气候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西部地区、北部地区、高海拔地区的有色金属采选企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季节性。

(九)铅锌矿采选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1、与上游行业的关系

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矿产采选业,细分领域为铅锌矿采选业。铅锌矿产资源的勘查与采选处于产业链的上游,为下游冶炼企业提供冶炼精矿,针对自有矿山的铅锌矿采选企业,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上游行业。

在铅锌精矿生产环节,铅锌矿采选企业需要外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采矿用炸药、雷管、柴油和电;选矿生产用钢球、电、石灰、黄药、硫酸锌、硫酸铜、表面活性剂等。采矿用炸药、雷管、柴油和电市场具有强监管、供应稳定、价格

波动幅度小等特点,其他原材料供应商市场集中度低、竞争较为充分,供需双方采用市场化方式议价。

2、与下游行业及终端消费市场的关系

公司业务所涉及的金属品种的终端消费领域的需求较多,既涵盖汽车制造及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化工、新材料等制造业领域,也包括电力建设、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公司业务所涉及金属品种的市场需求主要受工业制造、居民消费、政府投资等实体经济因素影响。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和竞争优劣势

(一)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从事有色金属的采选及贸易业务,公司属于独立的矿山生产企业。2018年至2020年,公司的铅锌精矿产量占全国铅锌精矿总产量的情况:

单位:万金属吨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公司铅精矿产量2.121.810.94
全国铅精矿产量132.93125.14189.22
公司铅精矿占全国比例1.59%1.45%0.50%
公司锌精矿产量5.934.472.84
全国锌精矿产量276.86281.91372.11
公司锌精矿占全国比例2.14%1.59%0.76%

数据来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年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2018年至2020年,公司生产的铅精矿(含银)分别为0.94万吨、1.81万吨和2.12万吨,占全国铅精矿产量的比例分别为0.50%、1.45%和1.59%;公司生产的锌精矿分别为2.84万吨、4.47万吨和5.93万吨,占同期全国锌精矿产量的比例为分别为0.76%、1.59%和2.14%。

(二)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

1、华钰矿业(股票代码:601020)

华钰矿业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勘探、采矿、选矿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锌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华钰矿业国内拥有扎西康矿山和拉屋矿山2座生产型矿山,同时拥有2个海外采矿权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4个详查探

矿项目,其中3个探矿权转采矿权手续正在办理中。

2、国城矿业(股票代码:000688)

国城矿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有色金属采选业务及工业硫酸业务,主要产品为铅精矿、锌精矿、铜精矿、硫精矿、硫铁粉、工业硫酸、次铁精矿等,主要业绩来源于有色金属采选,有色金属采选业务收入占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89.29%。

3、西藏珠峰(股票代码:600338)

西藏珠峰的主要业务为铅精矿、锌精矿和铜精矿的采选生产和销售,并通过参股公司开始进行锂盐湖的开发、勘探和锂盐产品的生产业务。

4、盛达资源(股票代码:000603)

盛达资源主要业务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目前在产矿山为控股子公司银都矿业拥有的内蒙古克什克腾旗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产品为含银铅精粉(银单独计价)和锌精粉。

5、兴业矿业(股票代码:000426)

兴业矿业主要业务为有色金属及贵金属采选与冶炼。2020年末,其下属11家子公司,可分为四大板块,分别为采掘板块、冶炼板块、投资板块、贸易板块。子公司兴业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子公司兴业贸易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矿产品销售及采购部分原材料业务;子公司双源有色主营业务为铅冶炼、贵金属回收和销售(双源有色目前处于关停状态);其他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有色金属采选和销售。

(三)公司竞争优势

1、公司具有国家级绿色矿山企业的竞争优势

公司认真践行国家关于绿色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业发展全过程,走绿色发展之路,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一行三会”、财政部、发改委、环保部《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建矿初期,公司组建设计开发团队深入全国20多家著名矿山和设备制造厂家考察学习,并前往澳大利亚等国家参观学习,在此基础上设计并建成了一座“生态型、环保型、安全型、旅游型、数字化”的现代化

绿色矿山。公司先后获得工信部颁发的“全国首批绿色工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然资源部授予的“国家级绿色矿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颁发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2019-2024)”,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颁发的“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单位”、“绿色矿山重大工程一等奖”。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六部委于2017年3月22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2020年公司通过自然资源部组织的验收评估,被确定为国家级绿色矿山企业。

2、公司在产铅锌资源储量较大,赋存状态好,具有资源禀赋优势

公司在产矿山拥有锌金属资源储量215.12万吨,铅金属资源储量63.77万吨,银金属量1,162.19吨,拥有较丰富的铅锌资源储量,赋存状态较好,具有资源禀赋优势。公司拥有的两宗采矿权内矿体未完全控制,进一步找矿潜力较大。公司拥有的两宗探矿权具有良好的成矿地质条件,通过加大勘查投入有望取得可供开发利用的资源储量。

3、公司拥有资源勘查、铅锌采选的丰富经验积累

公司依据“界面控矿理论”研究成矿条件,发现并探明了郭家沟大型铅锌矿床。找矿成果荣获自然资源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优秀成果”、中国地质学会“2018年度十大地质找矿成果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有色金属地质找矿成果一等奖”。公司在铅锌矿地质勘查领域拥有优秀的专业技术团队,为生产探矿服务,为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公司采矿采用了“主平硐+主副竖井”开拓方式,地下运输采用电子信号控制系统,提高了运输效率;实行“采掘作业机械化、生产管理一线化、施工队伍小型化、质量管理标准化”等“四化”管理;井下采用凿岩台车、撬毛台车、无人驾驶有轨电机车等机械设备,实现凿岩、出矿、运输、充填等工序的机械化;采用进路式充填采矿法,有效降低了损失率及贫化率,采用全尾砂充填技术,尾砂二次利用,同时减少保安矿柱,大幅提高回采率,使资源利用最大化。

公司选矿技术团队根据浮选电化学理论自主研发了先进的全流程电位调控技术及与之相匹配的高效浮选药剂制度,使铅、锌、银等有价金属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铅、锌、银综合回收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4、公司拥有行业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公司管理层在地质勘查、采矿、选矿、企业管理和技术研发等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秉持绿色、科学、发展、规范的管理理念,通过不断学习、探索和总结,在资源勘探、铅锌矿的采选、绿色矿山的生产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形成一套完整、高效、合法合规的绿色矿山管理机制。公司管理层拥有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抓住国内外行业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能够及时制订和调整公司的发展战略,使公司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

5、公司在技术和环保方面的领先优势

公司在综合考察国内外大型矿山企业的采选技术工艺路径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最新要求,所采用的采选工艺及环保标准较高。公司资源综合利用率指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同时生产用水大部分被循环利用,可实现尾砂60%用于井下充填。未来将进一步在采选技术升级和环保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竞争劣势

1、资本实力不足

有色金属采选行业为典型的资本密集型的行业,从事有色金属的勘查、采选工程的建设、固定资产的购置等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随着国家对矿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的逐步提高,有色金属企业需不断加大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公司目前资金来源主要来自经营积累、股东投入及银行借款,使得公司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2、生产规模亟待提升

公司在产的矿山产能合计为150万吨/年,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的原矿生产规模将维持在150万吨/年,生产规模亟待提升。

3、自然灾害时有发生

公司矿区所处地理位置处于山区,年降雨量较大且集中,容易造成局部道路边坡滑塌,导致交通受阻,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可能对公司的财产造成一定损失。

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的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的采选及贸易,主要产品包括锌精矿、铅精矿(含银)等。公司目前已经取得两宗采矿权,可采规模分别为70万吨/年和80万吨/年,公司主要产品为锌精矿和铅精矿(含银)。锌精矿和铅精矿(含银)作为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冶炼的原材料生产金属锌、铅和银,金属锌、铅、银的特点及主要用途如下:

1、锌的用途

金属锌,化学符号Zn,熔点为419.7℃,沸点907℃。锌是一种银白略带蓝灰色的金属,其新鲜断面呈现出有金属光泽的结晶形状,是常用的有色金属之一,其产量与消费量仅次于铜和铝。锌金属具有良好的抗腐蚀性能、延展性和流动性,常被用作钢铁的保护层,能与多种金属制成物理与化学性能更加优良的合金,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机电、化工等领域。

2、铅的用途

铅的化学符号是Pb,在所有稳定的化学元素中原子序数最高,密度

11.34g/cm

,熔点327.5℃,沸点1740℃,有较强的抗放射性穿透的性能,是常用的有色金属,其年产销量在有色金属中排在铝、铜和锌之后。铅是一种银灰色有光泽的重金属,在空气中易氧化生成一层氧化铅或碱式碳酸铅,使铅表面失去光泽并防止进一步氧化。铅的导电性能相当低,抗腐蚀性能很高,质柔软,延性弱,展性强。

铅的消费领域集中在铅酸蓄电池、电缆护套、铅箔及挤压产品、铅合金、颜料及其他化合物、弹药和其他方面,其中铅酸蓄电池是铅消费最主要的领域。

3、银的用途

银属于贵金属,为一种柔软、色泽白亮的金属,元素符号为Ag。银的理化性质均较为稳定,导热、导电性能良好,柔韧性及延展性良好,具有极高的反光率。银最主要的制造业应用是用于电器及电子行业;珠宝及银器行业为白银的第二大用途;少量白银用于焊料合金及焊料;银还可以用于造币用途。

(二)发行人拥有的矿产资源

公司拥有两宗采矿权,分别为郭家沟采矿权和郭家沟南采矿权;两宗探矿权分别为江口探矿权和火麦地探矿权。2018年12月6日,经甘肃省国土厅备案的资源保有储量分别达到锌金属量215.12万吨、铅金属量63.77万吨、银金属量1,162.19吨、镉金属量1.18万吨,并已合计形成150万吨/年的矿石采选能力,成为甘肃省内生产规模较大和效益较好的绿色矿山企业。

1、矿证概览及矿产资源储量

(1)公司拥有的矿业权证

1)采矿权证

序号采矿权人证号矿山名称有效期限开采方式生产规模面积(平方公里)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金徽矿业C6200002016053210141927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矿区南矿带北矿带东段铅锌矿2021.3.23- 2036.5.9地下开采70万吨/年1.8861探转采抵押
2金徽矿业C6200002012113210127665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2021.3.23--2034.8.5地下开采80万吨/年7.1455探转采抵押

2)探矿权证

序号矿权人证号勘查项目名称期限面积(平方公里)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金徽 矿业T6200002008023010000059甘肃省徽县江口一带铅锌矿详查2021.3.22- 2025.7.292.21购买
2金徽 实业T62120090202024576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火麦地铜矿详查2020.2.13- 2022.2.121.3购买

发行人持有的江口探矿权有效期届满后若未达到开发利用程度,将根据相关规定继续申请延续;金徽实业持有的火麦地探矿权将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延长保留期,若后续经论证具备开发可行性且公司的资金情况允许而决定转为采矿权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采矿权。

(2)公司拥有的矿产资源储量

2020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予以公布了新的资源储量分类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新规范对资源储量划分的方案及名称重新进行了规定。2020年7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

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70号),通知中新老分类的对应关系如下:(111b)类基础储量、(331)类资源量对应新规范中的探明资源量,(122b)类基础储量、

(332)类资源量对应新规范中的控制资源量,(333)类资源量对应新规范中的推断资源量。根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甘肃省徽县郭家沟矿区铅锌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甘国土资储字[2018]88号),郭家沟矿山和郭家沟南矿山累计查明(保有)铅锌资源储量汇总表如下:

矿石类型资源储量类别矿石量 (万吨)金属量(吨)平均品位(%)
PbZnPbZn
工业111b724.32106,304.55386,955.651.475.34
122b893.57108,535.98333,642.181.213.73
3334,592.37411,706.671,407,724.520.93.07
小计6,210.26626,547.202,128,322.351.013.43
低品位3316.56383.45566.650.580.86
3325.80164.77361.400.280.62
333279.7010,564.0921,941.450.380.78
小计292.0611,112.3122,869.500.380.78
合计111b724.32106,304.55386,955.651.475.34
122b893.57108,535.98333,642.181.213.73
3316.56383.45566.650.580.86
3325.80164.77361.400.280.62
3334,872.07422,270.751,429,665.980.872.93
总合计6,502.32637,659.512,151,191.850.983.31

其中伴生银、镉资源储量如下:

矿石 类型资源储量类别矿石量矿石量金属量平均品位
(万吨)(万吨)
AgCdAg(kg)Cd(t)Ag(10-6)Cd(%)
伴生元素不 分类111b724.32198,419.3427.39
122b893.57196,403.8621.98
3316.56662.6410.1
3325.80244.784.22
3334872.076,502.32766,460.3411,767.3715.730.018
合计6502.326,502.321,162,190.9611,767.3717.870.018

将《甘肃省徽县郭家沟矿区铅锌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依据资源储量分类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套改的结果如下:

矿石类型套改后资源量类型矿石量金属量(吨)平均品位
(万吨)PbZnPb(%)Zn(%)
工业探明的724.32106,304.55386,955.651.475.34
控制的893.57108,535.98333,642.181.213.73
推断的4,592.37411,706.671,407,724.520.903.07
合计6,210.26626,547.202,128,322.351.013.43
低品位探明的6.56383.45566.650.580.86
控制的5.80164.77361.400.280.62
推断的279.7010,564.0921,941.450.380.78
合计292.0611,112.3122,869.500.380.78

其中伴生银、镉资源储量汇总表如下:

矿石 类型套改后资源量类型矿石量 (万吨)矿石量 (万吨)金属量平均品位
AgCdAg(kg)Cd(t)Ag(10-6)Cd(%)
伴生 元素不分类探明的730.88-199,081.98-27.24-
控制的899.37-196,648.64-21.87-
推断的4,872.076,502.32766,460.3411,767.3715.730.018
合计6,502.326,502.321,162,190.9611,767.3717.870.018

根据2020年2月12日的《甘肃省徽县江口矿区铅锌矿普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意见书》(自然资矿评储字[2020]13号),江口探矿权拥有的矿产资源储量如下:

矿石类型资源量 类别矿石量金属量(t)平均品位
(万吨)PbZnPb(%)Zn(%)
工业33383.309,695.0032,776.001.163.93
矿石类型资源量 类别矿石量金属量(kg)平均品位
(万吨)AgCdGaAg(10-6)Cd(%)Ga(%)
工业33383.3016,311.0083,300.0016,660.0019.580.0100.002

将《甘肃省徽县江口矿区铅锌矿普查报告》依据资源储量分类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套改的结果如下:

矿石类型套改后资源量类型矿石量金属量(t)平均品位
(万吨)PbZnPb(%)Zn(%)
工业推断的83.309,695.0032,776.001.163.93
矿石类型套改后资源量类型矿石量金属量(kg)平均品位
(万吨)AgCdGaAg(10-6)Cd(%)Ga(%)
工业推断的83.3016,311.0083,300.0016,660.0019.580.0100.002

根据2010年1月7日的《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火麦地铜矿床0-27′线详查报

告》(甘国土资储评字(2010)8号),截至2009年7月31日,火麦地探矿权拥有的矿产资源储量如下:

矿石品级资源量类别矿石量Cu平均品位
(万吨)金属量(吨)Cu(%)
Cu≥0.533214.61899.860.62
33386.645,828.520.67
合计101.256,728.380.66
0.3≤Cu<0.53332.1981.170.37

将《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火麦地铜矿床0-27′线详查报告》依据资源储量分类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套改的结果如下:

矿石品级套改后资源量类型矿石量Cu平均品位
(万吨)金属量(吨)Cu(%)
Cu≥0.5控制的14.61899.860.62
推断的86.645,828.520.67
合计101.256,728.380.66
0.3≤Cu<0.5推断的2.1981.170.37

2、矿证的历史沿革

(1)郭家沟探矿权

郭家沟探矿权历史沿革简要情况如下: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历次沿革情况探矿权人勘查许可证号勘查项目 名称有效期限勘查单位勘查矿种面积(平方公里)
首次设立天水市洛坝铅锌矿6200000310023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普查2003.04.17-2005.04.17106队铅锌13.89
第一次延续天水市洛坝铅锌矿62000005302512005.04.17-2007.04.17106队铅锌13.89
第二次延续天水市洛坝铅锌矿62000007302132007.04.17-2008.04.17106队铅锌13.89
第三次延续天水市洛坝铅锌矿T621200804020135192008.04.17-2009.04.17106队铅锌13.89
第四次延续天水市洛坝铅锌矿2009.04.17-2011.04.16106队铅锌12.50
探矿权转让甘肃金徽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04.02-2011.04.16勘探者铅锌12.44
探矿权人变更金徽有限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详查2011.04.17-2013.04.16天水总队铅锌12.44
设立郭家沟采矿权金徽有限2013.04.17-2015.04.16天水勘查院铅锌5.29
第五次延续金徽有限2015.04.17-2017.04.16天水勘查院铅锌3.97
设立郭家沟南采矿权金徽有限2016.10.10-2017.04.16天水勘查院铅锌1.95
第六次延续金徽有限2017.04.17-2019.04.16天水勘查院铅锌1.1

1)2003年4月,郭家沟探矿权首次设立2002年9月10日,天水市洛坝铅锌矿与106队分别签订了《地质项目勘查委托协议》和《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联合勘查合同》,约定:天水市洛坝铅锌矿委托106队负责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普查项目的地质勘查工作,地质勘查设计及地质设计由106队负责;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普查项目法人代表定为天水市洛坝铅锌矿。

郭家沟探矿权首设于2003年4月,探矿权人为天水市洛坝铅锌矿,勘查单位为106队,勘查面积13.89平方公里,项目名称为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普查,勘查许可证号:6200000310023,有效期限自2003年4月17日至2005年4月17日。

2)2003年11月,天水市洛坝铅锌矿企业改制

天水市洛坝铅锌矿为隶属于天水市经贸委管辖的全民所有制企业,2003年11月6日天水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天水市洛坝铅锌矿企业改制实施方案的批复》(天企改办[2003]23号):同意由原企业法人代表王烈牵头,班子全体成员参与,集体受让天水市洛坝铅锌矿除土地外的全部国有资产产权,改制后新企业名称为“甘肃徽县天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经天水诚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天水市洛坝铅锌矿资产评估报告书》(天诚评报字【2003】第73号)评估,天水市财政局审查确认,止2003年6月30日,企业总资产评估值(不含土地)3,247.21万元,总负债评估值2,714.13万元,净资产

533.07万元,剥离用于职工安置资产602.34万元后,企业国有净资产为-69.27万元。经协商企业产权出让协议底价为80万元,由受让人一次性用现金付清上缴财政局。2003年11月,天水市财政局收到了产权出让价款。

2021年4月1日,天水市财政局出具专项文件,确认天水市洛坝铅锌矿改制整体资产中包括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普查探矿权,郭家沟探矿权的所有权人为甘肃徽县天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改制后,因忙于业务发展等因素,甘肃徽县天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于疏忽,未及时办理郭家沟探矿权的更名手续,此后郭家沟探矿权均以原企业名义办理了四次延续。

发行人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郭家沟探矿权属于改制资产,甘肃徽县天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继了天水市洛坝铅锌矿除土地外的全部国有资产产权,是郭家沟探矿权的所有权人,郭家沟探矿权未及时更名为改制后的企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障碍。

3)探矿权转让

2010年2月10日,经原甘肃省国土厅《探矿权转让通知书》((甘)探转[2010]11号)批准,同意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普查(许可证号:

T62120080402013519)的探矿权转让予甘肃金徽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了探矿权更名手续。

4)探矿权人变更

2011年3月,因金徽酒申请上市,需要剥离非酒业资产;因此,金徽酒原股东——亚特投资出资在探矿权所在地注册成立了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探矿权变更至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2011年4月1日,陇南市国土资源局作出《陇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变更勘查项目探矿权人名称的报告》(陇国土资发[2011]95号),载明将郭家沟铅锌矿探矿权人变更为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权无纠纷,变更不属于转让行为,同意办理变更手续,并上报省厅审查。

经甘肃省国土厅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2011年4月17日,核发了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详查勘查许可证,探矿权人为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勘查单位为天水总队,勘查面积12.44平方公里,项目名称为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普查,勘查许可证号:T62120080402013519,有效期限自2011年4月17日至2013年4月16日。

5)设立郭家沟采矿权

2012年9月,按照矿业权设立申请程序,金徽有限申请在郭家沟探矿权登记区块内首次申请探转采设立郭家沟采矿权。2012年11月12日,甘肃省国土厅核发郭家沟采矿权许可证,生产规模为30.00万吨/年,有效期自2012年11月12日至2032年11月12日,证号:C6200002012113210127665,矿区面积7.1455平方公里。

2013年4月,甘肃省国土厅核发新的勘查许可证(郭家沟探矿权),面积缩减至5.29平方公里。2013年8月5日,由于变更采矿深度和生产规模,甘肃省国土厅重新核发郭家沟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3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5日,生产规模为

80.00万吨/年,开采深度调整到1,532米至260米标高。2014年4月2日,甘肃省国土厅重新核发郭家沟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4年4月2日至2034年8月5日,生产规模为80.00万吨/年,开采深度1,532米至260米标高。

2020年12月,由于金徽有限整体改制为金徽矿业,甘肃省自然资源厅重新核发郭家沟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21年3月23日至2034年8月5日。

6)设立郭家沟南采矿权

2016年3月,按照矿业权设立申请程序,金徽有限申请在郭家沟探矿权登记区块内探转采设立郭家沟南采矿权。2016年5月9日,甘肃省国土厅核发郭家沟南采矿许可证,证号C6200002016053210141927,矿区面积1.8861平方公里,有效期自2016年5月9日至2036年5月9日,生产规模为70.00万吨/年,开采矿种:锌矿、铅矿、银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深度由1,280米至286米标高。

2016年10月,甘肃省国土厅核发勘查许可证(郭家沟探矿权),面积缩减至1.95平方公里。

2020年12月,金徽有限整体改制为金徽矿业,甘肃省自然资源厅重新核发郭家沟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21年3月23日至2036年5月9日。

7)郭家沟探矿权灭失

郭家沟探矿权经勘探后,在缩减后的探矿权区域内未发现铅锌矿矿产信息,因此,郭家沟探矿权在2019年4月到期后未办理延续,至此郭家沟探矿权灭失。

(2)江口探矿权

江口探矿权历史沿革简要情况如下: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历次沿革情况探矿权人勘查许可证号勘查项目名称有效期限勘查单位勘查 矿种面积(平方公里)
首次设立国荣福 商贸T01120080202000059甘肃省徽县江口一带铅锌矿普查2008.2.3-2010.2.3第三勘查院铅锌12.11
第一次延续2011.10.8-2013.10.8第三勘查院铅锌12.11
变更探矿权人地址2012.2.16-2014.2.16第三勘查院铅锌12.11
第二次延续2014.8.21-2016.8.21天水勘查院铅锌9.06
第一次转让奥亚实业2015.6.3-2016.8.21天水勘查院铅锌9.06
第三次延续2016.7.29-2018.7.29天水勘查院铅锌6.02
第四次延续2018.7.29-2020.7.29天水勘查院铅锌2.96
第二次转让金徽有限2019.9.16-2020.7.29勘探者铅锌2.96
第五次延续 (变更项目名称)甘肃省徽县江口一带铅锌矿详查2020.7.30-2025.7.29勘探者铅锌2.21
探矿权人更名金徽矿业T62000020080230100000592021.3.22-2025.7.29勘探者铅锌2.21

1)第一次转让2014年12月24日,国荣福商贸与奥亚实业签署《探矿权转让合同》,依法将江口探矿权转让给奥亚实业,双方依法进行了变更登记。2015年,经审查合格,国土部向奥亚实业核发勘查许可证。

2)第二次转让2017年12月29日奥亚实业与金徽有限签署《探矿权转让合同》,奥亚实业将江口探矿权转让给金徽有限,2019年12月24日,双方依据《甘肃省徽县江口一带铅锌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渝国能评价字[2019]第065号)签署《探矿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2019年12月26日完成探矿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双方依法进行了探矿权变更登记。

2019年9月,经审查合格,自然资源部向金徽有限核发新的勘查许可证。

(3)火麦地探矿权

火麦地探矿权历史沿革简要情况如下: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变化原因探矿权人勘查许可证号勘查项目名称有效期限勘查单位勘查矿种面积(平方公里)
首次设立甘肃有色地勘局二队勘甘字(97)0462251甘肃省天水市甘泉乡太阳山一带1997.6.1-1998.12.31-32.00
第一次延续天水总队6200009960147甘肃省天水市北道区火麦地金矿普查1998.2.12-2000.2.12天水总队11.3
第二次延续62000000300142000.2.13-2001.2.1211.3
第三次延续62000001301222001.2.13-2003.2.1211.3
第四次延续62000003200812003.2.13-2005.2.1210.98
第五次延续62000005300892005.2.13-2007.2.1210.98
变更矿种6200000620458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火麦地铜矿普查2006.11.16-2007.2.1210.98
第六次延续6200000730008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火麦地铜矿详查2007.2.13-2009.2.1210.98
第七次延续T621200902020245762009.2.12-2010.2.1210.98
第八次延续2010.2.12-2012.2.1210.98
探矿权人变更天水勘查院2012.2.13-2014.2.12天水 勘查院8.05
第九次延续2014.2.13-2016.2.125.11
探矿权转让金徽实业2014.5.30-2016.2.125.11
第十次延续2016.2.13-2018.2.122.28
第一次保留2018.2.13-2020.2.12勘探者1.3
第二次保留2020.2.13-2022.2.121.3

注:2011年10月10日,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机构更名的通知》(甘机构编办通自【2011】91号),同意甘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天水总队更名为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天水矿产勘查院。

2010年3月8日,天水总队委托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火麦地铜矿区详查探矿权进行评估,评估方法为折现现金流量法。2010年4月25日出具了川华矿权评报[2010]第010号的探矿权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2月28日,基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352.95万元

2010年9月29日,天水总队和金徽实业签署《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火麦地铜矿详查》探矿权转让合同,约定探矿权转让总价款为256万元。

由于天水总队在申请办理《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火麦地铜矿详查》的探矿权转让申请时,发现其探矿权范围内存在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2011年5月13日,甘肃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北京山连山矿业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天水市秦州区火麦地铜矿详查探矿权范围内的国家出资矿产地进行价款评估,评估依据的勘查工程量为甘肃省冶金地质勘探二队1979年12月编制的《甘肃省天水太阳山斑岩铜矿床地质找矿评价报告书》中勘查工作范围与以上拐点坐标圈定的勘查区(探矿权)范围重叠的工程量,由于其他工程量不是国家出资形成,本次委托评估不考虑其工作量。根据《甘肃省天水太阳山斑岩铜矿床地质找矿评价报告书》,上述勘查区范围国家出资勘查时其工作程度为普查。由于地质要素评序法主要用于普查阶段的探矿权,故本次评估采用地质要素评序法,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4月30日,基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101.95万元。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将省有色地勘局天水矿产勘查院等国有地勘单位持有的探矿权中央财政出资勘查投入部分转增国家基金的批复》(甘财建[2014]20号),将101.95万元转增国家基金。

2014年5月,经审查合格,甘肃省国土厅向金徽实业核发新的勘查许可证。

3、矿业权无争议证明

根据2021年4月20日徽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矿区南矿带北矿带东段铅锌矿”(证号:C6200002016053210141927)和“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证号:C6200002012113210127665)采矿权,以

及“甘肃省徽县江口一带铅锌矿详查(证号:T01120080202000059)”探矿权。

上述矿业权矿区范围内无其他矿业权重复设置,矿业权无争议、纠纷,无重大上访事件、投诉或举报事件,不存在关闭、注销、查封、暂扣、处罚等情况,矿区范围也不在各类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范围内。”

根据2021年4月18日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分局出具的证明:

“天水金徽实业有限公司拥有“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火麦地铜矿详查”(证号:T62120090202024576)探矿权。

该矿业权矿区范围内无其他矿业权重复设置,探矿权无争议、纠纷,无重大上访事件、投诉或举报事件,不存在关闭、注销、查封、暂扣、处罚等情况,探矿权范围也不在各类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范围。”

4、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承诺人就金徽矿业及其子公司涉及矿业权出让收益的情况,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拥有的郭家沟铅锌矿采矿权、郭家沟矿区南矿带北矿带东段采矿权尚未完成采矿权出让收益的缴纳。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自然资源部门尚未要求发行人缴纳上述采矿权的出让收益。

2、发行人拥有的甘肃省徽县江口一带铅锌矿详查探矿权尚未完成探矿权出让收益的缴纳,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发行人将在上述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时缴纳。

3、发行人子公司天水金徽实业有限公司拥有的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火麦地铜矿详查探矿权在该探矿权转让时已完成矿业权价款的缴纳,无需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若金徽矿业或其子公司因未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矿产资源出让收益或其他应缴纳而未缴纳的费用,遭受相关部门的罚款、其他处罚或任何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金徽矿业或其子公司因矿产资源出让收益缴纳事宜导致的一切损失。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5、矿业权出让收益

(1)未完成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的具体情况、原因及涉及的金额

1)具体情况及未缴纳原因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主要依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甘财经二[2018]112号)执行。以上两个文件都未明确《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矿业权的企业出让收益处置的时间节点和期限。只明确了两点:一是“2017年7月1日起,新设矿业权的,矿业权人应按《管理办法》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二是申请在先方式取得探矿权后转为采矿权的,如未完成有偿处置的,应按剩余资源储量(截至2017年6月30日)以协议出让方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发行人的采矿权均以申请在先方式取得,获得采矿权的日期均在2017年7月1日前,由于甘肃省正在对此类采矿权统一梳理,因此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的时间节点尚未明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尚未开始进行在2017年7月1日前通过探转采取得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征收工作。

2)涉及金额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于2018年委托长沙恒远矿业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长沙恒远”)对发行人徽县郭家沟铅锌矿整合范围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甘肃省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整合范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恒远矿评报采字[2019]第01号),确认徽县郭家沟铅锌矿整合范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38,874.74万元。

本次评估报告的评估范围为发行人目前拥有的全部2个采矿权,即:

①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已更名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

②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徽县郭家沟矿区南矿带北矿带东段铅锌矿(已更名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矿区南矿带北矿带东段铅锌矿)

(2)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的下一步安排

根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徽县郭家沟矿区南矿带北矿带东段铅锌矿采矿权人及矿山名称变更的报告》,发行人向甘

肃省自然资源厅承诺:“由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承担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缴纳义务,积极缴纳权益金”。发行人下一步将按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的通知要求,按时办理相关手续完成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工作。

(3)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后对发行人的影响

1)发行人已计提应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2019年4月16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公示了《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整合范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的公告》,公示期10天。根据谨慎性原则,发行人以公示期结束为时点以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计提了矿业权出让收益38,874.74万元。2)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对发行人财务影响较小

①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影响

待发行人实际缴纳时,由于发行人已经先行计提了该部分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事项已反映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因此缴纳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影响相对较小。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该采矿权出让收益的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采矿权名称出让收益评估总额计提金额2021年度 摊销金额2020年度 摊销金额2019年度 摊销金额
徽县郭家沟铅锌矿整合范围采矿权38,874.7438,874.74913.69913.02599.12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6,289.0236,244.1616,132.43
占当年归母净利润比例1.97%2.52%3.71%

②对现金流量表影响

发行人该部分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主要影响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146,886.20126,958.8891,175.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71,133.9355,795.0243,265.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752.2671,163.8747,910.60

由上表所示,报告期内随着产能和销量逐步爬坡,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分别为47,910.60万元、71,163.87万元和75,752.26万元。其次,根据:“甘财经二[2018]112号”附件第十三条的规定“以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的探矿权出让收益低于500万元、采矿权出让收益低于1,000万元的,应一次性征收;高于规定额度的,可一次性缴纳,也可按以下原则分期缴纳:(一)探矿权人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前,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探矿权出让收益的20%,且不低于500万元;剩余部分在转为采矿权后,在采矿权有效期内按年度缴纳。

(二)采矿权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采矿权出让收益的20%,且不低于1000万元;剩余部分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年度缴纳。”,发行人符合上述分期缴纳条件。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未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对发行人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4)未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到处罚或存在处罚的风险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证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证号C6200002012113210127665)和徽县郭家沟矿区南矿带北矿带东段铅锌矿采矿权(证号:C2600002016053210141927)均为以探转采方式于2017年7月1日前取得,应按照《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财经二[2018]112号)相关条款进行出让收益处置工作。我省正在对此类采矿权开展统一梳理,下一步将以2017年7月1日为基期进行出让收益征缴。因此,金徽矿业目前暂未缴纳出让收益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受处罚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未完成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不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处罚或存在处罚的风险。

(三)发行人地质勘查业务介绍

1、地质勘查范围位置及总体工作程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两宗探矿权,具体地质勘查范围位置及工作程度情况如下:

(1)江口探矿权

甘肃省徽县江口一带铅锌矿详查勘查区拐点坐标如下:

拐点编号东经(L)北纬(B)2000国家坐标系
1106°10′16″33°55′49″
2106°11′11″33°55′49″
3106°11′11″33°55′44″
4106°11′55″33°55′44″
5106°11′55″33°55′23″
6106°11′11″33°55′23″
7106°11′11″33°55′15″
8106°10′16″33°55′15″

(2)火麦地探矿权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火麦地铜矿详查勘查区拐点坐标如下:

拐点编号东经(L)北纬(B)2000国家坐标系
1105°46′27″34°26′39″
2105°46′29″34°26′42″
3105°46′27″34°26′44″
4105°46′32″34°26′50″
5105°46′39″34°26′50″
6105°46′39″34°26′47″
7105°46′47″34°26′48″
8105°46′47″34°26′46″
9105°46′50″34°26′46″
10105°46′52″34°26′50″
11105°47′33″34°26′20″
12105°47′33″34°25′46″
13105°47′23″34°25′46″
14105°47′23″34°26′05″
15105°47′16″34°26′05″

2、地质勘查成果

在探矿权证区域内,公司合计探获的铅、锌、铜、镉、钴、金、银、镓等资源情况如下:

矿权名称平均品位(锌、铅、铜、镉、钴、镓为%,银、金为克/吨)
江口探矿权1.1603.930-19.580-0.0020.010-
矿权名称平均品位(锌、铅、铜、镉、钴、镓为%,银、金为克/吨)
火麦地探 矿权--0.6587.0200.140--0.010
矿权名称金属量(锌、铅、铜、镉、钴为吨,银、金、镓为千克)
江口探矿权9,695.0032,776.00-16,311.00-16,660.0083.30-
火麦地探 矿权--6,809.557,263.00141.00--86.00
合计9,695.0032,776.006,809.5523,574.00141.0016,660.0083.3086.00

注:以上探矿权内探获的资源量为控制的资源量和推断的资源量,其中铅、锌、铜为主矿产,银、金、镉、镓、钴为伴生矿产。

(四)发行人采矿业务介绍

1、郭家沟矿山和郭家沟南矿山的采矿业务

(1)交通位置

郭家沟矿山和郭家沟南矿山位于甘肃省徽县城北东10°方向直距40千米处,属徽县柳林镇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6°06'57"-106°10'11",北纬33°54'54"-33°56'15"(1980西安坐标系)。矿区距宝成铁路徽县站67千米,距凤县站68千米,除矿区至国道316线(福州-兰州)的23千米为矿山简易公路外,其余均为正规国家公路,交通方便。

(2)矿体赋存状态

郭家沟矿山和郭家沟南矿山共圈定铅锌矿体70个,全部为隐伏盲矿体,其中主矿体19个,主矿体矿石量占总矿石量的94.16%。矿体赋存标高260-853m,埋深347-1012m,从平面分布上来看,分为南北两个矿带,南北矿带大致以X坐标3755800为界,中间位置约有200m的无矿段。

北矿带:共圈定矿体52个,其中主矿体13个。从赋存层位上来看,分两个矿体群:分布于标高354-853米由上层灰岩控制的Ⅰ号矿体群,分布于标高260-648米由下层灰岩控制的Ⅱ号矿体群。

南矿带:共圈定铅锌矿体18个,其中Ⅲ-1、Ⅲ-1-1、Ⅲ-2、Ⅲ-2-2、Ⅲ-2-4、Ⅲ-3号等6个矿体为主矿体,分布于标高306-633米,由一层灰岩层所控制。

(3)开采技术条件

根据地质资料,郭家沟铅锌矿属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的岩溶裂隙充水矿床,矿区工程地质勘查类型属以层状为主、工程地质条件中等的矿床,矿区环境地质类型可划为矿区地质环境质量良好的矿区。综上所述,根据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条件,矿区开采技术条件类型可划归为:矿床开采技术条件中等、以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问题复合为主的矿床(Ⅱ-4)。

(4)采矿方法

依据郭家沟铅锌矿的矿床及水文地质条件、矿石品位及价值、矿体产状及围岩的稳固性、地表是否允许陷落等因素综合研究,经采矿方法试验最终采用的采矿方法为上向分层进路式充填采矿法。根据矿体赋存特征和采用的采矿方法,总体上采用自下而上多中段同步回采,矿体间先下盘后上盘,中段内自中间向两翼的开采顺序。该采矿方法一般用于矿石稳固、围岩不稳固的矿体,能适应各种形态的矿体。其主要优点包括:能较有效地维护围岩,减小围岩的移动和防止围岩大量冒落,灵活性大,可以实现选择性开采,矿石损失和贫化小。一般采用水平分层自下而上分层回采,每分层分步骤回采结束后,及时进行充填,并作为下一分层作业循环的作业平台。该采矿方法为工作面循环作业:凿岩→爆破→通风→撬毛及支护→出矿→充填,完成一个循环后进行下一个循环作业。

(5)配套选厂

郭家沟矿区配套选厂为李家沟选厂,对郭家沟矿区所采矿石进行选矿生产,矿石处理能力为150吨/年,选矿工艺请详见本节“(五)发行人选矿业务介绍”。

(6)报告期内矿山开采量

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铅锌矿开采量为120.22万吨、

149.89万吨和150.00万吨。

郭家沟南铅锌矿和郭家沟铅锌矿正式开采开始时间为2018年4月9日。报告期内各年度公司开采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矿山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郭家沟南铅锌矿当年开采量70.0069.9648.43
矿山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累计开采量222.52152.5282.56
郭家沟铅锌矿当年开采量80.0079.9371.79
累计开采量296.19216.19136.26
合计当年开采量150.00149.89120.22
累计开采量518.71368.71218.82

(7)采矿作业时间

除设备检修外,公司实行全年生产300天,每日三班,每班8小时。

2、采矿工艺流程

公司对自有探矿权进行勘探,在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标准后,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公司在获得采矿许可证后建设有色金属采选所需的矿山基础设施、选厂和尾矿库,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许可后开始原矿开采。采矿及充填工艺的具体流程如下:

获取采矿权开拓工程采准工程回采凿岩爆破通风出矿支护矿山分段运输中段溜井卸矿1190m平硐运输选矿粗矿堆场高浓度搅拌桶水水泥充填料浆矿山中段运输主溜井卸矿井下矿石破碎矿石主井提升选矿中心选矿尾砂(40%-45%)深锥浓密机(浓缩)充填尾砂(浓度65%)采空区(充填作业)

开拓工程:需形成完整的提升、运输、通风、供水、排水、供电、通讯、充填等系统所需要的工程。采准工程:在完成开拓工程的基础上,掘进一系列巷道,将矿床划分为阶段,再将阶段划分为矿块,在矿块内为行人、通风、运料、凿岩、放矿等创造条件的采矿准备工作。

回采:回采的主要作业是落矿(凿岩、爆破、通风、支护)、矿石运搬、装矿和采场地压控制。回采的辅助作业包括:采场设备的安装、拆卸和维修;巷道的维护和清理;由运输水平向采场运送材料和设备,向采场供电,供氧气,供排水和通风。

充填料浆制备:选厂的选矿尾砂浓密后(40%~45%浓度)经管路输送至充填站尾砂缓冲箱,通过渣浆泵将尾砂以稳定的浓度、流量、压力泵入旋流器,经旋流器脱泥后的底流尾砂进入深锥浓密机,并通过絮凝剂添加装置加入絮凝剂后浓缩至65~70%的充填尾砂浆,再经浓浆泵输送至高浓度搅拌桶,脱泥后的溢流尾砂返回尾矿库。水泥由散装水泥罐车运至充填制备站水泥仓,水泥、机制砂(特定情况下才添加)及调浓水按设计配比分别输送至高浓度搅拌桶中搅拌均匀,通过在线监测系统测试底流浓度,浓度达到设计值且井下预充填采场已具备充填条件后,完成充填料浆制备。

充填作业:使用充填站制备好的充填料浆输送至井下充满采空区,尽量接触顶板,为下一步矿体回采创造条件。

(五)发行人选矿业务介绍

1、选矿流程

原矿石采出后进入1190平硐选厂粗矿堆场,进入选矿工序。选矿生产采用“半自磨+顽石破碎+球磨”的碎磨工艺,先铅后锌的优先浮选工艺,其中先铅后锌优先浮选工艺流程是针对铅锌矿而言的一种浮选流程,即先从磨矿合格产品中浮选出铅矿物(铅精矿产品),再从铅浮选的尾矿产品中选出锌矿物(锌精矿产品),锌浮选尾矿产品作为最终尾矿的浮选流程。厂房布置上,充分利用山坡地形高差阶梯,减少了矿石的提升和运距,实现矿浆自流输送。

选矿工艺流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原矿石半自磨振动筛原矿泵旋流器顽石破碎机球磨机铅浮选铅浓缩铅浮选精矿铅压滤铅精矿锌浮选铅浮选尾矿锌浓缩锌浮选精矿锌压滤锌精矿尾矿浓缩锌浮选尾矿尾矿筛上筛下沉砂溢流

2、选厂主要业务指标

(1)报告期内选厂的选矿量及产量

报告期内,公司的李家沟选厂的原矿石处理能力为150万吨/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选厂选矿处理量及产量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李家沟选厂处理矿石量150.00150.07120.03
精矿总产量14.9415.1511.66
其中:锌精矿实物量10.9411.448.66
铅精矿(含银)实物量4.003.713.00
精矿中含锌金属量5.515.934.47
精矿中含铅金属量2.092.121.81

报告期内,2019年选厂的处理量较低主要受郭家沟矿山和郭家沟南矿山的采矿产能未完全释放,采矿产量低,供应李家沟选厂的原矿石量少,故生产的铅锌精矿产量低。

(2)报告期内选厂的选矿回收率

选矿单位选矿回收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李家沟选厂95.25%95.65%95.50%
90.70%92.20%93.12%
90.47%90.26%89.38%

3、菜林沟尾矿库设施

尾矿库库址为距李家沟选厂东侧约1.5km的菜林沟,初期坝坝顶标高1,100米,后期坝最终堆积标高1,180米,总库容为3,147.2×10

m

,设计服务年限31年。尾矿库沟底较为平缓,沟底坡度10

°左右,且沟底有基岩裸露,两侧山坡较为平缓,坝体稳定性、安全性好。

菜林沟尾矿库的主要设施包括矿坝坝体、防排洪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排渗系统、囤船回水系统、库区下游截渗坝、坝下回水泵房、尾矿污水处理系统、尾矿输送及排放管道、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等。附属设施包括通讯、照明、上坝道路、值班室、安全警示标识等。尾矿库的回水设施与选厂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其中,库内澄清水通过囤船回水系统输送至选厂高位回水池重复利用,坝体渗水及地下水导排系统导出的地下水通过位于库区下游截渗坝收集,并通过坝下回水泵房的回水泵返回尾矿库。公司已完工的菜林沟尾矿库污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如下:

由于李家沟选厂投产前对选矿工艺进行了改进,尾矿库废水循环利用,故尾矿库污水处理系统建成交付后作为非生产设施备用。

(六)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是围绕矿山的建设、开采、选矿及铅锌精矿的销售展开的。公司以资源优势和生产能力为基础,与主要的客户和供应商建立起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打造了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锌精矿和铅精矿(含银)所需的矿石,来源于自有矿山开采;公司日常经营中所采购物资主要包括生产辅料、能源等。

供应部统一采购公司生产所需的辅料,并负责确定供应商、制定采购政策和建立采购关键过程控制体系、组织询价比价、进行采购招标、合同签订、物资配送等工作。

(1)生产所需的主要辅料的采购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水泥、石灰、炸药、钢球、硫酸铜等。其中火工品等民用爆破品在市场供应上受到管制,但供应相对稳定;其他辅料供应商市场集中度低,竞争较为充分,供需双方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议价。

各使用、生产部门依据生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完成后,由供应部根据采购计划和库存情况统一组织实施采购工作。供应部依据质量保证能力、履约能力等确定和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录,并依据金额大小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实施招投(议)标、询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

对于资源类物资、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及国家统管物资、设备,由供应部直接向厂商采购。公司在购买火工品(炸药、雷管等)等民用爆破品时,需向属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获批准后从具有相应资质的专卖公司购买并运输入库。

(2)主要能源的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包括电力和柴油。公司电力主要由属地供电公司提供。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指导电价,公司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陇南分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电力,用电后次月结算。柴油等成品油价格由国家发

改委统一规定,公司通过贸易商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已形成完整、成熟的生产工艺流程,建立了健全的生产组织管控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满足安全、环保要求的情况下,确保持续稳定生产。公司每年年末,结合市场情况、各生产系统的生产现状和本年生产工作的分析,编制下一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主要包括采矿生产指标计划和选矿生产指标计划。公司生产主要分生产勘探、采矿和选矿三个环节,具体情况如下:

(1)生产勘探

公司设置有资源开发管理部,负责公司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资源勘查规划与实施、地勘设计和技术管理、地质勘查项目施工过程管理等工作,并监督执行对地勘工程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勘探任务主要由公司自行组织。生产勘探的成果用于指导采矿计划的制定和实现资源储量的提升。

(2)采矿

公司设置有采矿中心,负责组织采矿生产的具体工作。采矿中心对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进行分解,并编制月采掘施工计划,采矿与充填工程由发行人组织实施;开拓工程、支护工程、安装工程与系统维护工程由陕西亚泰实施。

(3)选矿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选矿业务均采用自营的生产模式。公司设置有选矿中心,负责自有矿山原矿的选别、精矿的脱水、尾矿的处置及回水的供应等工作,并编制选矿月度生产计划。选矿中心所使用的原矿石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矿山,无外购的原矿石,选矿的生产能力依赖于采矿中心的原矿石生产量。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方式,销售客户主要为矿山周边冶炼厂,销售部按照公司次月生产量制定公司月销售计划;公司销售合同分为长期合同和短期合同,其中,长期合同一般以年为单位,约定定价方式和结算方式,每批次发货前签订

本批次产品销售的价格确认书,约定本批产品的加工费和销售数量以及预付款金额;短期合同则按发货批次签订,每批次发货前签订本批产品的销售合同,约定定价方式、结算方式、加工费、产品数量和预付款金额以及其他条款。无论长期合同或短期合同,公司产品定价均以上海有色金属网铅锭、锌锭、银锭平均收盘价为基数,予以确定。

(七)公司生产、销售情况

1、铅锌原矿开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的郭家沟南铅锌矿和郭家沟铅锌矿的开采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证载开采产能(万吨/年)
郭家沟南铅锌矿70.0070.0070.00
郭家沟铅锌矿80.0080.0080.00
小计150.00150.00150.00
开采产量(万吨/年)
郭家沟南铅锌矿70.0069.9648.43
郭家沟铅锌矿80.0079.9371.79
小计150.00149.89120.22
开采产能利用率
郭家沟南铅锌矿100.00%99.94%69.19%
郭家沟铅锌矿100.00%99.91%89.74%
合计100.00%99.93%80.15%

报告期内,公司矿山的证载产能合计为150万吨/年,公司矿石开采量均未超过其采矿权证登记的生产规模,不存在超证载产能生产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能利用率逐年提升,主要系公司所属矿山在2018年投产运营,达到满产需要一定的时间,故产能利用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至2021年达到满产状态。

2、李家沟选厂的选矿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的李家沟选矿厂的选矿情况如下:

项目选矿产能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李家沟选矿厂(万吨)150万吨/年150.00150.07120.03
李家沟选矿厂产能利用率(%)-100.00100.0580.02

报告期内,公司选厂的产能利用率逐年上升至满产,主要受公司开采矿石能力的影响。

3、铅锌精矿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铅锌精矿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金属吨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铅精矿(含银)产量20,852.0521,195.7318,064.43
铅精矿(含银)销量20,830.6024,797.1914,529.29
铅精矿(含银)产销率99.90%116.99%80.43%
锌精矿产量55,051.6959,327.8544,677.48
锌精矿销量54,977.9760,715.5945,964.97
锌精矿产销率99.87%102.34%102.88%

其中试生产阶段的铅精矿(含银)的销售数量为3,454.87金属吨,锌精矿的销售数量为12,405.28金属吨。

公司用于采选的主要资产于2017年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其转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公司在资产转固后开始了试生产,试生产阶段产生的铅精矿(含银)和锌精矿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生产成本的归集,入库时结转库存商品,铅精矿(含银)和锌精矿销售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2017年度,公司用前期矿山建设过程中开采出的矿石进行了试生产,并分别于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完成对外销售,使得2018年度铅精矿(含银)产销率达到104.35%。2020年度,公司铅精矿(含银)产销率为116.99%,主要原因为销售了部分2019年度结存商品所致。2019年和2020年,公司锌精矿的产销

率分别为102.88%和102.34%,主要原因为销售前期结存商品所致。

2021年铅精矿(含银)和锌精矿产销率仍维持在较高的水平,未发生重大变化。

4、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铅精矿、锌精矿销量:金属吨;铅精矿含银:千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销量金额销量金额销量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销量金额销量金额销量
锌精矿84,318.7954,977.9769,096.1960,715.5951,541.0445,964.97
铅精矿24,680.2420,830.6027,024.2524,797.1918,597.9314,529.29
铅精矿含银16,078.4440,397.9316,046.7146,380.897,722.8126,287.00

5、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锌精矿(元/吨)15,336.8311,380.3011,213.11
铅精矿(元/吨)11,848.0710,898.1112,800.31
铅精矿含银(元/千克)3,980.023,459.772,937.88

6、报告期内向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有色金属冶炼厂和贸易商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
有色金属冶炼厂115,670.0892.48%108,283.1796.54%74,628.3895.85%
贸易商9,407.407.52%3,883.983.46%3,233.404.15%
矿产品收入合计125,077.48100.00%112,167.15100.00%77,861.7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公司名称销售金额占比(%)主要产品名称
2021 年度1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9,623.6523.65锌精矿、 铅精矿(含银)
2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6,543.9121.19锌精矿、 铅精矿(含银)
3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709.8819.73锌精矿
4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24,199.3919.32铅精矿(含银)
5东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241.958.18锌精矿
合计115,318.7792.07-
2020 年度1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35,300.2031.45铅精矿(含银)
2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4,434.6930.68锌精矿
3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867.4315.92锌精矿、 铅精矿(含银)
4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15,148.0913.50锌精矿
5东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532.754.93锌精矿
合计108,283.1796.48-
年度序号公司名称销售金额占比(%)主要产品名称
2019 年度1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813.4528.57锌精矿、 铅精矿(含银)
2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21,327.9226.71铅精矿(含银)
3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356.8622.99锌精矿、 铅精矿(含银)
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644.438.32锌精矿
5东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485.736.87锌精矿、 铅精矿(含银)
合计74,628.3893.46-

上述客户系根据同一控制口径合并列示,其中:

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含了与公司发生业务的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锌业有限公司之交易额。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含了与公司发生业务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交易额。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含了与公司发生业务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红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之交易额。

东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含了与公司发生业务的东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金恒实业有限公司、陕西东岭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之交易额。

甘肃亚峰矿业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0年9月,亚特投资将其持有的全部甘肃亚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转让完成后,亚特投资不再持有甘肃亚峰矿业有限公司的股权。

报告期内,除甘肃亚峰矿业有限公司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不存在占有权益的情形。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长期合同的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编号交提货时间标的数量 (金属吨)主要验收条款交提货 地点运输费用承担
1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JHKY2019XS0042019/9/23至2020/12/31铅精矿(含银)实际发货量1、检斤以供方为准,需方监磅;水分的测定:按取样规定用样钎钻取水分样,缩分后的合并样需方监督测定水分,并制结算样,样品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重采样一份由供方保留; 2、供需双方互对化验结果,如无异议以供方为准;如双方化验结果误差较大,双方协商或仲裁供方厂内交货,需方自提需方 承担
2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JHKY2019XS0052019/9/23至2020/12/31锌精矿实际发货量1、检斤以供方为准,需方监磅;水分的测定:每单车按取样规定用样钎钻取水分样,缩分后的合并样需监方监督测定水分,并制结算样,样品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仲裁样一份由供方保留; 2、供需双方互对化验结果,如无异议以供方为准;如双方化验结果误差较大,双方协商或仲裁供方厂内交货,需方自提需方 承担
3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JHMY2019XS0012019/1/1至2019/12/31铅精矿(含银)实际发货量1、检斤以供方为准,需方监磅;水分的测定:按取样规定用样钎钻取水分样,缩分后的合并样需方监督测定水分,并制结算样,样品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仲裁样一份由供方保留; 2、供需双方互对化验结果,如无异议以供方为准;如双方化验结果误差较大,双方协商或仲裁供方厂内交货,需方自提需方 承担
4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JHKY2021XS001及其补充协议2021/1/1至2021/12/31铅精矿(含银)实际发货量1、检斤以供方为准,需方监磅;水分的测定:按取样规定用样钎钻取水分样,缩分后的合并样需方监督测定水分,并制结算样,样品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仲裁样一份由供方保留; 2、供需双方互对化验结果,如无异议以供方为准;如双方化验结果误差较大,双方协商或仲裁供方厂内交货,需方自提需方 承担
5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JHKY2021XS0032021/1/1至2021/12/31锌精矿实际发货量1、检斤以供方为准,需方监磅;水分的测定:按取样规定用样钎钻取水分样,缩分后的合并样需方监督测定水分,并制结算样,样品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仲裁样一份由供方保留; 2、供需双方互对化验结果,如无异议以供方为准;如双方化验结果误差较大,双方协商或仲裁供方厂内交货,需方自提需方 承担
6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JHKY220038XS00012022/1/1至2022/12/31铅精矿(含银)实际发货量1、检斤以供方为准,需方监磅;水分的测定:按取样规定用样钎钻取水分样,缩分后的合并样需方监督测定水分,并制结算样,样品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仲裁样一份由供方保留; 2、供需双方互对化验结果,如无异议以供方为准;如双方化验供方厂内交货,需方自提需方 承担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编号交提货时间标的数量 (金属吨)主要验收条款交提货 地点运输费用承担
结果误差较大,双方协商或仲裁
7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JHKY220039XS00022022/1/1至2022/12/31锌精矿实际发货量1、检斤以供方为准,需方监磅;水分的测定:按取样规定用样钎钻取水分样,缩分后的合并样需方监督测定水分,并制结算样,样品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仲裁样一份由供方保留; 2、供需双方互对化验结果,如无异议以供方为准;如双方化验结果误差较大,双方协商或仲裁供方厂内交货,需方自提需方 承担
8白银市红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JHKY220040XS00032022/1/1至2022/12/31锌精矿实际发货量1、检斤以供方为准,需方监磅;水分的测定:按取样规定用样钎钻取水分样,缩分后的合并样需方监督测定水分,并制结算样,样品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仲裁样一份由供方保留; 2、供需双方互对化验结果,如无异议以供方为准;如双方化验结果误差较大,双方协商或仲裁供方厂内交货,需方自提需方 承担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售的运输由客户负责,运输费由客户承担,发行人未就产品销售与物流供应商合作。

(八)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锌精矿和铅精矿(含银)所需的矿石,来源于自有矿山开采;公司日常经营中所采购物资主要包括生产辅料、能源等,其中生产辅料主要包括:水泥、石灰、炸药、钢球、硫酸铜等。

1、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年度项目数量单位金额(万元)占采购总额比重
2021年度水泥133,250.183,904.9317.15%
石灰24,960.341,370.786.02%
炸药1,919,67937.514.12%
钢球1,778.241,127.654.95%
硫酸铜1,087.801,663.437.31%
小计9,004.3039.55%
2020年度水泥105,905.002,982.0518.35%
石灰23,687.701,074.026.61%
炸药1,914.34906.685.58%
钢球1,567.06913.755.62%
硫酸铜819.96885.525.45%
小计6,762.0241.61%
2019年度水泥71,964.062,182.7114.60%
石灰18,447.32786.625.26%
炸药1,386.86768.235.14%
钢球1,407.98852.015.70%
硫酸铜691.00794.375.31%
小计5,383.9436.01%

(1)水泥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水泥情况如下:

年度供应商名称计量 单位采购数量采购金额 (万元)采购单价 (元/吨)占该类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2021年度成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132,656.183,879.97292.4899.36%
甘肃永诺物流有限公司594.0024.96420.200.64%
合计133,250.183,904.93-100.00%
2020年度成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104,838.182,943.63280.7898.71%
甘肃永诺物流有限公司1,066.8238.42360.141.29%
合计105,905.002,982.05-100.00%
年度供应商名称计量 单位采购数量采购金额 (万元)采购单价 (元/吨)占该类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2019年度成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71,644.062,169.97302.8899.42%
甘肃永诺物流有限公司320.0012.74398.230.58%
合计71,964.062,182.71-100.00%

注:以上采购数据包括散装水泥及生产试用水泥等水泥主要用于公司充填作业和浇筑矿山构筑物。2019年以来,公司采矿量逐年增加,直至2020年100%达产,充填量也逐年上升,使得公司水泥耗用量上升。在生产过程中,公司更看重水泥供应的质量可靠和长期稳定,为此,公司自2019年开始逐渐扩大水泥生产厂家直接采购比例。公司向成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采购大批量的散装水泥,向甘肃永诺物流有限公司以采购少量的袋装水泥为主,且采购价包含运费,导致向甘肃永诺物流有限公司采购的单价较高。

(2)石灰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石灰情况如下:

年度供应商名称采购 内容计量 单位采购数量采购金额 (万元)采购单价 (元/吨)占该类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2021 年度白银广汇化工有限公司石灰24,861.461,366.54549.6699.69%
成县华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石灰98.884.24429.200.31%
合计24,960.341,370.78549.18100.00%
2020 年度白银广汇化工有限公司石灰10,546.52528.19500.8149.18%
成县华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石灰12,204.54500.56410.1446.61%
华亭市欣乐工贸有限公司石灰427.8620.22472.571.88%
西安光耀龙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灰508.7825.06492.482.33%
合计23,687.701,074.02453.41100.00%
2019 年度成县华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石灰18,447.32786.62426.41100.00%

石灰主要为发行人选矿所需材料,发行人对石灰的钙含量及溶解性有特殊要求且需求量大;2019年至2020年,通过检验供应商产品及询比价方式,发行人选定成县华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石灰供应商。2020年,经发行人化验后发现,成县华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矿山品位发生变化,故暂时停止采购。其后,经发行人实地考察多家石灰供应商,并经化验、试用,确定白银广汇化工有限公司所售石灰与发行人工艺要求相符,耗用产出比高,且报价合理、供应稳定,所以发行人石灰供应商发生变动。因白银广汇化工有限公司所供应石灰品质高于成

县华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故采购价格有差异。

(3)炸药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火工品情况如下: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单位采购数量采购金额 (万元)采购单价(元/ 千克)占炸药采购总额比例
2021年度1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二号岩石乳化炸药1,244.02614.094.9465.50%
2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号岩石乳化炸药675.65323.424.7934.50%
合计1,919.67937.514.88100.00%
2020年度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号岩石乳化炸药1,717.27813.044.7389.67%
2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号岩石乳化炸药140.7666.984.767.39%
3陕西汉阴庆华化工有限公司二号岩石乳化炸药56.3026.664.732.94%
合计1,914.34906.684.74100.00%
2019年度1甘肃省徽县世安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改性铵油炸药298.32178.395.9867.85%
2二号岩石乳化炸药572.42342.835.99
3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号岩石乳化炸药441.05208.814.7327.18%
4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号岩石乳化炸药56.3028.655.093.73%
5陕西汉阴庆华化工有限公司二号岩石乳化炸药18.779.555.091.24%
合计1,386.86768.235.54100.00%

2019年发行人向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采购二号岩石乳化炸药208.81万元,2020年发行人向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分别采购二号岩石乳化炸药804.16万元、8.89万元。2019年至2020年,公司逐渐达产达标,公司炸药库逐渐投入使用,公司炸药储存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且炸药使用量加大,故发行人通过询比价等方式确定向炸药生产厂商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直接采购,导致主要炸药供应商和采购价格有所变动。

2021年,经过公司与供应商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谈判,向其采购材料的价格有所下降,因此2021年增加了向其采购金额,导致对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有所增加。

(4)钢球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钢球情况如下:

年度供应商名称存货名称单位数量采购金额 (万元)单价 (元/吨)占该类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2021年度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铸造高铬球848.00568.076,698.9550.38%
铜陵有色金神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合金锻球706.00419.825,946.4037.23%
钢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金锻球224.24139.766,232.6212.39%
合计1,778.241,127.656,341.38100.00%
2020 年度铜陵有色金神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合金锻球863.06479.775,558.9152.51%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铸造高铬球704.00433.986,164.5247.49%
合计1,567.06913.755,830.98100.00%
2019 年度铜陵有色金神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合金锻球799.98468.415,855.3354.98%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铸造高铬球608.00383.606,309.1645.02%
合计1,407.98852.016,051.30100.00%

发行人所耗用钢球主要为合金锻球和铸造高铬球,系磨矿作业中原矿半自磨及球磨环节所需耗材,其中合金锻球的主要成分为铬系合结钢;铸造高铬球主要成分为高碳铬铁、废钢。公司在采购合金锻球和铸造高铬球的过程中既要考虑满足工艺需求,还需通过询比价及对厂家进行考察确定质量稳定可靠的供应商。

(5)硫酸铜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硫酸铜情况如下:

年度供应商名称单位采购数量采购总额(万元)单价(万元/吨)占该类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2021年度大冶市欧畅化工有限公司575.80869.491.5152.27%
金川集团铜业有限公司416.00631.391.5237.96%
大冶市凡通化工有限公司96.00162.551.699.77%
合计1,087.81,663.431.53100.00%
2020年度大冶市欧畅化工有限公司777.96825.601.0693.23%
白银新大孚科技化工有限公司32.0045.311.425.12%
宝鸡凤鑫瑞工贸有限公司10.0014.601.461.65%
合计819.96885.521.08100.00%
2019年度大冶市欧畅化工有限公司672.00769.371.1496.85%
陕西华晔工贸有限公司凤县分公司19.0025.001.323.15%
年度供应商名称单位采购数量采购总额(万元)单价(万元/吨)占该类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合计691.00794.371.15100.00%

硫酸铜主要用于选矿工艺中的锌浮选阶段,需与其他选矿药剂配合使用;依据公司选矿中心化验结论及询比价结果,公司主要向大冶市欧畅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硫酸铜。随着公司与供应商大冶市欧畅化工有限公司长期合作,采购量逐渐增加,大冶市欧畅化工有限公司给予了公司一定的价格优惠,导致价格有差异。

2021年,因供应商大冶市欧畅化工有限公司当地防疫政策的影响,不能及时供货,公司通过询比价方式新增硫酸铜供应商金川集团铜业有限公司。

2、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消耗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采购耗用情况如下表:

年度项目数量单位金额(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
2021年度水泥122.927.174,020.3110.90%
石灰20,655.951,128.133.06%
炸药1,904.45921.532.50%
钢球1,536.7967.332.62%
硫酸铜906.011,359.413.68%
小计8,396.7122.76%
2020年度水泥92,224.282,873.238.45%
石灰20,317.35917.782.70%
炸药1,850.04876.962.58%
钢球1,443.24844.822.48%
硫酸铜695.05747.572.20%
小计6,260.3618.41%
2019年度水泥65,012.452,194.748.12%
石灰16,827.33717.502.66%
炸药1,268.07710.332.63%
钢球918.33553.922.05%
硫酸铜569.11658.282.44%
小计4,834.7717.90%

(1)水泥

公司采用充填采矿法,水泥主要用于公司采矿后的充填作业和浇筑矿山构筑物,其用量与采矿量、采矿方法密切相关。2019年以来,公司采矿量逐年增加,

直至2020年和2021年100%达产,因充填滞后于采矿,充填量的增长滞后于采矿量的增长,导致报告期内公司水泥用量也逐年增加。

(2)石灰

公司消耗的石灰主要为选矿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报告期内,公司石灰用量随选矿量的增加而上升。

(3)炸药

炸药主要用于修建巷道和采矿环节,使用量逐年上升,原因系:1)公司修建巷道耗用较多炸药;2)公司采矿量增加,耗用炸药数量随之增加。

(4)钢球

钢球系磨矿作业中原矿半自磨机、球磨环节所需的耗材。钢球消耗量主要与下列因素相关:1)选矿量;2)矿石性质、质地和硬度变化。选矿量越大,耗用钢球越多;矿石性质、矿石质地和硬度变化,以及不同的研磨要求,也会影响钢球使用寿命。2019年-2020年,随着公司选矿量的增长,钢球耗用量逐年上升。同时不同时期的矿石性质、研磨要求等也会影响钢球的单位消耗量。

(5)硫酸铜

硫酸铜主要用于选矿工艺中的锌浮选阶段,其使用量受公司选矿量以及原生矿中含泥等因素的影响较大。2019年至2020年,公司选矿量逐步上升导致硫酸铜用量增加,2019年以后,公司逐步进行二步骤采矿(回采原采空区上下及矿柱等),矿浆中原生矿泥含量增加,导致硫酸铜用量增加。

3、能源消耗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柴油。报告期内,公司采选业务用电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电量柴油
数量 (万度)较上年 增长金额 (万元)数量 (万升)较上年 增长金额 (万元)
2021年度7,058.98-5.52%2,868.97185.6957.20%1,038.07
2020年度7,471.6422.94%3,021.90118.12-3.53%542.87
2019年度6,077.6393.39%2,684.17122.45215.73%676.91

2018年以来,公司采矿量、选矿量逐年增加,直至2020年接近100%达产,

伴随采矿量的增长,提升材料、原矿石及人员设备等提升频次增加,耗用电力呈逐年增长趋势,2021年相较于2020年变动幅度较小。

公司的柴油主要用于采矿中心。报告期内,公司采矿生产由传统生产方式逐渐过渡到机械化,机械化程度高,投入采矿设备增加,造成柴油耗用量的上升。2020年度,能源消耗出现下降主要是受溜井与采区运距缩短和运输设备大型化而导致单位耗油量降低所致。2021年度,柴油耗用量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1)新增采区的运距增大;2)设备使用年限增加导致的耗油量增加;3)新增了采矿用机械设备。

4、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能源价格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能源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平均单价
水泥(元/吨)327.153.46%316.21-7.21%340.77
石灰(元/吨)549.1821.12%453.416.33%426.41
炸药(元/kg)4.882.95%4.74-14.50%5.54
钢球(元/吨)6,341.378.75%5,830.98-3.64%6,051.30
硫酸铜(元/吨)15,291.7241.60%10,799.49-6.06%11,495.93

报告期内,除2021年硫酸铜市场价格上升和生产石灰所用煤炭价格上涨导致发行人采购价格增幅较大外,公司其他辅料价格波动在合理范围之内。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采购主要能源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较上年变化2020年度较上年变化2019年度
电力采购金额(万元)3,482.153.16%3,375.455.41%3,202.21
电力采购数量(万度)8760.714.92%8,350.1215.19%7,249.24
电(元/度)0.40-0.63%0.40-9.09%0.44
柴油采购金额(万元)1,129.4268.19%671.53-14.24%783.06
柴油采购数量(万升)202.9138.25%146.773.64%141.61
柴油(元/升)5.5721.88%4.57-17.36%5.53

公司采购电力单价在2020年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994号》,自2020年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

企业在计收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2)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2020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0〕205号),购销两侧价差等额传导价格由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通过自主协商、集中交易、挂牌交易等方式确定,不受第三方干预。2020年5月29日,国投甘肃售电有限公司与金徽有限签署《售电公司与代理用户直接购电交易购销价差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采购柴油价格波动系由于油料价格执行发改委统一定价导致。

5、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主要辅料及备品、备件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入库总额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 (不含税)主要采购 物资占采购入库比例
2021 年度1成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3,879.97水泥17.04%
2白银广汇化工有限公司1,366.54石灰6.00%
5兰州富瑞丰装备技术有限公司1,009.90备品、备件4.44%
4大冶市欧畅化工有限公司967.90选矿药剂4.25%
5湖南明珠选矿药剂有限责任公司861.07选矿药剂3.78%
合计8,085.38-35.51%
2020 年度1成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2,943.63水泥18.11%
2大冶市欧畅化工有限公司943.35选矿药剂5.80%
3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804.16火工品4.95%
4兰州富瑞丰装备技术有限公司601.20备品、备件3.70%
5湖南明珠选矿药剂有限责任公司538.02选矿药剂3.31%
合计5,830.36-35.87%
2019 年度1成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2,169.97水泥14.51%
2大冶市欧畅化工有限公司996.02选矿药剂6.66%
3成县华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786.62石灰5.26%
4甘肃省徽县世安物资有限责任公司731.54火工品4.89%
5湖南明珠选矿药剂有限责任公司572.48选矿药剂3.83%
合计5,256.62-35.14%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不存在占有权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建筑、安装和绿化等工程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公司名称采购产品采购金额 (含税)占同类采购总额的比例
2021 年度1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2,016.1152.11%
2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公司安装工程494.2412.78%
3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改造工程372.969.64%
4徽县兴徽建安有限责任公司改造工程224.005.79%
5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改造工程220.005.69%
合计3,327.3186.01%
2020 年度1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6,637.9785.12%
2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公司安装工程798.5910.24%
3甘肃金信设计装饰有限公司装饰工程194.212.49%
4徽县兴徽建安有限责任公司改造工程167.182.14%
合计7,797.95100.00%
2019 年度1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10,160.7675.79%
2甘肃美景缘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绿化工程1,298.529.69%
3陇南市宏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库工程671.685.01%
4甘肃金信设计装饰有限公司装饰工程637.384.75%
5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公司安装工程237.621.77%
合计13,005.9697.01%

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之侄子李锁银控制的企业。除上述企业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不存在占有权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安装和绿化等工程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度施工单位项目名称本年度结算金额工程进度转入固定资产时间
2021 年度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室外零星工程640.0075.29%-
零星工程-尾矿库边坡灾害治理工程1,040.41完工2021年6月
零星工程-尾矿库土方及地面硬化工程210.13完工2021年7月
厂区零星工程125.57完工2021年6月
合计2,016.11--
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公司零星安装工程494.24完工2021年12月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尾矿库提升改造工程372.9618.38%-
徽县兴徽建安有限责任公司零星工程224.00完工2021年12月
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尾矿库提升改造工程设计费等220.00完工待尾矿库提升改造完成转固
2020 年度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90废石堆场拦渣坝工程1,258.06完工2020年6月
1190废石堆场拦渣坝及道路工程160.82完工2020年6月
尾矿库(标高1090-1100m)库区防渗工程1,143.10完工2020年12月
大门口加筋挡土墙工程914.30完工2020年6月
大门口停车场、大件道料场等工程1,788.26完工2020年6月
灾害治理工程1,098.2043.93%2020年12月
零星工程275.2355.05%2020年12月
合计6,637.97--
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木栈道消防工程、充填管线安装工程66.14完工2020年5月
尾矿回水管道等十二项安装工程145.31完工2020年1月
管线安装、钢梯安装等工程109.64完工2020年7月
零星安装工程79.27完工2020年7月
尾矿污水处理工程95.08完工2020年7月
机修车间、电机车充电车间安装等工程132.57完工2020年7月
药剂车间、彩钢棚、加药系统安装工程170.58完工2020年10月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度施工单位项目名称本年度结算金额工程进度转入固定资产时间
合计798.59
甘肃金信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大门口、公卫装饰工程194.21完工2020年12月
徽县兴徽建安有限责任公司东风井廊道工程50.72完工2020年3月
挡墙、排水系统等工程116.47完工2020年12月
合计167.18--
2019 年度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尾矿防渗工程543.00完工2019年4月
采矿区土方工程2,092.65完工2019年4月
大门口挡土墙、排洪沟底挡墙等工程1,790.60完工2019年9月
大门口停车场、大件道料场等工程334.2020.17%
粗矿堆场工程2,271.71完工2019年9月
尾矿库清水池、回水泵房等2,912.59完工2019年9月
1190废石堆场拦渣坝及道路工程216.0061.81%-
合计10,160.76--
甘肃美景缘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绿化工程1,298.52完工2019年12月
陇南市宏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炸药库工程671.68完工2019年11月
甘肃金信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活动中心内外装饰工程246.39完工2019年7月
广场铺装工程249.24完工2019年7月
污水处理站喷泉铺装工程73.04完工2019年7月
室外道路硬化、回水泵房公卫、救援楼、服务楼等装饰工程68.71完工2019年8月
合计637.38--
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公司磨浮车间、石灰车间等安装工程148.85完工2019年9月
尾矿回水管道等十二项安装工程88.7764.00%
合计237.62--

报告期内,上述工程项目系通过招投标、比价等程序进行采购;其中建筑、安装、绿化类、炸药库工程系发行人参照当时甘肃省预算定额作为计价规范,充填钻探类工程的定价系经招投标程序对投标方报价进行比对后选取合理报价确定;2021年3月25日,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与矿山构筑物工程结算审核书的复核报告》(项目编号:

LYYZJ-2021-0025),对本公司自2013年开工建设至2020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房屋建筑物与矿山构筑物类固定资产结算造价按照相关计价规范复核,复核结果与公司原结算金额一致,且不存在违规计价结算的情况。

上述工程履行了招投标等程序,其定价系参照有关部门的预算定额文件,经招投标、比价选取合理报价确定,上述工程采购定价具备公允性。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折旧方法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抵押资产账面价值抵押资产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97,109.5524,571.75172,537.80108,919.1563.13%
矿山构筑物产量法150,536.9511,214.69139,322.26
机械设备年限平均法30,156.4211,941.1318,215.2914,463.8779.41%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706.814,058.651,648.151115.9967.71%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16,322.059,915.246,406.81727.5211.36%
合计399,831.7761,701.46338,130.31125,226.5337.03%

1、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规划 用途他项权利报告期期末账面价值(万元)
1金徽矿业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57号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洛坝村、江口村39,368.44工业抵押25,252.43
2金徽矿业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58号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洛坝村81,820.83工业抵押41,539.21
3金徽矿业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59号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洛坝村36,174.33工业抵押31,991.59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规划 用途他项权利报告期期末账面价值(万元)
4金徽矿业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60号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江口村1,860.59工业抵押3,236.60
5金徽矿业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61号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江口村93.79工业抵押159.51
6金徽矿业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63号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江口村283.19工业抵押4,488.90

公司自设立以来,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自2018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住房及房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住房和房屋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不存在受到任何有关住房和房屋建设方面行政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不存在正在进行的或潜在的争议、调查或诉讼。

2、机器设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如下:

(1)采矿设备

单位:万元

机器设备名称数量账面原值账面价值成新率
提升机23,436.881795.8552.25%
凿岩台车132,675.292129.6179.60%
深锥膏体浓密机1383.76265.2769.12%
锚杆台车5842.94711.1884.37%
主井罐笼1225.6141.2262.60%
铲运机6613.27422.0568.82%
天井钻机2574337.5758.81%
运矿车24648.5554.6085.52%
风机1141.31101.0371.50%
鄂式破碎机1194.1995.849.33%
超细雾化抑尘系统3147.4496.0865.17%
曲轨侧卸式矿车124403.7251.5962.32%
撬毛台车3236.28208.2888.15%

(2)选矿设备

单位:万元

机器设备名称数量账面原值账面价值成新率
丹东东方测控采选综合自动化系统12,836.301758.5162.00%
湿式半自磨机11,885.49989.8852.50%
溢流型球磨机11,268.34665.8852.50%
浮选机1987.88518.6452.50%
压滤机2733.29384.9852.50%
隔膜泵2722.5379.3152.50%
53m浓缩池1495.36252.2250.92%
压滤机2458.12226.0149.33%
高压变频调速系统1347.82182.6052.50%
尾矿库污水处理设备1279.2173.1062.00%
双梁桥式抓斗起重机4352.48157.1544.58%
24m浓缩池3304.64155.1150.92%
吨袋包装机6219.49108.2849.33%
颚式破碎机1178.4697.9354.88%
圆锥破碎机1173.8791.2852.50%
换衬机械手2152.1485.8956.45%

(3)其他设备

单位:万元

机器设备名称数量账面原值账面价值成新率
锅炉10471.18318.1667.52%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1140.0073.5052.50%
全液压地质钻机4120.85101.5684.04%
脱硫除尘设备171.5557.9681.01%

(二)无形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主要无形资产为采矿权、探矿权和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100,016.14万元,账面净值为92,906.42万元,其中抵质押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6,018.27万元,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92.59%。

1、采矿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采矿权基本情况如下: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采矿权人证号矿山名称有效期限开采方式生产 规模面积 (平方公里)取得方式他项 权利报告期期末抵押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1金徽矿业C6200002016053210141927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矿区南矿带北矿带东段铅锌矿2021.3.23- 2036.5.9地下开采70万吨/年1.8861探转采抵押19,814.58
2金徽矿业C6200002012113210127665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2021.3.23- 2034.8.5地下开采80万吨/年7.1455探转采抵押57,785.70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的采矿权已全部抵押。公司拥有的采矿权的入账价值及依据、摊销方法的适当性等情况如下:

序号证号矿山名称依据摊销方法报告期期初金额(万元)报告期内持续计入金额(万元)报告期期末金额(万元)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1C6200002016053210141927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矿区南矿带北矿带东段铅锌矿公司探矿权转采矿权时的累计相关支出,后续勘探过程中发生的与采矿权相关的支出,及矿业权出让收益依据累计查明(保有)铅锌资源储量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11,086.6910,966.57285.7100.6222,439.58
2C6200002012113210127665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33,757.5128,963.39667.00414.5661,257.16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采矿权成本代表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后续勘探和评价所发生的成本,因郭家沟和郭家沟南采矿权均来源于郭家沟探矿权,故在取得郭家沟探矿权后,将探矿权取得成本和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按照资源储量分别计入郭家沟和郭家沟南的采矿权初始入账价值。公司采用边勘查边开采的业务模式,在勘查过程中,为提升储量级别,查明矿体的外延情况,增加储量资源的地质勘查发生的费用,在后续计量时计入无形资产采矿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有关规定:“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公司采矿权核算为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后续勘探支出所发生的成本,采矿权初始入账价值及后续发生的与采矿权勘查相关支出均按产量法进行摊销,符合行业惯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修订)》和《关于采矿权延续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采矿权延续登记程序和内容要求已在我部互联网网站上公布,采矿权人办理采矿权延续申请时应向原发证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二)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三)采矿权人法定义务履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公司已足额缴纳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所需缴纳的各项相关费用,严格履行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生产经营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相关资质审核体系及标准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继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公司采矿权续期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若发行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限届满后无法获得采矿权延续批准,将会给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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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探矿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探矿权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矿权人证号勘查项目名称期限面积(平方公里)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金徽矿业T6200002008023010000059甘肃省徽县江口一带铅锌矿详查2021.3.22- 2025.7.292.21购买
2金徽实业T62120090202024576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火麦地铜矿详查2020.2.13- 2022.2.121.3购买

3、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土地坐落使用类型土地用途到期日面积(m2)他项权利报告期期末抵押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1金徽矿业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57号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洛坝村、江口村生产区工业用地2066.11.12288,889.26抵押2,873.11
2金徽矿业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58号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洛坝村生活区工业用地2066.11.1296,086.48抵押955.61
3金徽矿业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59号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洛坝村办公区工业用地2066.11.12124,662.55抵押1,239.81
4金徽矿业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60号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江口村尾矿库工业用地2066.11.12326,213.56抵押3,244.31
5金徽矿业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61号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江口村截渗坝工业用地2066.11.122,671.30抵押23.49
6金徽矿业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62号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洛坝村-工业用地2068.2.8100.00-
7金徽矿业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63号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江口村水源地工业用地2066.11.122,804.80抵押81.66
8金徽矿业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155号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洛坝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工业用地2070.12.3014,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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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土地坐落使用类型土地用途到期日面积(m2)他项权利报告期期末抵押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9金徽矿业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156号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洛坝村、江口村厂区物资中转站工业用地2070.12.307,277.22-
10金徽矿业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157号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洛坝村、江口村通风供水工业用地2070.12.3017,037.64-
11金徽矿业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158号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江口村硐室工程嗣后充填设施工业用地2070.12.3018,218.64-

4、商标和专利

(1)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金徽矿业取得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图样商标注册证 编号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注册人注册有效期取得方式
114049390第6类:铝锭;锌粉;未加工或半加工普通金属;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铅;锌;普通金属合金;铬矿石;铁矿石;褐铁矿;金属矿石(截止)金徽矿业2015.4.21- 2025.4.20申请取得
244286525第37类:推土机出租;建筑用起重机出租;建筑物施工;钢结构建筑施工;挖掘咨询服务(截止)陕西亚泰2021.2.28- 2031-2-27申请取得
344266740第19类:非金属建筑物;安全玻璃(截止)陕西亚泰2021.1.28- 2031.1.27申请取得
444272136第37类:推土机出租;建筑设备出租;建筑;防锈;工厂建造;采矿;采石服务;钻井;木工服务;橡胶轮胎修理(截止)陕西亚泰2020.11.21- 2030.11.20申请取得
544283453第42类:地图绘制服务(截止)陕西亚泰2021.3.14- 2031.3.13申请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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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图样商标注册证 编号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注册人注册有效期取得方式
644277850第37类:运载工具保养和修理(截止)陕西亚泰2021.4.7- 2031.4.6申请取得
744261647第43类: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照明设备出租(截止)陕西亚泰2021.4.28- 2031.4.27申请取得

公司合法、有效的拥有上述商标权,不存在瑕疵,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上述商标亦不存在对外担保或其它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不存在被终止、宣布无效以及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形。

(2)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金徽矿业取得的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形成过程发明人取得方式申请日期
1ZL201420507955.1金徽矿业 兰州有色实用新型一种立体式尾矿库排渗系统合作研发汪军;王少军;刘艺;陈天镭;康鸿玉;丁东彦;张国胜;王鸿祥;董建肃;张开智申请取得2014.9.4
2ZL201520836739.6金徽矿业 兰州有色实用新型一种尾绳隔离保护装置合作研发雷云;李继红;陈子辉;张国胜;赵钺;赵瑞荣;卢强;窦平申请取得2015.10.27
3ZL201821507551.7金徽矿业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选矿厂污水泵池的电缆浮球液位开关自行研发肖云;刘勇;李庆恒;常玉春;金东汉;张和平申请取得2018.9.14
4ZL201821655560.0金徽矿业实用新型一种大型球磨机慢驱联轴器位置检测装置自行研发肖云;刘勇;李庆恒;常玉春;张文乾申请取得2018.10.12
5ZL201821564936.7金徽矿业实用新型一种伸缩式精矿泡沫槽自行研发肖云;刘勇;李庆恒;金东汉;张文乾申请取得2018.9.26
6ZL201410447985.2金徽矿业 兰州有色发明一种立体式尾矿库排渗系统及排渗方法合作研发汪军;王少军;刘艺;陈天镭;康鸿玉;丁东彦;张国胜;王鸿祥;董建肃;张开智申请取得2014.9.4
7ZL201821863844.9金徽矿业实用新型一种上向回采多进路连续充填装置自行研发陈子辉;孟祥瑞;赵明昌;黄义平;胡万林;刘道虎;雍明军;杨小军申请取得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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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形成过程发明人取得方式申请日期
8ZL201821506466.9金徽矿业实用新型一种尾矿库组合式浮动作业平台自行研发肖云;刘勇;李庆恒;张文乾;朱永涛;张英寿申请取得2018.9.14
9ZL201821507556.X金徽矿业实用新型磨矿系统两台不同功率高压同步电机的启动、调速控制系统自行研发肖云;刘勇;李庆恒;常玉春;王建辉;刘璐超申请取得2018.9.14
10ZL201821528551.5金徽矿业实用新型一种选矿厂石灰乳精确添加装置自行研发肖云;刘勇;李庆恒;张文乾;金东汉申请取得2018.9.19
11ZL201821718818.7金徽矿业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皮带机的灰尘清除及收集机构自行研发陈子辉;刘勇;孟祥瑞;樊永军申请取得2018.10.23
12ZL201821624538.X金徽矿业实用新型一种尾矿库高效取水装置自行研发肖云;刘勇;李庆恒;张文乾;金东汉申请取得2018.10.8
13ZL201821718820.4金徽矿业实用新型一种环保无粉尘斗式提升机自行研发陈子辉;刘勇;孟祥瑞;樊永军申请取得2018.10.23
14ZL202022365288.6金徽矿业实用新型一种电机车侧卸式矿车车门状态预警装置自行研发陈子辉;孟祥瑞;宋德;刘敏;吕希宁;张高栋;张鑫;燕龙;李龙申请取得2020.10.22
15ZL202021832614.3金徽矿业实用新型一种定滑轮组式浮球液位自动控制装置自行研发肖云;刘勇;何海学;李庆恒;郭鑫;张羽;王军申请取得2020.8.28
16ZL202021832627.0金徽矿业实用新型一种具有自动卸铁功能的电磁除铁系统自行研发肖云;刘勇;张文乾;李庆恒;何海学;王磊申请取得2020.8.28
17ZL202021833233.7金徽矿业实用新型一种尾矿库回水控制系统自行研发肖云;刘勇;常玉春;李庆恒;王建辉;张伟申请取得2020.8.28
18ZL202022238011.7金徽矿业实用新型一种SABC碎磨系统用球矿分离装置自行研发肖云;刘勇;王建辉;李庆恒;金东汉;张文乾;朱永涛申请取得2020.10.10
19ZL202120498405.8金徽矿业实用新型一种地下内燃铲运机电控发动机喷油器系统自行研发刘尚义;余有军;贾林君;吕健康;李新军申请取得2021.03.09
20ZL202121129892.7金徽矿业实用新型一种深部钻孔防磁测斜仪自行研发梁飞飞;蒲访成;吴永虎;杨斌斌;李国潮申请取得2021.05.25
21ZL202121481414.2金徽矿业 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实用新型一种专用风井进、回风分段式利用通风布局结构合作研发孟祥瑞;李亚俊;姚银佩;李印洪;徐禹青;王志;李峰;郭军;刘伟强;钟生元;贺顺业;吕录红申请取得2021.06.30

上述发明人的任职情况如下:

专利发明人发明人任职情况
汪军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业设计研究院尾矿室主任
王少军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甘肃尾矿处置中心副主任
刘艺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尾矿专业高级工程师
陈天镭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部长
康鸿玉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尾矿专业工程师
丁冬彦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尾矿专业工程师
张国胜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王鸿祥自2013.9-2018.6.曾任董事、总经理,现已离职
董建肃2013.9-2018.7历任副总工程师兼选矿公司经理、金徽矿业研究院院长,现已离职
张开智2013.9-2017.2历任选矿公司经理,现已离职
雷云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矿山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已退休
李继红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矿山机械专业工程师
陈子辉2016-至今,曾任董事、总工程师
赵钺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矿山采矿专业高级工程师
赵瑞荣自2013.9-2018.7.曾任总工程师,现已离职
卢强自2013.9-2018.7.工程技术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甘肃亚峰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已离职
窦平2012-至今,历任主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部长、董事、副总经理
肖云2017年至今,历任副总经理、董事
刘勇2018年至今,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李庆恒2017.2至今,任选矿中心主任
常玉春2017年2月至今历任电气自动化主任
金东汉2018年5月至今历任技术中心主任、企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和平2018年4月任选矿试验员,高级技师
张文乾2017年4月至今历任选矿中心副主任
孟祥瑞2016年至今,历任生产技术部部长、董事、副总工程师
赵明昌2018年6月,历任采矿工程师,陕西亚泰第一项目部经理助理(负责技术工作),现已离职
黄义平2016年6月,历任陕西亚泰第一项目部综合队充填一组副队长,现已离职
胡万林2017年9月,历任采矿中心综合队充填二组充填工
刘道虎2017年9月,历任采矿中心综合队充填一组充填工
雍明军2017年2月,历任采矿中心综合队充填一组副队长
杨小军2017年7月,历任采矿中心综合队充填二组充填工,现已离职
朱永涛2016年7月至今历任选矿试验室主任
张英寿2018年4月任选矿试验员,工程师,现已离职
王建辉2014.9至今,任选矿中心副主任
刘璐超2014.2至今,历任选矿自动化车间副主任、设备能源部部长
樊永军2012年1月,历任设备能源部负责人,现已离职
专利发明人发明人任职情况
宋德2019年7月至今,历任采矿中心机电维修队工程师、队长
刘敏2012年12月至今,历任采矿中心机电维修队副队长
吕希宁2012年11月至今,历任采矿中心机电维修队网络通讯主管、工程师
张高栋2015年5月,历任采矿中心机电维修队网络通讯组长,现已离职
张鑫2015年11月至今,历任选矿中心、设备能源部电工
燕龙2019年4月至今,历任采矿中心机电维修队机修工
李龙2016年3月至今,历任设备能源部电工
何海学2019.2至今,历任选矿中心电气自动化车间主任
王磊2014.10至今,历任选矿中心电气自动化车间、设备能源部电工
郭鑫2014.10至今,历任选矿中心电气自动化车间班长、工程师
张羽2014.10至今,历任选矿中心电气自动化车间技术员
王军2013.3至今,历任选矿中心副主任
张伟2013.10至今,历任选矿中心副主任
刘尚义2016年3月至今,历任采矿中心机电维修队副队长
吕建康2013年7月至今,历任采矿中心机电维修队副队长,助理工程师
余有军2017年10月至今,历任采矿中心机电维修队班长
贾林君2018年7月至今,历任采矿中心机电维修队班长
李新军2017年12月至今,历任采矿中心机电维修队维修工
梁飞飞2014年8月至今,历任资源开发管理部业务主办、工程师
蒲访成2016年10月至今,历任职工监事、资源开发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
吴永虎2012年1月至今,历任资源开发管理部副部长、部长
杨斌斌2019年2月至今,历任资源开发管理部业务主办,工程师
李国潮2014年9月至今,历任资源开发管理部业务主办,工程师
李亚俊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
姚银佩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主任
李印洪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技术总监
徐禹青2017年3月至今,历任生产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工程师
王志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
李峰2013年7月至今,历任生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工程师
郭军2014年9月至今,历任生产管理中心工程师
刘伟强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钟生元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部门副技术总监
贺顺业2020年10月至今,历任生产管理中心工程师
吕录红2019年2月至今,历任生产管理中心工程师

公司合法、有效的拥有上述专利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上述专利权亦不存在抵押担保或其它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不存在被终止、宣布无效、以及

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形。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铅锌精矿,主要业务为铅锌精矿采选。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专利的保护范围能够覆盖公司的铅锌精矿产品。根据公司及上述仍在职的专利发明人员工出具的声明,发明人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所有专利技术均属于发明人的职务发明,与公司就发明的专利技术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与曾经任职的其他单位(如有)均不存在知识产权、保密、竞业禁止方面的争议或纠纷,不存在其他方针对发行人已授权的专利主张权利的情形。发行人上述各项专利系各发明人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研究开发取得,共有专利中的发明人为发行人员工、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及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员工,相关发明的权利人分别为发行人与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行人与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声明,其与发行人就该等专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软件著作权

序号权利人软件著作权名称编号登记日期
1金徽矿业金徽矿业磨浮选工艺智能控制系统V1.02019SR00988512019.1.28
2金徽矿业金徽矿业磨矿优化控制系统V1.02019SR00988572019.1.28
3金徽矿业金徽矿业浮选泡沫图像分析系统V1.02019SR00961732019.1.28
4金徽矿业金徽矿业选矿中心生产报表系统V1.02019SR00961672019.1.28
5金徽矿业选矿中心安全培训自助考试系统V1.02020SR12462282020.10.28
6金徽矿业分级尾砂充填自动控制系统V1.02020SR12415372020.10.23
7金徽矿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V2.02021SR07863522021.5.28
8金徽矿业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V2.02021SR07863532021.5.28

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目前的法律状态均为有效,权属明确,不存在瑕疵,亦无被终止、宣布无效以及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形。

(4)相关商标、专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制定《科技管理制度》,对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进行规定,并重点明确无形资产的取得、验收、日常管理、处置管理等具体制度。

公司严格执行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根据

生产经营需要,在无形资产研究开发后交由相关部门进行产权的申请、登记、注册、续费等权属维护工作并最终投入生产使用,发行人无形资产制度一直保持有效运行。

此外,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3月13日出具的“天健审[2021]3-276号”《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我们认为,金徽矿业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出具的“天健审[2021]3-426号”,报告认为:“我们认为,金徽矿业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1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出具的“天健审[2022]3-9号”,报告认为:“我们认为,金徽矿业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综上,公司相关商标、专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能有效运行。

六、公司经营资质与特许经营权

(一)生产经营许可及相关资质

1、安全生产许可证

序号名称证号许可范围有效期发证机关
1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甘陇FM安许证字(0062)铅锌矿地下开采2021.4.9 至 2024.4.8陇南市应急管理局
2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菜林沟尾矿库甘陇FM安许证字(0063)尾矿库运行2021.4.9 至 2024.4.8陇南市应急管理局
3陕西亚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陕)JZ安许证字[2018]030007建筑施工2021.1.6 至 2024.1.6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陕西亚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陕宝)FM安许证字[0045]矿山工程采掘施工 (不含爆破)2021.12.24 至 2024.12.25宝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取水许可证

序号取水权利人名称证号水源类型取水方式取水量取水 用途取水地点有效期
1金徽矿业取水(甘陇徽)字地下单井95万生活用徽县柳2020.5.14-2025.5.13
序号取水权利人名称证号水源类型取水方式取水量取水 用途取水地点有效期
[2020]第B12270013号立方米/年水;工业用水林镇江口村

3、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序号单位名称证号发证日期有效期截止日期发证机关
1金徽矿业62120013000272020.9.82023.3.9陇南市公安局

4、排污许可证

序号单位名称证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发证机关
1金徽矿业91621227571602961N001V2020.8.72020.8.7-2023.8.6陇南市生态环境局

5、其他相关资质

序号单位名称证书名称许可范围证号有效期发证机关
1金徽矿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铅锌矿采选及相关辅助活动50219Q30002R0L2018.12.26 - 2022.3.25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2金徽矿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铅锌矿采选及相关辅助活动50219E30003R0L2018.12.26 - 2022.3.25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3金徽矿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铅锌矿采选及相关辅助活动50219S20009R0L2018.12.26 - 2022.3.25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4陕西亚泰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D3610663702016.12.19 - 2022.6.30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6、发行人被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被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

(二)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任何特许经营权。

七、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被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甘肃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为“GR20196200005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技术创新和科技发展是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对企业发展方向、技术优势、市场开拓、提高效益等方面能否顺利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

用。公司坚持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研发管理机制,由公司自主研发并投入使用的核心技术,为公司高质量的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依托于产学研基地的建设和校企战略合作,培养了一支高水平的研发队伍,并通过优化公司内部研发体系,辅以稳定的研发资金支持,积极开展铅锌矿采选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1项发明专利和20项实用新型专利。

(一)公司的技术水平

公司所属的有色金属采选行业历经发展已进入成熟阶段,技术水平较为成熟。

勘查技术方面:公司的勘查主要为生产探矿和增加更多的资源储量而服务,使用勘探设备对矿体进行勘探,建立矿体模型,用以指导采矿,公司勘查技术水平较好。

采矿技术方面:公司所属铅锌矿均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生产探矿采用矿床建模系统,依据成矿规律结合复杂的地质结构指导采矿,为开拓方案设计和采矿方法的完善提供重要依据。公司根据不同矿体赋存情况,采用其相适应的开拓方案及采矿方法,郭家沟矿山和郭家沟南矿山采用“主平硐+主副竖井开拓方式”与“上向水平分层进路式充填采矿法”相结合的技术方案,公司采矿技术水平较为先进。

选矿技术方面:公司采用的是半自磨+顽石破碎+球磨的碎磨工艺,先铅后锌的硫化铅锌矿全流程电位调控浮选工艺。2020年度,李家沟选厂铅回收率达到

92.20%,锌回收率达到95.65%,铅精矿伴生银的回收率达到90.26%;2021年度,李家沟选厂铅回收率达到90.70%,锌回收率达到95.25%,铅精矿伴生银的回收率达到90.47%,选矿综合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公司的核心技术

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具体情况如下:

技术名称技术特点生产技术所处阶段及技术水平
生产探矿技术

通过加密探矿工程,进行矿体对比与连接,使矿体界线的精度进一步提高,为采矿工程的合理布置提供依据

技术名称技术特点生产技术所处阶段及技术水平
主平硐+主副竖井开拓方式提升能力较强,适应埋藏较深的矿山已应用于生产,属正常开拓方式
上向水平分层进路式充填采矿法(机械化)沿矿体走向划分矿房和间柱,采场垂直矿体走向布置,一步先回采矿房,二步再回采间柱已应用于生产,属国内先进水平。损失率降低到8%以下,贫化率降低到10%以下;矿块生产能力800-1200t/d
磨矿技术半自磨机与球磨机负荷分配合理,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磨矿效率;改进半自磨机衬板的结构形状,延长使用寿命;将新技术转化应用于球磨机,在延长衬板寿命的同时,减轻球磨机负荷,提高球磨机磨矿效率;优化给矿压力、浓度等工艺参数,保证磨矿细度的同时降低磨矿综合成本已应用于生产,属国内先进。磨矿台效提高14.6%;磨矿细度达到78.57%,较预期提高0.57个百分点;磨矿能耗降低20%,建立了半自磨节能工艺示范线
硫化铅锌矿电位调控浮选工艺通过实现高碱环境下,控制浮选电位在最适宜范围,各有用矿物有效分离,实现有用矿物高效回收,无用矿物得到有效抑制,有效提高了金属回收率和产品质量,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已应用于生产,属先进水平。2020年,铅锌银综合回收率分别达92.20%、95.65%、90.26%;2021年,铅锌银综合回收率分别达90.70%、95.25%、90.47%
尾矿充填技术物料准备处理工艺方法先进,操作控制方法简便,能连续运行效率高,物料配比合理适用,节省材料,尾矿利用率高已应用于生产,属国内先进。尾矿综合利用率达70%
尾矿库技术立体式尾矿库排渗系统用岸坡排渗体连接软式透水管与库底排渗体,实现了水平与垂直排渗。利用软式透水管、水平排水管、岸坡排渗体及库底排渗体集水或单独集水,并将排渗系统中的水导出坝外,该系统可进行清洗、疏通从设计、建设、运行阶段彻底解决了菜林沟尾矿库的排渗难题,同等条件下降低浸润线高度5m以上,排渗量增加60%以上

公司的研发方向主要围绕公司现有采矿系统、选矿系统和尾矿充填系统使用的核心技术进行,目标是提高采矿效率、铅锌矿资源回收率和生产安全性水平。

(三)公司的研发情况

1、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设置有研发中心负责研究开发,研发中心根据专业分别设置地质、采矿、选矿、机电设备、安全环保、分析检测等研究室,分别负责各专业技术研发项目的实施或检测工作。

研发中心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技术创新,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巩固公司发展后劲。

研发中心主要负责协调组织制定和执行公司科技发展计划;协助组织公司科研项目、技术方案评审会和讨论会;负责对项目研发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组织科技成果申报、项目评价鉴定,促进科技新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研发设备、仪器更新计划申报,提高科技研发基础条件;协助组织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做好科技管理及服务。

2、研发制度

为了更好地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为企业生产与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增强公司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管理制度》和《科技管理制度》。其中《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管理制度》对公司研发中心职责、研发中心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研发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研发人员的考核、奖惩和激励进行了规范;《科技管理制度》对公司的科技研究开发、专利申报、成果应用及奖励进行了规范,上述制度充分调动研发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研发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公司研发工作任务。

3、科技成果表彰与奖励

为有效保护个人及团体科研成果价值,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业务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研发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公司在《科技管理制度》中对自主研发项目成果、专利成果和获得国家、省部(行业)级、地(市)级科技进步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分别给予奖励。

4、研发人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技术研发人员98人,其中拥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人,高级工程师职称4人,中级工程师职称42人。

5、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制度,对研发经费的预算管理和研发经费的支出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25,245.71112,231.8279,856.06
研发费用4,300.373,726.132,441.83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3.43%3.32%3.06%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加,比例保持稳定,不存在重大异常变化。

(四)主要研发项目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执行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研究内容拟达到的目标
1郭家沟矿区深孔钻探技术的研究与应用1.施工区主要地层构造的产状及空间展布特征研究; 2.钻孔偏斜的主要因素研究; 3.钻探施工纠偏技术优化研究根据钻孔设计深度和地层特征合理选择施工设备型号,并通过调整设计参数、施工参数、施工工艺,解决钻探施工偏斜问题,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及工程间距,降低勘查成本
2中深孔钻机探矿技术方法研究及应用1.中深孔钻机反循环施工工艺研究; 2.孔内残留物对样品准确度的影响研究; 3.样品准确度和孔深、岩屑残留物关系模型研究中深孔钻机探矿施工工艺探索,提高其施工效率,同时增强岩心样品的代表性,准确定位矿体边界,提高回采率,降低探矿成本
3台阶式进路充填采矿法在郭家沟铅锌矿的研究与应用1.采矿方法结构参数优化验证; 2.采矿联络道布置优化验证试验优化和调整矿块参数,提高充填结顶率、控制顶板暴露面积、降低支护率和提高安全性
4新型胶凝材料在全尾砂胶结充填中的研究1.开展新型胶凝材料性能实验、分析尾砂物理、化学特征和粒径组成; 2.结合新型胶凝材料固结全尾砂充填在模拟井下环境中的流动性、泌水性、沉降凝结时间及抗压强度试验,开展新材料的充填可适用性论证; 3.开展采场进行现场工业化应用充填试验提高尾砂胶结性能和充填体强度,加快泌水、缩短充填体凝结时间及回采周期,改善井下作业环境,提高回采效率
5井下智能通风系统在郭家沟铅锌矿的研究与应用1.井下通风系统优化技术研究; 2.郭家沟铅锌矿井下智能通风系统开发研究实现通风系统自动化控?,提高井下通风的安全性
6设备能源管理智能化系统的研究与开发研发设备能源管理的监控系统1.能源数据自动采集、能源运行实时监测,降低人员运维成本; 2.监控各层级能源损耗,及时发现损耗异常,降低能源浪费; 3.分析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运行异常,降低事故发生几率
7郭家沟铅锌矿尾砂充填工艺优化技术研究与应用1.沉降工艺优化研究; 2.充填料质量试验1.降低沉降区浓度; 2.增加清水层深度; 3.提升充填料制备系统生产能力; 4.提高充填体的强度
8铅锌矿山资源高效清洁生产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1.自产矿石的全流程电位调控技术及与之相匹配的高效浮选药剂制度研究; 2.铅锌矿浮选尾砂充填新技术及与之相匹配的充填砂制备设备研究; 3.铅锌矿选矿废水直接循环利用技术研究; 4.大型磨机的橡胶复合衬板研制及应用研究; 5.顽石X射线智能分拣抛废技术工业试验1.降低精矿互含、降低尾矿、提高回收率及细粒银矿物与铅锌同步回收的目的; 2.充分利用尾砂中富集的含钙物质,降低灰砂比、缩短凝结时间并提高充填体抗压强度,大幅度降低充填成本,最大限度的降低井下废石提升成本,充分利用尾矿资源; 3.选矿回水百分之百循环利用; 4.磨矿台效提高、磨矿能耗降低20%; 5.使用X射线对顽石抛出,大幅度减少进入磨机矿石量,降低磨机功耗,节省磨机电费,提高浮选入选品位,减少浮选药剂用量

(五)技术创新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研发实力,充分发挥研究中心的支撑作用,公司将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研究中心和生产经营单位的科研要素,实现研发资

源配置的最优化。公司十分重视产学研结合,充分利用知名科研机构、高校优质的科研资源,推动公司研发实力的提升,增强公司的技术创新。

公司非常注重高端人才的引进,建立了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打造高素质的科研队伍,辅以各学科带头人的指引,聚焦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以及前瞻性的新技术应用。

(六)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

1、发行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

发行人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相关规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认定情况是否符合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发行人前身金徽有限成立于2011年,发行人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19年取得,申请认定时公司已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符合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的采选及贸易,主要产品包括锌精矿、铅精矿(含银)。发行人的核心技术通过自主或合作研发方式取得,与该等核心技术相关的专利、软件著作权为发行人通过原始取得方式取得符合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发行人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七、资源与环境”之“(八)资源勘查、高效开采与综合利用技术”规定的范围符合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截至申请时,发行人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10%符合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根据天健出具的天健深审(2019)189号、 天健深审(2018)182号、天健深审(2017)391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6至2018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符合认定条件,且均为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根据天健出具的天健深审(2019)189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8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高于60%符合
序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认定情况是否符合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发行人的创新能力评价已通过专家评定符合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发行人在2018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符合

根据上述对照结果,发行人母公司金徽矿业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材料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

2、报告期内因此享受的优惠政策和依据,以及相关优惠政策适用符合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金徽矿业因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15%税率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和依据如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第十条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自认定当年起,企业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认定办法》和本《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综上所述,由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金徽矿业报告期内享受15%税率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对发行人的影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发行人按照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15%所得税优惠税率对发行人的影响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万元)4,871.493,180.730.00
利润总额(万元)53,925.1142,162.2314,538.56
税收优惠占比9.03%7.54%0.00%

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25%-15%)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发行人利润总额比例整体较低,发行人不存在严重依赖税收优惠的情形。

4、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不存在障碍

发行人所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有效期将于2022年8月届满,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尚未提交复审申请,公司将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

根据发行人实际情况并对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相关认定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认定情况是否符合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发行人前身金徽有限成立于2011年,公司已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符合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的采选及贸易,主要产品包括锌精矿、铅精矿(含银)。发行人的核心技术通过自主研发或合作研发方式取得,与该等核心技术相关的专利、软件著作权为发行人通过原始取得方式取得。符合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发行人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七、资源与环境”之“(八)资源勘查、高效开采与综合利用技术”规定的范围符合
序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认定情况是否符合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10%符合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2018年至2021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符合认定条件,不低于3%,且均为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2021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高于60%符合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发行人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较强,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较高、企业成长性良好,企业创新能力自我评价符合相应要求。但仍需技术专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价符合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符合

根据上述对照结果,发行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八、境外经营情况

2017年2月14日,金徽有限于香港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金徽香港,自成立以来一直未开展实际业务。2018年5月11日,金徽香港已通过刊登的第3368号宪报公告宣布撤销注册,并于当日予以解散。2018年至2021年,除前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境外经营的情况。

九、公司质量控制情况

公司在铅锌矿采选的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并根据矿山企业性质、采选工艺等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的质量控制标准,覆盖原辅料采购、采矿、选矿、销售等生产经营全过程。公司已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此基础上,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质量体系控制建设和基础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文件开展各项工作,使企业做到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际运行有效。

(一)公司产品质量标准

公司的锌精矿产品执行中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320-2014《锌精矿》;公司的铅精矿产品执行中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319-2013《铅精矿》。

(二)公司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机构设置

公司实行产品质量三级负责制,管理层直接参与质量管理体系活动,从公司层面制订质量方针和各层次质量目标;采购、生产、销售各部门负责落实各项质量控制要求,确保各工序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种因素有效控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或预防,保证公司的产品质量;公司设置有企业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公司进出物料及产品等的质量检测和数据分析。

2、质量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本公司在产品生产中认真贯彻ISO9001:2015标准,全面加强质量管理的基础。公司严格按照各类生产指标、操作规程的要求开展工作和组织生产,确保了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围绕产品质量形成全过程管理,对影响工作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并对质量活动成果进行分阶段验证,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发生;坚持工序服从的管理模式,认真进行工序调查分析,及时掌握解决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保证产品质量,认真考核产品质量指标,加大对质量指标经济责任考核的力度,把质量指标作为经济责任考核的重点,促进了产品质量稳中有升。

3、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为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为用户提供合格的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公司以生产过程的工作程序文件为核心建立严密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针对各工序制定了严格的《操作规程》,每年按期开展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和质量管理评审,确保最终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4、其他质量控制措施

为确保质量管理工作达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公司制定了《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和《物资验收管理办法》,强化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原辅料入场验

收及过程监控,严把出厂产品的质量,提升了公司的信誉度和知名度。

(三)公司的质量纠纷及因质量问题所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品质优良,客户认可度较高,不存在与客户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重大质量纠纷,亦未出现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无不良企业信用记录。

十、安全生产情况

(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全力保障员工人身、企业财产安全,致力于实现采矿、选矿等流程安全生产的目标。

1、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及实施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为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所属铅锌矿的行业特征、赋存条件、采矿方法和生产工艺等特点,制定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安全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及考核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下井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等。公司根据安全生产制度分别为生产作业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构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生产规则体系。

公司严格按照制度完成了员工的安全培训、生产设施的安全检查、特种作业

人员的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要求。

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了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设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进一步保证了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设置

公司建立了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环保部和事故调查组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委员会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最高管理机构,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考核,对安全生产重伤事故的审批等;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环保部内设综合业务组、井下安全监督组、调度及出入井管理组和民爆物品管理组等业务工作组,主要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及环保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安全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有效运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职业病防治工作、爆破器材的管理工作等;事故调查组是按照国家规定组织的临时性机构,由具有事故调查专长且无利益冲突的专家组成,主要负责死亡事故的调查并出具事故调查报告。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按照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各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各部室、下属公司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包括新入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改换工种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复工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新入职员工必须强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普通改换工作岗位或者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应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安全教育;普工改换成特殊工种,须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凡休假七天以上返岗必须经班组(岗位)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公司制度要求各级领导和部室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劳动纪律的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其中各部室开展的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季度不少

于一次。

每年公司各部门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培训申请(附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经审查后,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陇南应急管理局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公司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经考试合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后,在有经验的员工的指导下,从事本工作的操作学习,学习期满后方可独立操作。

4、安全警示标识设置

为防止事故发生和确保人身安全,公司在变电所、电磁站、变压器(室)、配电箱等一切有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设施;易燃、易爆及有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的场所或地点;垂直走行梯的顶部或底部,高于2米的固定式工业钢平台、升降口;有人员活动区域的旋转、传动机械设备或其附近;交叉路口、事故易发和多发路段及其暸望视距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地方;人体有可能坠落、滑倒、摔跌、刺扎等场所;有坠落物、飞溅物的场所;坑、井、沟、池附近;矿山井下的溜井、死巷、废巷、火药库及其他危险场所;井下巷道应设有标识所处水平(标高或深度)和指示出口方向的标志;非固定的危险作业场所;消防设备设置点的通道旁等设备、设施、场所或区域设置了安全标志。

5、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

公司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安全检查、周安全检查、月度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

施工队每天检查一次现场的安全状况,实行“三检”制。周安全检查由公司主管领导带队,分专业组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月度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组成安全检查组,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分专业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两类,根据检查需要随时组织,由安全环保部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公司针对查出的隐患严格执行“三定四不推”原则;安全环保部对查出的隐患要列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定措施、定人员、定期限逐项落实整改;对暂时无

力整改的重大隐患项目,要制定整改时限并纳入大中修、技改计划解决,未整改前要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报公司有关部门。

检查组成员需按规定参加,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查处隐患问题,检查完成后编制安全检查表并存档。

6、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设置及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针对不同的岗位和工种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主要有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凿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独头掌子面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天溜井掘进操作规程、贯通作业操作规程等。

公司严格按照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活动,保障了各项作业的安全。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的要求,取得了陇南市应急管理局、宝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六、公司经营资质与特许经营权”之“(一)生产经营许可及相关资质”。

(三)安全生产费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相关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与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期初金额5.4111.9861.16
计提金额1,671.631,671.911,430.21
使用金额1,674.561,678.481,479.39
期末金额2.485.4111.98

(四)安全生产费未来支出情况

未来公司的安全生产费主要用于采空区的治理和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

设施及设备等安全生产投入。

(五)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公司自报告期期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因安全生产违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徽县应急管理局已出具证明: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被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未因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而受到任何有关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不存在正在进行的或潜在的争议、调查或诉讼。

十一、环保情况

公司实施“绿色发展”战略,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构筑于高效节能、安全保障和清洁环保的生态矿区基础之上,并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企业,被自然资源部认定为国家级绿色矿山企业。

公司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到了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投资及时足额到位。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运转正常,污染物排放达标,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和要求。

(一)环保部门的设置情况

公司设置有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环保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安全监管和环境保护的常态机制,负责保障安全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有效运行。

(二)污染物治理措施

针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等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物质。公司采取的具体环保措施如下:

1、废气及其处理措施

公司的产尘源主要产生于矿山地下开采、采场、凿岩、爆破、石灰乳制备、尾矿充填站搅拌系统、燃煤锅炉等工序。

公司粗石破碎工段置于地下,针对矿山地下开采、采场、凿岩、爆破产生的废气,公司采取湿式凿岩,喷雾洒水,洗壁等除尘措施,并设置了机械通风,对地下采场进行通风换气,粉尘排放浓度低于《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

排放限值要求。

针对选矿厂石灰乳制备、尾矿充填站搅拌系统产生粉尘,公司除对各工艺设备采取有效的设备密闭外,还在各产尘点设计了除尘系统,净化后的空气含尘浓度低于《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80mg/m

排放限值要求。

针对燃煤锅炉烟气,公司的锅炉烟气处理全部采用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脱硫喷淋塔(NaOH脱硫)。锅炉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颗粒物≤50mg/m

,SO

≤300mg/m

,NOx

≤300mg/m

)。

2、废水及其处理措施

公司建设有生产用水循环系统,实现了生产用水循环利用。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矿井涌水、选矿废水及生活污水。矿井涌水在坑内采用集中接力排水系统,将各中段涌水及采矿废水集中至水仓,澄清后沿副井-主平硐的管线输送至采矿区集水池,矿洞涌水经沉淀后返回坑内供采矿循环使用。

公司选矿工艺为闭路循环供水系统,产出的铅、锌精矿采用浓密、压滤两段脱水流程,精矿产生的脱水直接送入选场高位水池循环选矿,尾矿浓缩时产生的废水直接送入选场高位水池循环生产选矿。选厂尾矿废水进入尾砂充填站参与拌合,部分进入采空区。进入尾矿库的废水经尾矿库沉淀处理,返回生产流程重复使用。根据类比资料监测,尾矿库回水水质均符合《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要求。

公司的选矿生产用水的循环利用流程如下:

水源流向
高位水池
循环回用
原矿石铅浮选铅脱水
浓缩压滤车间
浮选车间
半自磨铅精矿
振动筛锌浮选锌脱水
球磨机锌精矿
旋流器尾矿浓密池尾矿库
磨矿车间尾矿车间

其中已完工的菜林沟尾矿库污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如下:

针对厂区内产生生活污水,公司设有二级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主要为“隔油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工艺。

3、固体废物及其处理措施

公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采矿产生的废石、选矿产生的尾矿、矿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燃煤锅炉产生的炉渣。

采矿废石主体工程设计有一废石场,位于主、副井口场地北侧无名沟内,梯形堆存,设有挡土墙、防洪和排水措施,防止降雨引发泥石流。部分采矿废石用于充填采空区。

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尾矿渣采用尾矿充填、尾矿库堆存的方式处理。选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泥质尾矿进入充填站用于充填采空区。因尾矿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所以采用湿法堆存处理。

4、噪声及其处理措施

选矿产生噪声的主要有破碎机和球磨机等,主要采取的处理措施包括设备选型、阻隔噪声传播途径和受声者保护,具体包括选择低噪声设备、粗石破碎工段置于地下、球磨机和分级机的减震防震处理、进行宽行绿化和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等。

5、地下水保护措施

为了有效保护区域地下水资源,公司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治等措施。

(三)排污许可及监测情况

详情请参见本节之“六、公司经营资质与特许经营权”之“(一)生产经营许可及相关资质”之“4、排污许可证”。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离居民区较远,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的排放符合相关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四)环保设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环保设施保持稳定运行,环保设施情况如下:

序号环保设备名称环保作用运行状态数量(台、套)
1矿山井巷通风设备通风正常DK-12-№32主通风机1台 DK45-8-№22主通风机2台 DK40-6-№21主通风机2台 K40-6-№20主通风机1台
2尾矿充填站除烟尘正常充填站水泥仓布袋除尘器
3采暖锅炉除尘系统除烟尘正常陶瓷多管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一套
4采暖锅炉脱硫系统脱硫正常脱硫塔一座
5生活污水处理站废水回收利用正常一座
6选矿回水系统废水回收利用正常一座
7尾矿库堆存选矿固体废弃物正常一座
8选厂矿堆喷雾降尘系统除尘正常超细雾化除尘机组一套
9选厂车间雾化降尘系统除尘正常超细雾化除尘机组一套
10选厂车间降尘系统除尘正常橡胶遮尘帘
序号环保设备名称环保作用运行状态数量(台、套)
11采矿回水系统废水回收利用正常MD155-67×7型多级离心泵6台
12井下破碎硐室降尘系统除尘正常超细雾化除尘机组一套
13井下皮带转运站降尘系统除尘正常超细雾化除尘机组一套

公司环保设施主要用于除尘通风、废水处理和堆存选矿固体废弃物等,上述环保设施与公司生产设备同时运行,报告期内运转正常有效。

(五)报告期内环保投入情况

1、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发行人的污染物排放已取得陇南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证号为91621227571602961N001V的排污许可证。

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和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公司的铅锌采选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排放标准对比如下表:

污染物种类生产环节主要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实际排放情况
污染物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废气燃煤锅炉二氧化硫300mg/Nm31.52吨1.32吨2.10吨
氮氧化物300mg/Nm36.07吨5.30吨8.39吨
烟尘50mg/Nm33.79吨2.91吨5.24吨
选矿颗粒物-已获取无组织排放的许可
废水采矿矿井涌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选矿选矿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办公及生活区生活污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固体废弃物尾矿尾矿-尾矿库堆存及充填,不外排
采矿废石采矿废石-废石堆场堆存及充填,不外排
燃煤锅炉炉渣-委外处置
办公及生活区生活垃圾-委外处置
选矿废机油-委外处置
噪声采矿、选矿、噪声----
运输等环节

注:最新国家版的排污许可证中已无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均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环保支出情况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的环保支出分别为598.91万元、3,449.49万元和2,214.6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备注
尾矿库环保投入1,504.091,848.700.48资本化
拦渣坝1,377.28资本化
锅炉改造费37.69293.09资本化
充填系统560.14
资本化小计2,064.233,263.67293.57
环境保护咨询及相关支出139.91180.32299.23费用化
环境监测费9.394.504.50费用化
排污税1.161.001.61费用化
费用化小计150.46185.82305.34
合计2,214.693,449.49598.91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经建立了生产经营所需的环保处理设施,根据各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及环保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要求对环保投入进行规划和实施,已建成完善的环保设备体系并正常使用。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持续发生环保投入及费用支出以确保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综上所述,公司目前的环保设施能够正常运转并满足其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治理的需要;公司有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事项,公司已经取得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选工程(80万t/a改建150万t/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甘环审发【2016】18号)、主管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和排污许可证,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和要求。

(六)报告期内因环境保护原因所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保护原因受到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徽县分局出具证明确认:

金徽矿业自2018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

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取得从事其业务经营所需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必要资质、证照、许可和备案,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行为,也未受到任何有关环境保护方面行政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不存在正在进行的或潜在的争议、调查或诉讼。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取得从事其业务经营所需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必要资质、证照、许可和备案,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行为,也未受到任何有关环境保护方面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独立性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系由金徽有限整体变更设立,金徽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均进入了股份公司。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矿权、商标、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辅料采购、矿山采选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推选和任免,不存在股东干预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本公司的财务人员均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依法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等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机构和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及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公司拥有独立的职能部门,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机构健全完整,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等机构混同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有色金属的采选及贸易,主要产品包括锌精矿、铅精矿(含银)。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符合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发行人对上述独立性方面的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情况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的采选及贸易,主要产品包括锌精矿、铅精矿(含银)等,发行人控股股东亚特投资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管理,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为自然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亚特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李明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公司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发行人外,公司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实际控

制人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与公司从事相同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承诺

为避免出现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作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企业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

(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相关期间内,本公司/企业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企业或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将来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公司/企业将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进一步要求,其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4)出现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时,发行人可以要求本公司/企业立刻停止同业竞争的行为,已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应待发行人确认损失数额后向发行人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公司/企业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发行人有权扣留其应获得的现金分红。”

2、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避免出现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作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现在或将来均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与金徽矿

业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金徽矿业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金徽矿业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本人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金徽矿业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本人未履行承诺给金徽矿业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金徽矿业的实际损失。”

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金徽矿业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李明间接持有发行人55.13%股份
2ZHOU XIAODONG间接持有发行人19.12%股份
3周军梅间接持有发行人8.29%股份

2、金徽矿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姓名关联关系
1刘勇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2ZHOU XIAODONG发行人副董事长
3窦平发行人董事兼副总经理
4张世新发行人董事
5孟祥瑞发行人董事
6肖云发行人董事兼副总经理
7梁娟发行人董事
8丁振举发行人独立董事
9李仲飞发行人独立董事
10李银香发行人独立董事
11朱虎发行人独立董事
12闫应全发行人监事
序号姓名关联关系
13张小凤发行人监事
14蒲访成发行人监事
15乔志钢发行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6陆成玮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3、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李明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
2张世新控股股东总裁/党委书记
3周世斌控股股东董事
4郭宏控股股东董事
5张小凤控股股东监事
6杜楠控股股东监事
7成博控股股东监事

4、本项第2项和第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二)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金徽矿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亚特投资持有金徽矿业56.25%的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股权比例
1陕西亚泰100%
2金徽实业100%
3金徽贸易100%

3、由控股股东控制、合营、联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海南亚特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或其他单位
2甘肃金徽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3甘肃世纪金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甘肃金徽新科材料有限公司
5北京亚特投资有限公司
6陇南市徽县亚特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7甘肃泓盛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8兰州亚泉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金徽地产的子公司
9海南亚特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海南亚特的子公司
10海南海业诚信投资有限公司
1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3日前属于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2020年8月3日后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12甘肃铭洲钼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13金徽(海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联营企业金徽酒业控制的公司
14金徽成都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15徽县金徽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6金徽酒徽县销售有限公司
17金徽酒陇南销售有限公司
18金徽酒兰州销售有限公司
19金徽酒销售西安有限公司
20西藏金徽实业有限公司
21金徽酒徽县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22金徽(上海)酒类销售有限公司
23金徽酒销售江苏有限公司
24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海南亚特的联营企业,曾为发行人股东
25海南中改院会议培训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的联营企业中改院的子公司
26北京中改智研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7海南中改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8海南中改院国际会议有限公司
29海南中改院投资有限公司
30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社会组织

4、由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上海会蒙(集团)有限公司李明配偶杜楠控制的企业
2上海瑞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上海坦波夫实业有限公司
4上海贝格汉物资有限公司
5上海竟鸿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明之子李海鹏控制的企业
6上海翔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7甘肃金煜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明侄女周军梅控制的企业
8甘肃欣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甘肃勘探者地质矿产有限公司
10甘肃金徽矿业研究院李明侄女周军梅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社会组织
11上海钧犀实业有限公司李明侄女周军梅担任其董事
12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明侄子李锁银控制的企业
13徽县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甘肃懋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5甘肃泓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16甘肃添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7甘肃泓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甘肃联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海南懋达投资有限公司
20成县泓盛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英威斯蒙特(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李明胞弟李杰实际控制的企业
22鹏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上海鹏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4宝鸡市鹏博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25宝鸡市鹏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6鹏博生态科技(陕西)有限公司
27宝鸡市鹏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明胞弟李杰配偶江育琳实际控制的企业
28宝鸡市育琳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29宝鸡高卢宾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李明侄子李海波实际控制的企业
30陕西新汇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明配偶杜楠之兄杜建军实际控制的企业
31陕西美乐美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2徽县军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李明配偶杜楠之兄杜建军实际控制的企业(于2007年11月吊销,未注销)
33上海梓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李明配偶杜楠之姐杜玉珍实际控制的企业
34深圳梓洲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35Zhongyuan Holding Co. Ltd.(中源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ZHOU XIAODONG实际控制的企业
36Zhongmi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中铭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37前海中铭(深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8海南嘉恒百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董事张世新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39甘肃金控自然生态环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梁娟担任其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40甘肃沃沃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41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2北京金城高新创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3甘肃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44陇南怡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亚特投资董事周世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45海南盛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6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李仲飞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47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48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49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湖北亿钧耀能新材股份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李银香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51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4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李银香配偶张敦力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55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6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持有金徽矿业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元)
1中铭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2.73%-
2徽县奥亚实业有限公司7.45%5,000
3甘肃绿色矿产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7.00%80,000

6、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终止关联关系时间
1甘肃金徽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2020年4月13日注销
2金徽矿业(香港)有限公司2018年5月11日注销
3哈密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或其他单位2018年7月16日对外转让
4甘肃亚峰矿业有限公司2020年9月23日对外转让
5海南中改院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5日对外转让
6金徽(海南)国际商务中心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2日注销
7海南金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1月8日注销
8海南海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8月12日对外转让
9上海文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李明配偶杜楠控制的企业2021年4月29日对外转让
10上海宗霖翰实业有限公司李明之子李海鹏控制的企业2019年8月1日注销
11清水县金徽矿业有限公司李明侄女周军梅控制的企业2019年9月12日注销
12北京众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李明侄子李锁银控制的企业2019年9月5日对外转让
13徽县向阳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9月3日对外转让
14徽县懋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4月24日注销
15徽县亚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4日注销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终止关联关系时间
16陕西海粒实业有限公司李明侄子李海波实际控制的企业2020年3月3日注销
17宝鸡市圣华源商贸有限公司李明配偶杜楠之兄杜建军实际控制的企业2020年10月22日注销
18宝鸡喜洋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1月30日注销
19甘肃华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梁娟曾任董事或总经理的企业2019年5月15日梁娟卸任,2020年10月27日注销
20陇原融资租赁(平潭)有限公司2019年2月19日卸任
21甘肃金控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9日卸任
22甘肃金控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26日卸任
23王鸿祥曾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7月2日卸任
24耿增辉曾任公司董事2018年7月2日卸任
25陈双世曾任公司董事2019年1月30日卸任
26郝彦辉曾任公司董事2020年7月7日卸任
27熊建基曾任控股股东监事2018年5月24日卸任
28陈子辉曾任公司董事、 总工程师2020年9月卸任董事,2021年3月13日离任总工程师

7、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徽酒其他采购261.18166.17341.65
现代农业其他采购289.61223.90192.12
泓盛混凝土采购原材料1.1949.67
甘肃欣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他采购16.02
合计566.81391.26583.44
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2.49%2.41%3.90%
占营业成本比例1.54%1.15%2.16%

(1)关联交易的背景和必要性

1)金徽酒采购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为当地上市白酒公司,作为知名白酒品牌,是当地大多

数企业普遍选购的招待用酒。报告期内,发行人也选择金徽酒作为职工餐饮使用,并每年与金徽酒下属销售公司签订《订购协议》进行白酒采购。2)现代农业采购亚特投资作为股权管理型公司,在当地拥有数家控股企业,下属各企业并设立了公司食堂。为保证各企业员工食品安全,亚特投资专门成立了甘肃金徽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专门为各企业提供职工食堂用材。自2019年起,发行人每年与现代农业签订《食材采购合同》,约定由现代农业为其提供各种食材用品。

3)泓盛混凝土采购甘肃泓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为当地混凝土公司。由于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需利用混凝土进行采空区治理,基于混凝土就近采购的因素,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泓盛混凝土签订了《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4)甘肃欣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香烟采购

甘肃欣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当地具有香烟销售资质的公司。自2021年起,基于对甘肃欣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香烟销售资质及供货能力的了解,发行人选择甘肃欣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餐饮招待用烟的供应商,并与甘肃欣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进行香烟采购。

(2)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均为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考虑到运输距离、不同区域价格差异、应急购销、供货能力等相关影响因素,与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价格一致或接近,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占营业成本比例较小且无重大波动,在发行人后续经营中仍将持续进行。

2、出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亚峰矿业矿山工程服务1,848.49
小计1,848.49
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100.00%
懋达建设销售材料54.4930.4642.20
泓盛混凝土销售材料28.896.3321.80
小计83.3936.7964.00
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51.40%56.86%43.90%
合 计83.3936.791,912.49
占营业收入比例0.07%0.03%2.39%

(1)关联交易的背景

1)对亚峰矿业进行矿山工程服务甘肃亚峰矿业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酒泉市肃北地区,主要从事黄金矿山资源的开采、加工、提取及冶炼等相关业务。发行人子公司陕西亚泰下属的肃北分公司与亚峰矿业毗邻。2019年度,肃北分公司与亚峰矿业签订《肃北县长流水金矿井下采掘工程承包合同》,为亚峰矿业提供井下采掘工程、竖井掘进工程及其他辅助工程服务。亚峰矿业在与本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前,曾与无关联关系的温州建设集团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甘肃亚峰矿业有限公司肃北县长流水金矿井下采掘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该合同约定的井下采掘工程单价为:“水平巷道2.0米*2.0米,430元/立方米;斜井2.2米*2.4米,490元/立方米;天井和联络道2米*1.5米,580元/立方米;采矿工程单价80元/吨”。

2017年9月,基于就近原则,亚峰矿业在结束了与温州建设集团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的合作后,与肃北分公司签订了《甘肃亚峰矿业有限公司肃北县长流水金矿井下采掘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经过双方协商,该合同约定的井下采掘工程单价与温州建设集团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约定价格相同。2018年9月-2019年2月,亚峰矿业与肃北分公司调整合作模式,施工方式由“大包”变为“小包”,即由肃北分公司自行采购材料变更为由亚峰矿业供材,由于承包方式的变化,承包价格也随之调整,变更为:平巷断面≤5m

,单价为

297.3元/m

;5m

<平巷断面≤8m

,单价为257元/m

;平巷断面>8m

,单价为

203.1元/m

;天井1.5m*1.5m,598.6元/m

;联络道1.5m*1.8m,572元/m

;采矿工程单价65.3元/吨。价格的调整为根据承包方式的变化按照当地市场价格确定。

2019年3月起,承包方式仍为亚峰矿业供材承包方式,随着物价及人工费用

的上涨,工程服务定价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稍作调增。

综上所述,公司与亚峰矿业关联交易的价格与不属于亚峰矿业关联方的第三方机构温州建设集团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相同,且后续价格的调整亦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的微调,公司与亚峰矿业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向公司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2)向懋达建设及泓盛混凝土销售材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懋达建设及泓盛混凝土所销售的材料为柴油。为方便生产经营,发行人于厂区外部建设了自有加油站。懋达建设及泓盛混凝土在向发行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通过发行人自有加油站为施工用车加油。

(2)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分析

2020年度,发行人关联交易占营业收入比例较2019年度有显著下降,其原因为肃北分公司已于2020年8月5日注销,未再向亚峰矿业提供服务。

肃北分公司为亚峰矿业提供的矿山工程服务定价方式为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以市场公允价格向懋达建设及泓盛混凝土销售柴油。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620.74376.66352.21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勘探者工程施工149.24
懋达建设工程施工1,849.646,089.889,321.80
合计1,849.646,089.889,471.04

(1)关联交易的背景

1)勘探者钻探工程施工甘肃勘探者地质矿产有限公司为当地专业从事地质勘探的公司,发行人自成立之初,即与勘探者合作进行相关探矿及勘查工作。2019年,为对郭家沟铅锌矿采矿证内21线以西区域进行补充勘查,发行人与勘探者于2019年3月27日签订了《委托勘查合同》,委托勘探者对该区域进行岩心钻探勘查。

2)懋达建设工程施工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当地专业从事工程建设的公司,资质完备,施工质量优秀。为完善公司生产、办公及员工生活区的相关设施建设,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与懋达建设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及完善了公司室外各种道路工程、尾矿库清水池、充填站回水泵房、粗矿堆场、废石堆场拦渣坝、挡墙、排洪沟、停车场及其他零星项目等工程施工作业。懋达建设与本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均通过招标的方式取得,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中标条件确定,定价流程透明,最终价格通过市场化竞争产生。相关招标情况具体如下:

①招标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开标时间投标 单位1投标单位2投标单位3合同 金额结算 金额
1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选工程生活区活动中心土建工程2016.5.62016.6.6懋达 建设甘肃省徽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陇南建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96.941,073.78
2金徽矿业徽县郭家沟铅锌矿建筑安装工程2016.8.162016.9.20懋达 建设甘肃广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武威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409.323,920.62
3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矿配套工业场地土方工程2018.6.122018.7.30懋达 建设甘肃省徽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陇南市东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973.002,092.65
4金徽矿业室外道路硬化、尾矿库清水池、充填站回水泵房等工程2018.3.92018.4.23懋达 建设陇南建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昌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453.004,470.99
5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选工程尾矿库(1180-1190m)库区防渗工程2018.6.12018.7.13懋达 建设陇南博源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陇南市信达工程有限公司553.56684.60
6陇南市徽县郭家沟铅锌矿工业厂房(库房)项目新建粗矿堆场工程2018.7.102018.8.21懋达 建设陇南建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昌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473.002,271.71
序号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开标时间投标 单位1投标单位2投标单位3合同 金额结算 金额
7金徽矿业大门口挡土墙、排洪沟,加油站沟底挡墙等工程2018.8.62018.9.17懋达 建设甘肃省徽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甘肃海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69.001,790.60
8甘肃金徽矿业大门口加筋挡土墙工程2018.10.102018.11.24懋达 建设甘肃省徽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甘肃海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29.00914.30
9金徽矿业大门口停车场、1190平洞废石场、大件道工程、其他零星项目等工程2018.12.242019.2.14懋达 建设陇南市东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甘肃海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57.002,039.89
10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选工程尾矿库(标高1090-1100m)库区防渗工程2019.8.12019.9.2懋达 建设陇南博源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陇南市信达工程有限公司753.781,143.10
11金徽矿业1190废石堆场拦渣坝工程2019.8.122019.9.23懋达 建设徽县兴徽建安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昌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180.001,258.06
12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选工程1190废石堆场拦渣坝及道路工程2019.9.62019.10.15懋达 建设徽县兴徽建安有限责任公司陇南市东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49.44376.82
13金徽矿业2020年零星工程2019.11.52019.12.17懋达 建设徽县兴徽建安有限责任公司陇南市东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500.00425.57
14甘肃金徽矿业灾害治理工程2020.6.162020.7.21懋达 建设陇南建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昌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500.002,196.41
15金徽矿业2021年土建工程2020.12.172021.1.19懋达 建设徽县兴徽建安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海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50.00-
16金徽矿业2021年尾矿库土方及地面硬化工程2021.3.132021.4.8懋达建设甘肃昌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徽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200.00210.13

②评标流程

评标、决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备选中标人和选择中标人。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工程部、法务部、财务部、审计部等有关人员组成,其人数为不少于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经济类、造价、工程技术类)占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招标人确定。

评标委员从报价、标书密封情况、标书的完整性、资质、业绩、财务状况、企业信誉等方面评估各投标单位情况,其中报价占评分权重的70%,其他方面各占5%。综合评估最高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估排名第二的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③评标结果

经过对投标企业各方面综合评估,懋达建设成为上述招标工作中的中标单位。各投标单位报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1报价 金额1投标 单位2报价 金额2投标 单位3报价 金额3
1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选工程生活区活动中心土建工程懋达 建设1,096.94甘肃省徽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1,143.88陇南建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128.67
2金徽矿业徽县郭家沟铅锌矿建筑安装工程懋达 建设2,409.32甘肃广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499.54武威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440.51
3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矿配套工业场地土方工程懋达 建设1,973.00甘肃省徽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2,045.76陇南市东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6.67
4金徽矿业室外道路硬化、尾矿库清水池、充填站回水泵房等工程懋达 建设4,453.00陇南建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616.63甘肃昌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732.14
5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选工程尾矿库(1180-1190m)库区防渗工程懋达 建设553.56陇南博源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574.69陇南市信达工程有限公司582.43
6陇南市徽县郭家沟铅锌矿工业厂房(库房)项目新建粗矿堆场工程懋达 建设2,473.00陇南建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537.85甘肃昌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672.41
7金徽矿业大门口挡土墙、排洪沟,加油站沟底挡墙等工程懋达 建设1,469.00甘肃省徽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1,625.57甘肃海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66.93
8甘肃金徽矿业大门口加筋挡土墙工程懋达 建设829.00甘肃省徽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911.42甘肃海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94.34
9金徽矿业大门口停车场、1190平洞废石场、大件道工程、其他零星项目等工程懋达 建设1,657.00陇南市东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699.41甘肃海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740.04
10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选工程尾矿库(标高懋达 建设753.78陇南博源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768.65陇南市信达工程有限公司788.20
序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1报价 金额1投标 单位2报价 金额2投标 单位3报价 金额3
1090-1100m)库区防渗工程
11金徽矿业1190废石堆场拦渣坝工程懋达 建设1,180.00徽县兴徽建安有限责任公司1,218.96甘肃昌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195.79
12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选工程1190废石堆场拦渣坝及道路工程懋达 建设349.44徽县兴徽建安有限责任公司367.53陇南市东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59.82
13金徽矿业2020年零星工程懋达 建设500.00徽县兴徽建安有限责任公司524.72陇南市东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517.31
14甘肃金徽矿业灾害治理工程懋达 建设2,500.00陇南建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569.23甘肃昌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602.01
15金徽矿业2021年土建工程懋达 建设850.00徽县兴徽建安有限责任公司868.86甘肃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75.09
16金徽矿业2021年尾矿库土方及地面硬化工程懋达 建设200.00甘肃昌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19.76甘肃省徽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209.43

基于工程建造类服务的特殊性,该类服务难以形成可比市场公允价格,通常通过国家及各地区出具的工程预算定额文件进行服务价格的确定。2021年3月25日,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与矿山构筑物工程结算审核书的复核报告》(项目编号:LYYZJ-2021-0025),对本公司自2013年开工建设至2020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房屋建筑物与矿山构筑物类固定资产结算造价复核,按照相关计价规范对公司的工程结算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竣工工程量验收表、工程开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施工技术资料等进行了复核,复核结果与公司原结算金额一致,且不存在违规计价结算的情况。

本次工程造价复核涉及到的主要施工单位为:

序号施工单位名称
1温州建设集团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2浙江华冶矿建集团有限公司
3陕西亚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4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甘肃金信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公司
8兰州市第一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9核工业金华建设工程公司徽县分公司

相关复核依据具体如下:

“(1)《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预算定额》2008版;

(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5)《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6)《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DBJD25-44-2013);

(7)《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DBJD25-45-2013);

(8)《甘肃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5);

(9)《甘肃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10)《甘肃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11)《关于调整有色定额人工费的通知》(2011)中色工定字第007号;

(12)《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建价[2013]585号文);

(13)《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甘建价[2016]119号);

(14)《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甘建价[2017]313号);

(15)《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甘建价[2018]175号);

(16)《关于重新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甘建价[2019]118号);

(17)《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规费计取方法的通知》(甘建价[2018]575号)。”

综上所述,公司与懋达建设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均为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方资金拆借

(1)资金拆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形。

(2)资金拆入

1)2020年度

单位:万元

关联方期初数拆入金额归还金额期末数
亚鑫房地产500.00500.00
合 计500.00500.00

2)2019年度

单位:万元

关联方期初数拆入金额归还金额期末数
亚鑫房地产500.00500.00
合 计500.005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关联方之间相互进行资金拆借的行为。发行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已对报告期内公司资金拆借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独立董事已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发行人已全部收回或归还本金,并按约定收取或支付利息。发行人已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严格控制资金拆借行为的再次发生。

3、与关联方代收代付

单位:万元

发行人为关联方代付款项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亚峰矿业代缴社保款5.14
金徽地产代付费用款271.00
小计271.005.14
关联方为发行人代付款项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亚特投资代缴社保款2.04
勘探者代缴社保款1.34
小计3.38

注:1、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代缴社保款系各公司之间员工进行调动,但社保未及时转出,在一定期限内由原单位代为缴纳所致;

2、发行人为金徽地产代付北京华龙中企环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往来款项,公司款项已收回。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关联方代收代付款项均已结清。

4、与关联方之间的转贷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转贷业务主要原因就是为了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的要求,并且保证公司资金的流转安全,而委托银行将借款资金先支付给第三方,银行借款资金到账后,即由第三方转回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转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1年度 转贷金额2020年度 转贷金额2019年度 转贷金额
懋达建设16,326.00
泓盛混凝土3,485.00
甘肃泓盛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4,030.00
合计23,841.00

公司上述转贷行为不符合《贷款通则》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但周转后的银行贷款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与日常经营,并未用于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或国家禁止或限制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公司上述转贷业务未给贷款银行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影响,贷款银行未与公司发生过任何法律纠纷。

报告期内,公司转贷业务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并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经办人员均未从中获得任何形式的收益,亦未因此而使得公司利益遭受任何形式的损害。公司相关经办的管理人员在前述情况发生及存在的过程中,已经全面知悉了相关情况,不存在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或经办人员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私自操作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转贷粉饰公司业绩的情形。

中国人民银行徽县支行已出具证明:“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本单位未

收到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徽矿业”)及其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银行贷款的投诉,亦未对金徽矿业及其子公司就银行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过处罚或调查情形。”公司借款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已出具说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徽矿业”)及其子公司与本行签署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真实有效,不存在无效及可撤销情形,本行对于金徽矿业及其子公司使用相关借款的情形知悉并且无异议。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行与金徽矿业及其子公司签署的上述合同均正常且善意履行,暂未发现损害本行利益的情形,且本行与金徽矿业及其子公司就上述借款事宜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借款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徽县支行已出具说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徽矿业”)及其子公司与本行签署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真实有效,不存在无效及可撤销情形,本行对于金徽矿业及其子公司使用相关借款的情形知悉并且无异议。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行与金徽矿业及其子公司签署的上述合同均正常且善意履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利益的情形,且本行与金徽矿业及其子公司就上述借款事宜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借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已出具说明:“兹有我行客户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徽矿业”)及其子公司与本行签署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真实有效,不存在无效及可撤销情形,本行对于金徽矿业及其子公司使用相关借款的情形知悉并且无异议。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行与金徽矿业及其子公司签署的上述合同均正常且善意履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利益的情形,且本行与金徽矿业及其子公司就上述借款事宜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借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已出具说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徽矿业”)与本行签署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真实有效,不存在无效及可撤销情形,本行对于金徽矿业使用相关借款的情形知悉并且无异议。截至出具之日,本行与金徽矿业签署的上述合同均正常且善意履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利益的情形,且本行与金

徽矿业就上述借款事宜不存在纠纷。”针对上述银行贷款转贷情形,公司2021年3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确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开展的受托支付借款业务中虽存在不规范情形,但该等事宜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等事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1年3月13日对此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与银行开展的受托支付借款业务中虽存在不规范情形,但该等事宜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等事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已出具承诺,如发行人因通过第三方周转银行贷款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并因此造成损失,其将足额补偿发行人受到的损失。

5、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徽地产出售固定资产7.29
勘探者出售固定资产2.8020.02
奥亚实业采购探矿权5,218.05
合 计10.095,238.06

注:1、为解决发行人与奥亚实业同业竞争的问题,2017年12月29日,金徽有限与奥亚实业签署《探矿权转让合同》,收购奥亚实业名下的江口铅锌矿探矿权。根据评估报告渝国能评价字【2019】第065号,该探矿权评估价格为人民币5,531.13万元,扣除增值税后入账金额5,218.05万元。

2、发行人向关联方出售固定资产业务为向关联方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使用车辆。

6、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人担保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日合同到期日是否履行完毕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8/1/192019/1/19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8/1/222019/1/22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8/3/262019/3/26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8/4/172019/4/17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8/4/192019/4/19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5,000.002018/5/182019/5/18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5,000.002018/6/82019/6/8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8/6/112019/6/11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8/6/112019/6/11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8/6/132019/6/13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8/6/142019/6/14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8/6/142019/6/14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8/7/22019/7/2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8/7/22019/7/2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8/7/22019/7/2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8/11/62019/11/6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8/11/82019/11/8
李明、杜楠18,000.002018/9/32019/9/3
亚特投资、李明、李雄40,000.002018/3/92019/3/8
亚特投资、李明19,100.002018/6/152019/6/15
亚特投资、李明、亚鑫房地产17,019.132018/1/52019/1/4
亚特投资50,000.002016/9/302019/9/30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20,000.002017/2/62022/2/15
亚特投资、李明、亚鑫房地产30,000.002015/9/92018/9/8
亚特投资、李明、亚鑫房地产4,000.002018/9/132020/9/12
亚特投资、李明、亚鑫房地产4,000.002018/9/132020/8/12
亚特投资、李明、亚鑫房地产5,000.002018/9/142020/8/13
亚特投资、李明、亚鑫房地产5,000.002018/9/142020/9/13
亚特投资、李明、亚鑫房地产18,000.002018/12/182020/12/17
李明、亚特投资、耿增辉、李雄、亚鑫房地产20,000.002017/8/182020/8/14
亚特投资、李明、李雄40,000.002018/4/92021/4/8
李雄、奥亚实业、中铭国际、李明、亚特投资20,000.002018/9/302021/9/30
亚特投资、李明、李雄20,000.002018/4/132021/4/12
李明、耿增辉10,000.002018/3/22019/3/1
李明10,000.002018/7/42019/7/4
亚特投资21,800.002017/3/222018/3/15
李明、耿增辉10,000.002018/3/22019/3/1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9/1/92020/1/9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9/1/112020/1/11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9/3/262020/3/26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9/4/42020/4/4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9/4/112020/4/11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5,000.002019/5/72020/5/7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5,000.002019/5/102020/5/10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10,000.002019/5/272020/5/27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5,000.002019/10/312020/10/31
10,000.002019/11/42020/12/4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亚鑫房地产5,000.002019/11/152020/11/15
10,000.002019/11/212020/11/21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奥亚实业15,000.002019/5/242010/5/23
4,000.002019/7/242020/7/23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奥亚实业、亚鑫房地产4,000.002019/7/262020/7/25
亚特投资、李明、亚鑫房地产7,900.002019/6/272020/6/26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10,000.002019/9/302020/3/29
10,000.002019/10/112020/4/10
亚特投资9,000.002019/12/112020/12/11
李明、杜楠、海南亚特、亚特投资、亚鑫房地产10,000.002020/2/132021/2/13
李明、杜楠、海南亚特、亚特投资、亚鑫房地产10,000.002020/3/92021/3/9
李明、杜楠、海南亚特、亚特投资、亚鑫房地产10,000.002020/3/112021/3/11
李明、杜楠、海南亚特、亚特投资、亚鑫房地产10,000.002020/3/172021/3/17
李明、杜楠、海南亚特、亚特投资、亚鑫房地产5,000.002020/3/202021/3/20
李明、杜楠、海南亚特、亚特投资、亚鑫房地产5,000.002020/3/232021/3/23
李明、杜楠、海南亚特、亚特投资、亚鑫房地产5,000.002020/10/302021/10/30
李明、杜楠、海南亚特、亚特投资、亚鑫房地产10,000.002020/11/32021/11/3
李明、杜楠、海南亚特、亚特投资、亚鑫房地产5,000.002020/11/112021/11/11
李明、杜楠、海南亚特、亚特投资10,000.002020/11/162021/11/16
亚特投资连带保证30,000.002020/6/192021/6/18
亚特投资、李明40,000.002020/6/182021/6/18
亚特投资、李明8,000.002020/4/292022/10/8
亚特投资、李明8,900.002020/5/212022/10/8
亚特投资、李明40,000.002020/9/162022/9/16
亚特投资、海南亚特、李明、杜楠10,000.002021/6/242022/6/24
亚特投资、海南亚特、李明、杜楠10,000.002021/6/252022/6/25
亚特投资、海南亚特、李明、杜楠10,000.002021/6/282022/6/28
亚特投资、海南亚特、李明、杜楠5,000.002021/6/292022/6/29
亚特投资、海南亚特、李明、杜楠5,000.002021/6/292022/6/29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9,000.002021/1/192022/1/19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懋达建设、亚鑫房地产13,999.502021/6/112022/6/9
亚特投资、李明、杜楠20,000.002021/4/12024/3/19
亚特投资、李明28,000.002021/6/92024/6/9
亚特投资20,000.002021/7/192024/7/18

(2)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担保方: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具体情况详见:“第九节 公司治理”之“三、近三年内公司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之“(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亚峰矿业489.4924.47
小计489.4924.47
预付款项
金徽酒86.9037.55
懋达建设35.19
小计122.0937.55
其他应收款
勘探者22.621.13
小计22.621.13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付账款
懋达建设443.61
金徽酒0.75
小计0.75443.61
其他应付款懋达建设84.96171.97256.00
亚鑫房地产500.00
小计84.96171.97756.00

五、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公司报告期内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和支出较小,占总收入和支出的比重较低,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持续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的,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法人治理,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等制度中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决策程序、价格确定原则、决策回避制度及关联交易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资产,公司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一年。”

“第九十一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或其代表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记录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董事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做出判断,在作此项判断时,股东的持股数额应以会议当日为准。如经董事会判断,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则董事会应通知关联股东,并就其是否申请豁免回避获得其书面答复。董事会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完成以上规定的工作,并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说明相关交易为关联交易,并明确指明该交易所涉关联股东。

(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或其代表应当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关联股东或其代表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当自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关联股东或其代表回避;如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且需要回避的,其他董事应当要求董事长及其他关联股东或其代表回避。无须回避的任何股东均有权要求关联股东或其代表回避。

(三)关联股东有特殊情况无法回避时,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后,关联股东或其代表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参加表决;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对此作出详细说明,同时对非关联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

“第九十二条 被提出回避的股东,或其他股东如对提交表决的事项是否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及由此带来的在会议上的回避、放弃表决权有异议的,可在股东大会后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以其他方式申请处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二十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以下事项行使决策权: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为: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在0.5%以上不足5%的关联交易;

3、股东大会特别授权董事会判断的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因特殊事项导致非正常运作,且基于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可做出判断并实施交易。

公司与关联人针对关联交易订立的书面协议中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或其代表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记录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3、《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一)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为: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在0.5%以上不足5%的关联交易;

3、股东大会特别授权董事会判断的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因特殊事项导致非正常运作,且基于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可做出判断并实施交易。

公司与关联人针对关联交易订立的书面协议中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第六十二条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第十四条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当及时披露。”

“第十五条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发生上述第(三)项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评估报告。对于本办法第

六章所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四)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根据上述规定,不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由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办法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四)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五)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六)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独立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董事。”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办法所指公司关联股东,系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

(六)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

“第二十五条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当公允,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一)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二)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5、《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应防止公司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公司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公司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公司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公司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第七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决策和实施。”“第八条 公司应建立防止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内审部门应定期核查上述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公司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二)股东大会就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确认

2021年4月2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2018-2020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并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三)独立董事就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均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前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减少和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公司尽量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关

联交易的公平。具体措施如下:

1、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拥有独立的市场营销、采购供应、研发设计、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

2、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完善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程序。对于正常的、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关联交易,公司将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制度规范操作,确保交易的公允,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充分及时披露。

3、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亚特投资、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铭国际、绿矿基金和奥亚实业出具了承诺函: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本公司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本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与金徽矿业及其全资、控股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

2.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金徽矿业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金徽矿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4.本人/本公司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金徽矿业利润,不会通过影响金徽矿业的经营决策来损害金徽矿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铭国际、绿矿基金和奥亚实业已向本公司出具

《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企业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与金徽矿业及其全资、控股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

2.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金徽矿业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金徽矿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4.本公司/本企业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金徽矿业利润,不会通过影响金徽矿业的经营决策来损害金徽矿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公司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任职情况提名人选举情况任职期限
1刘勇董事长亚特投资2020年12月16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2020.12.16至2023.12.15
2ZHOU XIAODONG副董事长中铭国际2020年12月16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2020.12.16至2023.12.15
3张世新董事亚特投资2020年12月16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2020.12.16至2023.12.15
4肖云董事奥亚实业2020年12月16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2020.12.16至2023.12.15
5窦平董事亚特投资2020年12月16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2020.12.16至2023.12.15
6孟祥瑞董事亚特投资2020年12月16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2020.12.16至2023.12.15
7梁娟董事绿矿基金2020年12月16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2020.12.16至2023.12.15
8丁振举独立董事亚特投资2020年12月16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2020.12.16至2023.12.15
9李仲飞独立董事亚特投资2020年12月16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2020.12.16至2023.12.15
10李银香独立董事奥亚实业2020年12月16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2020.12.16至2023.12.15
11朱虎独立董事中铭国际2020年12月16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2020.12.16至2023.12.15

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董事长刘勇: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4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1985年10月至1997年7月曾任职于甘肃陇南春酒厂;1997年7月至2006年5月担任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8年7月担任甘肃金徽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10年1月担任甘肃铭州钼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7年9月担任甘肃金信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总经理、董事长。2020年12月以来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副董事长ZHOU XIAODONG:圣基茨和尼维斯籍,男,1976年3月出生,

大学学历。1997年8月至1999年11月任甘肃省徽县农牧局技术员;1999年11月至2001年12月任甘肃省徽县老龄委办公室科员;2002年1月至2006年8月任甘肃省徽县大河乡政府副乡长;2006年9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甘肃省徽县城区三期拆迁指挥部办公室;2007年8月至2013年11月任甘肃省徽县交通局纪检组长;2013年12月申请移民英联邦国家圣基茨和尼维斯;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9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现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张世新: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2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至1990年12月任西成矿田1/万成矿地质预测研究课题组组长;1991年1月至1992年3月从事甘肃省金塔县白山堂地区遥感地质调查工作;1992年4月至1993年3月从事秦岭成矿带金矿遥感地质综合调查研究;1993年4月至1994年12月从事甘肃省河西走廊南山遥感地质调查,任项目负责人;1995年1月至1995年12月从事西秦岭(武山—合作段)铜银金遥感地质调查,任项目负责人;1996年1月至1996年12月任甘肃省文县茶园金矿矿长;1997年1月从事西秦岭重点成矿区带1:20万地质矿产编图工作,任项目负责人;1997年1月至2007年8月任甘肃省有色地勘局106队常务副队长、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矿业开发处处长和甘肃省矿业联合会秘书长;2007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甘肃勘探者地质矿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兼任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亚特投资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离职;2016年2月至2018年12月任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兼任金徽矿业研究院院长; 2017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总裁;现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肖云: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7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1991年7月至2006年7月就职于甘肃白银西北矿冶研究院,先后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17年2月就职于青海西宁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任特聘专家/总工程师;2017年2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金

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窦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8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1995年8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甘肃成州矿冶集团公司小厂坝铅锌矿,任技术员、生产技术科科长、副矿长;2010年6月至2012年12月就职于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厂坝矿,任采掘作业三区区长;2013年1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任生产技术部工程师、部长、总经理助理;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孟祥瑞: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就职于西部矿业四川鑫源矿业矿山管理部,任采矿技术员;2008年6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西部矿业四川鑫源矿业矿山管理部,任副主任;2010年10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西部矿业四川鑫源矿业矿山管理部,任主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就职于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任生产管理中心主任和总经理助理;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梁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2005年7月至2006年8月任广东东莞宣得电子有限公司会计;2006年8月至2012年8月任兰州兰石球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就职于甘肃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2013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甘肃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科员;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金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员工;2016年5至2018年12月,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金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就职于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月起任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丁振举: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5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9年至1994年就职于中国煤田地质总局航测遥感局,任科员;1994年至1997年就读于中国地质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97年至今就职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其中1998年至2000年在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李仲飞: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3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5年7月至1987年8月任内蒙古大学助教;1987年8月至1990年6月就读于内蒙古大学数学系应用数学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1990年7月至2000年9月任内蒙古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0年9月至2013年8月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其中2007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中山大学社科处处长);2011年3月至2016年1月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导(兼任中山大学创业学院院长);2016年2月至2021年12月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投资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5月至今任南方科技大学金融系讲席教授。现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李银香: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9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4年7月至2003年6月任湖北省工业安装公司会计;2003年7月至2007年6月就职于文华学院,任财务负责人;2007年9月至2010年6月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攻读审计学博士研究生;2010年7月至今就职于湖北工业大学,任会计学教授。现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朱虎: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2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教授(院聘)。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2013年9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公司监事由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任职情况提名人选举情况任职期限
1闫应全监事会主席亚特投资2020年12月16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2020.12.16至2023.12.15
2张小凤监事亚特投资2020年12月16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2020.12.16至2023.12.15
3蒲访成职工代表 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2020年12月16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2020.12.16至2023.12.15

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监事会主席闫应全: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6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1982年7月至1986年7月就职于甘肃绒线厂;1986年8月至1989

年7月在甘肃省纺织学校在职学习;1989年8月至2001年2月就职于甘肃绒线厂二分厂,任财务经理;2001年3月至2002年12月就职于广东佛山欧陶物料公司,任财务经理;2003年1月至2004年5月就职于天水春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4年5月至2012年9月就职于天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2年9月至今就职于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7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现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张小凤: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6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2007年7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甘肃省两当县国家税务局;2015年12月至2017年8月就职于甘肃省陇南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就职于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合规部部长;2019年1月至今就职于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现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蒲访成: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6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任技术员;2008年7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甘肃有色地质勘查局天水矿产勘查院,任项目负责人;2016年10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兼资源开发管理部部长。现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总经理助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任职情况任职期限
1刘勇总经理2020.12.16至2023.12.15
2肖云副总经理2020.12.16至2023.12.15
3窦平副总经理2020.12.16至2023.12.15
4乔志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0.12.16至2023.12.15
5陆成玮董事会秘书2020.12.16至2023.12.15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总经理刘勇:个人简历详见“(一)董事会成员”。副总经理肖云:个人简历详见“(一)董事会成员”。副总经理窦平:个人简历详见“(一)董事会成员”。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乔志钢: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1981年1月至1990年9月任甘肃有色地勘局106队技术员;1990年10月至2005年6月任甘肃有色地勘局106队副队长;2005年7月至2011年7月任甘肃省有色地勘局财务处处长;2011年8月至2014年5月任职于甘肃大冶地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6月至2018年4月任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陆成玮: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2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2013年1月任美国中经合集团高级投资经理;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任金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20年11月任北京亚特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起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本公司任职情况在公司工作起始时间
1肖云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2月
2窦平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1月
3孟祥瑞董事2016年12月
4蒲访成职工监事、资源开发管理部部长2016年10月
5李庆恒选矿中心总经理2017年2月
6吴永虎资源开发管理部副部长2016年6月

核心技术人员简历情况如下

肖云:个人简历详见“(一)董事会成员”。

窦平:个人简历详见“(一)董事会成员”。

孟祥瑞:个人简历详见“(一)董事会成员”。

蒲访成:个人简历详见“(二)监事会成员”。李庆恒: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9年7月至2006年3月在甘肃金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二选矿车间任工艺组组长;2006年4月至2007年1月在甘肃金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质检车间任生产技术副主任;2007年2月至2009年1月在甘肃金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二选矿车间任生产副主任;2009年2月至2009年8月在甘肃金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三选矿车间任生产技术副主任;2009年9月至2012年1月在甘肃金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安全环保室任主任;2012年2月至2014年2月在甘肃金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二选矿车间任生产副主任兼澳大利亚技术服务项目工艺负责人;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在青海滨地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任钾肥公司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在海南东方招金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任厂长;2017年2月至2017年11月在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任选矿中心副经理兼调度长;2017年11月至今在金徽矿业任总经理助理兼选矿中心总经理。现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选矿中心总经理。

吴永虎: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8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2011年7月至2016年6月在甘肃勘探者地质矿产有限公司任地质技术员,从事矿产勘查工作;2016年6月至2021年2月在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任资源开发管理部副部长;现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开发管理部部长。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要研究成果及获得奖项情况如下:

姓名研发成果 获奖情况项目名称获奖/授权时间颁发部门
窦平实用新型专利斜井口自动摘钩2013.3知识产权局
孟祥瑞实用新型专利一种上向回采多进路连续充填装置2019.6知识产权局
实用新型专利一种电机车侧卸式矿车车门状态预警装置2021.6知识产权局
实用新型专利一种专用风井进、回风分段式利用通风布局结构2021.11知识产权局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富含砷锑的铜铅锌多金属矿选矿关键技术2013.12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肖云2020年中国产学研工匠精神奖2021.1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甘肃省第一层次领军人才2021.9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柴达木铅锌多金属资源高效利用及节能减排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2009.12国务院
姓名研发成果 获奖情况项目名称获奖/授权时间颁发部门
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高原铅锌矿高效选矿技术研究及集成应用2008.04青海省人民政府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锡铁山铅锌矿浮选新工艺新药剂的研究2007.01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锡铁山铅锌矿深部矿石及各采点矿石配比选矿试验研究2006.2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肖云 李庆恒实用新型专利磨矿系统两台不同功率高压同步电机的启动、调速控制系统2019.4知识产权局
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大型球磨机慢驱联轴器位置检测装置2019.4知识产权局
实用新型专利一种伸缩式精矿泡沫槽2019.5知识产权局
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尾矿库高效取水装置2019.7知识产权局
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尾矿库组合式浮动作业平台2019.4知识产权局
实用新型专利一种选矿厂石灰乳精确添加装置2019.5知识产权局
实用新型专利一种用于选矿厂污水泵池的电缆浮球液位开关2019.3知识产权局
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定滑轮组式浮球液位自动控制装置2021.6知识产权局
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具有自动卸铁功能的电磁除铁系统2021.6知识产权局
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尾矿库回水控制系统2021.6知识产权局
实用新型专利一种SABC碎磨系统用球矿分离装置2021.8知识产权局
李庆恒发明专利一种铜镍矿选矿方法2015.2知识产权局
蒲访成 吴永虎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深部钻孔防磁测斜仪2021.12知识产权局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变动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1、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ZHOU XIAODONG之父李雄,直接持有金徽矿业500万股,持股比例为0.57%。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任职/亲属关系间接持股 主体在间接持股主体所占股权比例间接持股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
ZHOU XIAODONG副董事长中铭国际通过中源控股及中铭投资间接持有中铭国际84.12%股权22.73%19.12%
周军梅ZHOU XIAODONG之妹奥亚实业96.20%7.45%7.17%
亚特投资2.00%56.25%1.13%
张世新董事嘉恒百利67.00%3.00%2.01%
盛星投资11.11%3.00%0.33%
刘勇董事长、 总经理盛星投资11.11%3.00%0.33%
肖云董事、 副总经理盛星投资11.11%3.00%0.33%
窦平董事、 副总经理盛星投资11.11%3.00%0.33%
乔志钢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盛星投资11.11%3.00%0.33%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人员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持股方式持股比例
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李雄直接持股0.57%0.57%0.57%
ZHOU XIAODONG间接持股19.12%19.12%19.81%
周军梅间接持股8.29%7.05%10.81%
张世新间接持股2.34%2.34%0
刘勇间接持股0.33%0.33%0
肖云间接持股0.33%0.33%0
窦平间接持股0.33%0.33%0
乔志钢间接持股0.33%0.33%0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前述ZHOU XIAODONG持有中源控股有限公司和中铭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张世新持有嘉恒百利的股权;刘勇、张世新、肖云、窦平、乔志钢持有盛星投资的份额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其他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职务对外投资公司的名称持股比例
张世新董事陇南怡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4.55%
陇南众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
李仲飞独立董事青岛兰海宽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5%
日照百创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8%
陆成玮董事会秘书兰州安宁神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
北京安丰信成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13.1%
宁波金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15%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任何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职务本公司领取薪酬在关联方领取的薪酬
刘勇董事长、总经理100.68万元-
ZHOU XIAODONG副董事长74.76万元-
张世新董事-102.00万元
肖云董事、副总经理88.96万元-
窦平董事、副总经理89.16万元-
孟祥瑞董事76.37万元-
梁娟董事--
丁振举独立董事12万元-
李仲飞独立董事12万元-
李银香独立董事12万元-
朱虎独立董事12万元-
闫应全监事会主席-36.00万元
张小凤监事-36.00万元
蒲访成监事64.09万元-
乔志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74.87万元-
陆成玮董事会秘书51.86万元-
李庆恒选矿中心总经理62.26万元-
吴永虎资源开发管理部副部长25.11万元-

注:上述薪酬为含税薪酬。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除本人兼职引起的关系外)
ZHOU XIAODONG中铭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股东
中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铭国际的股东
中铭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铭国际的股东
前海中铭(深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中铭国际之子公司
张世新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联营企业
海南嘉恒百利投资中心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股东
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总裁控股股东
梁娟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关联关系
甘肃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无关联关系
北京金城高新创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经理无关联关系
甘肃金控自然生态环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无关联关系
甘肃沃沃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无关联关系
丁振举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无关联关系
李仲飞南方科技大学教授无关联关系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李银香湖北工业大学教授无关联关系
湖北亿钧耀能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朱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院聘)无关联关系
闫应全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控股股东
海南亚特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控股股东子公司
甘肃世纪金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控股股东子公司
兰州亚泉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之孙公司
甘肃泓盛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控股股东之孙公司
张小凤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
甘肃金徽新科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控股股东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中,李银香及李仲飞存在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丁振举、朱虎并未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发行人独立董事中丁振举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矿床学专业博士,现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学院教授,拥有丰富的地质矿产相关工作履历,与发行人所属行业相匹配,能够对发行人的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提供专业的意见,能够胜任发行人独立董事的职务。

李仲飞系中国科学院数字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管理学博士,现任南方科技大学教授,能够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管理及投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能够胜任发行人的独立董事职务。

李银香系高级会计师,现任湖北工业大学会计学教授,能够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报告等作出专业分析,提供专业意见,能够胜任发行人的独立董事职务。

朱虎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能够为发行人的公司治理体系完善、履行内控制度提供专业的意见,能够胜任发行人独立董事的职务。

自发行人整体变更并任命上述独立董事以来,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和5次董事会会议,发行人独立董事均能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亲自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并作出独立表决,且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能得到充分保障以及公司相关机构、人员的配合。

综上所述,发行人独立董事能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已与公司签署了相应劳动合同。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发行人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均严格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修订稿)》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的规定。

发行人独立董事未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务员或党政领导干部,具体情况如下:

1、丁振举

丁振举现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学院教授,根据教育部网站公布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名单(http://www.moe.gov.cn/jyb_zzjg/moe_347/),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属于教育部直属高校。

2、李仲飞

李仲飞现任南方科技大学教授,根据教育部网站公布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名单(http://www.moe.gov.cn/jyb_zzjg/moe_347/),南方科技大学不属于教育部直属高校,因此李仲飞不属于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党政领导干部。

3、李银香

李银香现任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根据教育部网站公布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名单(http://www.moe.gov.cn/jyb_zzjg/moe_347/),湖北工业大学不属于教育部直属高校,因此李银香不属于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党政领导干

部。

4、朱虎

朱虎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根据教育部网站公布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名单(http://www.moe.gov.cn/jyb_zzjg/moe_347/),中国人民大学属于教育部直属高校。

综上所述,公司4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职权范围和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比例均符合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相关规定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任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来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其原因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

2019年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变化时间董事会组成变化情况变动原因
报告期初刘勇、ZHOU XIAODONG、张世新、陈双世、周世斌--
2019年1月刘勇、ZHOU XIAODONG、张世新、肖云、梁娟、陈子辉、郝彦辉陈双世和周世斌辞去董事职务;新增陈子辉、郝彦辉、肖云、梁娟为董事引进新股东,对章程进行修订
2020年6月刘勇、ZHOU XIAODONG、张世新、肖云、梁娟、窦平、陈子辉郝彦辉辞去董事;新增窦平为董事因个人原因辞职; 股东重新委派
2020年9月刘勇、ZHOU XIAODONG、张世新、肖云、梁娟、窦平、孟祥瑞陈子辉辞去董事;新增孟祥瑞为董事因个人原因辞职; 股东新委派
2020年12月刘勇、ZHOU XIAODONG、张世新、肖云、梁娟、窦平、孟祥瑞、丁振举、李仲飞、李银香、朱虎新增丁振举、李仲飞、李银香、朱虎4名独立董事新增独立董事

报告期初,金徽有限董事为:刘勇、ZHOU XIAODONG、张世新、陈双世和周世斌,刘勇任董事长。

2019年1月,由于金徽有限增加注册资本,引进新股东,公司对章程进行了修订。同时,金徽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选举亚特投资提名的刘勇、张世新、陈子辉和郝彦辉为公司董事;同意选举中铭国际提名的ZHOU XIAODONG

为公司董事;同意选举奥亚实业提名的肖云为公司董事;同意选举绿矿基金提名的梁娟为公司董事。本次变动后,金徽有限董事会成员为:刘勇、ZHOUXIAODONG、张世新、肖云、梁娟、陈子辉和郝彦辉。2020年6月,郝彦辉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金徽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选举亚特投资提名的窦平担任金徽有限董事。本次变动后,金徽有限董事会成员为:刘勇、ZHOU XIAODONG、张世新、肖云、梁娟、陈子辉和窦平。2020年9月,陈子辉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金徽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选举亚特投资提名的孟祥瑞担任金徽有限董事。本次变动后,金徽有限董事会成员为:刘勇、ZHOU XIAODONG、张世新、肖云、梁娟、窦平和孟祥瑞。2020年12月,金徽矿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刘勇、ZHOUXIAODONG、张世新、肖云、梁娟、窦平和孟祥瑞担任金徽矿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丁振举、李仲飞、李银香和朱虎担任金徽矿业独立董事。金徽矿业成立后,金徽矿业董事会成员为:刘勇、ZHOU XIAODONG、张世新、肖云、梁娟、窦平、孟祥瑞、丁振举、李仲飞、李银香和朱虎。最近三年,刘勇、张世新、ZHOU XIAODONG一直担任公司董事,且刘勇长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肖云、梁娟自2019年1月30日起一直担任公司董事,且肖云自2017年2月起一直在公司任职;窦平、孟祥瑞自2020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且窦平、孟祥瑞分别自2013年1月和2016年12月起一直在公司担任中层管理职务,新增4名独立董事是为了完善公司治理。

最近三年董事会成员的变动过程中,有三人一直担任董事、且刘勇长期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另外三名董事在报告期前一直在公司任职,新增4名独立董事是为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因此上述董事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不影响公司经营发展。

(二)监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金徽有限监事为:闫应全、窦平和郭宏。

2020年6月,窦平和郭宏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亚特投资委派张小凤担任金徽有限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蒲访成担任金徽有限职工代表监事。本次变动后,金徽有限监事会成员为:闫应全、张小凤和蒲访成。

2020年12月,金徽矿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选举闫应全和张小凤担任金徽矿业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蒲访成为金徽矿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变动后,金徽矿业监事会成员为:闫应全、张小凤和蒲访成。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金徽有限总经理为刘勇。

2020年12月,金徽矿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决定聘任刘勇为公司总经理;决定聘任陈子辉为公司总工程师;决定聘任肖云和窦平为公司副总经理;决定聘任乔志钢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决定聘任陆成玮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1年3月,金徽矿业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接受陈子辉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发行人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主要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新增,且新增的高级管理人员窦平、肖云长期在发行人处任职,原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变化,上述变动系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及提升管理水平需求,系发行人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体现。2021年3月,陈子辉因个人原因辞去总工程师职务,但发行人核心团队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对发行人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刘勇长期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亦在报告期内长期任职于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保持稳定。股东提名董事的更换系基于其内部决策,并由其提名的人员接替,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公司独立董事选聘系为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监管要求而进行的设置。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变化。

第九节 公司治理

公司自整体变更设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逐步建立、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并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同时在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逐步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为本次发行和上市之目的,本公司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治理的最新要求,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管理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进一步制度保证。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股东大会的制度在《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股东的权利及义务

公司股东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股东权利,同时承担《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义务。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职权。

《公司章程(草案)》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章程(草案)》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草案)》第四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4)对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其他专门委员会作出决议;

(15)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16)对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提案的提交与通知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补充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3)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3)本章程的修改;

4)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5)股权激励计划;

6)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它事项均以普通决议通过即为有效。

4、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成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上述股东大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召开,会议的

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建立、董事和监事选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募集资金投向和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作出了相关决议,切实发挥了股东大会的作用。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该议事规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其规定了董事会开会期间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规定。该规定是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决议合法有效的前提和基础。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本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2、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拟订并向股东大会提交有关董事报酬的数额及方式的方案;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议事规则

(1)董事会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3)监事会提议时;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提案的提交与通知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临时会议的提案: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3)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4)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5)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3)董事会的表决和决议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进行。

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除回避表决的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

董事会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1)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

2)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

3)《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公司董事均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历次董事会,不存在董事缺席董事会的情况。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选聘、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合并和资产重组等重大事宜作出了有效决议。董事会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了股东推荐的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并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议事规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其规定了监事

会开会期间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规定。该规定是保证监事会规范运作、决议合法有效的前提和基础。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变更。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1/3以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法律、法规及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议事规则

(1)监事会的召开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监事会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应当分别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和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说明原因。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会应在10日内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1)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提案的提交与通知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提议监事的姓名;

2)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3)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4)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5)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3)监事会的表决和决议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紧急和特殊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见在签字确认后传真或扫描至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和书面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的意向分为赞成、反对和弃权。未作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作选择的,视为弃权。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决议及报告通过情况,并应将表决结果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监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除《公司章程》和本规则另有规定外,监事会决议需经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四次监事会。公司监事均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历次监事会,不存在监事缺席监事会的情况。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除审议日常事项外,在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监事会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了第一届独立董事,并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该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资格限制、特别职权及相关会议程序性规定。

1、独立董事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权利: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

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6)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占有1/2以上的比例,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除履行前条所述职权外,还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对外担保;

(2)重大关联交易;

(3)董事的提名、任免;

(4)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股权激励计划;

(6)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7)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

(8)制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9)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方案;

(10)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11)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12)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及解聘;

(13)公司管理层收购;

(14)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15)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6)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7)公司承诺相关方的承诺变更方案;

(18)公司优先股发行对公司各类股东权益的影响;

(1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事项;

(20)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的其他事项。

3、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权益、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于2021年1月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会秘书的职权

根据《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1)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包括:

1)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发布;

2)制定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3)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各方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5)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6)关注媒体报道,主动向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督促董事会及时披露或澄清。

(2)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

1)组织筹备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

2)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3)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

4)积极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5)积极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3)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

(4)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包括:

1)保管公司股东持股资料;

2)办理公司限售股相关事项;

3)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份买卖相关规定;

4)其他公司股权管理事项。

(5)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6)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培训。

(7)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如知悉前述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做出或可能做出相关决策时,应当予以警示,并立即向上交所报告。

(8)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履行《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遵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的履行了权利和义务,依法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在完善公司治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六)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建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1、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发挥董事作用,董事会决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每个委员会必须有独立董事,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有二分之一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
战略委员会刘勇丁振举(独立董事)、李仲飞(独立董事)、刘勇、张世新、梁娟
审计委员会李银香李银香(独立董事)、朱虎(独立董事)、ZHOU XIAODONG
提名委员会朱虎朱虎(独立董事)、李银香(独立董事)、梁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仲飞李仲飞(独立董事)、丁振举(独立董事)、孟祥瑞

2、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

(1)战略委员会职权

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品牌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对外股权或债权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6)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7)公司董事会授权办理的其他事宜。

(2)审计委员会职权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控制度;6)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提名委员会职权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更换、推荐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意见或建议,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公司资产规模、经营状况和股权结构等情况,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遴选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4)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更换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或建议;5)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前,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建议;6)对董事候选人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7)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制订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2)研究和制订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业绩考核指标及奖惩制度等;

3)研究和制订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薪酬方案;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5)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6)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审查;7)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8)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各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各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其职责。

二、近三年内公司违法违规情况

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亦未受到相关主管机构的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近三年内公司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和现金收付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形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被担保方担保合同编号担保金额(万元)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是否履行完毕
1亚特投资兴银兰(额保) 2018第0109号-224,000.002018/8/12019/7/31
2亚特投资兰银保字2018年第102772018000029-320,000.002018/8/272021/8/27
3亚特投资兰银保字2018年第102772018000025-130,000.002018/6/262021/6/25
4亚特投资ZB48092018000000409,000.002018/11/302019/11/29
5亚特投资2018060500000389DY00110,000.002018/5/282020/5/28
10,000.002018/5/282020/5/28
10,000.002018/5/282020/5/28
10,000.002018/5/282020/5/28
10,000.002018/5/282020/5/28
6亚特投资201901150000051810,000.002019/1/152019/7/15
7亚特投资20190319000015043,000.002019/3/192019/6/19
8亚特投资(821026)浙商银高押字(2016)第0000456,100.002016/11/112019/11/10
9懋达建设浙商银高保字(2018)第00011号1,000.002018/8/292019/8/20
1,000.002018/8/292019/8/15
1,000.002018/8/292019/8/6
3,000.002018/8/312019/8/30
序号被担保方担保合同编号担保金额(万元)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是否履行完毕
3,000.002018/8/312019/7/30
3,000.002018/8/282019/7/27
3,000.002018/8/282019/8/27
10懋达建设ZB48092018000000439,000.002018/12/272019/12/27
11中改院 酒店乐东联社/行2018年社团保字第003号20,000.002018/9/302026/9/29
对外担保小计246,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对外担保已全部履行完毕或解除,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现金收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的现金收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现金回款6.374.83
现金回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0051%0.0060%
现金发放工资184.35
现金发放工资占母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支付的比例1.49%

1、现金回款

主要是前期施工方在现场施工,公司在现场对其收取工程用电款及用餐费。

2、现金发放工资

2020年4月,发行人的代发工资开户行甘肃银行的当期股价波动异常,基于存款安全性考虑,公司提前取现支付了当月部分工资。

报告期内,本公司现金收付主要系小部分日常费用支出、现金回款、付款及提现支付工资,符合行业惯例。上述事件属偶发事项且金额较小,占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比例较低,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公司已针对上述事项进行相关整改,并在整改基础上完善了《库存现金管理办法》等财务内控制度,控制日常经营中现金收付交易,避免今后现金收付情形的发生。

四、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一)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

意见

1、本公司已按照既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计划完成工作,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工作计划涵盖了内部控制的主要方面和全部过程,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反馈、完善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2、本公司按照逐步完善和满足公司持续发展需要的要求判断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否完整和合理,内部控制的执行是否有效。判断分别按照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

3、本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司多年的管理经验,保证了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作用;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以来,各项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4、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天健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3-9号”《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我们认为,金徽矿业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本招股意向书中,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及有关分析引用的财务数据,除特别说明以外,均引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2]3-8号”《审计报告》。投资者若欲详细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政策,应当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备查文件中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货币资金271,443,441.57283,092,281.58262,806,365.56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21,119,266.934,650,169.81
预付款项5,950,857.099,389,279.364,861,866.55
其他应收款331,032.84768,181.381,089,926.11
存货43,403,557.0529,838,361.7149,419,031.10
其他流动资产44,766.5660,449.804,883,067.44
流动资产合计321,173,655.11344,267,820.76327,710,426.5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3,381,303,120.123,415,737,449.883,431,691,271.19
在建工程7,247,039.93415,094.348,958,109.53
无形资产929,064,201.42944,676,602.67950,461,128.86
商誉5,655,068.685,655,068.685,655,068.68
长期待摊费用233,574.39718,528.071,010,415.01
递延所得税资产1,180,457.364,468,996.1415,938,762.13
其他非流动资产1,032,130.004,100,569.4414,602,805.02
非流动资产合计4,325,715,591.904,375,772,309.224,428,317,560.42
资产总计4,646,889,247.014,720,040,129.984,756,027,986.99
短期借款811,457,559.691,542,463,236.101,692,030,600.85
应付票据4,800,000.00
应付账款11,871,074.3023,566,664.1141,819,503.44
预收款项13,508,228.77
资产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合同负债10,819,053.91
应付职工薪酬38,472,532.7325,452,512.8925,500,592.42
应交税费26,412,629.2430,422,613.961,742,999.80
其他应付款5,484,760.836,370,324.1713,082,075.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48,827,806.65507,079,958.15723,752,354.84
其他流动负债1,406,477.01
流动负债合计1,354,751,894.362,135,355,309.382,516,236,355.47
长期借款639,978,022.23408,760,737.17426,240,553.63
预计负债18,947,038.719,796,706.979,501,624.52
递延收益5,074,000.00850,000.001,148,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388,747,400.00388,747,400.00388,747,4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052,746,460.94808,154,844.14825,637,578.15
负债合计2,407,498,355.302,943,510,153.523,341,873,933.62
股本(或实收资本)880,000,000.00880,000,000.00880,000,000.00
资本公积841,614,281.24841,614,281.24640,000,000.00
专项储备24,813.9954,116.75119,796.57
盈余公积54,474,149.057,917,968.60
未分配利润463,277,647.4346,943,609.87-105,965,743.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239,390,891.711,776,529,976.461,414,154,053.3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2,239,390,891.711,776,529,976.461,414,154,053.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646,889,247.014,720,040,129.984,756,027,986.9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1,252,457,121.511,122,318,184.24798,560,605.45
减:营业成本368,944,717.76339,811,470.14270,175,259.97
税金及附加45,715,156.2838,410,573.1524,866,169.65
销售费用1,134,775.65897,688.52667,651.20
管理费用142,198,689.78124,105,566.73125,486,708.18
研发费用43,003,700.3137,261,263.0724,418,295.46
财务费用117,132,962.79160,803,052.45210,105,319.54
其中:利息费用120,292,943.30164,487,707.55220,188,800.51
利息收入4,724,813.584,793,684.5613,016,421.52
加:其他收益3,644,668.921,504,165.801,865,705.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1,25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67,988.89-833,972.242,918,096.9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370.25221,913.83-5,736.1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39,047,147.00421,991,927.57147,619,267.25
加:营业外收入306,370.30308,472.29695,706.41
减:营业外支出102,406.45678,060.452,929,414.5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39,251,110.85421,622,339.41145,385,559.16
减:所得税费用76,360,892.8459,180,736.50-15,938,762.1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62,890,218.01362,441,602.91161,324,321.2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62,890,218.01362,441,602.91161,324,321.2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62,890,218.01362,441,602.91161,324,321.29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462,890,218.01362,441,602.91161,324,321.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62,890,218.01362,441,602.91161,324,321.2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30.4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30.4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49,754,521.951,237,076,538.71900,729,135.83
收到的税费返还3,356,135.5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751,299.9532,512,290.6211,029,012.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68,861,957.401,269,588,829.33911,758,148.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88,141,833.36230,514,910.35209,692,127.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4,518,975.83124,320,577.43112,725,393.37
支付的各项税费246,575,231.43162,221,599.6886,039,533.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103,271.7840,893,076.4224,195,098.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1,339,312.40557,950,163.88432,652,152.86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7,522,645.00711,638,665.45479,105,995.6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1,25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1,944.23469,062.1510,442,447.3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6,616,916.6773,755,977.78305,579.1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6,678,860.9074,296,289.9310,748,026.5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2,018,040.66138,393,581.49353,079,943.06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636,200.00273,000,000.0022,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4,654,240.66411,393,581.49375,079,943.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2,024,620.24-337,097,291.56-364,331,916.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2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99,995,000.002,360,000,000.001,889,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8,602,601.00592,534,280.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99,995,000.002,598,602,601.003,001,534,280.2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656,999,999.802,741,999,999.802,977,497,894.2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20,712,560.94165,669,328.21229,401,417.4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00.00243,41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79,712,560.743,151,079,328.013,206,899,311.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9,717,560.74-552,476,727.01-205,365,031.4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2.29-52.0825.3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9,829,682.21-177,935,405.20-90,590,926.9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274,359.36214,209,764.56304,800,691.5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6,104,041.5736,274,359.36214,209,764.56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021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880,000,000.00841,614,281.2454,116.757,917,968.6046,943,609.871,776,529,976.4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880,000,000.00841,614,281.2454,116.757,917,968.6046,943,609.871,776,529,976.4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9,302.7646,556,180.45416,334,037.56462,860,915.25
(一)综合收益总额462,890,218.01462,890,218.0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三)利润分配46,556,180.45-46,556,180.45
1.提取盈余公积46,556,180.45-46,556,180.45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其他
(五)专项储备-29,302.76-29,302.76
1.本期提取16,716,296.5716,716,296.57
2.本期使用-16,745,599.33-16,745,599.33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80,000,000.00841,614,281.2424,813.9954,474,149.05463,277,647.432,239,390,891.71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2020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880,000,000.00640,000,000.00119,796.57-105,965,743.201,414,154,053.3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880,000,000.00640,000,000.00119,796.57-105,965,743.201,414,154,053.3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01,614,281.24-65,679.827,917,968.60152,909,353.07362,375,923.09
(一)综合收益总额362,441,602.91362,441,602.9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三)利润分配7,917,968.60-7,917,968.60
1.提取盈余公积7,917,968.60-7,917,968.6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201,614,281.24-201,614,281.24
其他201,614,281.24-201,614,281.24
(五)专项储备-65,679.82-65,679.82
1.本期提取16,719,087.9116,719,087.91
2.本期使用-16,784,767.73-16,784,767.73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80,000,000.00841,614,281.2454,116.757,917,968.6046,943,609.871,776,529,97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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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822,222,200.00177,777,800.00611,648.99-267,290,064.49733,321,584.5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822,222,200.00177,777,800.00611,648.99-267,290,064.49733,321,584.5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7,777,800.00462,222,200.00-491,852.42161,324,321.29680,832,468.87
(一)综合收益总额161,324,321.29161,324,321.2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7,777,800.00462,222,200.00520,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57,777,800.00462,222,200.00520,000,000.0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其他
(五)专项储备-491,852.42-491,852.42
1.本期提取14,302,094.3614,302,094.36
2.本期使用-14,793,946.78-14,793,946.78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80,000,000.00640,000,000.00119,796.57-105,965,743.201,414,154,0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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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货币资金262,747,643.94272,166,567.07258,819,657.84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21,119,266.93
预付款项5,942,013.119,359,782.894,811,050.67
其他应收款13,650,046.8813,959,998.348,373,619.75
存货43,403,557.0529,838,361.7149,419,031.10
其他流动资产4,778,556.15
流动资产合计325,743,260.98346,443,976.94326,201,915.5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30,246,602.0780,246,602.0780,246,602.07
固定资产3,387,169,712.513,418,264,868.523,430,123,399.27
在建工程7,247,039.93415,094.348,958,109.53
无形资产918,328,242.15934,250,902.70940,309,307.59
长期待摊费用233,574.39718,528.071,010,415.01
递延所得税资产27,414.743,656,641.0015,564,372.01
其他非流动资产1,032,130.004,100,569.4414,602,805.02
非流动资产合计4,444,284,715.794,441,653,206.144,490,815,010.50
资产总计4,770,027,976.774,788,097,183.084,817,016,926.01
短期借款811,457,559.691,542,463,236.101,692,030,600.85
应付票据4,800,000.00
应付账款13,696,994.4618,028,974.0844,685,297.30
预收款项13,508,228.77
合同负债10,819,053.91
应付职工薪酬34,937,821.4122,953,616.3222,732,856.32
应交税费26,377,974.3130,395,332.671,645,969.81
其他应付款103,402,056.6858,227,254.4252,734,245.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48,827,806.65507,079,958.15723,752,354.84
其他流动负债1,406,477.01
流动负债合计1,450,925,744.122,179,148,371.742,555,889,552.93
长期借款639,978,022.23408,760,737.17426,240,553.63
预计负债18,947,038.719,796,706.979,501,624.52
递延收益5,074,000.00850,000.001,148,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388,747,400.00388,747,400.00388,747,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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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非流动负债合计1,052,746,460.94808,154,844.14825,637,578.15
负债合计2,503,672,205.062,987,303,215.883,381,527,131.08
股本(或实收资本)880,000,000.00880,000,000.00880,000,000.00
资本公积841,614,281.24841,614,281.24640,000,00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54,474,149.057,917,968.60
未分配利润490,267,341.4271,261,717.36-84,510,205.07
所有者权益合计2,266,355,771.711,800,793,967.201,435,489,794.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770,027,976.774,788,097,183.084,817,016,926.01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1,253,015,010.491,122,605,875.75745,253,478.76
减:营业成本369,688,891.10340,158,699.49252,708,872.75
税金及附加45,652,556.5438,360,151.9723,336,001.10
销售费用906,670.61897,688.52665,924.78
管理费用139,242,611.43120,468,728.29124,723,005.47
研发费用43,003,700.3137,261,263.0724,418,295.46
财务费用117,153,383.93160,830,999.89200,758,054.07
其中:利息费用120,292,943.30164,487,707.55207,965,517.18
利息收入4,667,420.564,746,663.0010,120,209.89
加:其他收益3,626,655.131,478,674.521,865,705.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1,250.003,019,315.0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71,956.57-1,093,533.961,941,535.5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1,913.8320,283.9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42,065,808.27425,306,648.91125,490,164.70
加:营业外收入297,916.34292,178.33623,087.49
减:营业外支出100,339.78675,953.452,921,502.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42,263,384.83424,922,873.79123,191,750.19
减:所得税费用76,701,580.3259,618,701.52-15,564,372.0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65,561,804.51365,304,172.27138,756,122.2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65,561,804.51365,304,172.27138,756,122.2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465,561,804.51365,304,172.27138,756,1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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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50,311,956.671,232,607,917.96613,666,199.36
收到的税费返还3,356,135.5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1,604,575.3839,273,677.305,779,122.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15,272,667.551,271,881,595.26619,445,321.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96,313,032.31239,192,852.00229,536,593.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9,457,537.17112,700,183.6791,072,289.59
支付的各项税费246,042,155.62161,750,620.2870,107,306.6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653,732.5045,982,918.8029,894,543.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03,466,457.60559,626,574.75420,610,732.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1,806,209.95712,255,020.51198,834,589.2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075,522.8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1,25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5,884.06469,062.157,025,816.4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6,616,916.6773,755,977.78305,579.1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6,662,800.7374,296,289.9322,406,918.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4,055,628.56151,085,673.11341,493,787.68
投资支付的现金5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636,200.00273,000,000.0022,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6,691,828.56424,085,673.11363,493,787.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970,972.17-349,789,383.18-341,086,869.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2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99,995,000.002,360,000,000.001,889,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8,602,601.00478,630,808.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99,995,000.002,598,602,601.002,887,630,808.0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656,999,999.802,741,999,999.802,597,697,894.2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20,712,560.94165,532,598.44216,312,247.8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00.00238,41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79,712,560.743,145,942,598.242,814,010,1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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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9,717,560.74-547,339,997.2473,620,665.9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2.29-52.0825.3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2,059,599.09-184,874,411.99-68,631,588.6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348,644.85210,223,056.84278,854,645.5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7,408,243.9425,348,644.85210,223,056.84

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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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股本资本公积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880,000,000.00841,614,281.247,917,968.6071,261,717.361,800,793,967.2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880,000,000.00841,614,281.247,917,968.6071,261,717.361,800,793,967.2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6,556,180.45419,005,624.06465,561,804.51
(一)综合收益总额465,561,804.51465,561,804.5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三)利润分配46,556,180.45-46,556,180.45
1.提取盈余公积46,556,180.45-46,556,180.45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16,350,114.8116,350,114.81
2.本期使用-16,350,114.81-16,350,114.81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80,000,000.00841,614,281.2454,474,149.05490,267,341.422,266,355,7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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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股本资本公积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880,000,000.00640,000,000.00-84,510,205.071,435,489,794.9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880,000,000.00640,000,000.00-84,510,205.071,435,489,794.9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01,614,281.247,917,968.60155,771,922.43365,304,172.27
(一)综合收益总额365,304,172.27365,304,172.2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三)利润分配7,917,968.60-7,917,968.60
1.提取盈余公积7,917,968.60-7,917,968.6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201,614,281.24-201,614,281.24
其他201,614,281.24-201,614,281.24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16,337,791.2716,337,791.27
2.本期使用-16,337,791.27-16,337,791.27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80,000,000.00841,614,281.247,917,968.6071,261,717.361,800,793,9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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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822,222,200.00177,777,800.00-223,266,327.27776,733,672.7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822,222,200.00177,777,800.00-223,266,327.27776,733,672.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7,777,800.00462,222,200.00138,756,122.20658,756,122.20
(一)综合收益总额138,756,122.20138,756,122.2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7,777,800.00462,222,200.00520,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57,777,800.00462,222,200.00520,000,000.0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13,105,352.0313,105,352.03
2.本期使用-13,105,352.03-13,105,352.03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80,000,000.00640,000,000.00-84,510,205.071,435,489,79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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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天健接受委托,审计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意见为:“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徽矿业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以下为引自审计报告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2020年度和2021年度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二)、五(二)1、十二(一)及十三(二)1。

金徽矿业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铅精矿(含银)、锌精矿产品的销售,2020年度和2021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2,231.82万元和125,245.71万元。

金徽矿业公司销售铅精矿(含银)、锌精矿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当产品移交给客户,经客户对产品所含金属品位、含水率等指标确认后,双方确定销售价格。金徽矿业公司在取得客户签署的结算单时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金徽矿业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金徽矿业公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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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同时,收入确认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及订单,了解主要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检查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出库单、过磅单、化验单、结算单、发票、银行回单等单据;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销售额;

6)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对报告期内付款条件及方式、信用期、交易情况等关键合同条款信息进行确认;

7)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2019年度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二)、五(二)1、十二(一)及十三(二)1。

金徽矿业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铅精矿(含银)、锌精矿产品的销售,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856.06万元。

金徽矿业公司铅精矿(含银)、锌精矿产品销售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当产品移交给客户,经客户对产品所含金属品位、含水率等指标确认后,双方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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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销售价格。金徽矿业公司在取得客户签署的结算单时确认收入。采矿及井下辅助工程服务业务中,金徽矿业公司以每月和客户结算的矿石量、相关生产掘进量及相关辅助作业量,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单价确认当月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金徽矿业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同时,收入确认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及订单,了解主要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检查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出库单、过磅单、化验单、结算单、发票、银行回单等单据;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销售额;

6)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对报告期内付款条件及方式、信用期、交易情况等关键合同条款信息进行确认;

7)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

相关会计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五(一)7及五(一)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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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金徽矿业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分别为人民币375,498.19万元、388,405.05万元和399,831.77万元,累计折旧分别为人民币32,329.06万元、46,831.30万元和61,701.46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343,169.13万元、341,573.75万元和338,130.31万元,占年末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72.15%、72.37%和72.76%。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金徽矿业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原值分别为人民币97,907.65万元、99,438.15万元和100,016.14万元,累计摊销分别为人民币2,861.54万元、4,970.49万元和7,109.72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95,046.11万元、94,467.66万元和92,906.42万元,占年末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9.98%、20.01%和19.99%。

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比较,以确定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以及是否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管理层在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而计算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资源储量、未来市场供需情况、销售价格、运营成本、折现率等关键假设做出判断、估计和假设。由于管理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减值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我们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并复核了公司管理层评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依据,评价管理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的测试过程及结果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好的任何迹象;

3)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测试表,评估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资产;

4)分析并复核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运用的重大估计及判断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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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了解并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行业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6)对公司主要固定资产进行监盘,检查其使用状态,并了解后续使用计划;7)检查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陕西亚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80号院2幢B座7层11号8,000万元100%
天水金徽实业有限公司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工农路都市花园C-6号500万元100%
海南金徽贸易有限公司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紫荆路2-1号紫荆·信息公寓第24层24A房5,000万元100%

2、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说明

2019年9月30日金徽有限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甘肃金徽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自此甘肃金徽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发行人子公司的详细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情况”。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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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

1、2020年度和2021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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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铅精矿(含银)、锌精矿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当产品移交给客户,经客户对产品所含金属品位、含水率等指标确认后,双方确定销售价格。公司在取得客户签署的结算单时确认收入。

2、2019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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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铅精矿(含银)、锌精矿产品当产品移交给客户,经客户对产品所含金属品位、含水率等指标确认后,双方确定销售价格,公司在取得客户签署的结算单时确认收入。

2)采矿及井下辅助工程服务采矿及井下辅助工程服务业务中,公司以每月和客户结算的矿石量、相关生产掘进量及相关辅助作业量,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单价确认当月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二)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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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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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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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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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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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客户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客户类型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
1-2年20.00
2-3年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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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以上100.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一般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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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四)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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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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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五)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项 目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0年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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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构筑物产量法
机械设备年限平均法10年5%9.5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年5%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8年5%11.88%-31.67%

(七)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采矿权、探矿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50年
软件10年
采矿权产量法
探矿权不摊销

公司采矿权依据相关的已探明矿山储量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探矿权未转化为采矿权前,无明确受益期间,不予摊销。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八)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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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九)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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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十一)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资产负债表
2019.12.31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2020.1.1
预收款项13,508,228.77-13,508,228.77
合同负债11,954,184.7511,954,184.75
其他流动负债1,554,044.021,554,044.02

(十二) 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1、公司作为承租人,2021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目金额
短期租赁费用982,665.94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合计982,665.94

2、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目金额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982,66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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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计税依据税 率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6%、13%、10%、9%、6%、3%
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5%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5%、20%

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徽矿业15%15%15%
陕西亚泰25%25%25%
金徽实业20%20%20%
金徽贸易20%20%20%
金徽有色--25%

(二)税收优惠

2019年8月,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税务局联合向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颁发高新技术证书(证书编号:GR201962000054),证书有效期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经公司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金徽有限2019-2021年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天水金徽实业有限公司2019-2021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标准,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海南金徽贸易有限公司2019-2021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标准,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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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填充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公司2019年至2020年8月期间自“三下”开采的矿产资源享受资源税减征50%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资源税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税[2020]11号)和《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7号)等文件对:“开采销售伴生矿,免征资源税”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铅精矿中伴生银矿按“铅精矿含银”分开核算销售额,免征资源税。

六、分部信息

公司的生产制造业务系一个完整整体,无法拆分,所以公司无报告分部信息。本公司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锌精矿84,318.7926,751.6969,096.1924,047.3251,541.0419,029.48
铅精矿(含银)40,758.6810,062.6543,070.969,893.2326,320.746,144.08
其他168.2480.1464.6740.601,994.281,843.96
合计125,245.7136,894.47112,231.8233,981.1579,856.0627,017.53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收购兼并情况

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未发生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的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有关规定,天健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第3-11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本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11-44.16-220.5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358.73159.942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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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7.13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2514.39-33.3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5.735.470.00
小计385.60142.77-37.37
减:所得税费用58.1621.81-4.57
少数股东损益-0.00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27.44120.96-32.81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及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等。报告期各期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与当期利润相比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情况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 目期初递延 收益本期新增 补助本期 摊销期末递延收益本期摊销 列报项目说明
脱硫减排节能降耗项目补助45.005.0040.00其他收益注1
尾矿库改造专项资金467.40467.40注2
合计45.00467.405.00507.40

注1:根据甘肃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五批外经贸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商务财务发〔2018〕464号),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收到徽县财政局补贴款50万元,用于购买相关资产;公司于2019年12月完成资产购买,2020年度开始使用并计提折旧,相应补助金额从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2021年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5万元。注2:根据陇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2021年嘉陵江上游尾矿库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陇发改环资〔2021〕175号),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徽县财政局补贴款467.40万元,用于菜林沟尾矿库提升改造项目,该工程于2021年11月开始建设,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还未完工,相应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 目期初递延 收益本期新增 补助本期 结转期末递延收益本期结转 列报项目说明
2020年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应急救援装备补助资金40.0040.00其他收益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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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及应急专项资金40.0040.00其他收益注2
合计40.0040.0080.00

注1: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应急救援装备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建〔2020〕204号),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收到400,000.00元与收益相关的用于补偿应急救援装备的资金,本期已全部使用。注2: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甘财资环〔2021〕35号),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收到400,000.00元与收益相关的用于补偿应急设备、应急设施购置和维护的资金,本期已全部使用。

(2)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 目金额列报项目说明
科技研发项目资金200.00其他收益徽县科学技术局《关于下拨2021年度县列科技重点研发项目资金的通知》(徽科发〔2021〕18号)
2021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50.00其他收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数据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甘财建〔2021〕128号)
2021年第二批稳岗返还资金6.82其他收益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徽县财政局《关于拨付徽县2021年稳岗返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徽人社发〔2021〕289号)
2021年第一批稳岗返还资金0.47其他收益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徽县财政局《关于拨付徽县2021年稳岗返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徽人社发〔2021〕280号)
2020年度稳岗补贴0.44其他收益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徽县财政局《关于拨付徽县2020年稳岗返还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徽人社发〔2020〕493号)
其他16.00其他收益
合计273.73

(二)2020年度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情况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 目期初递延 收益本期新增 补助本期 摊销期末递延收益本期摊销 列报项目说明
脱硫减排节能降耗项目补助50.005.0045.00其他收益
合计50.005.0045.00

注:根据甘肃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五批外经贸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商务财务发〔2018〕464号),公司于2019年1月收到徽县财政局脱硫减排节能降耗项目补助50万元,用于购买相关资产。公司于2019年12月完成资产购买,2020年度开始使用并计提折旧,相应补助金额从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2020年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5万元。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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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期初递延 收益本期新增 补助本期 结转期末递延收益本期结转 列报项目说明
2019年甘肃省应急安全生产救援基地补助64.8064.80其他收益注1
2020年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应急救援装备补助资金40.0040.00其他收益注2
合计64.8040.0064.8040.00

注1:根据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下拨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应急救援装备补助资金的通知》(甘应急规财〔2019〕98号),公司于2019年9月收到上述补助资金130万元,公司将其计入递延收益,2019年度使用65.20万元,计入2019年度其他收益;2020年度使用64.80万元,计入2020年度其他收益。注2:根据甘肃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拨付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装备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建(2020)204号),公司于2020年11月收到40万元与资产相关的用于补偿应急救援装备的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暂未使用。

(2)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 目金额列报项目说明
2020年度稳岗补贴31.03其他收益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徽县财政局《关于拨付徽县2020年稳岗返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徽人社发〔2020〕285号)
2019年度稳岗补贴8.81其他收益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徽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南市财政局拨付陇南市2019年稳岗返还资金(第2批)的通知》(徽人社发〔2020〕27号)
技能培训补助项目奖金2.80其他收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33号)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10.00其他收益陇南市财政局和陇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列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的通知》(陇财教〔2020〕48号)
优秀企业奖金2.00其他收益中共徽县委员会 徽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9年度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综合奖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徽委〔2020〕51号)
科技创新奖补资金20.00其他收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专项资金的通知》(甘财科〔2020〕66号)
其他15.50其他收益/ 营业外收入
合计90.14

(三)2019年度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情况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 目期初递延 收益本期新增 补助本期 摊销期末递延收益本期摊销 列报项目说明
脱硫减排节能降耗项目补助50.0050.00其他收益
合计50.0050.00

注:根据甘肃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五批外经贸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商务财务发〔2018〕464号),公司于2019年1月收到徽县财政局脱硫减排节能降耗项目补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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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用于购买相关资产。公司于2019年12月完成资产购买,2019年未开始计提折旧,相应补助金额计入递延收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 目期初递延 收益本期新增 补助本期 结转期末递延收益本期结转 列报项目说明
2019年甘肃省应急安全生产救援基地补助130.0065.2064.80其他收益
合计130.0065.2064.80

注:根据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下拨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应急救援装备补助资金的通知》(甘应急规财〔2019〕98号),公司于2019年9月收到上述补助资金130万元,公司将其计入递延收益,2019年度使用65.20万元,计入2019年度其他收益。

(2)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 目金额列报项目说明
人才发展专项资金60.00其他收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甘财行〔2019〕39号)
大气污染防治经费20.00其他收益陇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污染防治经费的通知》(陇财建〔2018〕93号)
院士工作站补助资金15.00其他收益陇南市委组织部《关于用好人才工作经费的通知》(组函字〔2018〕111号)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其他收益陇南市财政局、陇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陇财建〔2019〕55号)
2018年度稳岗补贴6.97其他收益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陇南市财政局《关于陇南市2017年失业保险支持2018年企业稳岗补贴的通知》(陇人社发〔2019〕29号)
优秀企业奖3.00其他收益中共徽县委员会、徽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度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综合奖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徽委〔2019〕14号)
其他36.40其他收益/ 营业外收入
合计151.37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其他收益358.73144.94186.57
营业外收入15.0030.00
合计358.73159.94216.57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除收到政府补助以外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详情请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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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七)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折旧方法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97,109.5524,571.75172,537.80
矿山构筑物产量法150,536.9511,214.69139,322.26
机械设备年限平均法30,156.4211,941.1318,215.29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706.814,058.651,648.15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16,322.059,915.246,406.81
合计399,831.7761,701.46338,130.31

(二)无形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摊销年限或确定方法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50年9,943.62970.288,973.35
软件10年79.2042.9936.22
采矿权依据相关的已探明矿山储量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83,696.746,096.4677,600.29
探矿权不摊销6,296.57-6,296.57
合计100,016.147,109.7292,906.42

公司主要无形资产的取得方式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二)发行人拥有的矿产资源”以及“五、(二)无形资产”。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一)短期借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余额
保证借款9,015.35
保证+抵押借款54,10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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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18,026.68
合计81,145.76

(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44,882.78万元,均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三)长期借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余额
保证借款20,026.28
保证+抵押借款43,971.52
合计63,997.80

(四)其他非流动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为38,874.74万元,为公司计提的矿业权出让收益。

2019年3月,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发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甘肃省财政厅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甘肃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甘财经二[2018]112号)的规定,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委托长沙恒远矿业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为评估机构,以201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整合范围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整合范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恒远矿评报采字[2019]第01号)。经评估: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出让收益为人民币38,874.74万元,公司遂于评估报告公示完成后计提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并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

矿权出让收益缴纳主要依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甘财经二[2018]112号)执行。以上两个文件都未明确《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矿业权的企业出让收益处置的时间节点和期限。只明确了两点:一是“2017年7月1日起,(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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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矿业权的,矿业权人应按《管理办法》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二是申请在先方式取得探矿权后转为采矿权的,如未完成有偿处置的,应按剩余资源储量(截至2017年6月30日)以协议出让方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发行人拥有的郭家沟铅锌矿采矿权、郭家沟矿区南矿带北矿带东段采矿权均为申请在先方式取得,获得采矿权的日期均在2017年7月1日之前,由于甘肃省正在对此类采矿权统一梳理,因此出让收益缴纳的时间节点尚未明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尚未开始进行在2017年7月1日前通过探转采取得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征收工作。

十一、报告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的股东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股本88,000.0088,000.0088,000.00
资本公积84,161.4384,161.4364,000.00
专项储备2.485.4111.98
盈余公积5,447.41791.80
未分配利润46,327.764,694.36-10,596.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23,939.09177,653.00141,415.41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223,939.09177,653.00141,415.41

(一)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具体变动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二)资本公积

2019年度,公司收到绿矿基金支付的增资款52,000万元,其中5,777.78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46,222.2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12月,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使得公司资本公积增加20,161.43万元,2020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84,161.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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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储备

公司的专项储备为计提的安全生产费。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对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石产量按月提取安全生产费,地下金属矿山按每吨10元计提、尾矿按每吨1元计提;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矿山工程计提比率为

2.5%。

公司的安全生产费主要用于采空区的治理和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等安全生产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费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期初余额5.4111.9861.16
本期计提1,671.631,671.911,430.21
本期使用1,674.561,678.481,479.39
期末余额2.485.4111.98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和使用均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盈余公积

2019年末,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因此未计提盈余公积。2020年末,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为791.80万元,为公司改制后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2021年度,公司提取盈余公积4,655.62万元;2021年末,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为5,447.41万元。

(五)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期初未分配利润4,694.36-10,596.57-26,729.0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289.0236,244.1616,132.4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55.62791.80
股改折股净资产20,161.43
期末未分配利润46,327.764,694.36-10,59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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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现金流量情况、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及其影响

(一)简要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简要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752.2671,163.8747,910.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202.46-33,709.73-36,433.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971.76-55,247.67-20,536.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982.97-17,793.54-9,059.0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27.4421,420.9830,480.0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610.403,627.4421,420.98

(二)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十三、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0.240.160.13
速动比率0.210.1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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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2.49%62.39%70.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542.021.6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和探矿权等除外)占净资产的比率0.02%0.02%0.03%
财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12.6882.7534.27
存货周转率(次)10.078.577.1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3,117.7575,871.4151,693.36
利息保障倍数(倍)5.483.561.6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0.860.810.5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24-0.20-0.10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

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等除外)占净资产的比率=(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指记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指记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包括记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借款利息支出)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版)》规定,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元/股)2021年度23.05%0.530.53
2020年度22.72%0.410.41
2019年度14.36%0.190.19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股)2021年度22.89%0.520.52
2020年度22.64%0.410.41
2019年度14.39%0.190.19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

÷(E

+NP÷2+E

i

×M

i

÷M

-E

j

×M

j

÷M

±E

k

×M

k

÷M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

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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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

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

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

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

÷S(S=S

+S

+Si×Mi÷M

-Sj×Mj÷M

-Sk)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

为期初股份总数;S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

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

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

k为报告期缩股数;M

报告期月份数;M

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

/(S

+S

+Si×Mi÷M

–Sj×Mj÷M

–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五、盈利预测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六、资产评估情况

本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委托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截至2020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该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726号)。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账面值为1,721,614,281.24元,评估值为4,026,537,720.91元,增值2,304,923,439.67元,增值率为133.88%。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本公司历次验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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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管理层以天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2第3-8号”《审计报告》为基础,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进行了如下讨论与分析。发行人管理层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以及本招股意向书揭示的其他财务信息一并阅读。非经特别说明,本节数据均以合并报表数据反映。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的构成及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32,117.376.91%34,426.787.29%32,771.046.89%
非流动资产432,571.5693.09%437,577.2392.71%442,831.7693.11%
资产总计464,688.92100.00%472,004.01100.00%475,602.8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构成。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大,是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的采选和贸易,日常经营活动主要围绕大量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开展,其资产结构与业务模式相匹配。

公司资产主要构成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27,144.3484.52%28,309.2382.23%26,280.6480.19%
应收账款-0.00%2,111.936.13%465.021.42%
预付款项595.091.85%938.932.73%486.191.48%
其他应收款33.100.10%76.820.22%108.990.33%
存货4,340.3613.51%2,983.848.67%4,941.9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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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流动资产4.480.01%6.040.02%488.311.49%
流动资产合计32,117.37100.00%34,426.78100.00%32,771.0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流动资产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三者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69%、97.03%和

98.03%,其他资产项目所占比重相对较小。

本公司流动资产主要构成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1)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库存现金2.965.327.41
银行存款26,607.4527,922.1225,613.57
其他货币资金263.620.00480.00
未到期应收利息270.32381.79179.66
合计27,144.3428,309.2326,280.64

2)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定期存款2,000.0024,300.004,200.00
票据保证金480.00
借款保证金0.00
保函保证金263.62
合计2,263.6224,300.004,680.00

上表中定期存款为公司银行借款质押存单。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属的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密集型特征,公司为维持日常采矿、选矿等生产经营活动而需保有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符合所属行业的经营特征。公司现有货币资金除维持日常生产经营外,不能完全满足公司未来大额资本性支出的需求。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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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账款余额0.002,223.08489.49
减:坏账准备0.00111.1524.47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5%5%5%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0.002,111.93465.02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0.006.13%1.42%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0.000.45%0.10%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001.88%0.58%

发行人所属的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位于有色金属制造产业链的上游,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以冶炼公司和精矿贸易公司为主。长久以来,我国有色金属制造产业链下游的冶炼公司长期处于产能过剩的状态中,而其生产所需原材料金属精矿总体上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使得发行人在与下游客户的商业谈判中始终处于较为有利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销售方式,因此应收账款余额较小。1)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无余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 余额的比例账龄坏账 准备
1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2,223.08100.00%1年以内111.15
合计2,223.08100.00%111.1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 余额的比例账龄坏账 准备
1甘肃亚峰矿业有限公司489.49100.00%1年以内24.47
合计489.49100.00%24.47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均为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1年以内账面余额0.002,223.08489.49
坏账准备0.00111.1524.47
计提比例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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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可比公司简称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盛达资源0.5%5%20%30%80%100%
国城矿业0.6%15%30%50%80%100%
西藏珠峰5%15%25%50%80%100%
华钰矿业5%10%20%50%100%100%
兴业矿业5%10%30%50%80%100%
本公司5%20%50%100%100%100%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应收账款的相关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采取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谨慎,各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信用期内和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占比及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类型期末金额占应收账款比重截止2021年7月底回款金额
2021年6月末信用期外31.58100.00%31.58
合计31.58100.00%31.58
2020年末信用期外2,223.08100.00%2,223.08
合计2,223.08100.00%2,223.08
2019年末信用期内489.49100.00%489.49
合计489.49100.00%489.49

注:公司对矿产品客户采用先款后货的信用政策,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全部视为逾期款项;对于采矿工程服务客户通常给予9个月的信用期,全部在信用期内不存在逾期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逾期金额较小,公司对于客户的应收款项通常在次月收回,截至2021年12月底,公司所有应收款项均已收回,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正常。

(3)预付款项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486.19万元、

938.93万元和595.09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8%、2.73%和1.85%,占比较小,主要为公司预付的电费、设备和原材料采购款。

1)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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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
1年以内588.9098.96%926.8498.71%457.4894.10%
1-2年0.880.15%7.970.85%24.254.98%
2-3年5.090.86%1.110.12%4.450.92%
3年以上0.210.04%3.000.32%
合计595.09100.00%938.93100.00%486.19100.00%

2)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客户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033.61%
2湖南明珠选矿药剂有限责任公司77.5113.03%
3成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69.9411.75%
4兰州富瑞丰装备技术有限公司56.309.46%
5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9.406.62%
合计443.1574.4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1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陇南供电公司305.0232.49%
2烟台兴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17.0712.47%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86.909.26%
4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8.807.33%
5铜川中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1.815.52%
合计629.6067.07%

注:上述单位系根据同一控制口径合并列示,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包含了金徽酒陇南销售有限公司、金徽酒兰州销售有限公司之款项,下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1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陇南供电公司95.2419.59%
2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36.337.47%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37.557.72%
4铜川中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6.515.45%
5成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19.123.93%
合计214.7544.16%

(4)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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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08.99万元、76.82万元和33.10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3%、0.22%和

0.10%,占比较小,主要为公司应收的保证金和押金等。

1)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划分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划分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1年以内25.941.305.00%24.64
1-2年10.572.1120.00%8.46
2-3年
3年以上94.8894.88100.00%-
合计131.4098.2974.81%33.1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划分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1年以内69.733.495%66.25
1-2年
2-3年21.1410.5750%10.57
3年以上79.8879.88100%
合计170.7693.9455.01%76.8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划分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1年以内92.184.615%87.57
1-2年26.155.2320%20.92
2-3年1.000.5050%0.50
3年以上89.5389.53100%
合计208.8699.8747.82%108.99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资产处置款22.62
应收暂付款8.764.6020.36
押金保证金107.03113.35109.02
其他15.6152.80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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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31.40170.76208.86

3)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账面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徽县自然资源局押金保证金78.883年以上60.03%78.88
成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6.003年以上12.18%16.00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榆树林场押金保证金4.011年以内3.05%0.20
8.141-2年6.19%1.63
王义德其他3.351年以内2.55%0.17
0.601-2年0.46%0.12
李新春其他3.411年以内2.60%0.17
合计114.4087.06%97.1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账面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徽县自然资源局押金保证金78.883年以上46.20%78.88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榆树林场押金保证金11.101年以内6.50%0.56
5.142-3年3.01%2.57
成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6.002-3年9.37%8.00
蒲访成其他11.791年以内6.90%0.59
李成文其他7.031年以内4.12%0.35
合计129.9476.10%90.9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账面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徽县自然资源局押金保证金86.883年以上41.60%86.88
徽县天瑜劳务有限公司其他30.001年以内14.36%1.50
甘肃勘探者地质矿产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款22.621年以内10.83%1.13
成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6.001-2年7.66%3.20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应收暂付款15.001年以内7.18%0.75
合计170.5081.63%93.46

(5)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组成。其中原材料包括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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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药剂、钢球、衬板、备品备件等选矿材料,主要由公司自外部采购获得;库存商品主要包括锌精矿、铅精矿(含银)和待选原矿石等,公司开采的原矿石经加工成为锌精矿和铅精矿(含银)后对外销售。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08%、8.67%和13.51%。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整体销售情况良好,存货余额始终维持在较低且合理的水平。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4,153.1595.69%2,861.8895.91%2,359.6647.75%
库存商品67.801.56%5.910.20%2,452.2049.62%
低值易耗品119.412.75%116.053.89%130.042.63%
合计4,340.36100.00%2,983.84100.00%4,941.90100.00%

公司属于重资产行业,采矿、选矿需要投入大量的机器设备,为保持公司生产正常运转,需保有一定量的设备备品备件、五金件和选矿所需的化学药剂等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随公司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原材料余额有所增加,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2019年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为2,452.20万元,较其他年度余额较大,主要原因系当年末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矿产品的价格有所下降,公司在保持正常销售的情况下,适当控制销售节奏,使得当年末库存商品余额略有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和低值易耗品库龄较短,报告期各期末,经公司存货盘点,未发现存货有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等原因使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库存商品的明细构成、金额及占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明细构成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账面金额占比账面金额占比账面金额占比
原材料备品备件3,055.2670.39%2,071.6669.43%1,771.4435.85%
化学药品337.567.78%213.737.16%181.33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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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明细构成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账面金额占比账面金额占比账面金额占比
充填材料438.4210.10%287.029.62%158.653.21%
钢球96.672.23%55.011.84%120.272.43%
衬板4.300.10%93.313.13%
燃料139.563.22%57.171.92%65.681.33%
火工品81.381.87%83.972.81%62.281.26%
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67.091.55%59.311.99%87.601.77%
其它52.321.21%56.741.90%42.440.86%
库存 商品锌精矿49.391.14%2.500.08%852.0617.24%
铅精矿18.400.42%3.420.11%1,557.3131.51%
铅锌原矿石42.820.87%
合计4,340.36100.00%2,983.84100.00%4,941.90100.00%

2021年末,公司存货较2020年末增加1,356.5万元,增幅为45.46%,主要原因为存货中备品备件的余额有所增加。2021年年末,公司备品备件较2020年年末增幅较大的原因主要为:1)随着公司采矿设备使用年限的增长,其维修频率有所增加,公司相应增加了备品备件的储备数量;2)2021年度,公司新增了部分机械设备,公司新购了与新增设备所对应的备品备件。

(6)其他流动资产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488.31万元、6.04万元和4.48万元,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小,主要为因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而产生的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338,130.3178.17%341,573.7478.06%343,169.1377.49%
在建工程724.700.17%41.510.01%895.810.20%
无形资产92,906.4221.48%94,467.6621.59%95,046.1121.46%
商誉565.510.13%565.510.13%565.510.13%
长期待摊费用23.360.01%71.850.02%101.04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118.050.03%446.900.10%1,593.880.36%
其他非流动资产103.210.02%410.060.09%1,460.2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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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非流动资产合计432,571.56100.00%437,577.23100.00%442,831.7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合计占同期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均在98%以上,是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与公司所属的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具有前期勘探投入高、矿山建设投资大等行业特点相符。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构成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净额占比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固定资产原值399,831.77388,405.05375,498.19
累计折旧61,701.4646,831.3032,329.06
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38,130.31341,573.74343,169.13
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78.17%78.06%77.49%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72.76%72.37%72.15%

发行人为矿业企业,固定资产为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是由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房屋建筑物、矿山构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资产组成。

1)固定资产构成及增减变动情况

①2021年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及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房屋及 建筑物矿山 构筑物机械 设备运输 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0.12.31194,250.20145,153.4828,286.634,821.1315,893.60388,405.05
2、2021年增加金额2,859.355,383.471,876.14954.30468.5311,541.78
(1)购置1,876.14954.30468.533,298.97
(2)在建工程转入2,005.905,383.477,389.38
(3)其他853.44853.44
3、2021年减少金额6.3568.6240.09115.06
(1)处置或报废6.3568.6240.09115.06
4、2021.12.31197,109.55150,536.9530,156.425,706.8116,322.05399,8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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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房屋及 建筑物矿山 构筑物机械 设备运输 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合计
二、累计折旧
1、2020.12.3118,349.487,812.559,171.393,412.748,085.1446,831.30
2、2021年增加金额6,222.273,402.152,771.95711.561,867.7014,975.62
(1)计提6,222.273,402.152,771.95711.561,867.7014,975.62
3、2021年减少金额2.2165.6537.61105.46
(1)处置或报废2.2165.6537.61105.46
4、2021.12.3124,571.7511,214.6911,941.134,058.659,915.2461,701.46
三、账面价值
1、2021.12.31172,537.80139,322.2618,215.291,648.156,406.81338,130.31
2、2020.12.31175,900.72137,340.9319,115.241,408.397,808.46341,573.74

②2020年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及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房屋及 建筑物矿山 构筑物机械 设备运输 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9.12.31187,875.71140,173.3626,647.725,262.2315,539.17375,498.19
2、2020年增加金额6,374.494,980.121,770.6557.84409.4113,592.52
(1)购置29.360.001,760.6657.84359.392,207.26
(2)在建工程转入6,345.134,980.129.990.0050.0211,385.26
(3)其他
3、2020年减少金额0.000.00131.73498.9454.98685.66
(1)处置或报废0.000.00131.73498.9454.98685.66
4、2020.12.31194,250.20145,153.4828,286.634,821.1315,893.60388,405.05
二、累计折旧
1、2019.12.3112,323.144,543.566,630.092,994.055,838.2232,329.06
2、2020年增加金额6,026.343,268.992,619.47888.562,298.8815,102.24
(1)计提6,026.343,268.992,619.47888.562,298.8815,102.24
3、2020年减少金额0.000.0078.17469.8751.95599.99
(1)处置或报废0.000.0078.17469.8751.95599.99
4、2020.12.3118,349.487,812.559,171.393,412.748,085.1446,831.30
三、账面价值
1、2020.12.31175,900.72137,340.9319,115.241,408.397,808.46341,573.74
2、2019.12.31175,552.57135,629.7920,017.632,268.189,700.95343,169.13

③2019年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及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房屋及 建筑物矿山 构筑物机械 设备运输 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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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12.31175,678.15131,458.3824,213.644,304.6212,720.52348,375.32
2、2019年增加金额12,197.568,714.972,907.681,331.742,878.7428,030.68
(1)购置0.000.002,548.161,331.742,845.656,725.55
(2)在建工程转入11,770.558,714.97359.520.0033.0920,878.13
(3)其他427.010.000.000.000.00427.01
3、2019年减少金额0.000.00473.59374.1360.09907.81
(1)处置或报废0.000.00473.59374.1360.09907.81
4、2019.12.31187,875.71140,173.3626,647.725,262.2315,539.17375,498.19
二、累计折旧
1、2018.12.316,633.592,055.624,387.782,380.393,741.7019,199.08
2、2019年增加金额5,689.552,487.942,375.00832.702,110.3013,495.50
(1)计提5,689.552,487.942,375.00832.702,110.3013,495.50
3、2019年减少金额0.000.00132.69219.0413.79365.52
(1)处置或报废0.000.00132.69219.0413.79365.52
4、2019.12.3112,323.144,543.566,630.092,994.055,838.2232,329.06
三、账面价值
1、2019.12.31175,552.57135,629.7920,017.632,268.189,700.95343,169.13
2、2018.12.31169,044.56129,402.7619,825.871,924.238,978.82329,176.23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增加主要为购置资产及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为固定资产所致,公司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具体情况见本部分“(2)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矿山构筑物依据相关的已探明矿山储量采用产量法进行计提折旧;其他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公司按照稳健性会计原则,根据自身行业特点与业务经营模式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政策。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

2)公司固定资产各类别设置情况

公司房屋建筑物主要是位于公司厂区内的办公楼、员工公寓、生产车间、库房、堆场和挡土墙等生产、生活用房及配套设施。

公司矿山构筑物主要包括矿山井巷系统、尾矿库等生产设施。报告期内,公司矿山构筑物账面价值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逐步扩大产量,新建巷道工程不断转增固定资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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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机械设备主要是采选综合自动化系统、提升设备、凿岩台车、破碎机、球磨机和浮选机等采矿、选矿设备。公司运输设备主要是生产经营所需的运矿车、内燃铲运车和其他运输车辆。公司电子设备及其他项目中包括公司采矿、选矿和日常经营当中需要使用的仪器仪表、电气设备、电子设备、工器具、办公家具等。

3)公司井巷构筑物的具体情况

公司井巷构筑物是指地下采矿时,为提升、运输、通风、排水、动力供应等而掘进的通道和空间。根据巷道长轴线与水平面的关系分为以下三类:

类别主要项目
直立巷道竖井、天(溜)井等
水平巷道主平硐、石门、穿脉、平巷等
倾斜巷道斜井、上山、下山、主斜坡道、辅助斜坡道、倾角小于90度的天井等

报告期内,公司井巷工程主要分为开拓工程与采矿工程两大类,开拓工程形成井巷构筑物,采矿工程形成矿石的采掘成本。

开拓工程与采矿工程的划分标准为:采场分层联络道。即:采场分层联络道以前的工程为开拓工程,形成井巷构筑物;采场分层联络道及其以后的工程为采矿工程,形成采矿成本。

公司开拓工程主要包括:竖井、主平硐、中(分)段主巷、中(分)段联络道、穿脉、探矿巷道、水仓、调车场、主斜坡道、辅助斜坡道、斜井、天(溜)井、硐室、安装、支护等。

公司采矿工程主要包括:凿岩、爆破、装卸、提升、运输、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风、充填等。

(2)在建工程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895.81万元、

41.51万元和724.70万元,占同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小。报告期内,公司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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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度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预算数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期末数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 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 来源
尾矿库提升改造工程2,050.30417.52417.5220.36%20.36%自筹、专项补助
北矿带采空区治理系统工程1,230.0017.92560.14578.0687.86%100%自筹
尾矿库二期工程1,091.94132.08132.0812.10%12.10%自筹
110千伏专用增容改造项目1,200.0023.58122.74146.3212.19%12.19%自筹
巷道工程4,500.004,302.664,302.6695.61%100.00%自筹
零星工程2,537.442,508.6628.78自筹
合计41.518,072.577,389.38724.70

2)2020年度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预算数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期末数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 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 来源
郭家沟铅锌矿大件道料场工程项目4,244.75299.271,812.162,111.430.0096.06%100%自筹
停车场及附属工程3,708.00275.071,578.341,853.410.0098.04%100%自筹
尾矿库完善及附属工程4,127.300.002,307.522,307.520.0096.72%100%自筹
巷道工程3,600.000.003,565.053,565.050.0099.03%100%自筹
矿石堆场工程2,519.500.00303.01303.010.00100.37%100%自筹
110千伏专用增容改造项目1,200.000.0023.580.0023.581.97%1.97%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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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预算数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期末数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 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 来源
北矿带采空区治理系统工程1,230.000.0017.920.0017.921.46%1.46%自筹
零星工程321.48923.361,244.840.00自筹
合计895.8110,530.9611,385.2641.51

3)2019年度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预算数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期末数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 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 来源
巷道工程6,400.001,327.266,349.277,676.530.0099.21%100%自筹
郭家沟铅锌矿大件道料场工程项目4,244.75676.551,588.831,966.11299.2753.37%53.37%自筹
尾矿库完善及附属工程4,127.30335.59390.16725.750.0040.81%40.81%自筹
采空区治理系统工程4,076.6058.10151.84209.940.0070.03%100%自筹
停车场及附属工程3,708.0045.982,011.161,782.08275.0755.48%55.48%自筹
矿石堆场工程2,519.500.002,199.292,199.290.0088.34%88.34%自筹
郭家沟铅锌矿绿化工程2,130.910.001,428.271,428.270.0093.85%100%自筹
采矿配套工业场地土方工程2,046.000.001,892.101,892.100.0092.48%100%自筹
岩心库二号馆工程843.00272.99567.27840.260.0099.67%100%自筹
零星工程418.282,061.012,157.81321.48自筹
合计3,134.7518,639.1920,878.138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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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形资产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95,046.11万元、94,467.66万元和92,906.42万元,占同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46%、

21.59%和21.48%,占比较大。

1)无形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及占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土地使用权8,973.359.66%9,155.999.69%8,794.049.25%
软件36.220.04%33.070.04%39.930.04%
采矿权77,600.2983.53%79,017.9883.65%79,978.9184.15%
探矿权6,296.576.78%6,260.626.63%6,233.236.56%
合计92,906.42100.00%94,467.66100.00%95,046.11100.00%

公司作为矿山开采企业,无形资产中的采矿权是公司资产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目前拥有的矿权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之“(二)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构成及增减变动

①2021年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及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采矿权探矿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0.12.319,927.3968.5883,181.566,260.6299,438.15
2、2021年增加金额16.2310.62515.1935.96577.99
(1)购置16.2310.6226.85
(2)勘探支出515.1935.96551.14
3、2021年减少金额0.00
4、2021.12.319,943.6279.2083,696.746,296.57100,016.14
二、累计摊销
1、2020.12.31771.4135.514,163.574,970.49
2、2021年增加金额198.877.481,932.882,139.23
(1)计提198.877.481,932.882,139.23
3、2021年减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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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采矿权探矿权合计
4、2021.12.31970.2842.996,096.467,109.72
三、账面价值
1、2021.12.318,973.3536.2277,600.296,296.5792,906.42
2、2020.12.319,155.9933.0779,017.986,260.6294,467.66

②2020年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及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采矿权探矿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9.12.319,376.9968.5882,228.856,233.2397,907.65
2、2020年增加金额550.41952.7127.391,530.50
(1)购置550.41550.41
(2)勘探支出952.7127.39980.09
3、2020年减少金额
4、2020.12.319,927.3968.5883,181.566,260.6299,438.15
二、累计摊销
1、2019.12.31582.9528.652,249.942,861.54
2、2020年增加金额188.466.861,913.642,108.95
(1)计提188.466.861,913.642,108.95
3、2020年减少金额
处置
4、2020.12.31771.4135.514,163.574,970.49
三、账面价值
1、2020.12.319,155.9933.0779,017.986,260.6294,467.66
2、2019.12.318,794.0439.9379,978.916,233.2395,046.11

③2019年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及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采矿权探矿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8.12.319,376.9968.5842,298.89972.4552,716.91
2、2019年增加金额39,929.965,260.7845,190.74
(1)购置5,218.055,218.05
(2)勘探支出1,055.2242.731,097.96
(3)矿业权出让收益38,874.7438,874.74
3、2019年减少金额
4、2019.12.319,376.9968.5882,228.856,233.2397,907.65
二、累计摊销
1、2018.12.31395.4121.79876.641,29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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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采矿权探矿权合计
2、2019年增加金额187.546.861,373.301,567.70
(1)计提187.546.861,373.301,567.70
3、2019年减少金额
4、2019.12.31582.9528.652,249.942,861.54
三、账面价值
1、2019.12.318,794.0439.9379,978.916,233.2395,046.11
2、2018.12.318,981.5846.7941,422.25972.4551,423.07

2019年,公司计提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详情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之“(四)其他非流动负债”。

3)公司钻探工程的核算

公司矿山开采过程中的钻探工程主要分为地质勘查和生产勘探两类,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地质勘查生产勘探
工程目的提升储量级别,查明矿体的外延情况,增加储量资源。为采矿生产服务。
主要特点在前期勘探与详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地质勘查。钻孔之间的距离大于等于50米,钻孔的深度较大。在前期地质勘查的基础上,在原勘探线与钻孔之间进行加密施工。钻孔之间的距离小于50米,通常为25米;矿体赋存状态复杂、变化较大的局部地段,钻孔之间的距离为12.5米。
工程任务通过钻探工程进行系统取样与测试,详细查明矿体的地质特征,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矿石加工技术性能和矿产综合评价,为矿山开采总体布置提供地质资料。进一步查明矿体的赋存状态,提高矿体界线控制的准确程度,优化采矿施工计划,提高回采率,降低损失率,降低采矿贫化率,为采矿生产服务。
结转科目由“勘探支出”结转至“无形资产-采矿权”进行核算由“勘探支出”结转至“制造费用”计入采矿成本

公司钻探工程施工计划由资源开发管理部提出,随年度与月度生产计划下达,由公司钻探队组织施工。工程完工后,由资源开发管理部牵头,组织企业管理中心及钻探工程核算专员对钻探队完成的实物工程量进行验收,并形成《坑道钻孔工程量验收总表》,钻探工程支出按照料、工、费归集于“勘探支出”,根据工程类别分别结转至相应科目进行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采矿权依据相关的已探明矿山储量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探矿权未转化为采矿权前,无明确受益期间,不予摊销;其他无形资产在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公司勘探开发支出核算在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通过地质勘探取得的地质成果的实际成本,分为取得探矿权后在探矿权范围内开展的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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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详查、勘探等各项支出;以及探转采取得采矿权后,为进一步查明矿产资源的分布与赋存状态而进行勘查所发生的各项支出。报告期内,公司的郭家沟采矿权和郭家沟南采矿权处于采矿阶段、火麦地探矿权处于保留阶段、江口探矿权处于探矿阶段。报告期内,公司勘探开发支出的具体内容和入账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明细内容采矿权入账价值探矿权入账价值入账价值合计
2021年度材料及动力费118.32118.32
检测及勘查费1.561.56
工资薪金395.3035.96431.26
合计515.1835.96551.14
2020年度材料及动力费122.75122.75
检测及勘查费394.100.13394.10
工资薪金435.8627.26463.25
合计952.7127.39980.10
2019年度材料及动力费70.1670.16
检测及勘查费671.93671.93
工资薪金313.1342.73355.86
合计1,055.2242.731,097.95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勘探开发支出核算内容及资本化依据如下表所示:

公司简称核算内容资本化与费用化原则
公司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通过地质勘探取得的地质成果的实际成本。在勘查过程中,为提升储量级别,查明矿体的外延情况,增加储量资源的地质勘查类发生的费用,形成无形资产采矿权;在原地质勘查的基础上,在原勘探线与钻孔之间进行加密施工,为采矿生产服务的生产勘探类发生的费用,计入采矿成本制造费用。在已有探矿权上发生的勘探支出,当勘探结束且可合理确定形成可供商业开采的地质成果时,计入探矿权成本,如不能形成地质勘探成果时,一次性将探矿权计入当期损益
华钰矿业在地质勘查活动中进行地质勘探所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以矿区为核算对象。在勘查过程中,如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证(除详查阶段探矿权在无形资产中核算外,此处勘查证主要指预查证、普查证)或在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机关进行有效登记(获得勘查许可证号),在勘查证规定的有效期内或在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机关登记的有效期内将相关支出予以资本化,如上述有效期已过,且相关的勘查证不能延续的情况下,应当将相关勘探支出停止资本化,并将已资本化的各项支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在未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证之前或无法在资源勘查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之前发生的勘查支出可在此科目先进行归集,每年年度终了,仍无法取得相关勘查证或无法在登记机关进行有效登记的勘查支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公司对该类勘探支出进行分析论证,如探明没有进一步可采经济资源储量,并已决定后期不再继续投入,则将此类勘探支出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
兴业矿业勘探开发成本,包括取得探矿权的成本及在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勘探开发成本,包括取得探矿权的成本及在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当勘探结束且可合理确定形成可供商业开采的地质成果时,余额转入地质成果。当不能形成地质成果时,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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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相关支出资本化时点、资本化的具体依据、会计核算符合行业惯例。

(4)商誉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余额为565.51万元,为公司2013年度收购天水金徽实业有限公司股权事项所产生。

公司每年年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商誉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储量、产品预计售价、销量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公司根据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报告期内,上述对可收回金额的预计表明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接待中心电梯安装及保修工程2.1330.4459.18
科技馆升级布展用品制作安装工程21.2341.4141.86
合计23.3671.85101.04

(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1,593.88万元、446.90万元和118.05万元,占同期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小。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弥补亏损4,621.13693.1714,448.862,167.33
矿业权出让收益摊销2,425.83363.871,512.14226.82599.1289.87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768.70115.30541.5781.24249.5937.44
弃置费用分摊及折旧287.9243.19146.1121.9287.8813.18
资产减值准备111.1516.670.000.00
递延收益507.4076.1185.0012.75114.80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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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3,989.85598.487,017.111,052.5715,500.252,325.04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税前一次性抵扣3,202.88480.434,037.78605.674,874.41731.16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731.16万元、605.67万元和480.43万元,均为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的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公司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分别将价值4,874.41万元、4,037.78万元和3,202.88万元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而计提了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480.43118.05605.67446.90731.161,593.88
递延所得税负债480.43605.67731.16

(7)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系公司预付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工程的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预付设备款103.21115.1127.67
预付工程款294.951,432.61
合计103.21410.061,460.28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0.02%0.0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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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1.1524.4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98.2993.9499.87
合计98.29205.09124.34

报告期内,公司为新建矿山,整体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不良资产或重大资产减值的情形,公司整体减值准备余额维持在较低水平。

4、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良好。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和存货构成,而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比重较高,公司不存在重大不良资产或重大资产减值的情形,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强。

公司充分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自身的业务特点和资产实际情况,在遵从谨慎性原则的前提下,制定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政策;并对各类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审慎盘查,严格按制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公允、谨慎,与实际资产状况相符,不存在因减值准备计提不足而造成主要资产的大额减值风险。

关于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关于报告期内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金额及情形,详见本节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中对应资产部分的分析。

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263.6224,300.004,680.00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借款保证金、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
无形资产86,018.2787,623.4988,771.94银行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125,226.53122,535.98127,604.58银行借款抵押
合计213,508.43234,459.47221,0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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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权抵押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动产权抵押情况如下:

抵押人抵押权人/债权人不动产权证号主合同抵押合同抵押期限
发行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1)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57号; (2)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58号; (3)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59号; (4)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60号; (5)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61号; (6)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63号甘银总融【2021】225-2号《融资授信合同》下属合同2020071500000183DY003《最高额抵押合同》2020.9.10 - 2022.9.10

(2)采矿权抵押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采矿权抵押情况如下:

抵押人抵押权人/债权人采矿权证号主合同抵押合同抵押期限
发行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C6200002016053210141927兰银借字2020年第102772020000017号兰银最高抵字2020年第102772020000022号2021.6.8 - 2025.6.8
兰银借字2020年第102772020000020号
兰银借字2020年第102772020000044号
兰银借字2021年第102772021000025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C62000020121132101276650271100013-2021年(徽县)字00138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0271100013-2021徽县(抵)字0016号)2021.5.22 - 2027.5.21
0271100013-2021年(徽县)字00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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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设备抵押情况

1)2017年2月20日,金徽有限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2016年工银租赁设备二字第36号),约定金徽有限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出售若干生产设备,并向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给付租金租赁使用上述生产设备;租赁期限届满且金徽有限清偿完毕合同项下所有债务,金徽有限可通过支付1元的留购价款,取回前述生产设备的所有权。

同日,双方签署《抵押合同》(2016年工银租赁设备二字第36号-DY),约定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作为抵押物,担保上述债务的履行。根据《抵押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抵押的生产设备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及电器设备。

2)2021年11月12日,金徽矿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签订抵押合同(0271100013-2021年徽县(抵)字0022号),将一批评估价值7,800万元的设备用于借款抵押。

3)由于行业重资产特性以及融资渠道限制,发行人主要的融资方式为银行借款,因此发行人资产抵质押风险来源于其债务风险,发行人为积极应对债务风险,进而妥善处理资产抵质押风险,已采取如下措施:

①不断提升财务管控水平,科学制定偿债计划

公司不断提升自身财务管控水平,通过综合运用供应商的信用期、加快客户回款等有效措施,不断做好资金预算精细化的管理,保障资金良好周转,并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体系的相关激励制度,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提高各类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使用生命周期。

同时,发行人已结合自身经营情况与资金状况,制定了完备的偿债计划,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②及时偿还银行借款,持续优化债务结构

2021年度,公司银行债务净减少55,804.05万元。随着公司对银行借款的归还及结构调整,整体的银行借款规模还将持续下降,长期借款的比例有所提升,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将不断提升,债务结构持续优化,偿债和资产抵押风险将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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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

③持续提高盈利能力,保持现金流稳定

长期而言,是否能够降低债务风险和抵质押风险取决于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稳定性。随着发行人所属矿山全面达产,生产工艺进一步优化,盈利能力将得到极大提升,现金流稳定性进一步得到巩固,偿债能力将同步提升。综上所述,由于行业重资产特性以及融资渠道限制,发行人主要的融资方式为银行借款,导致部分资产存在抵押或质押情形,但通过采取前述各项措施妥善应对,将有效提升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缓解发行人债务风险以及对应的资产抵押或质押风险,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二)负债的主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135,475.1956.27%213,535.5372.54%251,623.6475.29%
非流动负债105,274.6543.73%80,815.4827.46%82,563.7624.71%
负债总计240,749.84100.00%294,351.02100.00%334,187.3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为自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和计提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与销售规模的逐步扩大,发行人逐步偿还了一部分借款,使得公司负债总体规模呈逐年下降趋势。

公司负债主要构成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81,145.7659.90%154,246.3272.23%169,203.0667.24%
应付票据480.000.19%
应付账款1,187.110.88%2,356.671.10%4,181.951.66%
预收款项1,350.8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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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同负债1,081.910.80%
应付职工薪酬3,847.252.84%2,545.251.19%2,550.061.01%
应交税费2,641.261.95%3,042.261.42%174.300.07%
其他应付款548.480.40%637.030.30%1,308.210.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4,882.7833.13%50,708.0023.75%72,375.2428.76%
其他流动负债140.650.10%
流动负债合计135,475.19100.00%213,535.53100.00%251,623.64100.00%

公司的主要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二者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6.00%、95.98%和

93.03%,其他流动负债类项目所占比重相对较小。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构成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67.24%、72.23%和59.90%。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保证借款9,015.3530,026.1329,046.35
保证+抵押借款54,103.7395,179.6358,019.61
保证+质押借款19,030.31
保证+抵押+质押借款34,066.24
抵押借款18,026.6829,040.5629,040.56
合计81,145.76154,246.32169,203.06

报告期之前,公司因自身矿山开发建设需要,而向金融机构借入了大量资金,用于前期建设。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引进新股东和自身的经营积累而偿还了部分借款,使得报告期内公司借款整体规模呈下降趋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已到期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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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480.00
占流动负债比重0.19%

(3)应付账款

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为货款及设备程款等。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4,181.95万元、2,356.67万元和1,187.11万元,分别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6%、1.10%和0.88%,占比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货款359.6330.29%1,678.8171.24%1,379.2132.98%
应付设备款827.4869.71%677.8628.76%2,802.7467.02%
合计1,187.11100.00%2,356.67100.00%4,181.9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系生产设施已经基本建设完毕,应付工程款金额大幅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具体明细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材料款359.6330.29%1,384.5358.75%962.8323.02%
工程款467.8519.85%2,016.5948.22%
劳务分包294.2812.49%416.389.96%
设备款827.4869.71%210.018.91%786.1518.80%
合计1,187.11100.00%2,356.67100.00%4,181.9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由材料款(含五金、备品备件)、工程款、设备款等构成;随着公司大规模生产建设的结束和重要设备的完成投入,报告期内应付账款余额中的工程款金额及占比有所下降,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与供应商保持了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积累了良好的商业信誉,往来款项不存在重大纠纷。

(4)预收款项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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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预收货款1,350.82
占流动负债比重0.54%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时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销售方式,公司预收账款主要为销售产品时向销售客户预收的货款。

(5)合同负债

2021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1,081.91万元,占同期流动负债的比重为

0.80%,均为收到的货款。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2,550.06万元、2,545.25万元和3,847.25万元,主要为应付职工的短期薪酬,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3,791.7198.56%2,414.3694.86%2,504.6298.22%
职工福利费82.653.25%0.400.02%
社会保险费0.770.02%0.180.01%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4.781.42%48.061.89%45.031.77%
合计3,847.25100.00%2,545.25100.00%2,550.06100.00%

2021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员工总数由2020年末的989人增加至2021年末的1,057人,期末员工人数有所增加,使得应付职工薪酬余额相应有所增加。

2)2021年度员工平均薪酬较2020年度有所增加。

(7)应交税费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74.30万元、3,042.26万元和2,641.26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7%、1.42%和

1.95%。公司应交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资源税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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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企业所得税1,537.8758.22%1,506.2949.51%
增值税668.1925.30%1,060.0034.84%
资源税300.0311.36%318.2610.46%135.8477.93%
城市维护建设税36.971.40%53.491.76%0.230.13%
教育费附加22.180.84%32.101.06%0.140.08%
地方教育附加14.790.56%21.400.70%0.090.05%
个人所得税55.702.11%39.381.29%33.4719.20%
印花税5.110.19%10.970.36%3.682.11%
环境保护税0.420.02%0.370.01%0.850.49%
合计2,641.26100.00%3,042.26100.00%174.3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期末余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2019年末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情况及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年 度母公司金徽有色金徽实业陕西亚泰金徽贸易合计
2018年年初累计未弥补亏损23,165.561,285.76237.202,512.6027,201.12
2018年度-2,564.341,104.065.01-334.57-1,789.84
2019年度-6,152.36-2,389.8225.66-37.42-8,553.94
2020年度-9,827.7386.95-23.650.07-9,764.36
2021年度-4,621.1388.79-50.9035.01-4,548.23
2021年末累计未弥补亏损--443.612,066.0635.082,544.75

注:正数金额表示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负数金额是公司抵扣前期可抵扣亏损

公司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形成原因说明:

1)公司在2017年度开始投产之前属于建设期,在2018年度之前未实现盈利,导致2018年度之前累积形成金额较大的未弥补亏损;从2018年度开始公司实现盈利,开始抵扣前期累积的可抵扣亏损,由于2016年及之前属于开办期间,公司对开办期间形成的未弥补亏损按5年摊销进行抵扣,导致2020年底仍有4,621.13万元可抵扣亏损,于2021年抵扣完毕;

2)金徽有色作为公司的销售子公司在2018年度之前公司生产销售规模还较低,未实现盈利,2019年度随着公司生产基本达产,销售收入及营业利润增长较多,金徽有色实现盈利并抵扣完前期累积的可抵扣亏损;

3)金徽实业报告期内探矿权尚未形成采矿权,公司目前根据开采计划进行相应的勘探,还处于进一步勘探阶段,报告期内均亏损因此累积未抵扣亏损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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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4)陕西亚泰于2015年底成立,前期处于业务拓展阶段,2018年度之前未实现盈利,相应2018年度之前累积形成金额较大的未弥补亏损;公司自2018年度开始实现盈利,开始抵扣前期累积的可抵扣亏损,报告期内可抵扣亏损持续减少;

5)金徽贸易于2019年底年设立,截止目前还属于亏损期间,相应形成未抵扣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税费的计缴标准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税项”。

(8)其他应付款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308.21万元、637.03万元和548.48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52%、0.30%和

0.40%。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利息、拆借款和押金保证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拆借款500.0038.22%
应付未付费用30.185.50%49.187.72%66.215.06%
押金保证金507.8492.59%579.5290.97%741.0456.65%
其他款项10.461.91%8.331.31%0.960.07%
合计548.48100.00%637.03100.00%1,308.21100.00%

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671.18万元,降幅为51.30%,主要原因为归还了拆借款和退回了部分以前年度的工程及设备质保金等款项。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72,375.24万元、50,708.00万元和44,882.7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8.76%、23.75%和33.13%。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均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0)其他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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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140.6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0.10%,主要为待转销项税额。

2、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63,997.8060.79%40,876.0750.58%42,624.0651.63%
预计负债1,894.701.80%979.671.21%950.161.15%
递延收益507.400.48%85.000.11%114.800.14%
其他非流动负债38,874.7436.93%38,874.7448.10%38,874.7447.08%
非流动负债合计105,274.65100.00%80,815.48100.00%82,563.76100.00%

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和其他非流动负债,其他项目所占比重相对较小。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保证借款20,026.288,013.93
保证+抵押借款43,971.5239,869.3228,073.92
保证+抵押+质押借款1,006.765,033.78
抵押借款1,502.43
合计63,997.8040,876.0742,624.0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已到期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借款详情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二、重要合同”之“(一)授信及借款合同”。

(2)预计负债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的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950.16万元、979.67万元和1,894.70万元。

公司预计负债为计提的弃置费用。弃置费用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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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金额,同时确认预计负债。

根据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选工程(80万t/a改建150万t/a)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对报告书的批复,公司郭家沟矿山服务期满后,需要拆除工业场地及生活区地面的设施、设备、安全封闭矿山所有井口,尾矿库实施安全闭库,废石场边坡采取稳定性整治措施,减少矿区沉陷环境影响,平整场地恢复生态。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公司30年后闭矿期弃置费用总计为1,200万元。2017年,公司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弃置费用金额折现后的现值进行初始确认,计入固定资产479.64万元,后续根据公司固定资产会计政策计提折旧。

2019年1月,根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6〕140号)规定,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甘肃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经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公司未来期间的矿山恢复及土地复垦费用变更为2,229.18万元,折现后2019年预计负债弃置费用新增427.01万元。

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的相关规定,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公司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进行评估并出具《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于2021年3月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完成公示。根据审查结果,公司未来期间矿山复垦及生态修复费用金额从2,229.18万元变更为3,534.24万元,按照同期国债利率进行折现,相应2021年预计负债弃置费用新增853.44万元。

(3)递延收益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的递延收益余额114.80万元、85.00万元和507.40万元,均为收到的政府补助。

1)2021年度政府补助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12.31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2021.12.31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脱硫减排节能降耗项目补助45.005.0040.00与资产相关
救援装备补助40.0040.00与收益相关
安全生产及应急专项资金40.0040.00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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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改造专项资金467.40467.40与资产相关
合计85.00507.4085.00507.40

2)2020年度政府补助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12.31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2020.12.31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甘肃省应急安全生产救援基地补助64.8064.80与收益相关
脱硫减排节能降耗项目补助50.005.0045.00与资产相关
救援装备补助40.004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114.8040.0069.8085.00

3)2019年度政府补助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18.12.31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2019.12.31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甘肃省应急安全生产救援基地补助130.0065.2064.80与收益相关
脱硫减排节能降耗项目补助50.0050.00与资产相关
合计180.0065.20114.80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详情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八、非经常性损益”。

(4)其他非流动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为38,874.74万元,为公司计提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之“(四)其他非流动负债”。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指标增长率指标增长率指标
流动比率0.2450.00%0.1623.08%0.13
速动比率0.2140.00%0.1536.36%0.1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2.49%-15.87%62.39%-11.13%70.20%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指标增长率指标增长率指标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3,117.759.55%75,871.4046.77%51,693.36
利息保障倍数(倍)5.4853.93%3.56114.4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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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13、0.16和

0.24,速动比率分别为0.11、0.15和0.2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主要原因是受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之间结构的影响。

报告期之前,公司因自身矿山开发建设需要,向金融机构借入大量资金,用于前期建设,公司借款金额较大,而公司流动资产所占资产比重较小,因此导致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外借款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81,145.7642.70%154,246.3262.75%169,203.0659.5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4,882.7823.62%50,708.0020.63%72,375.2425.47%
计入流动负债的借款小计126,028.5466.32%204,954.3283.37%241,578.3085.00%
长期借款63,997.8033.68%40,876.0716.63%42,624.0615.00%
合计190,026.34100.00%245,830.39100.00%284,202.36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引进新股东和自身的经营积累而偿还了部分借款,使得公司借款整体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均呈下降趋势。

2、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B采矿业”门类之“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大类。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从事与公司同类业务的可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股票代码主要业务主要产品
盛达资源000603有色金属矿采选银锭国标(国标1#、2#)、黄金以及含银铅精粉、锌精粉(银单独计价)
国城矿业000688铅、锌、铜等有色金属和金、银等贵金属采选铅精矿、锌精矿、铜精矿
西藏珠峰600338铅精矿、锌精矿和铜精矿的采选生产和销售铅精矿(含银)、锌精矿和铜精矿(含银)
华钰矿业601020有色金属勘探、采矿、选矿及贸易业务铅、锌、铜、锑、银、黄金等有色金属
兴业矿业000426有色金属及贵金属采选与冶炼铅、锌、银、锡、铜、铁等有色金属

注:非经特别说明,下述可比上市公司信息及数据均来源于其定期报告或计算,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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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指标公司简称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盛达资源1.001.13
国城矿业3.361.30
西藏珠峰0.391.49
华钰矿业0.340.48
兴业矿业0.350.27
平均值1.090.93
本公司0.240.160.13
速动比率盛达资源0.910.94
国城矿业3.261.18
西藏珠峰0.321.38
华钰矿业0.290.42
兴业矿业0.160.22
平均值0.990.83
本公司0.210.150.11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盛达资源31.74%34.38%
国城矿业29.56%7.18%
西藏珠峰23.85%12.70%
华钰矿业46.67%47.65%
兴业矿业20.14%22.00%
平均值30.39%24.78%
本公司52.49%62.39%70.20%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可比上市公司尚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母公司)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这与公司所属矿山属于新建矿山的实际经营状况相符。

3、公司偿债能力与经营业绩、现金流量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与经营业绩、现金流量的简要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3,117.7575,871.4151,693.36
利息保障倍数(倍)5.483.561.66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万元)12,029.2916,448.7722,018.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75,752.2671,163.8747,910.60
净利润(万元)46,289.0236,244.1616,132.43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处于合理水平,随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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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生产能力的逐步提高,公司经营活动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用于支付利息,公司在银行的资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逾期偿还借款的情况。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125,245.71112,231.8279,856.06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平均余额(万元)1,111.541,356.292,330.2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12.6882.7534.27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较高,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相较于营业收入处于较低水平。公司在销售产品时,货款采用的主要结算方式为先款后货,只对部分与公司保持长期良好合作关系的客户存在少量的赊销业务。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盛达资源45.6539.57
国城矿业19.2510.58
西藏珠峰12.8212.00
华钰矿业11.175.06
兴业矿业11.647.47
平均值20.1114.94
本公司112.6882.7534.27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其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销售方式,具有合理性。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成本(万元)36,894.4733,981.1527,017.53
报告期末存货余额(万元)4,340.362,983.844,941.90
存货周转率(次)10.078.577.1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为采选所需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其中原材料包括选矿药剂、钢球、衬板、备品备件等选矿材料;库存商品为锌精矿、铅精矿(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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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和待选原矿石。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存货余额始终维持在较低且合理的水平。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盛达资源5.7212.04
国城矿业10.578.92
西藏珠峰3.276.87
华钰矿业37.3421.65
兴业矿业1.742.21
平均值11.7310.34
本公司10.078.577.10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间水平,公司存货管理水平较好,存货周转正常。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营业收入125,245.71100.00%112,231.82100.00%79,856.06100.00%
营业毛利88,351.2470.54%78,250.6769.72%52,838.5366.17%
利润总额53,925.1143.06%42,162.2337.57%14,538.5618.21%
净利润46,289.0236.96%36,244.1632.29%16,132.4320.2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能力的逐步释放和生产工艺的日益完善,公司盈利能力有较大提升,营业收入产生利润的能力逐步增强。

(一)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锌精矿84,318.7967.32%69,096.1961.57%51,541.0464.54%
铅精矿24,680.2419.71%27,024.2524.08%18,597.93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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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精矿含银16,078.4412.84%16,046.7114.30%7,722.819.67%
采矿工程服务1,848.492.31%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125,077.4899.87%112,167.1599.94%79,710.2799.82%
其他业务收入168.240.13%64.670.06%145.780.18%
营业收入合计125,245.71100.00%112,231.82100.00%79,856.0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均在99%以上。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为对周边企业油料和电费的收入,其所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且整体规模较小。

2019年度,公司采矿服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陕西亚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肃北县分公司对外提供采矿服务产生的收入;2020年8月,陕西亚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肃北县分公司注销后,公司不再对外开展采矿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采矿工程服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有限,故以下主要对公司矿产品销售收入进行分析。

2、公司矿产品销售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开采的原矿石主要富含锌、铅、银等金属元素,公司矿产品具有两种实物形态,即锌精矿和铅精矿,伴生银赋存在铅精矿中。公司对外销售时依据矿产品的检测报告,对锌、铅、银单独计价,按“锌精矿”、“铅精矿”和“铅精矿含银”分类核算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矿产品销售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锌精矿84,318.7967.41%69,096.1961.60%51,541.0466.20%
铅精矿24,680.2419.73%27,024.2524.09%18,597.9323.89%
铅精矿含银16,078.4412.85%16,046.7114.31%7,722.819.92%
合计125,077.48100.00%112,167.15100.00%77,861.78100.00%

2019年至2020年,公司各项产品的销售收入随公司原矿石开采和加工能力的提高而逐年增加。2020年度,公司铅精矿含银收入占比较2019年度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当年白银价格涨幅较大所致;2021年锌精矿收入占比相较于2020年增长的主要原因系锌精矿单价涨幅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产品的收入变动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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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锌精矿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锌精矿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指标数增长率指标数增长率指标数
销售数量(吨)54,977.97-9.45%60,715.5932.09%45,964.97
单价(元/吨)15,336.8334.77%11,380.301.49%11,213.11
销售收入(万元)84,318.7922.03%69,096.1934.06%51,541.04
销售收入增长额(万元)15,222.6017,555.15---
其中:销量影响(万元)-6,529.5916,540.04---
价格影响(万元)21,752.221,015.10---

注:销量影响=(本期销售数量-上期销售数量)×上期单价;价格影响=(本期单价-上期单价)×本期销售数量;销售数量均为金属吨,下同。

2020年度,公司锌精矿销售收入增长主要受销量增大的因素影响。2021年度,由于当年开采矿石的赋存品位有所波动,使得公司锌精矿销售数量较上年下降9.45%,造成销售收入减少6,529.59万元;但当年锌精矿销售单价却较上年上涨34.77%,带动销售收入增长21,752.22万元,综合销量与价格影响后2021年度锌精矿销售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15,222.60万元,增幅为22.03%,由上可以看出,2021年度公司锌精矿销售收入增长主要系受当年价格上涨因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锌精矿销售价格与上海有色金属网SMM1#锌锭价格的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1)销售数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锌精矿销售数量与公司原矿石选矿量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指标数增长率指标数增长率指标数
原矿石选矿量(万吨)150.00-0.05%150.0725.03%120.03
锌精矿销售数量(万吨)5.50-9.39%6.0731.96%4.60
锌精矿销售数量/原矿石选矿量3.67%-9.16%4.04%5.54%3.83%

多年以来,公司所属的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位于有色金属加工产业链的上游,下游冶炼行业对上游精矿产品的需求始终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使得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始终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公司矿产品产销平衡,存货余额较小。报告期内,受不同矿体锌金属含量有所差异的影响,使得公司锌精矿的金属回收率与金属产出率也有所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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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价格分析公司锌精矿的销售价格主要是以上海有色金属网SMM1#锌锭月均或30日平均价格为基础,结合行业惯例和公司锌精矿品位,再扣减下游企业一定加工费后,与客户协商确定。报告期内,上海有色金属网1#锌锭的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金属网与公司业务数据报告期内,公司锌精矿销售价格的变动趋势与上海有色金属网SMM1#锌锭的价格变动情况基本保持一致,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自2020年3月开始,上海有色金属网的1#锌锭的价格呈现持续走强的态势,公司依据上海有色金属网1#锌锭计价的销售价格亦随之呈现增长,亦进一步表明公司此阶段销售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锌精矿销售价格的增长。2021年度锌精矿产品销售价格仍处于持续上升阶段,2021年末销售价格上升到1.52万元/吨,较2021年初销售价格上涨8.56%,价格上涨使得2021年度锌精矿平均销售价格相比上年度整体提升34.77%,单独考虑销售价格上升的影响因素,2021年度锌精矿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21,752.22万元。

报告期内各年度,上海有色金属网SMM1#锌锭的月度平均价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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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金属网由上图可以看出,受2021年度大宗商品整体价格上涨的带动,上海有色金属网SMM1#锌锭的价格也随之上涨。2021年与2020年度相比较,月度单价最小差异也在2,000元/吨以上,进一步说明价格上涨是公司锌精矿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

(2)铅精矿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铅精矿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指标数增长率指标数增长率指标数
销售数量(吨)20,830.60-16.00%24,797.1970.67%14,529.29
单价(元/吨)11,848.078.72%10,898.11-14.86%12,800.31
销售收入(万元)24,680.24-8.67%27,024.2545.31%18,597.93
销售收入增长额(万元)-2,344.018,426.32---
其中:销量影响(万元)-4,322.8313,143.23---
价格影响(万元)1,978.82-4,716.92---

由上表可以看出,2020年度公司铅精矿的销售收入增长主要受销量增大因素的影响;2021年度公司铅精矿的销售收入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当年开采矿石的赋存品位有所波动,使得当年销售数量有所下降所致。1)销售数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铅精矿销售数量与公司原矿石选矿量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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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指标数增长率指标数增长率指标数
原矿石选矿量(万吨)150.00-0.05%150.0725.03%120.03
铅精矿销售数量(万吨)2.08-16.13%2.4871.03%1.45
铅精矿销售数量/原矿石选矿量1.39%-15.76%1.65%36.80%1.21%

报告期内铅金属产出率出现波动,主要原因为受原矿石开采时,不同矿体铅金属含量有所差异所致。

2)销售价格分析

公司铅精矿的销售价格主要是以上海有色金属网SMM1#铅锭的月均或30日平均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铅精矿的品位,再扣减下游企业一定加工费后,与客户协商确定。报告期内,上海有色金属网1#铅锭的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金属网与公司业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铅精矿销售价格的变动趋势与上海有色金属网SMM1#铅锭的价格变动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3)铅精矿含银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铅精矿含银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指标数增长率指标数增长率指标数
销售数量(千克)40,397.93-12.90%46,380.8976.44%26,287.00
单价(元/千克)3,980.0215.04%3,459.7717.76%2,937.88
销售收入(万元)16,078.440.20%16,046.71107.78%7,7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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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增长额(万元)31.738,323.90---
其中:销量影响(万元)-2,069.975,903.35---
价格影响(万元)2,101.682,420.56---

2020年度,得益于公司原矿石开采与选矿量的上升,使得铅精矿含银的收入也大幅增长。2021年度,公司铅精矿含银收入受金属银价格上升和销量下降的相互影响,使得当年铅精矿含银收入较上年小幅增长。1)销售数量分析公司产品伴生银赋存于铅精矿中。报告期内,公司铅精矿与铅精矿含银销量关系如下:

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铅精矿销售数量(金属吨)①20,830.6024,797.1914,529.29
铅精矿含银销售数量(金属吨)②40.4046.3826.29
②/①0.194%0.187%0.181%

由上可以看出,报告期内随着原矿石中伴生银的品位及选矿回收率的上升,铅精矿含银销售数量占铅精矿销售数量的比例有所上升。

2)销售价格分析

公司铅精矿含银的销售价格主要是以上海有色金属网SMM1#银的月均或30日平均价格为基础,参考公司产品中银的品位,与客户协商确定。报告期内,上海有色金属网1#银锭的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金属网与公司业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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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以来,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贵金属价格受避险资金的追捧开始大幅上升,银价也随之大幅上涨;年中,白银的工业需求受投资者对经济复苏的乐观预期,又进一步被推高;加之,公司铅精矿销售规模的增大,上述多重因素使得公司2020年度铅精矿含银收入增长较多。2021年度,白银价格持续保持相对较高水平。

3、公司矿产品销售收入的地区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矿产品销售收入按客户所在地区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甘肃42,417.1033.91%46,087.4041.09%24,903.6731.98%
陕西39,865.6031.87%20,680.8418.44%28,299.1836.35%
河南33,387.3726.69%41,514.9237.01%24,658.9431.67%
湖南4,714.583.77%
重庆3,412.422.73%1,688.641.51%
湖北920.940.74%2,195.351.96%
江西359.460.29%
合计125,077.48100.00%112,167.15100.00%77,861.7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矿产品主要销售区域为公司周边的甘肃省、陕西省和河南省,公司产品在一定的销售半径区域内具有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和商业信用得到客户较高认可。

4、公司矿产品销售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矿产品销售收入的季节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31,201.0524.95%15,328.4013.67%12,791.2916.43%
第二季度30,869.9524.68%37,149.1333.12%26,378.6633.88%
第三季度27,209.4021.75%29,700.0126.48%20,129.0625.85%
第四季度35,797.0728.62%29,989.6126.74%18,562.7823.84%
合计125,077.48100.00%112,167.15100.00%77,861.7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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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和2020年公司除第一季度公司受春节放假导致销售收入占比较小外,其他季度销售无明显季节性波动。

(二)营业成本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锌精矿26,751.6972.51%24,047.3270.77%19,029.4870.43%
铅精矿(含银)10,062.6527.27%9,893.2329.11%6,144.0822.74%
采矿工程服务1,767.216.54%
主营业务成本小计36,814.3399.78%33,940.5599.88%26,940.7799.72%
其他业务成本80.140.22%40.600.12%76.750.28%
营业成本合计36,894.47100.00%33,981.15100.00%27,017.5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在营业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均在99%以上;公司其他业务成本支出主要为对周边企业油料、电费收入所对应的成本支出,其所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

公司采矿工程服务成本为陕西亚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肃北县分公司对外进行采矿作业服务所发生的成本支出。报告期内,公司采矿工程服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故以下主要对公司矿产品销售成本进行分析。

2、公司矿产品生产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

公司矿产品的生产分为采矿和选矿两个阶段。地下原矿石经开采并在地下粗碎后,送至地面选矿车间进行磨矿和浮选,首先浮选出铅精矿,而后选出锌精矿,金属银伴生于铅精矿中,因此公司矿产品只存在两种实物形态即:铅精矿和锌精矿,金属银随铅精矿销售时按“铅精矿含银”单独计价。公司原矿石为一次性投料,最终产出锌精矿和铅精矿

公司成本核算时,对于各月采矿阶段发生的外包采掘费、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动力费用和制造费用等统一归集到生产成本中的采矿成本各项下;每月按选矿加工量结转至选矿成本中的原矿石成本;选矿阶段发生的人工费用、选矿材料费用、动力费用和制造费用等计入生产成本中的选矿成本各项下,公司月末按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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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的实物形态,以“锌精矿”和“铅精矿”作为产品成本核算对象,按照当月锌精矿和铅精矿的产量分配生产成本计入库存商品。

3、公司矿产品销售成本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矿产品的销售成本按生产要素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外包采掘费--88.820.26%1,386.105.51%
人工费用5,040.7413.69%4,280.5612.61%3,486.0413.85%
材料费用2,964.488.05%2,532.427.46%1,815.327.21%
动力费用842.882.29%931.332.74%696.532.77%
制造费用15,729.0942.73%14,147.0941.68%9,312.1536.99%
采矿成本小计24,577.2066.76%21,980.2164.76%16,696.1566.32%
人工费用849.472.31%681.542.01%679.942.70%
材料费用5,557.1315.10%4,603.3513.56%3,061.5112.16%
动力费用2,005.935.45%2,206.516.50%1,673.176.65%
制造费用3,824.6010.39%4,468.9413.17%3,062.7912.17%
选矿成本小计12,237.1433.24%11,960.3335.24%8,477.4233.68%
合计36,814.33100.00%33,940.55100.00%25,173.57100.00%

对公司矿产品销售成本主要生产要素的分析如下:

1)外包采掘费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外包采掘费主要核算由金徽矿业外部单位发生的矿石开采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外包采掘费发生额和降幅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降幅金额降幅金额
外包采掘费--88.8293.59%1,386.10

2018年4月至9月,公司采矿业务主要采用外包的方式进行,公司每月按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后计入外包采掘费当中。2018年10月以后,为了更好的进行安全管理和成本控制,公司决定将开采模式逐步转变为由金徽矿业自采。由于,公司核算时将外包的开采成本计入外包采掘费;而将自身发生的人工、材料和动力费分别进行核算,所以使得报告期内公司外包采掘费占比逐年下降,而公司自身发生的人工、材料和动力费逐年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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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矿人工费用变动分析报告期内,采矿人工费用主要核算公司采矿人员的工资薪酬和社会保险费等,报告期内,公司采矿人工费用发生额和增幅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人工费用5,040.7417.76%4,280.5622.79%3,486.04

报告期内,公司采矿人工费用除受前述公司原矿开采模式发生变化,而发生波动外;还受公司矿石开采量增大和人员薪酬提升的影响,从而使得采矿人工费亦有所提升。3)采矿材料费用变动分析报告期内,采矿材料费用主要核算公司采矿所需的备品备件、火工品和五金工具等的成本支出,报告期内,公司采矿材料费用发生额和增幅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材料费用2,964.4817.06%2,532.4239.50%1,815.32

报告期内,公司采矿材料费用的发生额随公司矿石开采量的提升、开采模式的变化和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的影响,而有所增长。

4)采矿制造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采矿制造费用主要核算公司采矿业务占用的固定资产折旧、采矿权摊销、计提的安全生产费、采空区充填治理、生产勘探和其他制造费用支出等,报告期内,公司采矿制造费用构成及发生额和增幅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折旧5,041.25-0.72%5,077.5939.59%3,637.60
摊销1,927.50-3.29%1,993.0056.02%1,277.40
采空区充填治理费5,358.1623.42%4,341.5752.64%2,844.30
机修费用2,937.1339.69%2,102.6276.72%1,189.81
生产勘探及其他465.05-26.45%632.3174.17%363.04
制造费用合计15,729.0911.18%14,147.0951.92%9,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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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采矿发生制造费用增幅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①公司对于采矿业务占用的固定资产矿山构筑物和无形资产采矿权依据相关的已探明矿山储量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计入采矿制造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矿石开采量的大幅增加也使得对应资产的折旧和摊销大幅增加。

②报告期内,因矿石开采量上升而使得公司采空区充填治理费用和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增长较多。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安全生产费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一、报告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的情况”之“(三)专项储备”。

③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原矿产量的上升,对机械设备的使用率提高,相应的对机械设备的机修费用支出亦随之增加。

5)选矿成本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选矿成本主要核算选矿业务发生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动力费用和制造费用等,相关科目具体核算内容如下:

科目主要核算内容
人工费用选矿人员工资薪酬和社会保险费等
材料费用选矿药剂、衬板、钢球及辅助材料等
动力费用电费等
制造费用折旧、摊销、维修费及其他制造费用等

报告期内,公司选矿成本发生额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人工费用849.4724.64%681.540.24%679.94
材料费用5,557.1320.72%4,603.3550.36%3,061.51
动力费用2,005.93-9.09%2,206.5131.88%1,673.17
制造费用3,824.60-14.42%4,468.9445.91%3,062.79
选矿成本小计12,237.142.31%11,960.3341.08%8,477.42

报告期内,公司选矿成本整体发生额随原矿石加工数量的增加而逐年增加,选矿成本变动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相符。

报告期内,公司选矿制造费用构成及发生额和增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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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折旧摊销3,234.66-16.36%3,867.2937.25%2,817.64
机修费用539.74-3.78%560.95466.85%98.96
其他50.2023.34%40.70-72.16%146.19
制造费用合计3,824.60-14.42%4,468.9445.91%3,062.79

4、矿产品单位销售成本构成与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矿产品的单位成本构成与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指标数增幅指标数增幅指标数
采矿量(万吨)150.000.07%149.8924.68%120.22
选矿量(万吨)150.00-0.05%150.0725.03%120.03
锌精矿销售数量(吨)54,977.97-9.45%60,715.5932.09%45,964.97
铅精矿销售数量(吨)20,830.60-16.00%24,797.1970.67%14,529.29
铅锌金属销售数量合计(吨)75,808.57-11.35%85,512.7841.36%60,494.26
矿产品销售成本(万元)36,814.338.47%33,940.5534.82%25,173.56
单位采矿成本(元/吨)3,242.0126.13%2,570.40-6.88%2,759.96
单位选矿成本(元/吨)1,614.2215.41%1,398.66-0.19%1,401.36
单位销售成本(元/吨)4,856.2222.35%3,969.06-4.62%4,161.32

2021年度,受大宗商品价格整体上涨的影响,公司主要生产用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也随之有所上涨,使得公司材料成本和制造费用等亦有所上升;加之,当年公司人工成本也有所提升,综合影响公司2021年度单位销售成本较2020年度有所上升。

5、能源动力与产量之间的关系

公司能源动力主要为电力和柴油等,其中电力占比较大,为能源动力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采选业务电力消耗数量与采矿量和选矿量之间的关系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采矿耗电数量(万度)2,109.882,281.421,753.76
采矿量(万吨)150.00149.89120.22
采矿单位耗电量(度/吨)14.0715.2214.59
选矿耗电数量(万度)4,949.105,190.224,323.87
选矿量(万吨)150.00150.07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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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单位耗电量(度/吨)32.9934.5936.02

2020年度,伴随采矿量的增长,为保证安全生产,公司加大了井下检修的频次,导致相应人员及设备的提升量有所加大,使得采矿单位耗电量有所上升。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选矿工艺的不断完善,公司选矿单位耗电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三)毛利和毛利率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1、公司综合毛利和综合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和毛利率按收入类型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主营业务88,263.1370.57%78,226.6069.74%52,769.5066.20%
其他业务88.1052.37%24.0737.22%69.0347.35%
合计88,351.2370.54%78,250.6769.72%52,838.5366.17%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均主要来自其主营业务收入。

2、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和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和毛利率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锌精矿57,567.1068.27%45,048.8765.20%32,511.5663.08%
铅精矿(含银)30,696.0375.31%33,177.7377.03%20,176.6676.66%
采矿工程服务81.294.40%
主营业务88,263.1370.57%78,226.6069.74%52,769.5066.2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的贡献主要来自矿产品销售实现的毛利,其中2021年度锌精矿的毛利较上年度出现一定增长,主要系由于锌精矿的销售价格上涨,具体详见本节“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变动分析”之“2、公司矿产品销售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的贡献主要来自矿产品销售实现的毛利,因此以下只以公司矿产品为对象展开分析。

3、公司矿产品毛利和毛利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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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矿产品毛利和毛利率按实物形态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锌精矿57,567.1068.27%45,048.8765.20%32,511.5663.08%
铅精矿(含银)30,696.0375.31%33,177.7377.03%20,176.6676.66%
合计88,263.1370.57%78,226.6069.74%52,688.2267.67%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实物形态为锌精矿和铅精矿(含银)两种矿产品,因此以下对毛利分析时将“铅精矿”和“铅精矿含银”的收入合并计算,扣除铅精矿的销售成本后进行相关毛利和毛利率的分析。

报告期内,两种产品的毛利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锌精矿57,567.1065.22%45,048.8757.59%32,511.5661.71%
铅精矿(含银)30,696.0334.78%33,177.7342.41%20,176.6638.29%
合计88,263.13100.00%78,226.60100.00%52,688.22100.00%

公司矿产品销售所产生的毛利和毛利率主要受当期基本金属市场价格、公司开采矿石的金属品位和采选成本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矿产品采选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业务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可比业务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盛达资源有色金属采选64.61%66.44%
国城矿业有色金属采、选39.20%34.95%
西藏珠峰采矿66.92%67.58%
华钰矿业有色金属采选57.72%56.90%
兴业矿业采矿行业49.08%49.05%
平均值55.51%54.98%
本公司有色金属矿采选70.57%69.74%66.20%

报告期内,公司矿产品毛利率与盛达资源和西藏珠峰较为接近,略高于华钰矿业,与兴业矿业和国城矿业在2019年度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兴业矿业下属子公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被停产停业整顿,使得其经营业绩大受影响;2019年度,国城矿业产品销量下降、成本上升,使得其有色金属采、选业务毛利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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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与可比对象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与可比公司的业务结构存在一定差异;二是与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业务结构差异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0年度2019年度
盛达资源铅精粉(含银)30.28% 锌精粉(含银)17.52% 有色金属贸易29.71% 其他22.49%铅精粉(含银)25.42% 锌精粉(含银)10.71% 有色金属贸易53.99% 其他9.88%
国城矿业铅精矿10.52% 锌精矿58.48% 其他31.00%铅精矿11.42% 锌精矿64.18% 其他24.4%
西藏珠峰铅精矿48.62% 锌精矿37.02% 有色金属贸易10.21% 其他4.15%铅精矿35.48% 锌精矿37.71% 有色金属贸易22.36% 其他4.45%
华钰矿业锌精矿8.45% 铅锑精矿(含银)16.17% 金属产成品业务75.38%锌精矿14.12% 铅锑精矿(含银)27.56% 金属贸易57.50% 其他0.82%
兴业矿业锌精粉40.84% 铅精粉5.50% 其他53.66%锌精粉52.69% 铅精粉6.66% 其他40.65%
本公司锌精矿61.60% 铅精矿24.09% 铅精矿含银14.31%锌精矿66.20% 铅精矿23.89% 铅精矿含银9.92%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业务结构存在一定差别,使得报告期内各公司的盈利能力也有所差异。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可比公司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情况详见本部分后“4、锌精矿毛利和毛利率分析”和“5、铅精矿(含银)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4、锌精矿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锌精矿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锌精矿产生的毛利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万元)57,567.1045,048.8732,511.56
销售数量(吨)54,977.9760,715.5945,964.97
单位毛利(元/吨)10,470.947,419.657,073.12
毛利增长额(万元)12,518.2312,537.31---
其中:销售数量影响(万元)-4,257.1110,433.28---
单位毛利影响(万元)16,775.372,104.03---

注:销售数量影响=(本期销售数量-上期销售数量)×上期单位毛利;单位毛利影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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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单位毛利-上期单位毛利)×本期销售数量,下同。

2020年度,公司锌精矿毛利受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双重上涨的影响而增幅较大。2021年度,公司锌精矿毛利较2020年度增加12,518.23万元,主要原因为:

2021年度受锌金属市场价格提升的影响,公司锌精矿单位销售价格有所上涨,使得2021年度锌精矿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21,752.22万元,锌精矿单位毛利贡献较2020年度提高 41.12%,导致2021年度锌精矿整体毛利增长较多。

(2)锌精矿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锌精矿毛利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指标数增长率指标数增长率指标数
销售收入(万元)84,318.7922.03%69,096.1934.06%51,541.04
销售成本(万元)26,751.6911.25%24,047.3226.37%19,029.48
毛利(万元)57,567.1027.79%45,048.8738.56%32,511.56
销售数量(吨)54,977.97-9.45%60,715.5932.09%45,964.97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15,336.8334.77%11,380.301.49%11,213.11
平均销售成本(元//吨)4,865.8922.86%3,960.65-4.33%4,140.00
单位毛利(元/吨)10,470.9441.12%7,419.654.90%7,073.12
毛利率68.27%4.71%65.20%3.36%63.08%

2020年度,公司锌精矿平均销售成本有所下降,加之自2020年3月起锌金属市场价格触底反弹,并持续上升,使得公司2020年度锌精矿毛利率略有上升。2021年度,虽然受当年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影响,使得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有所上升,锌精矿平均销售成本较上年度增长22.86%;但因当年锌金属市场价格持续走高的影响,使得当年锌精矿平均销售单价较上年度上涨34.77%,销售单价涨幅大于销售成本涨幅,导致公司锌精矿毛利率较2020年度有所上升。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成本的变化分析见本部分“(二)营业成本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的比较

报告期内,本公司锌精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产品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盛达资源锌精粉(含银)40.07%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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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产品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国城矿业锌精矿22.01%19.05%
西藏珠峰锌精矿55.87%62.16%
华钰矿业锌精矿58.96%49.39%
兴业矿业锌精粉49.24%51.77%
平均值45.23%45.96%
本公司锌精矿68.27%65.20%63.08%

2019年,公司锌精矿的毛利率与西藏珠峰的毛利率较为接近,除上述情况外,公司锌精矿的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这是由发行人所属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的特性决定的。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内公司拥有的矿山不同,资源禀赋亦不相同,使得原矿的品位存在较大差异,一般而言原矿品位越高,矿产品的盈利能力也就越强;加之,开采条件和地质条件等差别,从而造成不同企业矿产品的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

(4)锌精矿销售价格波动对公司利润影响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锌精矿和铅精矿(含银),其收入和利润随金属市场价格的波动而变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以公司2021年度盈利情况为基准,假定公司锌精矿的平均销售单价变动,其他因素不变,对于公司毛利和净利润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锌精矿价格变动率-20%-10%0+10%+20%
综合毛利变动额-16,863.76-8,431.88-8,431.8816,863.76
综合毛利率65.96%68.42%70.54%72.40%74.04%
综合毛利率变动率-6.50%-3.01%0.00%2.63%4.96%
净利率27.15%32.41%36.96%40.93%44.44%
净利率变动率-26.54%-12.31%0.00%10.76%20.24%

5、铅精矿(含银)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铅精矿(含银)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铅精矿(含银)产生的毛利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万元)30,696.0333,177.7320,176.66
销售数量(吨)20,830.6024,797.1914,529.29
单位毛利(元/吨)14,736.0313,379.6313,8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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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增长额(万元)-2,481.7013,001.07---
其中:销售数量影响(万元)-5,307.1514,258.92---
单位毛利影响(万元)2,825.46-1,257.85---

2020年度,公司铅精矿(含银)毛利较2019年度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受其产销量的增长所致;2021年度,受当年开采矿石的赋存品位有所波动的影响,使得2021年度铅精矿(含银)销售数量有所下降,造成公司铅精矿(含银)毛利有所下降。

(2)铅精矿(含银)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铅精矿(含银)毛利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指标数增长率指标数增长率指标数
销售收入(万元)40,758.68-5.37%43,070.9663.64%26,320.74
销售成本(万元)10,062.651.71%9,893.2361.02%6,144.08
毛利(万元)30,696.03-7.48%33,177.7364.44%20,176.66
销售数量(吨)20,830.60-16.00%24,797.1970.67%14,529.29
其中:银销售量(千克)40,397.93-12.90%46,380.8976.44%26,287.00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19,566.7312.65%17,369.29-4.12%18,115.64
平均销售成本(元//吨)4,830.7121.08%3,989.66-5.65%4,228.76
单位毛利(元/吨)14,736.0310.14%13,379.63-3.65%13,886.89
毛利率75.31%-2.23%77.03%0.48%76.66%

注:上表中的单位价格均以铅精矿的销售数量计算,不考虑伴生银销售量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铅精矿(含银)毛利率因受的铅金属市场价格持续下降并处于低位震荡的影响,而有所下降;但其伴生银的市场价格自2019年5月起开始持续走强,加之其销量增大,使得其毛利率贡献效应增强,从而弱化了铅精矿(含银)毛利率下降的趋势。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的比较

报告期内,本公司铅精矿(含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产品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盛达资源铅精粉(含银)79.87%81.78%
国城矿业铅精矿33.64%46.66%
西藏珠峰铅精矿74.32%7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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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产品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华钰矿业铅锑精矿(含银)57.07%61.25%
兴业矿业铅精粉54.68%61.98%
平均值59.92%64.48%
本公司铅精矿(含银)75.31%77.03%76.66%

由上可以看出,公司的铅精矿(含银)的毛利率与盛达资源和西藏珠峰较为接近,高于其他公司。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除不同公司的矿山资源禀赋不同,而使得矿产资源品位有所差异外,还体现在伴生金属的特性上。例如同样是铅精矿,当伴生有银等金属,并达到可计价标准的含量时,则会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一定的收入,从而提高毛利率;但是,当伴生下游冶炼企业提炼时不宜剔除的杂质金属时,反而会影响到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对提高毛利率会产生负面效应。综上,并考虑到前述矿山地质条件、开采条件、生产工艺等差异的影响,是造成公司产品与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

(4)铅精矿(含银)销售价格波动对公司利润影响的分析

以公司2021年度盈利情况为基准,假设公司铅精矿(含银)的平均销售单价变动,其他因素不变,对于公司毛利和净利润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铅精矿(含银)价格变动率-20%-10%0+10%+20%
综合毛利变动额-8,151.74-4,075.87-4,075.878,151.74
综合毛利率68.49%69.55%70.54%71.47%72.34%
综合毛利率变动率-2.91%-1.40%0.00%1.32%2.55%
净利率32.57%34.84%36.96%38.95%40.81%
净利率变动率-11.87%-5.74%0.00%5.38%10.42%

(四)公司产能、收入和业绩等生产经营情况的匹配性分析

公司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与其他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相似,公司的生产经营主要围绕矿产资源的开发而展开,公司产能、收入和业绩等生产经营情况的匹配性分析如下:

1、公司经营主要围绕矿产资源开发展开

公司所辖的郭家沟矿山和郭家沟南矿山经甘肃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累计查明(保有)(111b)+(122b)+(331)+(332)+(333)类锌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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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215.12万吨,铅金属量63.77万吨,银金属量1,162.19吨;公司目前具有150万吨/年的矿石采选能力,公司采、选能力匹配,可保证今后多年稳定生产。

2、公司的收入主要取决于精矿产量、产销率和金属市场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的矿产品销售基本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公司矿产品的销量取决于公司资源储量和矿山设计能力所确定的原矿石产量。公司报告期内矿产品产销率保持稳定,部分年份保有一定产品库存,是基于行业经验对市场价格作出判断,适当控制销售节奏的结果。

公司销售矿产品的价格是以精矿中所含金属的市场价格为基数,结合行业惯例而确定的。金属的市场价格来自于上海有色金属网等的交易价格,公司是金属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报告期内,公司矿产品的销售价格走势与市场金属价格走势基本一致。

3、公司的成本主要发生于采矿和选矿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采矿方式主要以自采为主,与同行业其他部分采用外包模式的公司相比,可以有效提高得矿率、降低采矿成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要素为外包采掘费、人工、材料、能源动力和制造费用,均围绕着公司采、选矿业务展开,各项成本费用的发生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

4、发行人盈利能力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基本一致

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掌握矿产资源,在整个产业链中处于相对强势地位,其盈利能力强于有色金属冶炼业。

总体来看,公司毛利率水平与盛达资源和西藏珠峰较为接近。但同一类产品毛利率也略有差异,是由于前述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诸多特性所决定的。

(五)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结合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情况、经营模式及行业发展状况,未来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有:

1、矿产品价格变动趋势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锌精矿和铅精矿(含银)等矿产品的销售。铅、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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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作为大宗商品,具有商品规格统一、销售价格统一的特点。公司的生产原料原矿石来源于自有矿山,生产成本主要由人工、材料、动力和制造费用等构成。铅、锌、银的价格波动成为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及稳定性的重要因素。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铅、锌、银等大宗商品的市场价格跌入低谷,之后伴随疫情进入平台期,各种有色金属的价格有所上涨。目前,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都处于缓慢复苏中,以电子电器工业、基础化工业、建筑业为最终消费行业的铅、锌、银等有色金属的需求较为稳定。长期来看,有色金属价格有望企稳。

2、现有矿山后续开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较多资金对现有矿山进行后续地质勘查和生产勘探开发,提升了储量级别,提高了回采率,降低了采矿贫化率,使产销量快速增加。丰富而优质的资源储备是公司目前核心竞争力所在,也是保持公司长久持续盈利能力的有利保障。

今后,除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募集资金投向外,公司还将继续增加现有矿山的开发投入。虽然会对未来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并且增加后续每年的摊销和折旧费用,但是只要科学规划、优化设计、控制投资,资源优势将持续转化为经济成果,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六)期间费用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113.480.09%89.770.08%66.770.08%
管理费用14,219.8711.35%12,410.5611.06%12,548.6715.71%
研发费用4,300.373.43%3,726.133.32%2,441.833.06%
财务费用11,713.309.35%16,080.3114.33%21,010.5326.31%
期间费用合计30,347.0224.23%32,306.7728.79%36,067.8045.17%

注:表格中“占比”指各项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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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盛达资源14.30%6.98%
国城矿业11.62%11.81%
西藏珠峰44.49%15.82%
华钰矿业9.43%13.87%
兴业矿业44.60%48.74%
平均值24.89%19.44%
本公司24.23%28.79%45.17%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但公司期间费用整体规模和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公司的期间费用主要以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为主,各期间费用具体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薪酬及福利67.6059.57%54.6560.88%43.5765.26%
折旧21.1518.64%20.7523.11%14.1421.17%
物料领用5.815.12%5.926.59%4.376.55%
其他18.9116.66%8.459.41%4.687.01%
合计113.48100.00%89.77100.00%66.7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发生额及占比较小且保持相对稳定。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薪酬及福利、折旧构成。长久以来,我国铅锌矿市场总体处于卖方市场,公司无需为产品销售进行大量的市场推广活动,且产品均为客户自提,运费由客户自己承担,因此公司的销售费用处于较低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简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盛达资源0.10%0.09%
国城矿业0.29%1.88%
西藏珠峰8.04%5.93%
华钰矿业0.04%0.12%
兴业矿业0.22%0.38%
平均值1.7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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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0.09%0.08%0.08%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西藏珠峰和国城矿业水平,与盛达资源、华钰矿业和兴业矿业水平较为接近。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折旧及摊销6,263.9144.05%6,434.7851.85%6,431.5251.25%
薪酬及福利4,606.5132.39%3,624.3929.20%4,046.8532.25%
低值易耗品摊销720.455.07%621.605.01%577.704.60%
物业及水电费389.122.74%333.202.68%270.682.16%
业务及差旅费393.992.77%182.741.47%281.552.24%
办公费290.222.04%266.572.15%223.341.78%
其他1,555.6610.94%947.267.63%717.025.71%
合计14,219.87100.00%12,410.56100.00%12,548.6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折旧及摊销主要为公司行政办公中心、职工公寓楼及其附属构筑物、绿化工程、办公家具和厂区道路所计提的折旧摊销。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薪酬及福利主要为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2020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2019年度减少138.1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社保机关根据国家整体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部署,对企业采取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政策,使得公司当年管理费用——薪酬及福利中的社会保险费有较大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盛达资源9.16%5.23%
国城矿业11.77%10.24%
西藏珠峰17.52%5.94%
华钰矿业6.86%11.22%
兴业矿业27.61%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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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14.58%12.43%
本公司11.35%11.06%15.71%

2019年度,发行人管理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计入管理费用中的折旧及摊销、薪酬及福利金额较大。

3、研发费用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为研发项目发生的直接投入和研发人员的薪酬及福利。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薪酬及福利1,482.4934.47%1,258.0333.76%408.4916.73%
直接投入2,284.5753.13%1,966.8652.79%1,678.5068.74%
折旧及摊销484.1511.26%499.8213.41%347.7714.24%
其他49.151.14%1.420.04%7.080.29%
合计4,300.37100.00%3,726.13100.00%2,441.8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逐年加大,主要原因为公司不断加大研发项目的人力与物力投入所致。多年以来,公司研发始终以提高采矿效率、铅锌矿资源回收率和生产安全性水平为核心目标,持续进行技术研发投入,使得公司采矿、选矿工艺进一步得以优化,铅、锌、银综合回收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锌精矿和铅精矿(含银)中铅锌互含低,杂质少,产品质量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均对应明确的研发项目,其主要明细项目金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项目名称薪酬及 福利直接 投入折旧及摊销其他合计
2021年度智能化选矿厂建设研究及应用(磨矿部分)94.5166.3281.761.50244.08
选矿系统工艺优化设计研究及应用108.55229.28102.470.24440.53
低品位难选矿石选矿工艺研究及应用110.52678.6292.340.11881.58
X射线智能分拣选矿新技术研究与应用104.9433.6565.500.04204.13
铅锌矿山资源高效清洁生产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31.61282.9124.16338.68
设备能源管理智能化系统的研究与开发50.1547.773.19101.10
郭家沟矿区深孔钻探技术的探索与应用98.91108.489.240.21216.84
中深孔钻机探矿技术方法研究及应用83.7654.044.13141.93
绿色矿山条件下金属矿山碳足迹测算及碳减83.8218.787.271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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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项目名称薪酬及 福利直接 投入折旧及摊销其他合计
排评价研究与应用
球磨机高压变频控制系统优化研究与应用80.0264.6452.17196.83
台阶式进路充填采矿法在郭家沟铅锌矿的研究与应用154.27175.9515.380.60346.21
新型胶凝材料在全尾砂胶结充填中的研究108.38145.925.770.02260.09
井下智能通风系统在郭家沟铅锌矿的研究与应用159.68100.418.0746.23314.39
郭家沟铅锌矿尾砂充填工艺优化技术研究与应用213.38277.8212.710.20504.11
合计1,482.492,284.57484.1549.154,300.37
2020年度金徽矿业矿区水资源平衡研究与应用78.1991.59129.941.42301.13
硫化铅锌矿石浮选铅精矿降锌试验研究与应用118.58577.07119.86815.50
高效利用维修资源、提高设备效能的研究与应用78.71228.1549.88356.75
智能化选矿厂建设研究及应用(磨矿部分)92.09165.86131.60389.55
绿色矿山条件下金属矿山碳足迹测算及碳减排评价研究与应用40.7813.1053.88
铅锌矿山充填系统电位调控技术的研究与应用132.90322.1722.53477.60
废石回填在二步骤采矿进路中的研究与应用182.87299.048.27490.18
凿岩台车钎杆二次回收利用研究124.789.281.78135.84
铅锌矿山350-220m通风优化与动态调控技术的研究与应用154.364.984.81164.15
关于提升副井罐笼提碴、下料利用率的综合研究118.12129.8320.03267.99
郭家沟矿区深孔钻探技术的探索与应用77.6881.227.26166.17
中深孔钻机探矿技术方法研究及应用58.9644.573.85107.39
合计1,258.031,966.86499.821.423,726.13
2019年度缓倾斜、中稳、薄及中厚矿体采矿方法研究及应用49.74177.6616.530.64244.58
深部隐伏复杂矿床探矿技术方法研究及应用59.3435.939.790.47105.53
铅锌矿磨矿工艺系统优化研究与应用34.83391.35125.590.49552.26
铅锌矿选矿流程结构优化技术的研究与应用38.93223.2985.330.50348.04
铅锌选矿精确化自动加药系统的研究与应用29.9036.517.042.0475.49
新型高效选矿药剂的研究与工业化应用43.86372.0575.900.49492.30
铅锌矿山填充系统电位调控技术的研究与应用38.32393.8310.640.47443.26
铅锌矿山井下通风系统节能降耗优化技术研究与应用42.2112.830.410.4755.92
铅锌矿山井下作业现场粉尘防治控制技术方法研究与应用23.9222.545.940.5952.99
基于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的郭家沟铅锌矿生产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发与应用27.656.042.950.4737.11
基于安全标准化的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开发及应用19.796.477.640.4734.37
合计408.491,678.50347.777.082,4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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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大类明细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大类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
探矿类项目358.7731.15%273.56159.22%105.5326.71%
采矿类项目1,424.79-7.23%1,535.7692.76%796.74670.24%
选矿类项目2,109.0013.21%1,862.9326.90%1,468.09-14.15%
信息化项目101.1071.48
其他306.704.69倍53.88
合 计4,300.3715.41%3,726.1352.60%2,441.8328.74%

报告期内,公司选矿类研发项目研发费用支出较为稳定,采矿类研发项目研发费用支出增加较多,主要原因如下:

采矿和选矿是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公司的研发主要围绕采选工艺进行。随着公司采矿规模及经营模式的转变,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采矿成本,公司增加了采矿类项目的投入。由于矿床所处地质结构的复杂多变,造成矿石成分性状不断变化,相应需要对选矿工艺进行优化调整,增加其对原矿石的适应性,因此公司选矿相关的科研项目持续保持较高的投入。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发生借款利息。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利息支出12,029.29102.70%16,448.77102.29%22,018.88104.80%
减:利息收入472.484.03%479.372.98%1,301.646.20%
汇兑损益0.010.00%
金融机构手续费及其他156.481.34%110.900.69%293.301.40%
合计11,713.30100.00%16,080.31100.00%21,010.53100.00%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22,018.88万元、16,448.77万元和12,029.2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57%、14.66%和9.60%。2021年度利息支出较上年减少4,419.48万元,也是造成2021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增涨较大的主要原因之一。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发生额和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成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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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借款结构,使得利息支出水平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与平均银行借款余额的匹配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支出12,029.2916,448.7722,018.88
平均银行借款余额217,928.37265,016.38339,102.19
利息支出/平均银行借款余额(年化)5.52%6.21%6.49%
当期借款利息区间3.77%-6.28%2.85%-8%4.35%-8%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盛达资源4.09%1.67%
国城矿业-0.44%-0.31%
西藏珠峰18.93%3.95%
华钰矿业2.39%2.44%
兴业矿业16.77%18.85%
平均值8.35%5.32%
本公司9.35%14.33%26.31%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与公司所处的建设和生产发展阶段有关。

(七)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源税3,269.9771.53%2,722.3470.87%1,828.1473.52%
城市维护建设税604.3513.22%523.8613.64%278.0311.18%
教育费附加362.617.93%314.328.18%166.826.71%
地方教育附加241.745.29%209.545.46%111.214.47%
印花税84.981.86%64.441.68%95.803.85%
环境保护税1.170.03%1.000.03%1.610.06%
车船税6.690.15%5.560.14%5.010.20%
合计4,571.52100.00%3,841.06100.00%2,486.6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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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提高,相关税金及附加也随之增长。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计入收到的政府补助,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53.73139.94186.57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005.00
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5.735.47
合计364.47150.42186.57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详情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八、非经常性损益”。

3、投资收益

2020年度,公司因理财产品持有期间取得投资收益7.13万元。

4、信用减值损失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分别为-291.81万元、83.40万元和-106.80万元,均为计提的坏账损失。

5、资产处置收益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因处置部分固定资产而发生资产处置收益-0.57万元、22.19万元和0.74万元。

6、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党建经费补助15.0030.00
罚没收入20.8812.1219.51
无法支付款项8.4415.03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1.31
其他3.735.04
合计30.6430.856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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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6.1666.35219.98
捐赠支出1.4072.17
其他4.080.060.79
合计10.2467.81292.94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主要为:公司对矿山建设及生产使用中部分运行时间长、故障率高、维护成本高的设备及车辆进行了清理。

2019年度,公司按照《陇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陇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的通知》,公司对2台燃煤水锅炉进行了拆除,将报废损失计入了营业外支出,使得当年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发生额较大。

8、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7,307.244,771.10
递延所得税费用328.851,146.98-1,593.88
合计7,636.095,918.07-1,593.88

报告期内,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润总额53,925.1142,162.2314,538.56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8,088.776,324.342,180.7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220.66268.1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9.618.2030.50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2.72-5.91-3,779.53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5.459.98-36.47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483.79-419.19-257.30
所得税费用7,636.095,918.07-1,5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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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内容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等。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详情请参见本节“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七)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之“5、资产处置收益”和“7、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的详情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八、非经常性损益”。

三、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现金流量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5,752.2671,163.8747,910.60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3,202.46-33,709.73-36,433.19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7,971.76-55,247.67-20,536.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982.97-17,793.54-9,059.09
净利润46,289.0236,244.1616,132.43

(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4,975.45123,707.6590,072.91
收到的税费返还335.6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75.133,251.231,102.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6,886.20126,958.8891,175.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8,814.1823,051.4920,969.2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451.9012,432.0611,272.54
支付的各项税费24,657.5216,222.168,603.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10.334,089.312,419.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133.9355,795.0243,265.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752.2671,163.8747,910.60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公司经营业绩的匹配情况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146,886.20126,958.8891,175.81
营业收入125,245.71112,231.8279,856.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营业收入(倍)1.171.131.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752.2671,163.8747,910.60
净利润46,289.0236,244.1616,132.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倍)1.641.962.97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逐渐达产和销售规模逐步扩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规模均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较强且较为稳定。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16,132.43万元、36,244.16万元和46,289.02万元,相对应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910.60万元、71,163.87万元和75,752.26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总体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具体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净利润46,289.0236,244.1616,132.43
加:资产减值准备-106.8083.40-291.8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4,975.6215,102.2413,495.50
无形资产摊销2,139.232,108.951,567.7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8.5049.2172.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74-22.190.5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8566.35219.9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1,779.0816,027.5020,851.2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1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增加以“-”号填列)328.851,146.98-1,593.8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276.58177.98-5,477.5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增加以“-”号填列)2,607.85-1,188.613,952.1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减少以“-”号填列)1,966.311,381.60-969.36
其他-2.93-6.57-49.19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752.2671,163.8747,910.60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折旧、摊销、财务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应付等项目的变动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到往来款项545.122,537.39613.12
收到票据保证金-480.00-
收到利息收入222.2682.38134.03
收到政府补助781.13130.14331.37
收到其他营业外收入20.8815.8524.38
手续费返还5.735.470.00
合计1,575.133,251.231,102.90

4、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支付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2,593.941,732.251,463.26
支付往来款及其他455.822,244.70110.00
支付手续费156.48110.90293.30
支付票据保证金--480.00
营业外支出4.081.4672.96
合计3,210.334,089.312,419.51

(三)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0.007.13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1946.911,044.2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661.697,375.6030.5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667.897,429.631,074.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9,201.8013,839.3635,3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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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63.6227,300.002,2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465.4241,139.3637,507.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202.46-33,709.73-36,433.19

2019年度和2020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均为负数,主要原因是公司为提高生产能力、实现盈利持续增长产生了较大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流。

1、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回理财产品5,000.000.00
收回定期存款24,300.002,200.000.00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361.69175.6030.56
合计24,661.697,375.6030.56

2、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新增定期存款2,263.6222,300.002,200.00
购买理财产品支出5,000.000.00
合计2,263.6227,300.002,200.00

(四)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0.000.0052,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9,999.50236,000.00188,9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023,860.2659,253.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9,999.50259,860.26300,153.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65,700.00274,200.00297,749.7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2,071.2616,566.9322,940.1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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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24,341.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7,971.26315,107.93320,689.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971.76-55,247.67-20,536.50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矿山生产建设需求,而通过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方式所发生的资金流入与流出。随着,公司大规模生产建设的结束、产能的逐步释放和经营积累,公司开始偿还部分借款,使得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现为净流出。

1、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有关的现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到转贷资金23,841.000.00
收回借款保证金额0.0056,347.62
收回借款保证金利息19.262,905.81
合计0.0023,860.2659,253.43

2、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归还拆入资金500.000.00
支付转贷资金23,841.000.00
支付申报保荐费200.00
合计200.0024,341.000.00

(五)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库存现金2.965.327.4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4,607.453,622.1221,413.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合计24,610.403,627.4421,420.98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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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5,307.99万元、13,839.36万元和9,201.8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系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进行了大量的工程建设和购置机器设备等长期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公司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提升了公司产量,完善了工艺流程,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促进了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要量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和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项目,详情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五、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请参见“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三、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一)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趋势

1、资产规模预计将会有所增大

公司所属的矿业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资产结构中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大。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占比较高,固定资产主要系公司采选业务所需矿山构筑物、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等,无形资产主要是公司拥有的采矿权和探矿权,未来公司将继续大力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源储备。同时,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资本性支出将呈上升趋势,公司资产规模,尤其是非流动资产规模预计将会有所增大。

2、负债规模预计将会有所下降

未来,公司将通过经营积累、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权益性融资等多种渠道,将公司对外借款维持在合理且较低的水平,公司负债规模预计将会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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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净资产规模将通过本次发行得到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逐步达产,公司盈利能力得以增强,净资产规模增长较快。若本次发行能够得以顺利实施,公司净资产规模有望进一步增大,从而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资本基础。

(二)公司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

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受外部大宗商品价格的影响较大,若未来铅、锌、银的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则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公司目前铅锌资源储量较大,赋存状态好,具有资源禀赋优势;采矿工艺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资源回收率、利用率高;公司先进的选矿系统使得铅、锌、银综合回收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中铅锌互含低,产品质量较高,得到客户的较高认可。

未来,伴随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现有生产系统将进行技术改造,可以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效能;生产勘探项目将提高矿体的控制程度,为公司盈利能力长远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提供保证。

七、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相关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地分析并拟定了相关填补措施。

(一)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88,000万股,本次发行的具体股份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和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确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较发行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由于一些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会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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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摊薄。公司特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选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相关内容。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一家广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铅锌多金属矿进行采选的绿色矿山企业。公司自始建以来就将生态矿业的理念贯穿于矿产开发和利用全过程,以“科技创新,绿色高效、以人为本、和谐共赢”为发展理念,通过对采选关键工艺的技术攻关,使采矿贫化率、回采率、回收率实现最优化,选矿综合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矿山资源的开发业务展开,着重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能力和整体盈利能力,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随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未来将拥有乐观的业务发展态势,公司中长期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得到保障,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四)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始终秉持“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的经营理念,通过引进外来人才、自行培养等方式,组建了具有绿色矿山生产管理和技术经验的强大团队以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公司并聘请了一大批专兼职的院士、教授、专家学者指导公司的勘查、采矿、选矿工作。稳定的矿山运营团队和完整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持续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公司采矿采用上向进路式充填法,将废石和尾矿用于井下充填,废石不出坑、尾砂再入坑,提高回采率,降低了贫化率,并极大地提高了采矿的安全性。公司采用一段井下粗碎、半自磨+顽石破碎+球磨的工艺流程,配置雾化除尘系统,采取降噪措施,避免地面噪音和粉尘污染,实现环保节能、高效利用。整体厂区基本建设低耗环保,工业厂房阶梯布置,实现矿浆自流输送,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凿岩台车、有轨电机车等先进设备的使用,实现凿岩、装药、出矿、运输、充填等工序的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大型高效节能设备的使用,大大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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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管理水平。提升机、渣浆泵、离心鼓风机等采用高压变频控制,实现变频调速,使得生产成本大幅降低。电气设备采用节能环保产品和高低压结合无功补偿系统,使功率因素达到理想状态。选矿采用自主研发的高效药剂组合制度,通过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二次生产和绿化浇灌、清洁。采矿过程中形成的废石和选矿产出的部分尾砂用于填充采空区。公司目前的技术储备足以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保证。

多年以来,我国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的产能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但国内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的矿石自给率不足,对外购精矿存在依赖严重,使得下游冶炼行业对上游精矿产品的需求始终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商业信用良好,公司矿产品产销渠道通畅。

(五)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的采选及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运营顺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

预计未来,随着国内下游冶炼行业的产能扩张和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增大,以及国内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居民消费的持续增加,我国对铅锌产品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公司现拥有储量丰富及品位较高的金属矿山,具有资源禀赋优势,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具备可持续增长的基础条件。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为因产品价格波动而导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公司产品以上海有色金属网的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影响有色金属市场价格的主要因素有市场供求关系、国际与国内经济状况、市场投机等多种因素。如果有色金属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为此,公司采取实时监控、审慎分析国际、国内产品市场价格及供求信息以判断市场走势,及时调整销售策略,确保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此外,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还有偿债风险等。针对面临的主要风险,公司围绕着提高日常运营效率、提升经营业绩,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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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公司将深度开发现有资源,努力增加矿产资源保有储量。公司将不断提升采选技术水平、降低采矿贫化率、提高回收率;

(2)全方位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增强公司员工凝聚力,强化对现有技术人员的深造培养,进一步引进先进管理人才,完善薪酬及激励机制;

(3)公司将持续关注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确保安全、环保措施执行到位,预防并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4)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将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认真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运营;

(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草案)》中对发行后的股利分配计划进行了详细约定;同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计划。公司将多措并举充分维护上市后公司全体股东依法享有的现金分红等资产收益权利,提升公司未来回报能力。

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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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对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

“1、本企业/本人承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加强公司独立性,完善公司治理,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2、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承诺:

“1、本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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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情况整体良好,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将继续做好主业,并同步做好安全生产和绿色矿山建设,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持续为股东带来稳定投资回报。

(二)2022年一季度公司业绩预计信息

结合目前公司产品市场价格趋势及实际经营情况,经预计测算,2022年一季度,预计开采原矿石约37—39万吨,生产铅锌金属产品量约为1.85—1.95万金属吨;2022年一季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约为3.20—3.40亿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约2.56%—9.62%;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40—1.55亿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约15%—25%;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40—1.55亿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约15%—25%。上述2022年一季度业绩情况仅为公司初步预计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本公司的盈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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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为了充分把握本次发行新股和上市的机会,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基于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经营状况及公司对可预见未来业务发展趋势的判断作出了计划与安排。但由于未来的宏观经济环境、有色金属行业、证券市场、公司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因素,特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不排除将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实际经营状况对业务发展目标进行修正、调整和完善。

一、公司业务发展战略

公司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的采选及贸易。从开工建矿伊始,金徽矿业就秉承“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绿色高效、争创一流”的企业宗旨,坚持“励志笃行、追求卓越、拼搏奋斗、不负韶华”的企业精神,强调“先要绿水青山,再要金山银山”的绿色矿山理念。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以拓展有色金属资源储量和采选技术创新为核心,立足甘肃,面向全国。在“扩大资源、提升产量、做强主业、对标百强”这一奋斗目标的指引下,力争打造世界一流的生态型、环保型、安全型、智能化的绿色矿山,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技术创新和工艺创新,进一步夯实公司在铅锌矿探采选领域的技术优势。

二、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业务发展计划

为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计划加快已有有色金属矿山资源的开发,实现产量和效益的同步增长;同时,继续开展探矿工作,增加资源储量,寻找并购机会,扩大资源储备和市场占有率,提升产量,增大营收。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创新居于首位。新常态下,依靠低要素成本和高投资驱动的增长方式已难以为继,创新将是引领行业发展的第一驱动力。《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铅锌矿等矿山开采领域,推广成套智能化协同采矿技术体系与主体装备,集成空间信息、环境信息和定位导航信息,依托骨干企业建设数字化矿山并开展行业示范;支持甘肃南部地区铅锌锑金矿等开发基地建设”。同时《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将甘肃等具有资源前景的省区铅锌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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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勘查工程列为资源开发重点工程。公司深切感受到国家政策导向所带来的行业发展机遇。公司将抓住这一机会,依托公司多年积累的有色金属矿山勘查、采选经验,将公司发展成为更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有色金属矿勘查、开采、选矿企业。

(一)做好已有资源储量的开发和利用

1、深挖现有矿山生产效率,保障安全生产

有色金属行业是典型的流程工业,具有种类繁多、原料来源繁杂、工艺复杂流程长、工程环境苛刻等特点。总体看,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水平比较落后,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其中,采矿装备主要依赖人工驾驶作业,工作强度大、安全风险高。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集中力量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之一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该项目将对采矿系统、充填系统、选矿系统、尾矿系统、智慧平台建设及自动化控制系统、供电系统、智能化系统、供排水系统、总图运输工程、科研设施等进行一系列技术改造,从而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优化工艺流程,提高矿山的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达产后将使得公司销售收入有所增加,大幅减少作业人员,井下采掘、铲装、运输等主要生产环节实现无人化(少人化)操作,矿井提升、排水、通风等主要生产系统实现无人值守,在提高生产效益的同时,从根本上改变了矿山安全环境。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对矿区潜在地压灾害进行预测,并将采矿活动的各个环节编制成交互性强的可视化系统,将地质资料、矿体模型、岩石力学、数值模拟等模块结合在一起,辅助决策者综合分析各研究区域的稳定性,定位危险区域,保障矿山安全生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助于公司建成集资源的数字化管理、面向“矿石流”的智能生产管控、全流程的少人无人化生产、集成化的本质安全管理、基于工业大数据的智能决策于一体的绿色、安全、高效的有色金属智慧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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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快未开发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公司未来计划进一步开发现有采矿权和探矿权范围内的矿产资源,本次募投项目之一为“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该项目可提高矿体控制程度,扩大矿区资源储量,为矿山建设提供后续资源保障,为公司产能及盈利能力迈上一个新台阶做好准备工作。

(二)稳步推进已有探矿权的勘查

中国是铅锌矿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国家,但同时面临着贫矿多、富矿少,矿产资源过度开发、现有矿产资源不足以支撑冶炼企业的需求,因此不断获得优质矿产资源是公司可持续发展最基本的保障。公司目前虽然拥有较为充足的矿产资源储量,但仍十分重视并争取获得更加优质的矿产资源,本公司将通过以下策略扩大矿产资源储备:

1、凭借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和管理优势,公司将进一步勘查现有矿山以及外围地区的矿产资源,公司现有“甘肃省徽县江口一带铅锌矿详查”探矿权,公司将积极准备该探矿权的勘查工作,为公司更进一步扩大资源储备奠定坚实的基础;

2、除铅锌资源外,公司还积极推进“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火麦地铜矿详查”探矿权勘查工作,为公司提供新的后备资源,促进公司多元化发展,丰富公司的有色金属精矿品种;

3、深化与行业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和勘查开发机构的合作力度,增强对优质矿产资源信息的了解和勘查开发能力。

4、利用公司在绿色矿山建设方面的领先优势,对周边的矿产资源、中小型矿业企业进行重组整合,收购具有开发价值的矿业权。

(三)公司融资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实施,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自有资金、经营积累等方式筹集资金,满足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营运资金不足等方面的需求。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平台作用,综合利用增发股票、配股、发行债券等多种手段筹集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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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管理与储备。公司将以现有团队为基础,以内部人才培养为主要途径,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引进高端专业人才,为此,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专门制定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全方位提升公司人才储备,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和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公司绩效管理和激励制度,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组织优化与管理提升计划

公司将持续优化公司组织结构,提升管理水平,打造现代化的管理体系。通过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建立财务核算体系,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内部运作流程;不断完善内部组织的职责与功能,明晰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建立各系统相互协调的运营体系,提高系统运营效率。

(六)完善营销体系,加强战略合作,优化客户结构

凭借良好的声誉及优秀的产品品质,公司在过往的经营过程中已经积累了一批稳定的客户,其中不乏白银有色(股票代码:601212)、豫光金铅(股票代码:

600531)等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优质客户。

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公司计划进一步完善营销体系,公司将进一步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深度,加强战略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公司将通过调整采选工艺和冶炼工艺的适配性,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进一步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拓展客户的多样性,实现客户多元化的发展目标。

三、发展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公司制定战略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上述发展计划是公司以现有业务规模、市场地位和各项竞争优势为基础制定,其依据的主要假设条件如下:

1、国际、国内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家宏观经济及相关产业政策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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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平稳良好,铅锌价格于正常变动范围内;

3、公司所需遵循的国内外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等经济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

4、公司从事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价格相对稳定,不会给公司成本带来重大的波动,从而影响公司的业绩;

5、本次股票发行能够如期完成,募集资金能足额、按时到位,拟投资项目能按计划顺利实施;

6、公司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实现战略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1、资源储备方面

有色金属采选行业最核心的竞争优势来源于优质的矿产资源储量,矿产资源储备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公司采选业务的竞争力。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较为丰富的矿产资源储量,且在矿产资源勘查方面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但由于矿山行业在资源储量、矿石品位、采选难度等方面存在固有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在资源勘查、矿石采选中仍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

2、资金方面

有色金属采选行业为典型的资本密集型的行业,从矿产资源的勘查、采选工程的建设、固定资产的购置等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且周期较长,资金对于维护公司运作与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同时随着国家对矿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的逐步提高,有色金属采选企业不断加大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仅靠自有资金、银行借款、企业盈利等渠道难以支持公司实现上述发展目标。

3、管理方面

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是支撑公司正常高效运转的重要因素。公司未来将建成智慧矿山,智慧矿山的建成将对公司的生产管理、组织结构、财务规划及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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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配置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必须在战略规划、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不断提升管理能力才能适应智慧矿山新模式。

4、人才方面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生产管理、资源调配、战略规划、资金管理等方面需要专业化的人才,受限于公司所处的地理位置,如果人才引进和培养速度无法匹配公司发展速度,无法应对智慧矿山使用的新技术,可能会影响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公司确保发展计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

1、加快地质找矿步伐、积极实施资源整合

矿产资源储备是有色金属采选企业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为了实现战略规划,公司把就矿找矿、深部找矿、外围找矿作为工作重点,同时依靠公司有色金属勘查领域的经验积累,组织专业的找矿队伍,开展地质勘查工作,与优质的地勘单位紧密合作、共谋发展,进行科学找矿,以期取得重大突破,储备更多优质资源。

2、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拓宽融资渠道

若本次公开发行成功,公司将认真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对公司采矿和选矿的技术进行升级改造,打造绿色矿山和智慧矿山,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合理利用股权、债权等多种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筹措生产经营和实现战略目标所需的资金,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强大的资金保障。

3、健全现代化管理制度,全方位提升管理能力

公司将加快建立与绿色矿山、智慧矿山相适应的企业管理体系,并积极学习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先进管理方法,从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管控模式等方面,通过调研、培训和自我总结等方式全方位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对市场的预判能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

4、加强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与引进,服务绿色矿山和智慧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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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与公司的绿色矿山、智慧矿山战略相适应,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技术人才以及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速度,制定配套的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提升高学历人才的占比。

未来公司将不断通过完善人力资源管理、考核、培养、使用、奖惩一体化的机制,稳定现有的技术和管理团队,通过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确保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与引进,能够为服务绿色矿山和智慧矿山提供支撑。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建立在现有业务基础之上,对公司现有业务进行的进一步拓展与深化,充分考虑了公司现有业务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在铅锌矿勘探和采选领域积累的经验、技术优势、资源储量等诸多因素,制定科学、客观的业务发展规划。因此,公司现有业务是未来发展计划的基石,未来发展计划是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做出的创新和延伸,其顺利实施是进一步保证安全生产、稳定产能、提高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打造优秀铅锌精矿生产企业的重要步骤。

五、本次公开发行对公司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实现上述业务目标具有重要作用,具体体现在: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有利于改善公司各项财务指标,壮大公司资本实力,提高资产流动性和偿债能力,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实现,将提高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公司品牌形象,有利于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对实现公司业务目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4、本次发行后,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将受监管机构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指导和约束,因而促使公司的治理和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为公司稳定发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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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

5、本次发行后,拓展了公司今后资本运作的空间,为后续融资和收购等资本运作创造良好条件,公司将有更多的方式参与铅锌矿资源的获取,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计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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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9,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情况
1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60,568.8647,118.83徽发改备[2020]82号备案号:2021621227000 00006
2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项目30,000.0020,000.00徽发改[2021]13号徽环评表发[2021]03号
3偿还银行贷款40,000.0028,5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30,568.8695,618.83-

如果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大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予以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视情况用自筹资金对部分项目做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首先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资金,其余部分继续投入项目建设。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符合2020年2月28日发布的《铅锌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7号),该规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按照《智慧矿山信息系统通用技术规范》(GB/T34679)要求,开展智慧矿山建设。

“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属于2019年10月30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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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令第29号)的鼓励类项目,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项目包括有色金属现有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开发。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的投资备案文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取得主管环保部门的批复或备案证明,针对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公司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报备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已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62122700000006。针对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项目,已取得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徽县分局出具的徽环评表发[2021]03号的审查意见,且相关提升改造内容和生产勘探项目均在公司现有矿山采矿权范围内进行,不涉及新增用地的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储存、使用、投资项目变更、项目实施管理、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公司拥有郭家沟采矿权与郭家沟南采矿权构成的生产型矿山、李家沟选矿厂以及二宗探矿权。2018年12月6日,郭家沟矿山和郭家沟南矿山经甘肃省国土厅备案的锌、铅、银、镉资源保有储量分别达到215.12万金属吨、63.77万金属吨、1,162.19金属吨、1.18万金属吨,并已合计形成150万吨/年的矿石采选能力,成为甘肃省内生产规模较大和效益较好的绿色矿山企业。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除偿还银行贷款外,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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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项目均是围绕公司现有矿山和矿权开展的,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预计可探明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的矿石量1,700万吨,锌金属量44.17万吨,铅金属量14.25万吨,银金属量270.53吨,从而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9,856.06万元、112,231.82万元和125,245.7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6,132.43万元、36,244.16万元和46,289.02万元,公司盈利能力较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财务状况能够支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后续运营。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技术水平相适应

凭借多年积累的勘探经验以及采选技术,公司已经成为甘肃省内生产规模较大和效益较好的矿山企业。公司充分掌握了充填采矿法等采矿技术,以及破碎、筛分、磨矿、浮选、浓缩、过滤等选矿工艺流程。公司拥有地质勘查经验丰富、熟悉矿山地理环境和资源分布特点的技术团队,具备较强的找矿和地质勘查能力。公司已投入使用行业先进的凿岩台车、撬毛台车、锚杆台车、有轨电机车等先进设备,实现凿岩、装药、出矿、运输、充填等工序的机械化和自动化,具备建设智慧矿山的基础。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技术水平相适应。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管理层行业经验丰富,经营团队拥有丰富的矿山资源勘查、采选技术和生产管理经验。公司管理层对国内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有深刻理解,能够及时制订和调整公司的发展战略,使公司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已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内部治理制度,并在业务发展中得到不断健全和完善。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管理能力相适应。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公司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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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水平,提高公司资源控制能力并增加资源储量,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独立性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全部用于赋能公司的采选技术、提升矿体的控制程度、扩充和提升采选配套能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模式发生变化。因此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旨在优化公司采选工艺、为矿山智慧化赋能、提高金属回收率、扩充和提升采选配套能力。

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年均新增锌精矿产量3,706.94吨、铅精矿(含银)产量873.65吨;年均新增锌金属量2,075.89吨、铅金属量524.19吨和银金属量639.9千克。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现有的发展实际相符,并且符合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从而进一步夯实公司的行业地位。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根据公司的产能变化情况,2021年公司的原矿产量为150.00万吨,公司所属的采矿权证合计证载产能为150万吨,公司存在通过对生产工艺的技术改进而进一步提高金属回收率的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如下:

产品类别指 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锌精矿产能利用率100.00%100.05%80.02%
产销率99.87%102.34%102.88%
铅精矿(含银)产能利用率100.00%100.05%80.02%
产销率99.90%116.99%80.43%

最近一年,公司的锌精矿、铅精矿(含银)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均维持在高水平。随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采选工艺和配套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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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新增锌精矿产量3,706.94吨、铅精矿(含银)873.65吨,新增锌金属量2,075.89吨、铅金属量524.19吨和银金属量639.9千克,从而带动公司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能规模的提高。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1、锌精矿

锌精矿作为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冶炼的原材料用于生产金属锌。锌是常用的有色金属之一,其产量与消费量仅次于铜和铝。锌金属具有良好的抗腐蚀性能、延展性和流动性,常被用作钢铁的保护层,能与多种金属制成物理与化学性能更加优良的合金,广泛应用于建筑、航天、汽车、机电和化工等领域。

随着基础设施、房地产和汽车等领域的增长,对锌金属的需求会进一步增加,进而锌精矿的需求亦将增加。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锌精矿的产量和金属回收率将有所提高,结合我国锌精矿的供需情况,能够有助于下游冶炼企业的降低能耗和冶炼成本,提高下游冶炼企业的竞争力,符合市场需求,符合国家和行业发展趋势和环保节能降耗的要求。

2、铅精矿(含银)

铅精矿(含银)作为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冶炼的原材料生产金属铅和银。铅的消费领域集中在铅酸蓄电池、电缆护套、铅箔及挤压产品、铅合金、颜料及其他化合物、军工和其他方面,其中铅酸蓄电池是铅消费最主要的领域。随着电动自行车和汽车领域景气度高涨,对铅蓄电池的使用明显增加,进一步对铅金属的需求具有明显拉动作用。

银的理化性质均较为稳定,导热、导电性能良好,柔韧性及延展性良好,具有极高的反光率,并具有较好的价值保值特性。银最主要的制造业应用是用于电器及电子行业;珠宝及银器行业为白银的第二大用途;少量白银用于焊料合金及焊料;银还可以用于造币用途。随着工业需求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来银金属的需求将会持续、稳定地增加。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铅精矿(含银)产品的产量和金属回收率将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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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结合我国铅精矿的供需情况,能够有助于下游冶炼企业的降低能耗和冶炼成本,提高下游冶炼企业的竞争力,符合市场需求,符合国家和行业发展趋势和环保节能降耗的要求。

(三)新增产能具有良好的市场消化能力

我国的锌精矿、铅精矿(含银)属于供给小于需求,有色金属冶炼厂家的冶炼产能处于不足的状态,且公司新增的铅锌精矿产量较小,新增的锌精矿、铅精矿(含银)产品能够快速得到消化。

(四)发行人拟实施的市场开拓措施

针对新增产能,公司也制定了相应的市场开拓措施:

1、本次新增产能将优先满足公司现有终端客户需求,公司将持续强化对上述客户的维护,提高客户服务能力,新增产能预计能得到上述客户的快速消化。

2、持续跟踪市场变化,做好销售与生产、库存的结合,并通过灵活运用销售政策促进新增产能消化。

三、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为提升绿色矿山和本质安全型矿山建设水平,公司拟实施“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对现有生产系统进行智能化提升改造,打造智慧矿山,同时补充相应的辅助系统和配套设施。本项目实施后的年均销售收入增加3,382.87万元,减少成本2,992.12万元,年均净利润增加5,305.32万元,增量效益明显。目前,矿山主要开拓系统及生产生活设施均已形成,原矿生产规模为150万吨/年。企业生产的最终产品为铅精矿和锌精矿,伴生银富集在铅精矿中。

本项目总投资60,568.86万元,已取得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发改局“徽发改备[2020]82号”的投资备案文件,并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

202162122700000006。

(二)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2016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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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未来五年要大力推进矿业领域科技创新,加快建设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矿山。2017年,国家出台《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规划强调“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及《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等国家相关政策相继出台,推动传统矿山企业继续深化技术变革。《铅锌行业规范条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智能矿山、智能工厂建设,鼓励矿山企业按照《智慧矿山信息系统通用技术规范》(GB/T34679)要求,开展智慧矿山建设。金徽矿业被自然资源部列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成为国家级绿色矿山;同时被国家工信部评为全国首批“绿色工厂”。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切实推进矿山智能升级,公司在现有矿山生产系统基础上对绿色矿山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同时补充相应的辅助系统和配套设施,努力建成集资源的数字化管理、面向“矿石流”的智能生产管控、全流程的少人无人化生产、集成化的本质安全管理、基于工业大数据的智能决策于一体的绿色、安全、高效的有色金属智慧矿山,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升绿色矿山和本质安全型矿山建设水平,实现提高生产质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标。

(三)项目投资概算与效益分析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工程投资范围主要包括:采矿系统、充填系统、选矿系统、尾矿系统、供电系统、智慧平台建设及自动化控制系统、供电系统、供排水系统、总图运输工程、科研设施等内容。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60,568.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7,197.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471.29万元、基本预备费为7,900.29万元)。本项目投资概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内容金额(万元)占比(%)
1采矿系统12,510.0020.65
2充填系统1,257.942.08
3选矿系统6,219.9510.27
4尾矿系统5,965.009.85
5智慧平台建设及自动化控制系统13,500.0022.29
6供电系统1,001.8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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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内容金额(万元)占比(%)
7供排水系统779.391.29
8总图系统1,455.002.40
9科研设施4,508.127.44
1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71.299.03
11基本预备费7,900.2913.04
合计60,568.86100.00

2、项目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本募投项目实施后在整个运营期内,通过提高铅、锌、银的回收率,以增加销售收入,通过减少生产系统所需的劳动定员,降低单位原矿生产总成本。通过提高金属回收率,年均新增锌精矿产量3,706.94吨、铅精矿(含银)产量873.65吨;年均新增锌金属量2,075.89吨、铅金属量524.19吨和银金属量639.9千克。根据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项目实施后的年均销售收入增加3,382.87万元,减少成本2,992.12万元,年均净利润增加5,305.32万元,增量效益明显。

(2)安全效益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实现了主要生产环节的无人化(少人化)操作,提高矿山生产效率、增强本质安全,达到降本增效、安全可靠、减少资源损失等目标。实现了对地压的实时在线监测,有效的保障了矿山安全生产。建设矿山安全培训云平台,将采矿活动的各个环节编制成交互性强的可视化系统,将地质资料、矿体模型、岩石力学、数值模拟等模块结合在一起,可对各研究区域的稳定性进行综合分析、危险区域定位,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因此,本项目具有显著的安全效益。

(3)环保效益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通过建设能耗实时监测与智能优化管控、排放综合监控等系统,有效的降低了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了能耗最优化控制、排放实时监管等。通过生产废水指标实时监控与控制、尾矿充填自动化控制、尾矿输送安全监测等技术改造措施,高效循环利用废水、提高尾矿充填利用率。因此,本项目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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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的建设方案

1、主要产品及标准

本募投项目实施后,产品未发生变化。公司的锌精矿产品执行中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320-2014《锌精矿》;公司的铅精矿产品执行中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319-2013《铅精矿》。

2、工艺方案

本募投项目不改变矿山的生产规模,原矿生产规模仍为150万吨/年,企业生产最终产品为锌精矿和铅精矿(含银),伴生银富集在铅精矿中。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依据《有色金属行业智能矿山建设指南(试行)》等对矿山生产系统及配套系统的智慧化赋能,新建研究中心及其他辅助设施,新增顽石抛废系统,对现有充填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等。

本次募投项目总体架构图如下:

本募投项目实施后主要生产方法、工艺流程和生产技术未发生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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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设备及系统的选择

本项目新增的主要设备及系统如下:

序号设备或系统名称单位数量
1智慧大数据平台建设1
2选矿专家控制系统1
35G+电机车无人驾驶系统(地下450、350,地表)17
4仪表智能化1
5实验设施及设备--
65G+运矿卡车无人驾驶系统20
7顽石抛废系统1
8六大系统升级与扩展1
9地压在线监测智能预警系统1
10井下5G专网建设1
11矿山5G网络建设1
125G+铲运机无人驾驶系统10
13设备设施智能化健康管理与预维修管理1
145G+智能凿岩台车系统12
15基于VR的安全培训系统1
16透明采场智能化管控系统1
17面向安全大数据的隐患分析与知识管理1
18采矿供电系统升级改造1
19地勘外业采集智能终端1
205G+井下智能交通管理(550-350斜坡道)1
21井下车辆精确定位与导航1
22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1
23智能矿山一张图管控系统1
24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经济分析与决策支持1
25智能矿山移动门户一体化服务1

注:本次采购的设备或系统的设计参数及型号根据最终的专业设计确定。

4、核心技术及取得方式

本募投项目的智慧平台主要从第三方采购。

(五)项目生产材料及能源动力供应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原辅料及能源供应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原辅料及能源供应均采用原有方式供应,市场供应充足。

1、生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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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施不会导致采选规模的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方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均采用原有方式供应,市场供应充足。

2、燃料动力

本项目实施不会导致采矿规模的重大变化,燃料动力供应方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采用原有方式供应,市场供应充足。

3、供电

徽县有从刘家峡—秦安—宝鸡的110kV国家高压输电线路,附近洛坝铅锌矿有从柳林变电所引至矿区的10kV线路。徽县110kV/35kV变电所,距矿区约30km,所内主变压器安装容量31500kVA×2台,每台主变富余容量约为9000kVA。徽县柳林镇的宝徽110kV/35kV/10kV变电所,距矿区约5.0km,主变压器安装容量63000kVA×1台,35kV侧主变可调整富余容量约为16000kVA。两当县110/35kV变电所引出的至徽县的110kV架空线路,距矿区约10.0km,该线路富余供电容量约为25000kVA。本项目实施后电力供应充足。

4、供水

本项目不涉及采选规模的重大变化,公司已在江口村附近永宁河滩上设有大口井和加压泵站,其供水能力完全能够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要。

(六)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实施后,生产规模不变,改造的内容主要涉及智慧矿山、选矿系统、顽石抛废系统和科研设施等系统,不增加新的污染源,不需要新增环保设施。本项目实施后对矿区道路、护坡进行加固改造,提升矿区绿化水平,对减少矿区水土流失,修复矿区生态环境有较大的积极作用。

所以,本次采选技改工程建成投产后,将不会对该地区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七)项目土地情况

本项目在徽县郭家沟铅锌矿区内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用地不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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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组织方式及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由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依据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有步骤、有计划的有序展开各分项系统的建设,整个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第一期重点建设工控网络、视频网络、信息化基础设施、物联网以及智慧平台,做到矿山数据通信网络化,构建矿山信息传输、处理、存储平台和集中管控体系。第二期重点开展矿山智能生产系统建设,实现矿山资源数字化、采选生产过程智能控制、智能生产管理与执行等,实现矿山固定设施无人值守自动化、采矿装备智能化与选矿流程自动化,实现矿山全流程的少人无人化生产。第三期重点建设工业大数据分析平台,充分挖掘数据潜在价值,实现设备故障智能诊断、过程参数优化、生产流程优化、数字仿真优化、经营决策优化等。以工业互联网技术为基础,打造具有自感知、自学习、自决策、自执行、自适应的有色金属智能矿山。此外,在三期建设期内完成矿山选矿系统升级改造、尾矿系统升级改造、科研设施以及对矿区道路、护坡加固改造等工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项目尚未实施。

四、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项目

(一)项目概况

矿山资源储量是资源类企业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关键因素。为了拓展可持续发展空间,加强现有矿山的生产勘探开发工作,进一步建设本质安全型矿山和提升资源控制程度势在必行。公司拟投入30,000万元在徽县郭家沟铅锌矿加大地质勘查工作,以进一步控制矿体并探明各矿山资源储量,预计可探明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的矿石量1,700万吨,锌金属量44.17万吨,铅金属量14.25万吨,银金属量270.53吨。

本次勘查项目所涉及的矿权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项目名称矿业权人采矿权证号矿权面积(km?)有效期限
1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项目金徽 矿业C62000020121132101276657.14552021.3.23-2034.8.5
C62000020160532101419271.88612021.3.23-20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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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实施背景及必要性

对于有色金属采选企业而言,矿产资源的保有资源量是企业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心。根据《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甘肃等具有资源前景的省区铅锌矿地质勘查工程列为重点资源勘探工程。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要求提高铅锌等矿山规模和环保准入门槛,加强现有矿山周边和深部找矿与资源储量升级工作,将公司矿区所在的甘肃陇南列为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基地。根据《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要求加强陇南地区铅锌、锑、金、白云岩、重晶石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以铅锌、金等矿产的开发利用为重点,实施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等7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程,促进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开发及采选冶、深加工一体化发展。

本公司所拥有的郭家沟矿山和郭家沟南矿山,位于西成铅锌矿田东端。西成铅锌矿田是我国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逐步发展起来的重要铅锌基地之一,与东邻凤太铅锌矿田一起,构成了秦岭泥盆系铅锌成矿带,拥有众多特大—小型规模不等的热水沉积—变质矿床和热水沉积—改造型铅锌矿床,成矿地质条件得天独厚,独特的成矿条件为矿区提供了良好的找矿前景。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现有郭家沟矿区的生产勘探,首先能够提高普查区域的矿体控制程度,为矿山开发提供有力保障,其次能够扩大矿区资源储量,为矿山建设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后续资源保障。

(三)本次勘查设计主要工作量

序号工作项目单位工作总量
工作总量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
11/1000剖面线测量km32.9332.93
2工程测量点326110109107
3钻探m/孔221,640/32666,540/11088,630/10966,470/107
4基本分析样11,3403,6624,3213,357
5组合分析样8080
6光片1515
7薄片1515
8终孔静止水位观测326110109107
9钻探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编录m/孔221,640/32666,540/11088,630/10966,470/107
10矿产地质编录m/孔221,640/32666,540/11088,630/10966,47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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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作项目单位工作总量
工作总量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
11小体重3535
12水质分析55

(四)本次勘查投资预算情况

项目预算(万元)
总预算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
一、地形测绘
二、地质测量
三、遥感地质
四、物化探
五、遥感
六、钻探25,047.277,023.6210,752.187,271.47
七、坑探
八、浅井
九、槽探
十、岩矿测试193.6560.8071.3055.396.16
十一、其他地质工作1,723.91516.06669.86507.9930.00
十二、工地建筑1,069.65301.59456.88311.180.00
十三、环保投入267.4175.40114.2277.790.00
十四、税费1,698.11478.65723.87493.432.17
合计30,000.008,456.1112,788.318,717.2538.33

(五)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不改变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及能源的供应方式,项目建设所需的工程物资、设备配件、工程劳务等均供应充足,建设所需的电力可通过矿区已有的电力设备提供。

(六)项目环保情况

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已取得徽县生态环境局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本次勘查项目的主要污染源来源于钻探,应对措施如下:

1、废气

本项目实施期间对大气环境的主要影响来源于探矿过程地表开挖产生的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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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在开挖地表过程中采取降尘措施:(1)对易起尘的作业现场采用湿法喷水,抑制地面起尘;(2)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3)项目实施过程中物资运送、生产选择尾气排放稳定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和发电机等,加强维护与保养,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减少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实施期间对水环境的主要影响来源于生活废水、钻探过程中的地下涌水和少量机修废水。为此,采取以下处置措施:(1)生活废水:产生的废水不多,水质简单,均进入探矿区临时旱厕,熟化之后施肥于周围的林木,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2)地下涌水:项目在钻探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当地的水文地质情况,对钻探涌水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如下套管、用重晶石粉调和泥浆增加比重,加之钻孔的孔径比较小,钻探用水量对地表影响很小。(3)机修废水:

经临时隔油池沉淀隔油后,废水用于施工现场的抑尘洒水,减小对环境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实施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钻机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别多在85-95Db(A)之间。噪声对操作人员产生一定影响。为此,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加强施工组织管理,选择低噪声或自带消声设施的设备,以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2)对施工人员及高噪声施工机械集中点作业人员加强劳动保护,施工人员需佩戴耳塞、耳罩或防声头盔,有效减少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实施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探矿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为此,项目产生的土石尽量用于场地平整并及时恢复植被。对于生活垃圾,在各施工作业点设定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清理。

5、环保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环保资金投入共计267.41万元,资金来源为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勘查过程中对隔油池、钻探废水泥浆池、废渣废料防护栏等环保设施的投入和后期地表植被的恢复治理及原地表景观地貌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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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预期成果及资源储量估算

项目预期资源储量结果为:探明资源量的矿石量700万吨,锌金属量18.43万吨,铅金属量5.88万吨,银金属量112.70吨;控制资源量的矿石量500万吨,锌金属量12.45万吨,铅金属量4.20万吨,银金属量79.06吨;推断资源量的矿石量500万吨,锌金属量13.29万吨,铅金属量4.17万吨,银金属量78.77吨。

(八)项目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情况

公司自行编制的《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实施方案》的铅锌矿勘查设计方案已获专家评审通过,取得了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天水矿产勘查院出具的审查意见书,结论为:该项目设计依据充分,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部署合理,选择的工作方法手段合适。

(九)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十)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本次勘查工作期限预计为2022年1月-2025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在86-162线之间完成100×100米网度的勘查工作,主要工作为钻探施工、地质编录、岩心采样、剖面线测量及工程点测量,总计完成钻探66,540米。

第二阶段:在86-112线之间完成100×100米网度的勘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见矿情况择区完成50×50米网度的加密工作,并在北部空白区域按照400×400米的工程间距进行稀疏的工程控制,探索赋矿层位,争取找矿突破。主要工作为钻探施工、地质编录、岩心采样、剖面线测量及工程点测量,总计完成钻探88,630米。

第三阶段:在124-162线完成剩余的50×50米网度的加密工作,同时在北部已取得的找矿突破基础上再按200×200米工程间距进行控制,发现可采矿体后按照100×100米工程间距进行加密控制,局部可加密到50×50米的工程网度。主要工作为钻探施工、地质编录、岩心采样、剖面线测量及工程点测量,总计完成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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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66,470米。第四阶段:完成综合研究及《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报告》的编制、评审和修改工作。

五、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从事的有色金属采选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除公司股东资本金投入外,矿山建设和生产的资金主要依靠向银行借款筹集资金,财务费用较高。

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52.49%。公司的有息债务(全部为银行贷款)余额为190,026.34万元,占总资产的40.89%,其中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合计为126,028.54万元,占总资产的27.12%,总体来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支出及其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支出12,029.2916,448.7722,018.88
净利润46,289.0236,244.1616,132.43
占比25.99%45.38%136.49%

因此,公司拟利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8,5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以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经营安全性和资产流动性,满足公司业务扩张和发展战略的需要。

(一)满足公司业务提质增效和战略发展的需要

公司所属的矿山投产运营后,公司持续推进矿山产能利用率和技术改造,以实现公司业务的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未来公司不断加强采选业务的提质增效与扩大矿产资源开发力度,与之相匹配的营运资金需求亦不断增加。

报告期之前,公司因自身矿山开发建设需要,向金融机构借入大量资金,用于前期建设,公司借款中短期借款的比重较大,而公司流动资产所占资产比重较小,因此导致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2020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0.16和0.15,低于行业平均值。

公司名称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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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盛达资源--1.000.911.130.94
国城矿业--3.363.261.301.18
西藏珠峰--0.390.321.491.38
华钰矿业--0.340.290.480.42
兴业矿业--0.350.160.270.22
平均值--1.090.990.930.83
中值--0.390.321.130.94
本公司0.240.210.160.150.130.11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同行业可比公司未公布2021年年报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81,145.7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为44,882.78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63,997.80万元,占2021年末总负债的比例为33.71%、18.64%和26.58%。因此,公司短期内有较强改善营运资金水平的需求。以2021年末情况为例,如以28,500.00万元偿还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则本公司的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总额将下降至97,528.54万元,占2021年末总负债的比例变为40.5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相应回升至约0.30和0.26。因此,公司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偿还短期银行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银行借款,将有助于缓解公司短期流动性压力,推动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防范财务风险

有色金属采选业属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投资。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依赖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和自身积累进行矿山建设和生产运营,随着矿山产能的达产,公司债务规模有所下降,但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仍高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公司名称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盛达资源-31.74%34.38%
国城矿业-29.56%7.18%
西藏珠峰-23.85%12.70%
华钰矿业-46.67%47.65%
兴业矿业-20.14%22.00%
平均值-30.39%24.78%
本公司52.49%62.39%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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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银行资信良好,但由于资产负债率偏高,财务风险相应增加,债务筹资能力将受到一定限制。以2021年末情况为例,如以28,50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则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将回落至约46.51%。

因此,公司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财务的稳健性和抵抗风险的能力。

(三)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水平

近几年,随着业务规模迅速扩张,公司的有息债务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22,018.88万元、16,448.77万元和12,029.29万元。公司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将有效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盈利能力。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经营状况的影响

1、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现有核心业务,着重对绿色矿山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运行效率;加强对现有矿山的生产勘探工作,增加资源储量;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财务的稳健性和抵抗风险的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影响力,本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有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提高。

2、巩固和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的智能化管理水平、运行效率和资源储备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对于提高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有重要作用。公司勘探项目的顺利实施必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有色金属矿产资源保有储量,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为本公司长期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资本实力增强,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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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得到优化,公司后续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

2、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完全发挥效益,因此存在发行后一段时间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但是随着本公司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本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仍将保持较高的水平。

3、对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大幅降低,从而增强本公司的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融资能力,降低本公司的财务风险,使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趋于合理,同时进一步提高资产流动性,增强日常经营的灵活性和应变力,从而使本公司适应未来几年战略发展和业务运营的需要。

4、对财务费用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可有效减少本公司负债规模,减少每年财务费用的支出,从而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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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转增注册资本的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二、最近三年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进行股利分配。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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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利润分配应考虑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长期发展和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公司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含土地使用权)或者购买设备等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保证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并且公司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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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公司发行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公司的利润分配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重新履行上述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要对调整或变更的理由真实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且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必要时,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征集股东意见。

3、公司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条件

(1)公司发生亏损或者已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的;

(2)自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后的两个月内,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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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的;

(4)董事会有合理理由相信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三)现金分红的监督约束机制

1、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2、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互联网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4、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余额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五、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公司未来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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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公司综合考虑总体发展目标及目前的实际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并从制度上对股利分配作出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和决策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目标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研究论证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经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四)发行上市后前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在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公司净利润实现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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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新闻机构等联系,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陆成玮
联系电话:0939-7545988
传真:0939-7545996
联系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
电子邮箱:jhky@jinhuiky.com
公司网址:http://www.jinhuiky.com/

二、重要合同

(一)授信及借款合同

1、银行授信合同

截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正在执行的银行授信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授款银行授信合同编号授信额度授信使用期限
1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甘银总融【2021】225-2号50,000.002021.6.18至202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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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合同

截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尚在执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编号贷款银行贷款余额合同有效期担保类型担保情况
120210623000125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10,000.002021.6.23至2022.6.23保证/抵押

李明、杜楠、海南亚特、亚特投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以甘(2021)徽县不动产权第0000057号、0000058、0000059号、0000060号、0000061号、0000063号6个不动产证抵押

220210624000168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10,000.002021.6.25至2022.6.25保证/抵押
320210628000013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10,000.002021.6.28至2022.6.28保证/抵押
420210628000166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5,000.002021.6.29至2022.6.29保证/抵押
520210628000203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5,000.002021.6.29至2022.6.29保证/抵押
60271100013-2021年(徽县)字00138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20,000.002021.4.1至2024.3.31保证/抵押亚特投资、李明、杜楠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以郭家沟铅锌矿采矿权(C6200002012113210127665)及机器设备抵押
70271100013-2021年(徽县)字00160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18,000.002021.5.24至2022.2.11抵押公司以郭家沟铅锌矿采矿权(C6200002012113210127665)抵押
82016年工银租赁设备二字第36号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1,000.002017.2.6至2022.2.5保证/抵押/质押李明、杜楠、亚特投资连带责任保证 金徽矿业以主合同项下的租赁物抵押 金徽矿业以2000万定期存单质押
9兰银借字2020年第102772020000017号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7,000.002020.4.29至2022.10.8保证/抵押李明连带责任保证 亚特投资连带责任保证 金徽矿业以采矿权(C6200002016053210141927)抵押
10兰银借字2020年第102772020000020号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7,800.002020.5.21至2022.10.8保证/抵押
11兰银借字2020年第102772020000044号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25,000.002020.9.16至2022.9.16保证/抵押
12兰银借字2021年第102772021000025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27,900.002021.6.9至2024.6.9保证/抵押亚特、李明连带责任保证; 金徽矿业以采矿权(C6200002016053210141927)抵押
1348092021280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00.002021.1.19至2022.1.19保证李明、杜楠、亚特投资连带责任保证
14CIBHK2021FL007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17,000 (万港元)2021.12.13-2022.3.11信用证/保证/抵押(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开具备用信用证; (2)反担保保证:亚特投资、李明、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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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编号贷款银行贷款余额合同有效期担保类型担保情况
楠连带责任保证; (3)反担保抵押品:①懋达建设位于兰州万达中心的5间办公用房②亚鑫房地产位于陇南市徽县城关镇唐庄村金徽家园北区的6栋住宅用房
1562262401-2021年(成县)字0007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县支行30,000.002021.7.19-2024.7.18保证亚特投资连带责任保证

(二)设备及备件采购合同

截至2022年1月1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预计执行金额超过200万元的设备及备件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编号采购方供应商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日期有效期至
1JHKY210521GY0371金徽矿业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轮胎按订单结算2021.7.52022.7.4
2JHKY210521GY0371-1补充协议2021.11.4
3JHKY210445GY0318金徽矿业西安隆德动力设备有限公司配件等月结合同2021.6.32022.12.31
4JHKY210446GY0319金徽矿业烟台井捷采矿设备有限公司配件等月结合同2021.6.202022.12.31
5JHKY210493GY0354金徽矿业信得莲花山钎具(葫芦岛)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配件等月结合同2021.6.212022.5.30
6JHKY210442GY0315金徽矿业赣州好朋友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分拣机及配件322.002021.6.2质保期(一年)结束后,7个工作日付清尾款

(三)原材料及机械租赁合同

截至2022年1月1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年度框架合同或标的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原材料及机械租赁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编号采购方供应商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日期有效期至
1JHKY2019GY388金徽有限安徽天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球磨机复合衬板按月结算2019.7.8框架合同
2JHKY2019GY440金徽有限安徽天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半自磨机橡胶复合衬板按月结算2019.7.8框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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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编号采购方供应商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日期有效期至
3JHKY220006GY0005金徽有限白银广汇化工有限公司白灰按月结算2022.1.3框架合同
4JHKY220003GY0002金徽有限成县玉印商贸有限公司水泥运输单价合同2022.1.32022.12.31
5JHKY210187GY0149金徽矿业徽县航宸机械租赁服务中心机械租用以使用时间为准2021.3.112022.12.31
6JHKY210264GY0197金徽矿业天水天瑞鑫商贸有限公司籽煤单价合同2021.3.272022.3.9
7JHKY210307GY0227金徽矿业甘肃旭锐商贸有限公司油品(液压油等)月结合同2021.4.102022.4.30
8JHKY210316GY0235金徽矿业兰州赛弛润滑油有限公司油品(齿轮油、液压油等)月结合同2021.4.162022.4.30
9JHKY210328GY0245金徽矿业北京中科聚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复合絮凝剂月结合同2021.4.202022.4.30
10JHKY210385GY0285金徽矿业四川川杰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制管材单价合同2021.5.142022.5.12
11JHKY210382GY0283金徽矿业大冶市欧畅化工有限公司选矿药剂(硫酸铜、硫酸锌)单价合同2021.5.112022.5.30
12JHKY210426GY0307金徽矿业湖南明珠选矿药剂有限责任公司选矿药剂(戊黄药、TZ-3药剂)单价合同2021.5.252022.5.30
13JHKY210575GY0411金徽矿业兰州向日葵工贸有限公司劳保用品按采购单结算2021.7.232022.7.21
14JHKY210489GY0350金徽矿业重庆博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锚杆、网片以实际供货量为准2021.6.182022.12.31
15JHKY210593GY0426金徽矿业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岩石乳化炸药单价合同2021.8.122022.7.31
16JHKY210917GY0426-12021.11.19
17JHKY210645GY0457金徽矿业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2#岩石乳化炸药数量以实际发货量为准2021.8.232022.8.31
18JHKY210890GY0457-12021.11.4
19JHKY210777GY0543金徽矿业吉安天卓选矿药剂有限公司选矿药剂年度月结合同2021.9.252022.9.30

(四)能源采购合同

截至2022年1月1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能源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编号采购方供应商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日期有效期至
1SGGSLNNKYXGY21004925金徽矿业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陇南供电公司电力依据用电计量装置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2021.9.24202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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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编号采购方供应商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日期有效期至
2JHKY220007GY0006金徽矿业徽县润达商贸有限公司油品按订单结算2022.1.32022.12.31
3JHKY210559NY0011及其补充协议金徽矿业国网甘肃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110kV第二电源及配套设施工程租赁总计1,318.10万元2021.6.24租赁期限5年

(五)工程采购合同

截至2022年1月1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年度框架合同或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工程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编号采购方供应商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日期有效期至
1JHKY2014-GYB0045金徽有限丹东东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选综合自动化系统3,374.282014.3.28-
2JHKY2014GYB0083金徽有限丹东东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选综合自动化系统2014.6.21补充协议
3JHKY2014GYB0083-1金徽有限丹东东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采选综合自动化系统2015.4.17补充协议
4JHKY2016GYS0056金徽有限丹东东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金徽矿业工业井下在线综合管控系统612.222016.3.29-
5JHKY210242GC0006金徽矿业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徽矿业2021年土建工程850.002021.5.72021.12.31 (已完工未办理决算)
6JHKY210883GC0024金徽矿业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菜林沟尾矿库提升改造2,029.352021.11.42022.6.12 (计划竣工日期)
7JHKY210953GC0026金徽矿业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菜林沟尾矿库后期坝一期工程1,091.942021.12.22022.7.6 (计划竣工日期)

(六)销售合同

截至2022年1月1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年度框架合同或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销售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编号销售方客户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日期有效期至
1JHKY220038XS0001金徽矿业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铅精矿以实际发货和结算为准2022.1.6框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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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编号销售方客户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日期有效期至
2JHKY220039XS0002金徽矿业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锌精矿以实际发货和结算为准2022.1.6框架合同
3JHKY220040XS0003金徽矿业白银市红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锌精矿以实际发货和结算为准2022.1.6框架合同
4JHKY220041XS0004金徽矿业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锌精矿以实际发货和结算为准2022.1.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供需双方发票、货款两清及双方约定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5JHKY220042XS0005金徽矿业陕西东岭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锌精矿以实际发货和结算为准2022.1.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供需双方发票、货款两清及双方约定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6JHKY220043XS0006金徽矿业陕西锌业有限公司锌精矿以实际发货和结算为准2022.1.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供需双方发票、货款两清及双方约定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7JHKY220045XS0008金徽矿业重庆朗国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铅精矿以实际发货和结算为准2022.1.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供需双方发票、货款两清及双方约定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8JHKY220046XS0009金徽矿业郴州市竹源实业有限公司铅精矿以实际发货和结算为准2022.1.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供需双方发票、货款两清及双方约定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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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与承销协议

2021年4月,公司与华龙证券签订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公司与华龙证券、中信证券签订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之承销协议》,约定由华龙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的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由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的主承销商,公司将依据协议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

三、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见“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可能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不存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刑事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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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刘勇张世新窦平
孟祥瑞ZHOU XIAODONG肖云
梁娟丁振举李仲飞
李银香朱虎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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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闫应全张小凤蒲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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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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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刘勇肖云窦平
乔志钢陆成玮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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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孔祥辉

保荐代表人:

郭喜明 康勇

法定代表人:

祁建邦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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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和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字):

苏金奎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字):

祁建邦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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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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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朱 宁 徐广哲 林 敏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 宁

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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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3-8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9号)及经本所鉴证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11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龙琦 张令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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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签字评估师已阅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726号和坤元评报[2020]817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公司及签字评估师对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柴铭闽 吕跃明

签字资产评估师:

黄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俞华开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45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立琰 张令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一、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1〕3-27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龙琦 张令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

(一)备查文件的查阅期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联系人:陆成玮电话号码:0939-7545988传真号码:0939-7545996互联网网址:http://www.jinhuiky.com/电子信箱:jhky@jinhuiky.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联系人:康勇电话号码:0931-4890268传真号码:0931-8815556电子信箱:kangyong1977@qq.com

3、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联系人:谭彦杰电话号码:010-60833093传真号码:010-60836960电子信箱:tanyanjie@citic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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