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的相关要求,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就公司编制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