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本期业绩预告对应的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265,000万元–275,000万元 | 盈利:14,596.15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1715.55% -1784.06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257,329万元–267,329万元 | 盈利:2,392.07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10657.61% - 11075.65% |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1.1396元/股–1.1826元/股 | 盈利:0.0680元/股 |
注:基本每股收益计算使用股本数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市场影响,公司主要产品聚氯乙烯树脂、粘胶纤维、粘胶纱销售价格及销量较上年同期有所上涨,公司整体利润水平显著提高。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