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现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拟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人选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拟聘任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李冬阳先生为总裁,王明刚先生为常务副总裁、邓本军先生、陈如刚先生、周强先生、杨斌先生、陈佳先生、戚鲲文先生为副总裁,戚鲲文先生为董事会秘书,林望春女士为财务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为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刚 朱厚佳
赵庆祥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