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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7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0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因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部分项目核算不准确,致使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以及合并利润表相关内容需要更正。更正后,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增加31.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受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

31.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情况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更正前

项目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600,597.4026.4667,446,188.3713.04
……

更正后

项目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282,881.6325.0667,128,472.6012.51
……

2、《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更正前

项目本报告期金额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012,316.01-4,584,736.1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632,705.1516,999,402.63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947,993.306,259,089.7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445.05258,729.4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909,296.744,242,628.47
……
合计3,621,642.2720,060,571.22

更正后

项目本报告期金额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1,015,884.94-4,588,305.03……
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685,270.1317,051,967.61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316,270.936,627,367.4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0,441.10209,733.3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7,996.0547,996.05
减:所得税影响额1,007,854.654,341,186.38
……
合计3,939,358.0420,378,286.99

3、《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二)财务报表之合并利润表”

更正前

项目2021年前三季度(1-9月)2020年前三季度(1-9月)
……
加:其他收益17,047,398.6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1,161,328.11……
加:营业外收入271,388.06……
减:营业外支出4,597,394.72……
……

更正后

项目2021年前三季度(1-9月)2020年前三季度(1-9月)
……
加:其他收益17,099,963.6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1,213,893.09……
加:营业外收入222,392.01……
减:营业外支出4,600,963.65……
……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2022年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董事会意见:本次涉及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本次更正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更正〈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关于该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涉及的更正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对此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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