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3002356,发证日期2021年12月16日,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和业绩预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