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2022年1月26日,公司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冯丽娟女士、曾庆梅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曾庆梅女士已离职,指派注册会计师李静女士接替曾庆梅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次变更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冯丽娟女士、李静女士。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信息
李静女士,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格,199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曾担任过上市公司中江地产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较为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李静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大信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