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2日以邮件及其他通讯等方式发出,于2022年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芯投微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芯投微滤波器芯片研发生产总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协议约定本项目总投资55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本次芯投微与地方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是公司投资的滤波器项目在国内新建产能的前提,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参股公司芯投微签订相关项目合作协议及其他补充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2022年1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重要参股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22年1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