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1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1月24日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包士金 | 273,199,388 | 27.95 |
2 | 张晋榆 | 68,415,200 | 7.00 |
3 | 张青 | 10,424,700 | 1.07 |
4 | 丑建忠 | 9,955,115 | 1.02 |
5 | 龚强 | 6,000,000 | 0.61 |
6 | 罗晴 | 3,841,000 | 0.39 |
7 | 邵亦然 | 3,713,400 | 0.38 |
8 | 李申 | 3,002,794 | 0.31 |
9 | 叶林 | 2,800,000 | 0.29 |
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2,610,500 | 0.27 |
注:目前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