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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6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58 号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称,因公司与吴文生的继承人就公司是否负有收购公司子公司贵阳市医药电商服务有限公司30%股份的义务存在法律纠纷,你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累计冻结金额为1,008.28万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1. 请核查并详细说明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具体日期,说明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2. 请说明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银行账户设立情况、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个数占公司银行账户个数的比例、其他可用银行账户情况、合计被冻结金额占你公司银行存款余额的比例,并说明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融资活动产生的具体影响,你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和后续安排。

3. 请补充披露本次诉讼事项的详细情况及最新进展,前期是否就相关诉讼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自查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及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如是,请补充披露。

4. 请结合前述问题及答复说明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否属于你公

司主要银行账户、你公司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9.4条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的原因。请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5. 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贵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2年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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