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议事规则》,我们作为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与控股股东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利益,定价方法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公司与控股股东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世林 果德安 李曙衢日期: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