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4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已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2-00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的具体情况
2022年1月2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5,692,6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成交的最高价为5.17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4.9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9,030,484.9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