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 公司章程(修改前) | 公司章程(修改后) |
第四十条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十八)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十八)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除本条第(十八)项外,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备查文件
1.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2.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