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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迈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禾迈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禾迈股份使用募集资金25,756.22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明电子”)进行增资,以实施“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57.80元(人民币,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57,8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7,161.6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0,638.3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依生产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25,756.2225,756.22
2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8,877.108,877.10
3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7,159.077,159.07
4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14,000.00
合计55,792.3955,792.39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恒明电子是“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直接实施主体,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增资人民币25,756.22万元用于该募投项目实施。增资完成后,恒明电子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6,000万元,剩余部分20,756.2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恒明电子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投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景路18号5幢413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威辰
成立日期2020年2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2H2E6Y1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电气设备批发;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计算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恒明电子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元)2021年9月30日/2021年1-9月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资产总额38,041,237.5227,422,233.05
负债总额28,171,918.0017,534,862.50
净资产9,869,319.529,887,370.55
营业收入--
净利润-18,051.03-112,629.45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恒明电子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发展,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恒明电子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5,756.22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增资用于“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5,756.22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25,756.22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审议认为:为保证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756.22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进行增资,以实施“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25,756.22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

果、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禾迈股份本次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5,756.22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进行增资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助于推进“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5,756.22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进行增资,以实施“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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