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2年1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姚宏先生、卢超军先生、朱四一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龙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同意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将不超过2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限于银行、信托、基金、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即刻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5日
报备文件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