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辞职董事的基本情况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长刘玉斌先生、董事王金元先生、伍敏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玉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董事长,王金元先生、伍敏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相关职务,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刘玉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85%,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他辞职人员王金元先生、伍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刘玉斌先生、王金元先生、伍敏女士辞职已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董事、选举董事长。在此之前,刘玉斌先生、王金元先生、伍敏女士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刘玉斌先生、王金元先生、伍敏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刘玉斌先生、王金元先生、伍敏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