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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皖维高新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5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在公司研发中心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8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控股商都县明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0年,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投资了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维科技),建设20万吨聚乙烯醇(PVA)生产装置。近年来,随着蒙维科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市场竞争力愈发凸显,已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截至2021年6月30日,蒙维科技资产总额为351,083.98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29.96%;净资产为238,842.7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40.79%;净利润为35,875.07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74.79%。由于蒙维科技所在地乌兰察布市属水资源匮乏地区,近年来蒙维科技一直使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后的中水进行生产。集宁区生活污水中混杂了大量工业废水,处理后的中水含有大量氯离子及其他残留物,蒙维科技进行二次处理需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成本,且该中水资源是蒙维科技唯一的生产用水来源,存在着单一保障风险。为保障蒙维科技生产用水安全稳定,实现可持续

发展,公司拟引入乌兰察布市商都县明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明源水务)所属七台镇污水处理厂中水作为蒙维科技第二水源。该项目事关蒙维科技长远发展,是公司一项既具有现实意义,又具深远意义的战略性决策。

2021年11月8日,商都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采用挂牌出售方式,公开转让明源水务75%的股权,转让底价为5455.3373万元。

为确保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公司聘任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信)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明源水务拥有的商都县七台镇污水处理厂房屋建筑物及设备价值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本次交易的参考价格。

中联国信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以2021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对商都县七台镇污水处理厂所属房屋建筑物14项(主要为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鼓风机房及配电间、综合办公楼、中水回用车间等)、构筑物19项(主要为厌氧池1、旋流沉砂池、提升泵站等)、设备566台/套(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自动搅匀排污泵、回转式格栅除污机、轴流风机等)进行价值评估,评估值为7,225.73万元,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明源水务75%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5419.2975万元,与商都县国资委挂牌的转让底价相差36.0398万元,占0.66%。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455.3373万元摘牌收购明源水务75%的股权,取得明源水务的控股权并进行生产经营管理,为蒙维科技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含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第1款所规定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范围。

独立董事对该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投资控股商都县明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关于投资控股商都县明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的公告》(临2022-002)。

三、报备文件

1、《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投资控股商都县明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意见

3、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1)第227号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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