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后,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关联交易发生的理由合理、充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角度出发,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及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以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苏 丹
年 月 日
杨金观 | 李建伟 | 洪 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