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先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环领先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核对,并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先认可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预计额度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环领先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先认可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是各方基于自愿、平等、公平、合理原则进行的,符合公司战略布局,有利于推动员工与公司共担经营风险、共享发展成果,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符合公司及标的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名: 陈荣玲 周 红 毕晓方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