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城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4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海通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8号令])、《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三章 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之“第三节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的主要事项如下,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1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6,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46,000.00万元,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3,8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城市转债”)网上申购已于2022年1月21日结束。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现将本次城市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一、总体情况

城市转债本次发行46,000万元(共计46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发行日期为2022年1月21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城市转债总计为411,167,000元(4,111,67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9.38%。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城市转债总计为48,833,000元(488,33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62%,网上中签率为

0.0004898785%。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99,683,883,150张,配号总数为9,968,388,315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9968388315。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1月24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于2022年1月25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城市转债。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如下:

类别有效申购数量(张)实际获配数量(张)中签率
原股东4,111,6704,111,670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99,683,883,150488,3300.0004898785%
合计99,687,994,8204,600,000-

四、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城市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备查文件及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2年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六、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10楼电话:0755-33283211联系人:肖靖宇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联系人:资本市场部电话:021-23219622、021-23219496

发行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