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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1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453号

目 录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1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3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2]453号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2年1月8日《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2年1月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2]453号[此页无正文]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截至2022年1月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3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80,000股,发行价格为7.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95,030,8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2,937,735.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093,064.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3710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与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百泽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和置换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根据《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核准/备案号
1智能硬件柔性制造项目19,830.3519,830.35《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019-441303-39-03-062669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525.014,525.01《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019-441303-39-03-062772
3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4,950.004,950.00《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019-441303-39-03-062768
4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不适用
合计49,305.3649,305.36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或备案登记程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1月8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中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部分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
1智能硬件柔性制造项目19,830.3519,830.352,865.342,865.34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525.014,525.01241.20241.20
3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4,950.004,950.00134.27134.27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20,000.00--
合计49,305.3649,305.363,240.813,240.81

(三)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单位:万元

序号发行费用明细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拟置换金额
1保荐费188.68188.68
2审计及验资费用297.17297.17
3律师费用140.2140.2
4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52.5352.53
合计678.58678.58

截至2022年1月8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919.39万元。

综上所述,本次置换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8月4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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