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监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2年1月21日,公司获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通知,招商局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31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