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下午在上海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2年1月11日通过邮件方式提交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使用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