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安迪生精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生精测”)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股东会同意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安迪生精测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可用担保额度 |
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 5,500万元人民币(注1) | 7,500万元人民币 | 0.00元人民币 |
注1: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华气厚普燃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成都安迪生精测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康博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5,5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提供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成都安迪生精测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债务人: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债权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保证人承诺即使主合同债务人对授信款项的实际用途与主合同约定不符(包括但不限于以贷还贷等情形),保证人仍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审批总额累计为2,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0%,实际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0%。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审批总额(含本次担保)累计为7,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4%,实际担保余额为7,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4%。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