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1月18日以邮件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通知,应出席董事9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范佳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安排等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
150.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00万元。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于2022年2月11日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2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