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阅黄圣植先生的学历、职称等履历资料,我们认为黄圣植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黄圣植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黄圣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董事会审议的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黄圣植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 袁树民 强永昌 彭贵刚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