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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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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7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规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陈萍、张晔、邹晓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史录文、董磊、李万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曹永刚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其中,独立董事雷世文、屠鹏飞因已经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对雷世文、屠鹏飞在任期内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候选人董磊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史录文、李万军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通过了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现任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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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产生1名监事,与2名职工代表监事司洪伟、刘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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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董事简历:

许钟民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港股代码:08172,以下简称:拉近网娱)首席策略师。历任稼轩投资有限公司决策委员会主席,本公司董事长、高级顾问,北京京文唱片传播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许钟民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系一致行动人(稼轩集团有限公司系香港上市公司拉近网娱之控股股东,稼轩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先生与许钟民先生最终拥有55%及4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钟民先生本人不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间接控制2,552,1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4%。许钟民先生近五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五年内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侯占军先生,现任本司董事兼总裁。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侯占军先生与持有本公司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侯占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100,00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侯占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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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秀虹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毕业于赫尔辛基学院,硕士学位。历任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部采购中心总经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华东区总经理、鹏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黄秀虹女士与持有本公司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秀虹女士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

000931)股份,其兄黄光裕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持有中关村股份264,713,583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黄秀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邹晓春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律系专科,先后取得中国律师资格证书、中国税务师资格、国家公证员资格、工业经济师、基建招投标律师业务资格、证券律师业务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证书。

邹晓春先生系北京市中逸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并在该所担任主任律师;从2010年12月起,担任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00493.HK)执行董事(及授权代表);2014年8月起,任北京逸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简道众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3月起,任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08172.HK)非执行董事。2018年11月起,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688028.SH)独立董事。

邹晓春先生曾担任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600868.SH)独立董事、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48.SZ)独立董事;自2010年12月起至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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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曾兼职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自2011年6月起至2014年6月,曾任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600898.SH)副董事长。2013年12月至2018年12月,曾任优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833074.OC)董事、董事长职务。

邹晓春先生现还兼任南昌大学北京校友会常务副会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邹晓春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晓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陈萍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历任重庆市沙坪坝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美电器重庆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秘书,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兼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行政副总裁,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裁,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执行董事。

陈萍女士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陈萍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

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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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晔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并兼任集团内多家公司董事、监事。张晔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张晔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简历:

董磊先生,医学博士,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教授。2000年至2004年,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至2008年,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免疫学专业,获得研究生学位;2008年至2012年,毕业于阿肯色大学,细胞与分子生物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2012年至2013年,毕业于凯斯西储大学,生物医学专业,任职博士后;2014年至2018年,就职于埃默里大学,生物医学专业,任职博士后、研究助理;2018年至今,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北京)任职教授。

董磊先生从事幼年型粒-单细胞白血病(JMML)、实体肿瘤GBM发生发展的分子机制和相关药物开发的研究。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北京市重点专题等7个项目。研究领域涉及磷酸酶的结构与活化、及其功能调控、白血病和实体肿瘤的发生、发展机理等。主要研究内容是基因突变导致血液肿瘤的致病机制,以及针对肿瘤靶向蛋白的药物的开发和治疗。构建个体化肿瘤的体外模型、并利用肿瘤类器官新手段探索肿瘤的精准治疗与药物筛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董磊先生与持有公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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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史录文先生,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药物政策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以及合规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药物经济学专委会主委,北京药学会药物经济学专委会主任委员,北京医学会罕见病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中药协会药物临床评价研究专委会副主委,现代医院管理能力建设专委会药事管理分会副主委,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卫健委第二届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委会委员,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专家组成员,《中国药学》(英文版)等杂志副主编。1987年毕业于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获学士学位;1992年获得美国伊利诺芝加哥大学医学教育管理硕士学位(MPHE);1987年7月至2000年3月,在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任教;2000年4月至今,在北京大学药学院任教;2002年12月至今,在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任职主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史录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史录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万军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共党员,山西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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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专业标准部主任。自参加工作以来,长期从事会计、审计理论研究、实务操作和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监管工作。2005年起,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起草组成员,参与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主持起草了“存货监盘”、“计划审计工作”等多项准则,为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建立和完善做出自己的贡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北省投资理财协会财务专家委员会主任,为行业和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现担任长城汽车、常山北明独立董事,曾担任常山股份、东方热电、沧州明珠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李万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万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监事简历:

曹永刚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本科学历,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

曹永刚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中心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曹永刚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21年12月31日,曹永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其配偶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11.33万股份,其所持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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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曹永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伟女士,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财务管理中心财务部副经理、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科学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刘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司洪伟先生,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监兼运营管理部经理;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专科学历。历任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裁秘书、营运管理中心主管兼总监助理;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司洪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司洪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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