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控股股东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2021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沈琦先生和沈馥先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257,0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 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沈琦先生和沈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2年1月21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股) | (%) | ||||
沈琦 | 集中竞价 | 2021年7月23日 | 92.588 | 1,617,000.00 | 0.3398 |
2021年7月26日 | 93.558 | 905,000.00 | 0.1902 | ||
2021年7月27日 | 100.65 | 28,000.00 | 0.0059 | ||
小计 | — | — | 2,550,000.00 | 0.5358 | |
沈馥 | 集中竞价 | 2021年7月23日 | 92.158 | 945,700.00 | 0.1987 |
2021年7月26日 | 93.528 | 912,600.00 | 0.1918 | ||
2021年7月27日 | 95.122 | 193,000.00 | 0.0406 | ||
小计 | — | — | 2,051,300.00 | 0.4310 | |
合计 | — | — | 4,601,300.00 | 0.9668 |
注:合计减持比例的尾数差异由求和时四舍五入取整造成。
2、减持股份来源:沈琦先生、沈馥先生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
3、沈琦先生、沈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年9月4日)以来,累计减持股份合计13,846,905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2.9095%。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沈琦 | 合计 | 107,271,941.00 | 23.18 | 104,721,941.00 | 22.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448,485.00 | 5.50 | 26,180,485.00 | 5.5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823,456.00 | 17.68 | 78,541,456.00 | 16.50 | |
沈馥 | 合计 | 98,082,600.00 | 21.19 | 96,031,300.00 | 20.1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863,292.00 | 4.51 | 24,007,825.00 | 5.0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7,219,308.00 | 16.68 | 72,023,475.00 | 15.13 |
注:合计减持比例的尾数差异由求和时四舍五入取整造成。由于沈琦先生、沈馥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跨越至2022年,上表中“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的相关数据,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发的2022年度相关股东名册填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