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同意聘任孙蕾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少波先生、欧木兰女士、王永和先生、王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章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对上述任职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
张林 盛明泉 安广实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