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送达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