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高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龙高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5日核发的《关于核准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81号),龙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152.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63.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188.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40号”《验资报告》。龙高股份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月14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 | 投资进度(%) | |
1 | 采场及综合利用项目 | 北采场12-22线东部露采扩帮工程项目 | 8,316.31 | 5,525.59 | 66.44% |
东宫下高岭土矿区18-26线 | 8,079.23 | 5,991.39 | 74.16%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 | 投资进度(%) | |
西矿段露天矿扩建工程项目 | |||||
综合利用产品(瓷石、高硅石)加工项目 | 3,259.84 | 2,664.72 | 81.74% | ||
2 | 年产9万吨配方瓷泥项目 | 17,043.24 | 909.25 | 5.33% | |
3 | 选矿厂喂料、磁选、压滤脱水及包装技术改造项目 | 1,489.85 | 1,127.14 | 75.65% | |
合计 | 38,188.47 | 16,218.09 | 42.47% |
公司拟对“北采场12-22线东部露采扩帮工程项目”进行延期。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定预计完成时间 | 延期后预计完成时间 |
1 | 北采场12-22线东部露采扩帮工程项目 | 2022年1月 | 2022年10月 |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北采场12-22线东部露采扩帮工程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但因近期该募投项目界外局部发生边坡滑移,需先对边坡滑移进行治理方能进行项目建设验收,造成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完成。公司现已完成滑移区补充勘探,预计于2022年
月开展滑移区治理,加上项目建设和验收所需时间,预计于2022年
月完成此项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北采场12-22线东部露采扩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针对性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与投向,不会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龙高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意见龙高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兴业证券对龙高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