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注:本公司2021年1-9月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9.09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227,25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人民币18,800,000.00元,余额人民币208,450,000.00元已于2015年12月28日,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汇入公司以下账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溁湾支行79190188000039124账号60,000,000.00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三湘支行66030155200005508账号50,000,000.00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盘路支行43001514061052503679账号50,000,000.00元;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800098305209019账号48,450 ,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15737号《验资报告》”。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洪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842号)文核准,公司向李洪波、毛秀红、格然特科技(湖州)有限公司、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格莱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948,627股,同时,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江苏新华沣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4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178,178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9,604,902.92元,扣除支付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财务顾问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余额人民币355,104,902.92元已于2018年9月27日,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汇入公司以下账户:招商银行长沙分行湘府支行731904148410555账号155,104,902.92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福元路支行43050175403600000107账号20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8]20267号《验资报告》”。
3、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1号》文的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 67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7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不含税金额11,868,998.49 元,余额人民币658,131,001.51元已于2021年3月18日,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汇入公司以下账户:长沙农村商业银行黄兴路支行82010100002417996账号188,131,001.51元;中国建设银行长沙福元路支行43050175403600000369账号181,000,000.00元;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587276225962账号143,000,000.00元;交通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431312888013000725248账号146,000,000.0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截至 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 201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1年9月30日余额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溁湾支行 | 79190188000039124 | 60,000,000.00 | 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三湘支行 | 66030155200005508 | 50,000,000.00 | 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盘路支行 | 43001514061052503679 | 50,000,000.00 | 0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 | 800098305209019 | 48,450 ,000.00 | 0 |
合 计 | 208,450,000.00 |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盘路支行已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福元路支行。
注2:上表中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均已在2019年销户。
2、截至 2021 年9月 30 日,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1年9月30日余额 |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湘府支行 | 731904148410555 | 155,104,902.92 | 0 |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营盘路支行 | 43050175403600000107 | 200,000,000.00 | 0 |
合 计 | 355,104,902.92 |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盘路支行已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福元路支行。注2:上表中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均已在2019年销户。
3、截至 2021 年9月 30 日,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1年9月30日余额 |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黄兴路支行 | 82010100002417996 | 188,131,001.51 | 169,792.53 |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福元路支行 | 43050175403600000369 | 181,000,000.00 | 99,850,974.00 |
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 587276225962 | 143,000,000.00 | 955,410.46 |
交通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 431312888013000725248 | 146,000,000.00 | 0 |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金鹏支行 | 1901018019200177587 | 498,781.35 |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溁湾支行 | 79190188000109559 | 0 | |
合 计 | 658,131,001.51 | 101,474,958.34 |
注1:中国工商银行长沙金鹏支行1901018019200177587账号为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该账户仅用于新能源自动检测装备及数控自动装备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溁湾支行79190188000109559账号为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已于2021年9月2日销户。
注3:公司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账户(账号587276225962)于2021年7月23日购买3000万元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保本保最低收益型),产品于2021年10月25日到期,本息全额赎回至该账户;公司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账户(账号587276225962)于2021年9月17日购买1600万元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保本保最低收益型),产品于2021年10月22日到期,本息全额赎回至该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二”。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三”。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预计完成时间变更
经2018年2月1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水利水电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进行延期,但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投资内容,延期后该项目在2018年6月完成建设。
经2019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和实施进度的调整,调整
如下:
(1)调整智能发配电系统设计集成及总装总测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限和投资总额
本项目原计划总投资规模为15,954.0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3,940.00万元,原计划完成时间为2017年12月,根据项目实施投入和施工进度,
公司拟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5,954.03万元调整为22,134.1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并将项目期限延期至2019年10月。
(2)调整水利水电综合自动化系统扩能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本项目原计划总投资规模为5,3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340万元,原计划完成时间为2017年12月,本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1,3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340万元,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拟将本项目的总投资规模由原计划的5,340万元调整为1,340万元。
(3)延长营销网络及远程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限
本项目原计划总投资规模为3,95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700万元,原计划完成时间为2018年12月,本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2,859.6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700万元,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拟将本项目的完成期限由2018年12月延期到2019年12月。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无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
无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不存在差异。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不存在差异。
3、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不存在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869.9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559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2016年1月1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此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对置换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无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3、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
本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0,388.1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8894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此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对置换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六)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1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不得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不得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2016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无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3、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
2021年4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不得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2021年7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件四”。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件五”。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件六”。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承诺效益的指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2017年5月26日公司与交易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精实机电100%股权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格兰特100%股权协议》(以下简称“发行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42号文核准批复,公司向李洪波、毛秀红共发行10,085,615股股份购买李洪波、毛秀红两名自然人持有的深圳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实机电)62%的股权;支付144,400,000.00元现金购买共青城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精实机电38%的股权;通过发行14,863,012股股份及支付212,800,000元现金购买格然特科技(湖州)有限公司、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格莱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特)的100%股权。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1、深圳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0月27日办理了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公司已持有深圳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已于 2017年10月27日办理了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公司已持有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 项目 | 2021年9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2016年12月31日 |
深圳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资产总额 | 83,594.83 | 52,905.50 | 36,775.12 | 29,080.73 | 23,013.89 | 14,035.05 |
负债总额 | 60,984.90 | 34,890.71 | 21,737.55 | 18,418.28 | 15,581.56 | 8,934.44 | |
净资产 | 22,609.93 | 18,014.79 | 15,037.57 | 10,662.45 | 7,432.33 | 5,100.61 | |
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 | 资产总额 | 54,982.50 | 59,001.71 | 59,531.78 | 56,567.49 | 32,921.98 | 29,692.31 |
负债总额 | 28,200.03 | 32,477.07 | 35,339.35 | 34,775.96 | 16,174.14 | 17,099.91 | |
净资产 | 26,782.47 | 26,524.65 | 24,192.43 | 21,791.53 | 16,747.83 | 12,592.40 |
注:以上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生产经营情况
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相关资产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效益贡献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 项 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11-12月 |
深圳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营业收入 | 48,885.03 | 20,950.60 | 27,307.87 | 27,363.36 | 4,492.03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5,219.34 | 2,798.84 | 4,026.00 | 3,206.13 | 981.55 | |
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设备有限公司 | 营业收入 | 13,884.86 | 33,110.39 | 40,667.60 | 47,481.74 | 6,015.07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262.96 | 2,642.51 | 2,366.93 | 4,950.84 | 1,511.85 |
注1:2017年10月27日深圳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公司法人独资全资子公司,鉴于上述工商变更日距报表日2017年10月31日时间较短,且合并日至报表日两家公司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因而将上述两家非同一控制下收购合并日合理延伸至2017年10月31日,以2017年10月31日作为统一合并日,相应2017年11-12月数据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注2: 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盈利预测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深圳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李洪波、毛秀红2名自然人承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深圳
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应不低于2,240万元、3,093.33万元、4,266.67万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12483号《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深圳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330.62万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20955号《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深圳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06.13万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21061-3号《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深圳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026.00万元。
深圳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度实际实现的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562.75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盈利目标的99.61%。
2、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
GUANGZHEN MENG、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格莱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应不低于3,500万元、4,550万元、6,100万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 13271号《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574.88万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 20958号《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2018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950.84万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21061-2号《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2019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366.93万元。
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度实际实现的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892.66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盈利目标的76.98%。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各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A股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四: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五: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六: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