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
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北京橙色动力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橙色动力”)持有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95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收到橙色动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橙色动力自2021年1月15日披露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自2021年1月22日至2022年1月19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34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本次权益变动后,橙色动力持有公司股份7,95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 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橙色 动力 | 集中 竞价 交易 | 2021/01/22-2021/01/28 | 17.066-18.675 | 46,800 | 0.03% |
2021/02/19-2021/02/26 | 16.027-18.440 | 356,000 | 0.22% | ||
2021/03/01-2021/03/26 | 15.980-17.960 | 243,000 | 0.15% | ||
2021/05/26 | 15.060-15.380 | 38,000 | 0.02% | ||
2021/06/01-2021/06/29 | 15.060-17.880 | 767,000 | 0.48% | ||
2021/07/05-2021/07/29 | 16.060-18.870 | 691,500 | 0.43% | ||
2021/08/02-2021/08/03 | 16.620-17.950 | 93,500 | 0.06% | ||
2021/09/03-2021/09/07 | 14.430-14.716 | 24,100 | 0.02% | ||
2021/11/01-2021/11/24 | 12.940-14.200 | 1,411,900 | 0.89% | ||
小 计 | - | 3,671,800 | 2.31% | ||
大宗 交易 | 2022/01/14-2022/01/19 | 18.200-20.660 | 674,400 | 0.42% | |
合 计 | 4,346,200 | 2.73% |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的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橙色动力股份减持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橙色动力 | 合计持有股份 | 12,298,100 | 7.73% | 7,951,900 | 4.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298,100 | 7.73% | 7,951,900 | 4.99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本次权益变动后,橙色动力持有公司股份7,95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橙色动力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2021年4月13日、2021年8月4日、2022年1月7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橙色动力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橙色动力于2022年1月7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橙色动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橙色动力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4、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已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橙色动力于2022年1月7日披露的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督促橙色动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橙色动力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橙色动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