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赵怀亮:
麻志明:
刘功润: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