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 股票代码:002500 | 公告编号:临2022-003 | |
债券简称:19山证01 | 债券代码:112851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2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山证01,债券代码:
11285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兑付的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2年1月21日,债券摘牌日:2022年1月24日,凡在2022年1月2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
公司将于2022年1月24日支付2021年1月22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本期债券发行价格100元/张,票面利率4.10%,每手(面值1,000元)派息金额41元,派发本金1,000元。为确保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证券简称:19山证01。
3、证券代码:112851。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5、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6、发行价格:人民币100元/张。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4.10%。
8、债券起息日、付息日、付息方式、本金兑付日:
(1)起息日:2019年1月22日;
(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1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3)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4)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2年1月22日(实际兑付日为2022年1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信用级别:2021年6月16日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跟踪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12、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受托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0%。每张面值100元的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04.10元(含税),其中包含本金100元,利息
4.10元。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041元(含税),其中包含本金1,000元,利息41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每手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额为人民币1,032.8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投资者每手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041元。
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如下: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以及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除外。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三、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2年1月21日。
2、兑付兑息日:2022年1月24日。
3、摘牌日:2022年1月24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2022年1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1月24日摘牌。根据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至2022年1月22日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1月30日公布的《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1月21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联系人:梁颖新联系电话:0351-8686668传真:0351-8686667
2、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联系人:高飞联系电话:010-59026666传真:010-59026602
3、受托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联系人:邱新颖联系电话:021-60609055传真:010-56533297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联系部门:发行人业务部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兑付时间安排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