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874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世斌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5,079,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4,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4,31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沈烈、孙洁、许霞、姜雪、杨长生因工作原因通过腾讯会议方式参与;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姜雪因工作原因委托证券事务代表叶磊履行相应职责。
4.公司其他在任高级管理人员4人,出席4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74,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数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74,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数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1-09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74,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数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1-09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74,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数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1-09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74,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数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1-09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74,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
对股数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1-09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74,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数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1-09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66,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股数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1-09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66,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股数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66,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股数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该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1-10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74,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数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1-1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66,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股数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1-1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74,6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数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1-1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79,3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十二)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1,619 | 91.77% | 4,700 | 3.05% | 8,000 | 5.18%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珊、褚思宇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