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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0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查询到公司及子公司莱芜朝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芜朝阳”)部分银行账户因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鲁0116执保113号]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开户行银行账户冻结金额 (单位:元)冻结期限
莱芜朝阳电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寨里支行156714********2042,400,000自2022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18日
莱芜朝阳电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莱城支行370501626********213450,000自2022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18日
莱芜朝阳电子有限公司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26500432542********777150,000自2022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18日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营业部81109010********27817,000,000自2022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18日
合计--20,000,000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及涉诉事项说明

莱芜朝阳就莱芜现代电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辉集团”)签订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水电安装工程协议书》。莱芜朝阳与军辉集团在合同执行中存在纠

纷。莱芜朝阳诉军辉集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于2021年12月1日由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莱芜朝阳于2021年11月30日向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6日作出《执行裁定书》[(2021)鲁0116执保1773号],裁定冻结军辉集团银行存款1300万元,自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6日。

随后军辉集团对莱芜朝阳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提起诉讼。军辉集团向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8日做出《执行裁定书》[(2022)鲁0116执保113号],裁定冻结莱芜朝阳银行存款300万元整,自2022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18日、冻结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700万元整,自2022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18日。

三、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按法院财产保全裁定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计算,该保全金额占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末资产总额(未经审计)的1.47%,占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末净资产(未经审计)的2.39%,占比较小。上述被冻结的账户为子公司账户、上市公司非基本账户,未对公司资金收付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争取尽快消除部分资金被冻结的风险,使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尽快恢复正常。

四、其他说明

本次保全措施系法院在审理该案中根据军辉集团的申请做出的财产保全措施,该项保全措施系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目前,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公司、莱芜朝阳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将积极与各方沟通协调有关情况,力争尽早解决银行账户存款被冻结事项及合同纠纷诉讼。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特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有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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