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上市公司”、“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李平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解除质押及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李平 | 是 | 8,475,700 | 7.60% | 1.60% | 是(高管锁定股) | 否 | 2022年1月12日 | 2023年1月12日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置换其存量股份质押融资 |
12,531,800 | 11.23% | 2.36% | 是(高管锁定股) | 否 | 2022年1月17日 | 2023年1月17日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置换其存量股份质押融资 | ||
合计 | / | 21,007,500 | 18.83% | 3.95% | / | / | / | / | / | / |
注: 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2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李平 | 是 | 3,036,829 | 2.72% | 0.57% | 2017年12月11日 | 2022年1月13日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495,000 | 8.51% | 1.79% | 2017年12月25日 | 2022年1月13日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9,664,486 | 8.66% | 1.82% | 2017年12月11日 | 2022年1月18日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合计 | / | 22,196,315 | 19.89% | 4.18% | / | / | / |
3.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变动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变动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 未质押股份 | ||
情况 |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李平 | 111,569,517 | 21.00% | 66,675,997 | 65,487,182 | 58.70% | 12.33% | 0 | 0 | 1,500,000 | 3.26% |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办理的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是置换其存量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李平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4,479,682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9.8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37%,对应融资余额为11,412.36万元;未来1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1,007,5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8.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5%,对应融资余额为5,251.79万元。李平先生还款资金来源为工资收入、公司分红收入、处置资产收入以及其他方式融资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李平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最近一年又一期,李平先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质押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李平先生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