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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9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

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恒贸”)发来的《股份增持情况告知函》,获悉其于2022年1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卜范胜、黄欣、孙丽香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4,797,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2001,2007,2008,2009,2010房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1月17日
股票简称航新科技股票代码300424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实际控制人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份种类增持股数(万股)增持比例(%)
A股479.732.00
合 计479.732.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433.365.98%1,913.087.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33.365.98%1,913.087.9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2022年1月10日已披露(《关于控制权转让交易的进展暨原控股股东减持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2022-010),卜范胜、黄欣拟于前述公告披露3个交易日后的1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合计不超过4,797,272股。 截至2022年1月17日,前述交易已完成。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关于表决权的其他说明
2021年5月18日,卜范胜、黄欣与广州恒贸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意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2,372,4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33%)的表决权委托给广州恒贸行使。本次增持系基于卜范胜、黄欣与广州恒贸于2021年4月2日签署的《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交易框架实施,增持结果不改变广州恒贸所持表决权情况,广州恒贸合计持有36,705,964股股份的表决权,占总股数的比例为15.30%。
7.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身份本次委托前持股比例本次委托本次委托后按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比例
价格日期占总股本比例(%)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18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8.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9.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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