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提前五日以电话、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7张,实收7张,其中独立董事3张。董事长陈繁华、董事刘锋、徐燕、张世昕,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董事林小龙、张岩回避了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深圳机场物流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2022年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深圳机场物流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林小龙、张岩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与部分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2021年初的预计范围,达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披露的要求。具体内容请参见2022年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林小龙、张岩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