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石晓霞女士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以上资金额度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电光科技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7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405,880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2,674,000股变更为362,079,88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22,674,000元变更为362,079,880元。鉴于此,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其他相关内容做出相应修改。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