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表决监事人数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徐芳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等作出的决定。该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