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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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于2022年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碧安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期限,定于2022年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澳大利亚佩利雅公司向工商银行
珀斯分行申请的三年期5000万美元借款、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两年期4000万美元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佩利雅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拾贰亿元,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