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2年1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秀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且被增资的全资子公司均为募投项目的建设主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16,541.51万元,其中贵阳市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在贵阳市修文县范围内的由全资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修文县燃气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贵州燃气(集团)修文县燃气有限公司增资5,000.00万元;安顺市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
任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增资6,800.00万元;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播州区燃气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播州区燃气有限公司增资4,741.51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21,831.64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1,424.3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07.28万元。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9日